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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工制度
建国以来,本市的用工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工制度;一类是临时工制度,包括短期保合同工、季节工、亦工亦农、轮换工、民工等。
1950年,铜官山铜矿工程处开始实行固定工制度。
1958年,本市开始实行合同工制度。铜官山市人民委员会在《关于劳动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决定(草案)》中规定:“凡是我市今年从外地与本市招收的工人,原则上应按合同工处理。……根据企业生产需要,长期合同工可订1——3年合同,短期合同工可订到1年以下”。这年,全年招收合同工7775人。
1964年,本市转发了《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国营企业使用临时工的实施办法(草案)》,对使用临时工的范围、审批程序、招用方法、工资福利待遇都作了详细规定。
1965年开始试行亦工亦农制度。到1971年9月,全市有亦工亦农247人。
1971年9月至1972年3月,根据全国统一规定,本市进行了临时(合同)工制度改革,将劳动计划内在常年性生产岗位上的临时工、合同工转为固定工。全市共有5612名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转为固定工。
1972年,全市有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3187人(计划内1166人、计划外2021人)。
1975年11月21日和12月10日,本市先后两次召开了各区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关于加强临时(合同)工管理会议”,并于12月24日发出《关于加强临时(合同)工管理会议纪要》,指出:1975年未经市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合同工、社会劳力都要停止使用,对使用临时工的对象、手续、工资等,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1979年以来,推行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1981年,本市使用临时合同工和农村外包工,均实行合同化管理,工作完成,工程结束,一律辞退。
1984年,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用工制度实行重大改革,社会招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这年,共招收合同制工人1095人。另外,在煤矿井下和建筑等部门试行农民协议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按农民外包工形式使用,市二建公司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200人,市煤炭公司招用农民协议工600人。
1985年,本市实行计划指导、简政放权以后,为进一步把用工制度搞活,组织了专门班子,先后对36个全民企业单位劳动力管理、用工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三条改革意见:一是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二是把招工计划与就业前培训结合起来,先培训后就业,变招工为招生;三是对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招收季节工和临时工,报市劳动部门备案。这三条意见,已由市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转各单位执行。这年,全市共招农民合同工、轮换工1500人。
到1985年末,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共有固定职工72835人,合同制职工3049人,临时工1018人,计划外用工7668人。
二、工人调配
对在职工人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内部和它们之间进行平衡调剂和调动,其目的在于使劳动力能适应生产建设的需要,合理地使用劳动力。调配的形式主要有:从范围上可分为企业内部调动,企业之间调动和地区、县、市之间的调动;从劳动力的归属上可分为正式调动和临时借调,正式调动改变职工的隶属关系,临时借调不改变隶属关系;从人员数量上分为成批调动和零星调动。如果从劳动力管理制度上来分,主要有余缺调剂调动和照顾性调动(包括工人夫妻两地分居调动、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调动、照顾工人个人和家属实际困难调动等)两个方面。
历年职工调配统计表(1973~1985)

三、定员定额
〔编制定员〕1953年,铜官山矿务局面对着机构庞大、职责分工不清等现象,开始进行整编定员工作。刚开始的两、三年内、盲目搬用外来经验,只强调专业化与科学分工,结果造成管理机构越分越细,辅助工种越来越多,经常出现“有事人不足、无事人又多”的窝工现象。1954年,仅局技术检查科就有30多人;各厂、矿的起重工、检修装配工有158人(不包括采矿机修工),等于机修厂总人数的70%。
