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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
县治设郎步镇,全县划5乡,余无考,详见下表:
宋代行政区划表:
(表1-1)

(二)元
无考。
(三)明
县治郎步镇大街共划10坊:县署东为行孝、集贤、亲仁3坊,县署南为儒教、崇信2坊,西为恭顺、礼逊、为善3坊,北为善政、丛桂2坊。县境内有梅渚、定步(古称邓步)、钟桥3街,全县共划5乡、27都、20保、18村。
据清康熙、雍正两部《建平县志》及乾隆年间贡震撰《建平存稿》,明制:都以下共划114里(图),每图10甲,共辖1140甲,详情失载。明末清初只剩24都,无十三都前、十三都后、十四都。后地名“十三泉”者即十三都前之名转化而来。
明嘉靖九年建平县区划表
(表1-2)

(四)清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乡、都、坊、保一如明制,增铜坑(妙泉乡)、上柏村(原通乡)两保,计22保,56村,境内仍为3街。县署东增通津一坊,计11坊。
雍正年间,强化保甲统治作用,乡、都已不再是行政设置,名存实亡,仅业户完粮之“串单”和僧道“神疏”中尚存。雍正九年(1731年),全县东南西北四乡共设87保、993村。境内为5镇:即梅渚镇、廖店镇、鸦山镇,定步分为上桥镇和下桥镇。详见下表。
清雍正九年保名及下辖村落一览表
(表1-3)


乾隆十六年(1751年)新增3保,宁前保析为宁前、新兴2保,梅渚保析为梅渚、市东2保,索埂保析为索埂、信义2保,共90保。境内有梅渚、定埠、廖店、涛城、东夏、毕家桥、姚村、鸦山8镇。
光绪五年(1879年)十月又增3保,析临湖保为临湖、毕桥2保,析岑钱保为岑钱、钱村2保,析忠义保为忠义、合义2保,全县共93保。
宣统年间又析蓬燕、盛村、东西3保各分上、下保,新增3保,增1钟桥镇。至此,全县共96保,保甲区划及其名称沿袭至民国初年,未曾变更。
(五)民国
民国初年沿袭清制,区划未变。将巡警局改为公安局,名为治安,实系行政派出机构。除县局外,并于城厢、涛城、十字、东夏、梅渚设5个公安分局,下辖99保。民国12年(1923年)公安分局改称区署。
民国17年(1928年)裁涛城、东夏两区,合并为城厢、毕桥、梅渚3区(后以序数称),全县仍为99保。
民国22年(1933年)全县设3区,下辖159保。民国23年(1934年)区划调整,仍为3区,划为252保、2505甲。全县252保划分为25联保,设联保主任,统辖下属各保。
民国24年(1935年)仍为3区、25联保、252保、2437甲。
民国25年改进区政,区署改称区公所,共设城厢、毕桥、东夏、梅渚、涛城、姚村6区,辖27联保,下属234保。
民国27年裁2区,设4区,以序数命名。其他仍旧。
民国28年仍为4区,改联保为乡镇,设21乡2镇,下辖221保、2313甲。
民国29年(1940年)3月20日调整区划,第一区裁撤,在城镇、南亭乡、文昌乡、涛城乡划归县政府直辖,山乡划归第四区,长乐乡划归第三区。原第二区改称飞鲤桥区,第三区改称梅渚区,第四区改称姚村区。共设3区、23乡镇、221保、2313甲。
民国30年(1941年)4月,保甲略有变动,改为223保、2332甲,详细情形见下表:
郎溪县乡镇保名称一览表:
(表1-4)

