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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改革
建国以来,安徽农业历经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改革:一是农业生产改革,二是农业体制改革。两类改革从不同层面极大地发展和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农业生产改革主要是对农业耕作习惯的改革、农业种植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和农作物品种的改良,引进先进技术,推广科学种田,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建国以来,安徽的农业生产改革历经了两次大的高潮,对农业生产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第一次是50年代的农业“三改”,第二次是70年代中期以后的品种改良及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
建国初期,安徽的农业极其落后,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极差,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农民种田不能保收,粮食产量很低。针对这个问题,中共安徽省委依靠农业科技工作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要达到农业保收的目的,除了建设防洪治涝的水利工程外,还必须对农业生产布局和生产习惯等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通过改种避开灾害,保证收成。为此,提出了农业的三项生产改革,即著名的“三改”:一是在经常遭受涝旱灾害的地区,避灾改种。如淮北地区由于灾害多发生于秋季,必须扩大夏收作物面积,提高夏季收成比重。二是改种高产作物和耐水作物。改种高产作物,主要是推广马铃薯和山芋;改种耐水作物,主要是在沿淮低洼地区逐步改种水稻,在沿江、江南地区推广双季稻。三是改变广种薄收习惯,包括推行深耕细作,改良土壤,重视施肥和田间管理,改进农具,加强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研究和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等。1954年,农业“三改”开始由点及面推行,淮北地区夏季作物收成比重由不到三分之一提高到二分之一,山芋优良品种在全省大面积推广;凤台、怀远、五河等沿淮地区稻改获得成功,芜湖、安庆、滁县等沿江地区的双季稻种植面积也逐步扩大。同时,全省各地还大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面积推广套种绿肥,逐步改变广种薄收的习惯。“三改”实现了避灾、保收、增产的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尽管1954年遭受到严重水灾,但全省夏粮总产量比1953年增长32.5%,1955年持续推行“三改”,农业获得大丰收,全省粮食总产1152.9万吨,比1954年增长48.3%;1956年全省又发生大面积灾情,但全年收成仍好于以往同等灾年,1957年粮食又获得了大丰收。但是,1958年全省掀起了“大跃进”运动,一些地方不切实际地盲目推行“三改”,甚至用政治帽子压制不同意见,严重地违背了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三改”遭受到挫折。
70年代以后,安徽农业生产改革进入了第二次高潮。这次生产改革内容广泛,持续时间长,主要是推广优良品种,调整作物结构,推广农业技术,改良土壤等。在推广优良品种方面,安徽从1975年开始引进试种杂交稻,获得成功后于1978年正式推广,种植面积逐年扩大,90年代以后在全省基本普及,对粮食增产起了主要作用。此外,油菜、棉花、小麦、畜禽、林果、水产等也积极引种,培育和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均获得成功。在调整作物结构方面,主要是扩大油料、烟叶、蚕桑、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如全省油料的播种面积,1977年以前每年不到500万亩,1981年超过1000万亩,1985年超1500万亩,1995年达1895万亩;蚕叶、桑园、水果的种植面积90年代也比70年代增加2~3倍。在推广农业技术方面,主要是发展农业机械,建立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到1994年年底,全省建立乡镇农技站1679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6%,其中“五有”(有一定的技术力量、有固定的试验示范基地和良种繁殖基地,有必要的试验推广手段和良种繁育设施,有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基本条件,有服务和经营相结合的经济实体)农技站878个,占已建站的51.7%,农技推广人员2.6万人,其中农民技术员1.5万人。在改良土壤方面,主要是对中低产田进行综合治理,如1980年起,在淮北地区建立砂礓土治理试验区,共治理砂礓土62万亩;1986年起,又通过实施国家的黄淮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皖北及沿淮地区的34个县(市)进行综合治理,仅二期工程就改造中低产田434.6万亩,新增除渍面积375万亩,除涝面积382万亩。70年代中期以后的一系列农业生产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技术,为安徽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奠定了必要的技术基础。
安徽对农业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在全国较早,具有重大意义的是60年代初期和70年代末期的两次农业体制改革。早在1955年的农业高级社时期,针对生产管理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安徽的一些农村出现了“包工”办法,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是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肯定了这种做法,决定推广;1956年又提出以生产队“包工包产”的办法,芜湖地区的一些农业合作社则进一步实行“包工到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1957年,部分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在包工到组的基础上推行包工到户,得到中共安徽省委的赞同并予推广。但是,不久开展的反右派斗争,这些做法受到批判而中止。安徽人民对变革农村生产管理体制的探索和实践遭到第一次夭折。1959年到1961年,国民经济遇到严重困难,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生产,渡过困难时期,1961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在合肥市西郊南新庄生产队进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试点,即在“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大农活和技术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的基础上包产到队、包产到田、责任到人。这种做法简称“责任田”,深受农民拥护。