1955年3月至12月,铜官山矿务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下,进行了编制定员工作。在定员工作中,取消了科室中“组”一级机构,较小的厂不设“股”。全局共有职工4949人(6月末),定员后为4473人,精减476人。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年至1957年),铜官山矿务局职能机构划分过细,造成管理人员逐年增加。如以1953年管理人员为100%,则1954年为132.2%,1955 年为190.5%,1956年为189.7%,1957年上升为255.4%。
1957年,铜官山矿务局开始精减职能机构。通过精减 ,全局职能机构由24个减少到19个,局直属机关管理干部下放40%以上。
1959年2月下旬,本市成立了劳动组织整顿委员会,经过整顿,全市撤并了13个单位。但是,本市大部分厂、矿对劳动力安排使用不合理,非生产人员占的比例多。据不完全统计,1959年全市大部分厂矿非生产人员均占14~15%(国家规定为8~10%)。
1959年7月9日,本市成立了劳动力调配委员会,进行压缩劳动力的工作。根据当时现有劳力和各厂、矿窝工浪费等情况,以这年6月底人数为基数,下达了1959年末劳动力计划指标,共精减了1505人,并以此制定了新的定员方案。
1960年初,劳动部在青岛召开了全国编制定员工作会议。根据青岛会议精神,本市积极推动各单位进行编制定员工作。铜官山铜矿平顶山炼铁车间将9个工段合并为4个,炉前工段由原来的273人减少到140人,原料工段由原来的273人减少到154人;市冶金机械厂减少定员107人;市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减少定员4人。这年,全市通过定员工作,节约667人。
1965年,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各职能科室裁减了90%,科室人员精减了33.5%;铜官山老庙基山矿将原有的11个科(室)、12个区合并为2个室4个区,使人员减少37.5%。
1972年,据全市21个单位统计,共有职工31241人,其中非生产人员为6743人,占职工总数23.3%。年末,全市职工人数比1966年末增加了21602人,增加了83.6%,造成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非生产人员达7963人,占职工总人数21%。
1977年,本市在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着“五多”现象,即:(1)非生产人员多。据全市46个单位的调查,5月末非生产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8.7%。(2)脱产工人多。46个单位中脱离生产岗位从事非生产性活动的工人有3520人。(3)生产工人中辅助人员多,生产第一线人员不足。如有色公司当时有职工30175人,其中生产第一线人员为14562人,占生产人员总数68%。仅占职工总数48%。(4)老弱病残职工多。全市老弱病残职工占职工总数的11%左右。(5)计划外用工多。
1978年,本市进行了压缩企业非生产人员工作,要求尽快将非生产人员压缩到18%(国家要求控制的比例)以下,按计划,全市工业企业应减少非生产人员3169人,施工单位减少非生产人员495人。
1982年,本市组织力量对56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整顿。到1984年 底,全市整顿劳动组织验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有53个。通过整顿,工业企业直接生产人员的比重由整顿前的48.8%上升到50%,管理人员占的比例由整顿前的11%下降到10.6%;工业企业全部职工定编人数比整顿前减少了6.3%,共精减富余人员5560人,其中固定工3014人。
〔劳动定额〕 1953年,铜官山矿务局开始制定劳动定额,当时原则上是依据技术测定,从工作日上分析工时利用,提出提高工人纯作业时间的措施,来确定劳动定额。但为了照顾工人实际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实际上是参照当时生产统计记录,经工人讨论由领导批准确定。由于这时期的定额工作处于初创阶段,又主要是为计件工资服务的,因而定额管理混乱、落后,造成部分定额水平偏低。如1955年10月份,铜官山矿采矿峒室充填工的效率超过定额267%,(定额为0.734立方米/人班)。
1955年,铜官山矿务局派人去新疆金属公司矿山技术定额训练班学习。1956年1月10日至3月7日,局培训科举办了技术定额学习班,训练了一批专业定额人员。3月10日开始,矿务局以训练班学员为骨干,成立了工作组协助露天采矿制定定额。
1958年,铜官山铜矿对劳动定额进行了修改,使定额水平较过去提高到25%至150%,工人超额幅度一般只有10%左右。
1958年至1960年,从全市看来,市劳动局虽有专人在搞劳动定额工作,但一有其它中心任务即被抽去,形成无人管理无人抓的局面,连最主要的产品定额也未完成指标。如:铜矿石在1960年计划每人每日1吨,实际只有0.75吨;生铁计划9人1吨,实际10人1吨。1959年3月28日,市搬运管理处由于劳动定额过低。一排8个人工作7.3个小时,完成粗铜、铁、精砂等装卸任务502吨,超过定额980%,因而不得不多次修改定额。
1961年至1965年,企业在整顿劳动组织中,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定额逐步趋向于科学合理。1965年本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62年提高70.3%,这同合理劳动定额工作有着很大关系。
1966年至1976年,各项规章制度遭到破坏,部分企业用人无定员,劳动无定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定额工作又提到议事日程上。1979年10月,市无线电元件二厂对全厂多种产品 、14道工序制定了初步的定额方案,实行定额后,卷绕工单机日产量由600只上升到1000只左右,全厂出勤率由85%上升到96%以上。
1982年3月24日至1984年7月4日,本市先后举办了三期劳动定额员培训班和一期劳资科长学习班,并将培训班的学员组织起来,分赴钢铁厂和鸡冠山铁矿,制定了劳动定额标准。