民国31年(1942年)7月调整为19乡、2镇,下辖212保、2137甲。即:在城镇、文昌乡、南亭乡、十字乡、姚村乡、马庙乡、毕桥乡、飞鲤桥乡、王村乡、水鸣桥乡、山乡、长乐乡、梅渚镇、钟桥乡、涛城乡、岗南乡、凌禹乡、定埠乡、谢蔡乡、支傅乡、东夏乡。同年12月10日在城镇改名郎步镇。
民国32年7月6日调整为2镇14乡,下辖169保。将4个督导区调整为两个,即:第一督导区辖王村乡、飞鲤乡、毕桥乡、姚村乡、十字乡、水鸣乡、长乐乡、涛城乡;第二督导区辖郎步镇、钟桥乡、支傅乡、岗凌乡、梅渚镇、定埠乡、谢蔡乡、东夏乡。不久裁1乡,共设2镇13乡,辖138保、1510甲。9月又调整为1518甲。
民国34年(1945年)11月,全县划为14乡2镇,辖169保、1402甲。即郎步镇、梅渚镇、谢蔡乡、支傅乡、长乐乡、水鸣乡、王村乡、飞鲤乡、钟桥乡、毕桥乡、十字乡、涛城乡、姚村乡、岗凌乡、定埠乡、东夏乡。同年11月8日,郎步镇改名吉原镇,毕桥乡改名碧溪乡,谢蔡乡改名古松乡,支傅乡改名分流乡。12月8日,水鸣乡改名高井乡。年底增划文昌乡,共15乡2镇、159保。
民国34年行政区划表
(表1-5)

民国36年(1947年)5月撤文昌乡,仍为14乡2镇,辖156保、1457甲。东夏乡原为13保,民国37年(1948年)1月8日并为7保。至11月全县共150保、1310甲,后又并为149保。年底,恢复区级建制,全县设5区、14乡、2镇。此一区划一直维持到民国38年(1949年)4月24日郎溪解放。
第一区:吉原镇、钟桥乡、飞鲤乡;
第二区:涛城乡、高井乡、长乐乡;
第三区:碧溪乡、十字乡、姚村乡;
第四区:东夏乡、王村乡、古松乡;
第五区:梅渚镇、定埠乡、分流乡、岗凌乡。
附:汪伪政权
民国32年(1943年)10月日军入侵,县城沦陷,情况复杂,社会混乱。民国33年(1944年)4月成立汪伪郎溪县政府,属伪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行政区划沿袭国民党郎溪县政府旧制,未作变更。设5区、16乡镇、159保。由于当时处于游击状态,我地方政权依然存在,汪伪政令很难推行。
据汪伪郎溪县长吴士源民国33年(1944年)6月的《工作概况报告》第三部分“治安状况部分”所述:“渝军(指国民党军队)都已撤退。第一区敌迹(指新四军抗日游击队)甚少。第五区尚称平靖,仅有一乡,不能推动政令。第四区新四军部队活动异常。第三区离我较远,无友军(指日军)据点,不安宁。第二区曾派保安大队特务队协助区长推进区政,于5月20日被匪军袭击。”
又据该报告的田赋征收状况云:“能开征的只有第一区的21保,第四区的9保,第五区的7保,共计37保。”其势力范围只有郎溪、东夏、梅渚的一小部分。
(六)抗日民主政权
民国33年(1944年)元月,郎溪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2月间,将游击区划为5个区、下辖1个镇26乡,另设1梅渚镇。乡以下利用旧政权的保甲组织,控制使用保甲长,当时称为“两面政权”,即明为敌人办事,暗为人民服务。当时抗日民主政权处于日军、汪伪军、国民党军队的三方夹击之中,情况错综复杂,政区划分隶属关系经常变动,故乡名有时重复。民国34年(1945年)9月16日,新四军主力部队北撤,县区乡政权随之消失。
一区:涛城乡泉口乡岗凌乡凌笪乡岗南乡钟桥乡支傅乡文昌乡汤桥乡南潘乡
二区:长乐乡山乡施桥乡杨杆乡誓节乡水鸣乡秀水乡
三区:飞鲤乡黄乡殿乡毕桥乡十字乡姚村乡
四区:东夏乡谢蔡乡定埠乡涧西乡
城厢区:即第五区,下辖城关镇及附近乡村。
梅渚镇:下辖梅渚镇及附近地区。另有花鼓、誓节、苏村、姚村4个直属乡。
民国36年(1947年)6月,再度建立郎溪县民主政府(又称人民政府),下辖路南区(又称苏村区或郎广誓节区)、路北区和姚村区(又称中心区),由于游击战争,情况经常变化,区划也复杂多变,从无定制。
路北区:杨杆乡水鸣乡长乐乡凌笪乡涛城乡
路南区:间科乡石鼓乡凌口乡独树乡平塘乡十字乡
姚村区:姚村乡十字乡毕桥乡鸦山乡柯村乡寡妇村乡大山脚乡洪林乡
这一游击根据地政权一直坚持到民国38年(1949年)4月郎溪、广德两县解放,各乡归入原县建制,区乡政权自行消失。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放后,实行新旧交替的县、区、乡、村(保)建制。1949年5月,沿袭旧制,利用旧政权,全县设5区、2镇14乡、149保,保以下为甲。不久,保甲制改为村闾制。区、乡、村都称人民政府。吉原镇、梅渚镇未设行政机构,直属区人民政府。区划如下:
在城区:吉原镇
梅渚区:梅渚镇分流乡岗凌乡钟桥乡
定埠区:定埠乡东夏乡古松乡
涛城区:涛城乡高井乡长乐乡
毕桥区:碧溪乡姚村乡十字乡飞鲤乡王村乡
1950年2月,调整区划,进行政权建设,撤销乡级建制,实行县、区、村三级政权,区直辖村(街)。全县划为8区,即:在城、梅渚、凌笪、涛城、水鸣、姚村、毕桥、东夏。除水鸣区驻地井岗头外,其余7区驻地都在本集镇。区行政机构称区公所,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全县共划150村(街),村称人民政府,村以下设闾。每行政村十多闾,每闾十多户不等。7月,根据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宣城区专员公署通知,全县8区名称改用序数代替。详情见下表。
郎溪县1950年区村表
(表1-6)

