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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旁植树
四旁即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当涂四旁植树活动自宋代就小有规模。北宋学者沈括领导筑万春圩(今属芜湖县),百里大堤遍植桑柳。明万历年间,太平府推官李春熙曾组织人力在杨家坝广植榆柳护岸。民国4年(1915),北京政府定每年清明为植树节,并举行植树活动和庆典。民国18年,省立当涂第二林区供应枳椇、坝柳、重杨木、白杨、中槐、香椿等苗木,用于公路绿化。民国21年,省建设厅决定建造皖省堤岸保安林,以防水患。当涂负担曹姑洲至苏皖交界处42.5公里长江南岸和青弋江部分河堤的植树任务,树种以杨、柳为主。民国24年全县公路植树2.1万株,堤防造林135万株。
建国后,人民政府对四旁绿化常抓不懈。1952年实行合作造林,组织群众于废圩堤背水坡栽种杨、柳、榆、苦楝、臭椿等树。1959年,县委作出改善丹阳湖自然环境的决定,组织9万劳力在湖内筑堤10.2公里,插柳30余万株。60年代中期,实行“谁栽谁有”政策,鼓励群众四旁植树。县城关行道树绿化大量栽植法梧,公路以柳、法梧为主。四旁植树年均超过50万株。70年代初期,全县农村掀起“大地园林化”热潮,道路、沟渠皆行绿化。先以榆、杨树种为主,后用大关杨、水杉更替。塘南公社大姜大队结合村庄规划,四旁植树搞得较好,被树为芜湖地区学习典型。
1979年以后,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全县机关团体、厂矿学校皆例行植树。1980年全县大兴公路绿化,林业部门负责苗木,交通部门解决经费,公路沿线公社供给劳力,公路植树达352万株。1981年2月,全县开展第一次植树造林突击月活动,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负责人检查督促,2月18日县直机关干部700多人专程到围屏公社松塘大队和围屏林场植树。是年,全县四旁植树412.5万株。1982年成立县绿化委员会,同年全县义务植树351万株。1985年春,县林果业指挥部结合林果业发展规划,加强对薛丹博和宁芜公路道路绿化。沿路乡镇分段包干,农林局调运苗木,年内全县四旁植树167.1万株。至此,县境干道公路已全部栽上行道树。1986年后,植树数量有所下降,1988年全县四旁植树112万株。
二、成片造林
当涂成片造林较早,宋代以榆柳护堤挡浪。明清时期,风景小区绿化亦颇具规模。较大的造林活动有:明正统年间巡抚周忱于采石翠螺山植松数万株,明万历年间县令章嘉祯于城北黄山植松千余株,清康熙四年(1739),县令张京在金柱山一次植桃柳百余株,在黄山再次植松千余株,乾隆初年采石镇士绅集资在翠螺山造林数万株。
清宣统三年(1911),全县第一家私营林场鸿兴公司成立,在白纻山植松25万株。翌年,又有萃丰、保丰、原原三公司创办并开荒造林。民国8年(1919)省立第六林区森林局在青山、花山造林3万余亩。同年,县立森林施业所开始在象山育苗。民国11年以后,私立林场逐渐增多,全县达12家。民国23年,省政府颁布“安徽省强制造林规定”,年内全县植树23万株。次年,县森林施业所又在无相寺植松、柏、梓等树10余种、5000株。至抗战前夕,全县有林地52570亩,林木342.5万株,其中针叶林约占90%,余为阔叶林,抗战时期,原有各营林场均被迫停顿,所植树木大都遭日军破坏。民国35年,省、县林场恢复,以采石地区为中心进行造林活动。民国36年,县政府提倡“一乡一苗圃,一户植十株树”,当年全县荒山造林59亩、4.9万株,成活率70%。
建国初,全县仅存有林地6411亩。1950年采取造林、封山育林和护林三结合办法,与横山、围屏山、青山等地沿山群众订立护林公约。年内,国营林场造林753亩,以马尾松、黑松、刺槐为荒山造林的先锋树种。1952年底,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当涂县合作造林暂行办法”,在沿山地区组织造林合作社,成立造林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合作造林活动。1957年,强调营造水土保持林,全县造林13860亩,其中松树13648亩,竹林15亩,水果林197亩。次年青山林场首次营造油桐10亩,成活率40%。1959年为50年代造林高峰年,全县造林21206亩,除松树、果树外,还营造栎类林808亩,杉木400亩。1960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精神,绿化一切可以绿化的荒山荒地,全县组织200万人次,成片造林3万亩,其中用材林29809亩,经济林15亩,果木林176亩。1963年,省林业厅工作组会同青山林场编制出1963~1972年总体设计任务书,对国营75061亩宜林地作了10年规划。这一时期,社队办林场有较大发展。1964年省政府提出“以林为主,林副结合,综合经营,永续作业”的方针,引进油茶,大力发展经济林。1966年,是油桐、油茶和竹林栽种最多的一年,计栽种油桐3346亩,毛竹500亩,元竹777亩。青山林场首次引种国外松300株。1970年由广东海口和江苏植物研究所引进油橄榄409株,作为“中国——阿尔巴尼亚”友谊象征树,分植于国营围屏山林场和太仓、永丰、卸巷、龙山等队办林场。次年,首次在塘南公社大姜大队造水杉林2亩。1972年在山丘区大力发展杉、檫、竹和油桐。
1981年,根据省政府指示,对社队集体成片造林给予钱粮补助。造林合格者每亩补助9元,贸易粮10公斤。为促进林副业的发展,1982年12月县林学会在龙山公社童城林场召开全县科学营林会议,组织专人讲授营林、种茶、栽桑技术。1985年春,县政府发布《关于发展林果业的布告》,并抽调干部28人分赴14个乡镇蹲点,督促检查造林工作。年内,全县造林8533亩,其中国外松4583亩。种植成片果林11万株,其中柑桔27674株、枣20460株、柿25480株、梨20168株、桃9564株、板栗36450株。
三、幼林抚育
50年代末,开始重视幼林抚育,提出“管林如管棉,3分栽7分管”的口号。1958年4月,县人委发出通告,要求全县有山林的农业社迅速开展幼林抚育,圩区丘陵区四旁植树随时进行补棵培土。是年强化幼林抚育10700亩。70年代中期,县提出“1分造,9分管”的抚育要求。为防止乱修枝桠,1979年县政府行文规定国有林和集体林的幼林抚育间伐,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成林抚育间伐,集体林经公社同意,县林业部门批准;国营林由县林业部门审核,省林业厅批准。1980年,安徽省委规定,对造林和抚育幼林实行补助,幼林抚育每亩补粮5公斤,钱3元;成林抚育只补粮,不补钱。1981年,县在黄山公社卸巷林场举办有各林场技术干部参加的幼林抚育检查验收训练班,以保证抚育质量。是年,全县幼林抚育21723亩。1978~1989年,全县林木抚育22万亩,其中幼林抚育11.2万亩。
1949~1989年当涂县植树造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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