1961年3月,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扩大试行责任田,以后逐步扩大,到1962年春,全省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已占85.4%,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队占0.8%。责任田的推行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稳定了农村形势,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好转。正当责任田在安徽深入人心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时候,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扩大的工作会议,认为安徽推行责任田办法是“犯了方向性的错误”;1962年6月,中共中央八届七中全会批判了“单干风”,责任田作为“单干风”受到批判,曾积极推行责任田的中共安徽省委负责人都受到批评,责任田被强行全面“改正”。安徽人民对变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第二次遭受夭折,但包产到户和责任田却深深地根植于安徽农民的心中。
经过“文化大革命”的10年动乱,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中生产“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等弊端进一步暴露,农村生产力发展迟缓,农民收入很低,不少人连温饱都不能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安徽人民对变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又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指引下,这次安徽人民对变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探索和实践获得了成功,并在全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1978年,针对农村人民公社生产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安徽不少县都出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的包到组,有的包到户。1978年春种时,来安县烟陈公社杨渡大队魏郢村在全县率先实行“包产到组、超奖减赔”的办法,当年粮食增收47.1%,在全县产生很大反响,县委要求扩大试点。到1979年春,该县一半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组责任制。1978年秋种,肥西县山南公社的不少生产队悄悄实行了包产到户的办法,效果很好,不少公社农民纷纷效之,仅该公社所在的山南区,到1978年年底已有77.1%的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18.5%的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凤阳县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探索在全省最早,也最受农民欢迎。地处该县偏僻、贫困地区的马湖公社前倪生产队早在1973年就试行按作业组定额包干的办法,但又出现片面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这时就有农民提出包田到户的建议。在当时情况下,这个建议不可能得到实行。但1975年春,这个生产队已开始将烤烟等经济作物包产到组,1978年春又将“不动磙子的农作物(指收获时不需用石磙脱粒的农作物,如山芋、豆类、花生、烟叶等)包到户。该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是一个穷队,1978年春实行包干到组责任制,但作业组的划分总是搞不好,是年11月24日,小岗生产队召开社员会议,决定实行包干到户,并拟定合同,年终按合同结算,这就是著名的“大包干”,被誉为中国第二次“长征”的新起点,揭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小岗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后的1979年,粮食总产6.62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6倍,一年巨变,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很快,这种包干到户的形式在全省各地迅速推广,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积极性空前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在1980年至1984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的最初5年中,全省粮食总产量年均递增11.0%,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5.0%,是建国以来农业发展最快的时期,农业经济体制改革获得了全面成功。
由于生产上和体制上两类改革的持续推进,建国以来,安徽农业获得很大发展。首先,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副产品产量均有很大增长。1995年全省耕地430万公顷,比1949年减少15.5%,但粮食总产2665.72万吨,增长3.2倍;棉花总产30.12万吨,增长16.3倍;油料总产191.76万吨,增长11.8倍;麻类总产9.56万吨,增长5.5倍;蚕茧总产4.04万吨,增长115.6倍;水果总产52.66万吨,增长21.6倍;茶叶总产4.59万吨,增长5.5倍;大牲畜存栏701.34万头,增长2.3倍;猪存栏1565.56万头,增长5.4倍;羊存栏621.11万头,增长22.9倍;水产品75.2万吨,增长19.3倍,森林复盖率也由50年代初期5.2%提高到1994年的25.6%。其次,农业产业结构有很大改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按当年价格计算),1949年为85.78∶0.16∶13.41∶0.65,1980年为81.07∶2.54∶15.57∶0.82,1995年为65.08∶4.04∶26.95∶5.77,种植业比重过大的局面得到扭转,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比重有显著提高。特别是80年代以后,由于农业生产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大,结构优化的成效显著。第三,种植业结构层次有所提高,经济效益逐步改善。1949年,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结构比为90∶10,1995年为70.5∶29.5,棉花、油料、麻类、烤烟、药材及蔬菜瓜果类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也逐年增加,粮食作物的品种结构不断改善,水稻、小麦等高产、优质作物的播种面积逐渐扩大,玉米、高粱、山芋等低产粗粮作物的播种面积逐渐缩小;经济作物的品种也不断改良,工业原料型、出口外贸型和高效型的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也不断扩大。耕地资源利用效果越来越好,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如农作物复种指数由1952年的154.0%提高到1995年的194.2%,农业商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1985年为48.4%,1995年为58.3%。肥东、肥西、六安、寿县、霍邱、凤阳、明光、天长、怀远、全椒、凤台、宿州、濉溪、蒙城、涡阳等县市,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每年都向国家和社会提供大量的商品粮、棉、油及其它农副产品。农业的落后面貌已有很大改观,正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
