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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商业】宣城商业大规模的兴起,始于东晋迁都南京之后,当时,北人南迁多屯驻芜湖、宣城等地。因而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并有“人竞商贩不为田业”的现象。《随书.地理志》载:“宣城……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加之闽、浙、两粤等地的商品多从宣城入境至南京,成为江东通都大邑。清咸丰年间,兵祸惨重,人口锐减,商业百无一存。清末,始有来自湖南、江苏、江西、福建及毗邻的泾县、旌德、太平、南陵各县和安庆、庐州、徽州等地的客籍商帮入境,在县城和水阳、湾沚、孙埠、水东、沈村、周王、寒亭等集镇定居经商,商业重新兴起。民国初年,城区商业活跃,店铺鳞次栉比,为宁国、泾县、郎溪、广德等县茶商集聚之区,是粮、茶、竹木、山货集散地。孙埠、水东、湾沚等镇,行业齐全,向为物资集散的主要商埠;双桥、沈村、周王、红杨树、寒亭等20个集市,各类行业,大致略备。当时,独资经营以“徽州帮”、“泾县帮”居多。民国6年(1917)8月,泾籍商户曾成立过“旅宣泾帮商业公所”。城区和孙埠等主要集镇的粮、油、茶、烛、质(典)业、竹木、纸、枣、绸布、百货、烟、酱、杂货、屠宰、国药、饮服、印书等各类行业都成立了同业公会,城区同业公会有17个。各行业中,经营布业以泾县商户为多,典当、钱庄、酱坊以徽州籍商户为多,纺织业以合肥、巢县人居多,竹器业以江西人最多,常州帮多操糖炒业。民国13年,江浙起衅,县城设兵站,军阀过境湾沚、城区,商民遭扰,百业萧条。北伐以后,始有转机,城区仍以茶叶市场最负盛名,钱、布、竹木各业亦均不弱。民国20年,茶业发展到18家,岁收茶叶2万担,多输往芜湖、南京集散。当年和民国23年,先后水旱成灾,各业无不减色,民国25年,全县营业额仅达900万元(法币)。民国26年,县城商业进入鼎盛时期,当时有砻坊业30家、米店28家、百货布业50家、广货鞋帽20家、屠业19家、竹木行业40家、木业制作56家、茶行20家、旅馆业35家、药业13家、质(典)业8家、浴业11家、酒楼21家(其中清真馆1家,纳凉消夏的茶社6家),大小工商户1200多家,30多种行业,合资经营者少,独资经营者居多。各行业中,又以茶业各号拥有流动资金最厚,多者5万银元,少者9千银元。当年冬,日军入侵后,县境大半沦陷,商民外逃。民国28年,少数商民陆续回城惨淡经营,继而,逃归原籍的泾、徽二帮商人纷至沓来,集资合股经营绸布、京广杂货、粮杂各业。资金不多,能超出5千元者甚少。当时,货源奇缺,全赖三五为群结伴成行,绕避日伪据点,往返敌占区芜湖长途贩运。民国29年,抗战进入相持阶段,长途贩运发展为跑行商,一为代座商采购,收取佣金,称之为“跑行商”,另一种是自购自销或批发。当时,除粮、茶二业外,县城食盐又为皖南和江西部分地区的集散地,民国31年6月,城区盐业公会应运而生,经营盐业商户达32家,盐市盛极一时,日销量10万公斤,远销江西乐平、鹰潭、贵溪、粱浮、婺源、万年等地。近销东流、至德、贵池、青阳、南陵、繁昌、旌德、泾县、太平、宁国等县,挑贩运盐日达千人以上。民国32年11月,县城复因日军侵占,宣芜间均因敌占区,车船畅通,行商遂止。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业有所复苏,县城自然行业发展到81个。未久,由于国民政府巧立名目,强征“富户捐”,继而通货膨胀,致使大店缩小或分散经营,小店变摊贩或转为行商,商业又趋凋敝,元气大伤。解放前夕,全县城乡私营商业仅有1531家,摊贩329家。
建国后,在发展国营商业的同时,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积极进行合理调整、扶持。经营资金短缺的工商户,给予贷款扶持。同时,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私商联营,国营商业并采取批发让利(1—1.5%),降低批发起点(25%左右);在二、三类市场停止零售业务,增设批发点,撤并7个零售门市部,让出108种商品由私商经营等措施,鼓励和扶持私商的发展。1952年,县人民政府对部分私商以行贿、偷漏税、偷工减料等手段牟取非法利润的行为,部署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随着运动的开展,国营和供销社商业迅速发展,私营商业比重显著下降。1953年全县共有私营商业1758户,国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18个,县合作总社所属基层供销社34个,私营商业在整个商业中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1954年开始,有步骤地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前进一步,安排一行”的办法,将县城985户私营商业划为百货、棉布、五金、颜料、文具、杂货、新药7个行业划归国营商业分口管理,归口公司根据私商经营特点、从业人员等情况,安排销售计划,实行计划批购,组织联营联购小组。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后,经营布业的商店分别改为经销或代销的零售商,其他行业,随后也逐步建立经销、代销关系。
宣城县1951—1955年公私商业营业额比重表

宣城县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表(一)

宣城县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表(二)

