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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革命老区扶贫
1950年起,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革命老区的规定》,进行了全面调查,1953年调查基本结束,查明全县162个自然村为革命老区。其中苏维埃区64个村,分属12个乡;抗日战争根据地53个村,分属于10个乡;游击战争根据地45个村,分属7个乡。
建国后,随着全县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革命老区面貌和人民生活都有不同程度改善,但部分老区人民生活仍处于贫困状态。历年来县民政部门分别给予一定救济,但未脱贫。1984开始,县人民政府制定措施对革命老区进行重点扶持,帮助脱贫。以黄村乡南盛村为试点,该村5个村民组,118户,630人,由于地处深山,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文化落后,村民主要经济来源全赖采制低档条茶,1984年人均收入112元,生活相当困难。1985年,县民政部门拨出扶贫周转金800元,举办采制高档名茶技术培训班,专门聘来尖茶产区3名茶农为技师传授制茶技艺。当年采制尖茶1000公斤,与1984年比, 产量减少2000多公斤,而产值净增6100元。一季收入人均增加47元。1986年,泾县列为全省革命老区贫困县,12月成立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领导组办公室。当年省拨发扶贫经费360万元,县财政拨出贴息贷款18万元支持扶贫。按照“适当集中、重点使用”原则,对中村、云岭、查济、凤村等4个乡贫困老区作重点扶持。并以100万元专项贴息贷款投放4乡中的14640户贫困户发展种植业,以帮助老区尽快解决温保问题。1987年,省又拨发扶贫经费400万元用于扶持老区贫困乡。
二、农村扶贫
本县除贫困老区给予扶持帮助脱贫外,还有少数农村部分农民生活相当贫困。1982年县政府成立扶贫领导小组,确定对严重贫困户重点扶持。县、乡党政部门分工负责,分片分户包干予以扶持。按照“扶贫先扶志”的原则,立足自力更生,因地因人制宜,发展农业和家庭副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援走科技兴农之路,每年拨出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计有救济款、农业银行贷款、支援农业周转金、扶贫周转金、多种经营款及其它资金。扶贫物资有化肥、柴油、口粮、良种、钢材等,并制定减免征购粮和其它减免及帮助发展教育等优惠政策。1982~1985年,全县共扶持4550户,20475人,拨发扶贫救济款4.5万元,发放农业贷款13.23万元,支援农业周转资金2.8万元,扶贫周转金6.2万元,投放多种经营资金4100元,其它资金4000元,支援化肥223吨,钢材486吨,口粮1.5万公斤,良种2000公斤。至1987年,全县已有21819户,103607人脱贫,生活达到温饱水平,脱贫户已达1985年建档贫困户的66%和贫困人口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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