到1984年底,会市整顿劳动组织验收合格的53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制定了定额标准。定额标准可比部分达标率均在85%以上,制定定额面平均为88.6%。
四、劳动纪律
1950年至1965年,本市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制定了规章制度,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比较好。
1957年,铜官山矿务局采矿工区对工人进行了劳动纪律教育,使出勤率由原来的85%上升到91%;同时对650名学徒工宣布延期转正,很多人产生思想情绪,有的准备到北京请愿,有的不上班 ,经过各种形式的动员教育后,基本稳定了情绪。
1958年至1961年,本市有不少职工因各种原因不假而走或久假不归。1958年,全市外流职工1283人;1959年出走913人;1960年外流1444人 ;1961年外流职工7633人。这些职工出走的主要原因是:(1)因农村需要劳动力;(2)有的工人因家属来市,将口粮吃光;(3)有的单位发工资不及时;(4)低工资的职工;(5)因个人要求达不到。当时,在市委和各级党委重视下,采取了一些措施:(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检查与改进各级领导作风,密切干群关系;(3)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工食堂的管理,合理安排住宿;(4)加强劳动力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有利于团结的规章制度;(5)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加强工资管理制度。由于进行了一些有效的工作,外流人数逐渐减少。1960年8月底,本市组成了工作组,赴外地接收遣送本市外流人员。1961年,外流后又返回的有344人,对于那些久去不返的职工,给予除名处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被打乱,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劳动纪律松弛。1971年,全市工业系统出勤率只有86%到90%,若按全国计划会议要求的95%计算,等于有2123人没有上班。
1977年,经过拨乱反正,劳动纪律得到逐步恢复和完善。据本市24个单位的调查,职工出勤率由1976年的92.99%上升到95.3%。
1982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全国职工奖惩条例》,本市厂矿企业都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厂纪厂风明显好转,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普遍提高。
五、社会劳动力管理
〔闲散劳动力管理〕 1958年,全市共有城镇闲散劳动力8342人。为适应“大办钢铁”的需要,经三次动员,全市共组织了5926名社会闲散劳动力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其中妇女劳动力3637人。根据市委指示,将这些妇女劳动力按“行动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劳力战斗化”的原则组织起来,以办事处为单位建立了2个妇女劳动大队,21个中队,并颁发了《妇女劳动大队章程》,1960年2月,妇女劳动大队撤销。
到1960年3月,本市兴隆镇共有1431名社会闲散劳动力得到了安排,全镇有86.2%的妇女劳动力参加了生产和各项事业。
1961年,全市有闲散劳动力437人,其中安排了326人参加生产劳动。
1962年,全市有闲散劳动力556人,其中安排了366人参加生产劳动。
1963年,全市有闲散劳动力3889人,其中有被精简的职工2302人。这年,本市组织了街道劳动生产服务队,它是由社会闲散劳动力组成的为城市工业生产服务的群众性的劳动生产自救组织,生产形式是多样化的。这年,全市安置闲散劳动力作临时合同工2633人次,参加劳动服务队350人,参加基建小组34人,介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52人,个体经营115人,小商小贩296人, 动员41人下乡落户。
1964年,全市安置社会闲散劳力4198人,年底还有1696名闲散劳动力未能安排。
1966年2月28日,铜陵特区人民委员会批转了《铜陵特区计经委关于加强社会闲散劳动力管理,改进街道生产体制的几点意见的报告》,决定:(1)区属街道生产服务队保留1000人,成立区属专业劳动生产服务队;(2)各镇分别成立镇属街道生产服务队;(3)以镇为单位成立劳力调配分站。
1966年,红星镇职工家属成立了“大庆服务队”。1970年,红星镇改为红星区,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妇女计2345名,她们在厂矿企业单位的帮助下,办起“五七”小工厂、“五七”服务站等街道工业和服务行业。
到1972年4月,全市共有4339名职工家属参加了各种“五七”生产(服务)组织,长期顶生产岗位的家属工有1658人。
1976年,本市整顿了“五七”生产(服务)组织,对全市14158名社会闲散劳力发了劳动卡。这年,全市有“五七”生产(服务)组织77个,12927名社会闲散劳力参加了集体生产劳动。全市劳动总收入720万元,上交税金39.7万元,积累资金64.2万元,平均每名参加劳动的闲散人员全年工资收入334元。
1977年,全市共有社会闲散劳力11980人。到年底,全市各类“五七”生产(服务)组织有82个,共安置了10156名闲散劳力,能生产230多种产品,1977年总产值为854.4万元,上缴利税51万元。
