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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家肥
传统农家肥有厩肥、人畜粪、灰什粪、塘泥等,70年代初推广堆肥、沤肥。堆肥即将草秸、荚壳、牛粪、草皮等物堆积,外用塘泥封闭,经高温腐热后施用。沤肥即将上述材料置入池宕,以水沤制后施用。1974年学习苏南经验,普遍推广田头窖,窖内装置什粪、水草、塘泥等物,装满封密,做到“拉得动、闻到臭、翻泡泡”。同年,全县推行稻草还田作双晚基肥,面积15.6万亩。50年代将木榨菜籽饼敲碎后直接下田作基肥或追肥,70年代用机械榨油,饼成碎末,普遍经沤制后作基肥,少量作追肥。
二、绿肥
红花草,建国前曾有少量种植。1949年全县种植面积4.2万亩,嗣后,面积逐步扩大,1958年为12万亩,1965年为27.2万亩,1975年达37.5万亩,红花草在1965年前一般作中稻基肥,后尽作早稻基肥。随着耕作制度的改变,即由肥——稻——稻向油——稻——稻发展,红花草面积逐年减少,1989年减少到1.3万亩。“三水一萍”,即水浮莲、水葫芦、水花生和红萍。红萍1957年曾作猪饲料用,只在沟边塘角少量放养。1970年之后用于双晚秧田作基肥,1973年从浙江引进细绿萍良种,采用薄膜覆盖越冬,当年全县放养10万亩,1976年达到19.4万亩。1981年后不再人工放养,复为野生。水浮莲和水葫芦70年代初引进到县,1976年全县放养4万亩。用法一是将其放入田头窖沤肥,二是喂猪造肥。水花生1973年引进,面积1.7万亩,因属恶性杂草,不久即被淘汰。
三、化学肥料
民国36年(1947)省拨给当涂硝酸铵2万公斤,由县农业推广协会分配农民使用。由于当时农民对化肥使用有疑,未能推广。建国初期,农民使用化肥仍不多见。1951年开始在县农场使用,1952年全县化肥施用量仅有9吨。60年代后,化肥被普遍推广使用。1966年全县化肥施量4389吨,1976年达到33165吨。嗣后,化肥年施用量保持在3—4万吨之间。磷肥始用于50年代后期。70年代用量增多,年施用量约5000吨左右。多用于午季粮、油作物和棉花。80年代后,磷肥开始用于水稻,每亩施用量15~25公斤。全县施用磷肥90%以上是过磷酸钙。钾肥始用于1972年,全县年施用量为1000余吨。复合肥始用于70年代后期,1988年全县施用量7000余吨,多用于棉花和午季作物。
四、菌肥
50年代末推广大豆、蚕豆、豌豆和红花草根瘤菌拌种。70年代,试制“5406”菌肥。1987年水稻,油菜、小麦使用增产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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