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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业】民初,城区早期茶酒馆有葛启发、杏雨楼等5家,民国20年(1931)后又陆续增添一品轩、四海升平楼、临江居等10家(其中清真馆1家)。每家从业人员多为雇工,少则10人,多则30人。其间,红白案各家都有3—5人。民国21年始,城区又于整峰公园先后开设季节性的纳凉消暑茶社6家。民国25年,原设于豆腐巷的葛户发菜馆改名为津津酒家,装饰时新,并聘西冷厨师兼营西餐冷饮,当时成为县城独家豪华酒楼。茶酒馆有荤菜馆、素菜馆、素饭馆、消夏茶社和小吃馆等。荤菜馆的经营大都承办宴席、炒菜等红白案兼营,也可“叫席”(即将菜肴保温挑送上门,另收小费),还可指派红案厨师携带炊事用具上门办席。另外,并专为吊唁者承办“九碗头”祭席,备有抬箱租借给吊唁者送往治丧人家上祭。素菜饭馆设备简陋,不炒菜,不做晚市,大多是“早上栽树,晚上乘凉”,并经营油炸点心;小饭馆则为农民、小商贩等人供应便饭便菜。除此,城区街头巷尾早晚常见的小熟食品有卤菜、五香茶蛋、铳子糕、海棠糕、糯团、油货(油条之类)等,多由小贩自作自售或批售,有的摆摊设点,有的则肩挑或提篮流动叫卖。抗日战争期间,饮食业多数停业,至解放前夕,城区茶馆酒楼、饺面饭馆和油货店共有80多家,集镇饮食业也较兴盛。1950年,全县饮食业有183家,从业人员273人。1955年对私改造前,全县有饮食业605户,从业人员871人。1956年对私改造后,将县城12户私营茶馆组成为一个公私合营的宣城人民食堂,有13个门市部,从业人员114人;组成集体饮食合作商店2个,设门市部7个,从业人员78人。乡镇私营、个体饮食店(摊)组成集体合作饮食店37个,合作饮食小组31个,入店(组)有474户,608人。另有个体户54户71人,多为肩摊小贩。1965年,乡镇饮食业减为25个。“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集体经济削弱,饮食业采取自愿结合,将大划小,个体饮食业基本停业。1958—1978年间,集体饮食店(组)均按核定的粮油计划分月安排经营。1979年后,县内饮食业开始复苏,为适应经济发展趋势,集体饮食业有的逐渐分化成个体经营,农村集镇饮食业仅保留15个,个体饮食业迅速发展。1981年,全县个体饮食业136户,从业人员213人。此后,逐年均有大幅度递增。至198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饮食业5个,从业人员113人(城区),年零售额95万元,占全县饮食业零售总额850万元的11.18%;集体所有制饮食业94个,从业人员592人,年零售额297万元,占全县零售总额的34.94%(其中:城镇35个,337人,年零售额212万元;农村59个,255人,年零售额85万元);个体有证饮食业788个,从业人员1275人,年零售额458万元,占全县零售总额的53.88%(其中:城镇584个,925人,年零售额306万元;农村204个,350人,年零售额152万元)。国营商业新办集体饮食业8个,从业人员77人。
【服务业】
▲旅栈业民国21年(1932),城区有旅栈35家,乡间集镇仅永宁镇(孙家埠)即有旅栈9家。每家从业人员3—7人不等。解放前夕,城区旅馆、饭店、客栈、骡马栈共40多家,其中较大的有远东饭店、安乐饭店、中南旅社、中国饭店、中央饭店、三友饭店等。旅馆、饭店名称各异,性质相同,虽名饭店,却不供应就餐。客栈多为接待商贩,规定一宿两餐,经营户数在旅栈业中的比重较大,骡马栈专为接待县境东南乡驮运土产、山货的从业者,栈内备有马厩和饲料。1950年,全县有旅栈业117家,从业人员140人。1956年对私改造后,县城有33户私营旅栈组成公私合营宣城旅社,分设华阳、交通、大东、长安、义和、元隆、三友、来安、顺兴、益盛10个门市部,床位729张,从业人员81人。