1952年5月,划乡建政,改为县、区、乡三级建制,撤销村级建制,乡以下设选区。撤销毕桥区,设立飞鲤区。恢复以地名命名,区公所改称区人民政府,乡镇也称人民政府。全县共划72乡、2镇。
195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溧阳县社渚区在郎溪境内的“插花地”5块,计6个自然村,即:龙角冲、强村、凹塘、刘家村、荷叶坝、稻仓岭,共91户,317人,田1405亩划归郎溪县管辖。
郎溪县1953年至1955年区划表
(表1-7)

1956年1月,县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全县8区并为4区,下辖22乡镇;另设4直属乡和1镇。7月,乡镇人民政府改称人民委员会。区划调整如下:
县直属乡镇:郎溪镇、幸福乡、南丰乡、东夏乡、联合乡;
梅渚区:梅渚镇、岗南乡、凌笪乡、钟桥乡、分流乡、定埠乡、双桥乡、胜利乡;
涛城区:廖店乡、管村乡、郎源乡、长乐乡;
姚村区:十字乡、姚村乡、前郎乡、大山脚乡、永丰乡、夏桥乡;
飞鲤区:飞鲤乡、三立乡、水鸣乡、毕桥乡。
1957年1月,撤销区级建制,实行县乡两级建制,全县划为16乡1镇。1958年4月,撤销南潘乡、大山脚两乡,此时,全县共有14乡1镇,即:郎溪镇、钟桥乡、梅渚乡、定埠乡、凌笪乡、涛城乡、南丰乡、水鸣乡、十字乡、姚村乡、夏桥乡、毕桥乡、飞鲤乡、幸福乡、东夏乡。
1958年9月14日,幸福人民公社率先成立。到11月底,全县共成立幸福、毕桥、钟桥、梅渚、定埠、凌笪、涛城、南丰、姚村、十字10个人民公社。
1959年7月撤销郎溪镇建制,并入钟桥人民公社。11月撤销定埠、十字两个人民公社,十字并入姚村,定埠并入梅渚,全县共8个人民公社。
1961年6月,成立建平人民公社。8月将9个人民公社调整为16个人民公社。
1962年1月,成立城南人民公社。
1963年12月,郎溪镇从建平人民公社划出,恢复镇建制,更名为城关镇。1965年底,全县共17个人民公社1个镇,下辖3个居民委员会,169个生产大队,1689个生产队。1966年8月从涛城公社划出管村、山下、红星3个大队,从南丰公社划出万全、上、凤桥3个大队,从十字公社划出石石曹、骆村两个大队,共计8个大队,成立团结公社。1969年2月撤销,各大队仍归回原建制。
郎溪县1965年人民公社、大队一览表
(表1-8)

1983年5月,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镇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
1985年9月,梅渚、定埠、东夏、十字、涛城改为镇建制。至此,全县共设12乡6镇。下辖175村,2159个村民小组,4个居民委员会,38个居民小组。
1987年底,全县仍为12乡6镇,下辖174个村民委员会,2180个村民小组,6个居民委员会,57个居民小组,详情如下表:
郎溪县1987年乡、镇、村区划一览表
(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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