二、乡镇企业和农村非农化
安徽的乡镇企业起步于1958年,当时称“社队企业”,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对农村非农化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起着关键性的推进作用。
在1958年的“大跃进”高潮中,全省办起了49万多个社办工厂,当年实现工业产值4.6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14.4%。但是,这些社办企业绝大多数是盲目上马的,设备简陋,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第二年冬全省国民经济发生困难时,又一哄而下,迅速滑坡,到1964年,全省社办企业工业产值仅1681万元,只及1958年的3.7%,以后就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初期又开始复苏,但发展缓慢,1977年工业产值虽上升到8.2亿元,但仅占当年工农业总产值的4.1%。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推行,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资金、市场条件,乡办、村办、户办与联户办企业一起上,1989年全省已兴办各类乡镇企业42.3万个,产值46.9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2.8%,安徽的乡镇企业开始进入起飞阶段。“七五”期间(1986~1990年),乡镇企业作为各地的战略重点而持续发展,1990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数达83万余家,从业人员462.3万人,总产值281.1亿元,有15个县的年产值超5亿元,8个乡镇的年产值超亿元。90年代以后,安徽的乡镇企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外向带动,发展速度更快。特别是1992年实施“1235”工程(即每年评选10个县、20个乡镇、30个村、50个乡镇企业作为“甲级队”,实行扶强扶优、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培植了一批排头兵,每年都有一批县、乡、村和乡镇企业跻身于全国先进行列,工程的骨干地位日益显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全省乡镇企业获得了空前发展。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社会总产值3128.7亿元(1990年不变价),是1990年的11.1倍,5年间年均递增61.9%;从业人员773.9万人,是1990年的1.7倍,5年间年均递增10.9%;外贸出口交货值68.24亿元,是1990年的18.3倍,5年间年均递增78.9%;实缴税金42.96亿元,实现净利润220.99亿元,不仅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也有显著提高。
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明显推进了安徽作为农业大省的非农化进程,对农村经济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首先,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了安徽农村工业化的进程,为农村经济现代化的推进不断夯实生产力基础。长期以来,安徽农村经济不发达的根本原因是农村社会生产力落后,而在工业社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标志是工业化程度的高低。乡镇企业将工业技术和现代管理制度引进了农村,农村工业化程度逐步提高。乡镇企业又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不断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仅“八五”期间(1991~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以工补农、以工建农投入资金就达30亿元,乡镇企业的这些作用,都深层次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其次,乡镇企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非农产业发展迅速,农村经济的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为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不断增实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安徽处于“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的二元经济状态,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而要改变这种面貌,必须调整农村经济机构,推进非农产业的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的主体,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非农产业的比重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结构逐步改善。全省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总产值1985年为87.76亿元,占农村产值总产值的30.7%,1995年为2976.85亿元,占农村经济总产值的75.2%,从产值总量上看,非农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经济面貌,农村经济走向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不断增强。第三,乡镇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劳动力不断增加,扩大了农民的收入来源,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安徽农村人口过多,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而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有巨大的吸纳能力,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从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方面推进了非农化进程。全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比例,1990年为20%,1995年为30%;农民家庭收入中来源于乡镇企业的,1990年为15.9%,1995年增长到29.5%,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无论是就业结构还是收入结构,安徽农村非农化程度都大为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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