同年4月在中山路新建一幢旅社楼,有大小客房75间,床位144张。1973年,于火车站新建宣城饭店1处,1976年3月开业,有客房75间床位200张。至1987年,全县旅馆业有178个,从业人员769人。其中:县城有地方国营宣城旅社、宣城饭店2家,门市部6个,从业人员144人,床位1667张;城乡集体所有制旅馆业39个,从业人员379人,(城镇11个,71人;农村28个,308人);城乡个体有证旅馆业133家,从业人员246人(其中:城镇92家,171人;农村41家,75人)。床位800余张。
▲浴池业民初,城区有男浴池11家。抗日战争时期始有女浴室出现。解放前,县城有男女浴室各7家,浴室内有小澡(通铺)、普通座、雅座和特别座之分,也有少数浴室备有单人浴缸。乡间集镇均有浴池业。1950年,全县有浴池业53家,从业人员335人。1956年对私改造后,城区澄江、澄清、济川、大观园、九龙池、华清、天然池等7家私营浴池组成公私合营立新浴室,分5个营业点(其中女浴室1个),有750张座位,从业人员108人。1966年11月改为地方国营企业。1978年,原天然池改建为浴池楼,营业面积939平方米,分男女二池,有座位295张,并增设了淋浴,恢复了擦背、修脚等传统服务项目。至1987年,县城浴池业仍旧。乡间集镇浴池分布在孙埠、水东、水阳、周王、溪口、双桥、狸桥、油榨等地共17家,从业人员105人,均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近年来,一般浴室都是入夏歇业,秋后营业。
▲理发业抗日战争前,城区以杨老四理发店规模较大,最先有电烫业务,店规最严,营业时间不得与顾客闲谈,师徒间以眼神代言。解放前,城区理发店有10多家,固定理发担摊点10多人,均为早出晚归。各集镇理发店数量不等。建国前后,农村一向通行包头制,按年计费,秋收结付,大都以稻、米计算。每半月上门理发一次,每轮至谁家,且都供餐。1950年,全县理发业49家,从业人员89人。1956年后,城乡理发业实行合作化。1978年后,个体理发店开始出现。至1987年,全县理发业有160个,从业人员378人。城区有地方国营人民理发厅1家,城乡集体所有制理发业39家(城镇29家,农村10家),从业人员204人;城乡个体有证理发业120家,从业人员174人(城镇71家98人;农村49家76人)。
▲照相业民国19年(1930),城区开始有宣州照相店,民国21年又增设宣光摄影社。40年代,有光明、宣城、青年、千秋、铸真5家照相馆。1950年,全县有照相业12家,从业人员17人;1956年,城区照相业实行公私合营,5家私营照相业组成金星照相馆,分3个门市部,从业人员25人。1966年11月改为地方国营企业。1984年,该企业又增设照相器材专营商店1家。至1987年,全县照相业72家,从业人员116人。其中:县城有地方国营人民照相馆1家,设门市部2个,从业人员21人;城乡集体所有制照相业9家,从业人员20人(城镇1家1人;农村8家19人);城乡个体有证照相业61家,从业人员75人(城镇33家37人;农村28家38人)。
▲修理业建国前,修理业以城区最多。其中有修车6户,从事修理机械、车辆并兼租自行车;铜器10多户,从事修理器皿、电筒、修配钥匙(锁)、包裹旱烟管铜头,兼租汽油灯;修理钟表7户,有门店和摆摊2种;桶匠(俗称“箍桶匠”,即园木修理)多为肩挑,走街串巷,上门服务。1958年公社化后,大部修理业者组成合作修理组,集镇修理业无几。1978年后,准许个体修理业经营,有的开始设店、摆摊,有的恢复流动服务。至1987年,全县修理业594户,从业797人,年营业额217.96万元。其中:城镇331户449人,年营业额126.81万元;农村263户348人,年营业额9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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