1981年10月24日,市劳动局发出通知。决定将社会闲散劳动力的管理和安排工作交由各区办理。
1985年,全市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生产、工作的职工家属为5136人(含铜陵县)。
〔外地劳动力管理〕自建市以后,由于矿山建设和市政基本建设的需要,大批外地劳动力开始进入本市。
1957年,本市从农村抽调临时壮工539人次,向外县、市调来临时工2018人。
1958年,从本市农村抽调2968名劳动力,从外地区招用3491名劳动力来市内参加生产建设。
1960年,为修筑芜铜铁路,来自安庆、望江、东流、至德等县9000余名民工组成的7个铁路民工团,担负着黄浒至顺安段路基工程,到5月11日,共完成土石方20余万方。
1969年12月,芜铜铁路顺铜段开工。负责这段铁路路基建设的是来自池州、巢湖两地区及铜陵特区的民工。铜陵特区担任土石方任务为40万方,上路民工4000人。
1971年,由于劳动力管理上比较混乱,有的单位私自与外地劳动力挂钩,将工程承包给他们,造成外地劳动力大量流进本市。到5月份,仅在册统计,全市就有来自3个省20个县203个单位的外地劳动力达1.1万余人。
1972年底,全市有90多个单位使用来自3个省18个县的外地劳动力达23742人。
1973年,省下达本市使用外地劳动力计划是8000人。上半年,在1972年底基础上,压缩了外地劳力1.5万人。
1975年,为了从严控制和合理安排外地劳动力,市生产指挥组于3月18日发出通知:凡是无1975年县生产指挥组证明的外地民工队,限于6月30日前全部撤出本市。
1976年6月,为了纠正使用外地劳动力不按计划私招乱雇现象,市委批准了《关于加强社会劳力管理试行办法》。这一年,本市基本建设使用外地民工3820人。
粉碎“四人帮”后。为控制外地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入本市,本市对使用外地劳动力进行了清理 。到1978年10月 ,全市使用农村劳动力3864人,其中建筑队1719人。
到1980年1月底,原在本市从事搬运装卸工作的农村劳动力1200人全部回农村。
1981年,本市规定1981年新建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安排使用农村建筑队。这年,本市安排使用铜陵县农村劳动力1014人,使用外县农村劳动力785人。
1982年2月2日,市外地劳动力管理办公室发出《对外地劳动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要求外地来本市的支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完成生产任务。3月21日至24日,市外地劳力管理办公室举办了第一期外地支工负责人学习班,学习了《对外地劳动力管理办法(暂行规定)》。11月2日和25日,市劳动局就枞阳县吴桥公社永升工程队和后方公社基建工程队违纪情况分别给予通报,并决定取缔这两个工程队。到年底,全市使用农村劳动力6000余人,完成建筑、土石方工作量2000多万元。
1983年8月30日,市劳动局发出《通知》,要求凡来本市的各种类型的包工队,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和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这年,全市使用农村建筑队、土石方工程队的劳动力共9092人,完成工程工作量783万元。
1985年,全市使用农村建筑队、搬运队的劳动力平均人数2162人,年末2031人。
六、劳动生产率
本市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从1952年到1985年的33年中,平均每年增长7.8%。
1952年到1963年,铜陵市全部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情况如下表:

从1963年起,本市劳动生产率开始回升。1963年,全市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770元(其中工人为6088元);1964年为5624元(其中工人为7164元);1965年为6677元。
1970年,全市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为5366元,比1965年下降20%。1965年至1970年全市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如下表:

1971年全市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8638元,比1970年提高60.98%。1972年比1971年又提高5.1%,达9079元,其中工人劳动生产率为11800元。
从1973年到1976年,本市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年分别为8543元、5618元、7209元、7578元、分别比1972年下降5.9%、38.12%、20.6%、16.53%。197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上升到9044元;1978年达6944元,比上年下降30.24%;1979年为7528元。
1980年至1983年,本市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稳步上升,每年分别为8813元、8854元、9064元、9938元。到1985年,达到11353元,比上年提高25%,比1952年增长14.97倍,比1966年增长77.75%,比1976年增长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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