【国营商业】1949年5月下旬,成立皖南贸易总公司宣城第一分公司,下设粮食、洋广、土产、油盐4个部,在双桥、孙埠两地设贸易小组。此为县内最早的国营商业企业。1950年,宣城贸易分公司撤销,在4个部的基础上组织了中国百货公司宣城支公司、中国土产公司宣城支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宣城支公司。同年6月,相继成立皖南盐务局宣城办事处、宣城煤炭建筑材料经营处、宣城县酒业专卖处。1952年11月,成立县贸易公司、县石油小组、县花纱布收购推销组。1956年7月,成立县五金机械公司、县化工原料公司、县文化用品公司、县药材公司。1957年8月,盐业公司划归县供销社领导。同年11月,五金机械、文化用品、化工原料三公司并入县百货公司,药材公司划属县卫生局。1958年精减、合并商业机构,撤销专业公司,改组为商业局内设机构的副食品、工业品、采购、生产资料4个经理部。在“大跃进”中,国营商业曾掀起大办工业的高潮,所办工业项目有国家投资建设的茶厂、造纸厂、肉类加工厂、制糖厂,有自筹资金兴办的化工厂、小五金厂等。商办工业在当时为弥补工业生产不足,满足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起了一定的作用,并为后期商办工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61年5月,成立县茶叶公司、水产供销公司、石油煤建公司、饮食服务公司;8月,商业局与供销社分开,撤销4个经理部,恢复县百货公司、县食品公司、县盐业公司名称。1987年,全县计有国营专业公司10个,即:县百货公司、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燃料公司、县盐业公司、县食品公司、县糖业烟酒公司,县饮食服务公司、县副食品酿造公司、县蔬菜公司。商业网点234个,职工3066人(其中,县以下商业网点134个,职工1291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7289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6580万元的27.42%。纯利润128万元。
▲县百货公司前身为皖南贸易总公司宣城第一分公司。1950年改称中国百货公司宣城支公司,1952年7月,宣城专署迁驻芜湖市后,更名中国百货公司宣城县百货商店,1954年12月改称中国百货公司宣城县公司,下辖批发部、商场部各1个,湾沚、水阳、油榨、孙埠、水东、周王、杨柳、西河分销处8个,有职工214人。1958年公司并入商业局下设的工业品经理部,归口管理的企业交城关公社商业科,各基层分销处同时交所在地公社商业科领导。1961年11月撤销工业品经理部,恢复中国百货公司宣城县公司。1962年保留湾沚、水阳分销处,水东改为供应组,其余分销处撤并于当地供销社。下辖商场部、百货库、五金库、化工库,职工216人,营业网点111个。1965年5月,国营商业工业品机构下伸,重建周王、溪口、孙埠、油榨分销处,经营百货、针纺织、五金交电、文化用品,化工原料、糖业烟酒批发与零售业务,并接收供销社工业品的经营业务。1969年1月,县百货公司与县糖业烟酒公司合并为县百货供应站,1972年5月,撤销县百货供应站,恢复县百货公司。1977年7月划出糖业烟酒、五金、交电、化工业务,恢复糖业烟酒、五交化工2公司建制。县百货公司下辖商场部、百货商店、批发部和水阳、油榨、孙埠、水东4个分销处,职工351人。1979年11月新办知青商店,定名“新民百货店,”属集体所有制,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就业子女57人。1980月5月,商场部改称百货一店,百货商店改称百货二店。1986年1月,百货一店又改称百货大楼。至1987年,公司下辖有百货大楼、百货二店、针纺织品批发部、百货批发部和水阳、油榨、孙埠、水东4个分销处;集体所有制有新民百货商店、为民百货商店和13个零售门市部。全民职工482人,集体所有制职工523人,年销售额3243.26万元,利润88.08万元。
▲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前身是五金机械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1957年11月两公司并入县百货公司。1977年7月,县百货公司划出五金交电化工经营业务,在县城中山路60号成立现名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下辖批发部1个,零售网点4个,职工50人。1982年7月,零售网点改设为五交化工一店、五交化工二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工93人。1985年4月于县城南市路开设友谊商店,1986年12月为适应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开展侨汇商品的供应,改友谊商店为宣城县旅游特需商品供应公司。同年,公司针对家电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开展横向购销联合,组织市场热门商品,召开商品展销会,组织工业品下乡,经营状况显著上升,销售额达1039.21万元,比1982年增长1.31倍。1987年,公司下辖批发部、五交化工一店、五交化工二店和旅游特需商品供应公司,职工113人,年销售额1363.01万元,利润52.28万元。
▲县石油公司1953年2月为宣城县石油供应组,1954年11月改称现名。1957年3月与县煤建经营处合并为县石油煤建公司,1958年4月并入商业局工业品经理部,1961年6月由工业品经理部撤出,成立安徽省石油煤建公司宣城县石油煤建经理部,同年11月改称安徽省石油煤建公司宣城县公司。1963年8月改称中国石油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安徽省宣城县公司。1968年8月改称中国石油煤建公司安徽省宣城县公司革命委员会,1969年2月与县物资局合并,组建为宣城县物资采供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9月,随着机构调整,撤销物资采供站,恢复县石油煤建公司建制。1977年3月,并入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实行政企合一,产、供、销统一管理。1980年1月,石油、煤建划开,分别成立宣城县石油公司,宣城县燃料公司。前者隶属商业局,后者隶属煤炭局。1985年6月又改称安徽省石油公司宣城支公司,下辖1个油库和水阳供应站,职工74人。1987年销售总额968.52万元,较1981年增长1.31倍,实现利润48万元,比1981年的27.22万元增长76.34%。达历史最高水平。
▲县燃料公司1950年6月,成立宣城煤炭建筑材料经营处,1955年2月改设宣城小窑煤小组,由芜湖市煤建公司和县政府双重领导,办理小窑煤收购业务。1956年上半年改称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芜湖分公司宣城经营处(简称宣城煤建经营处),隶属芜湖煤建公司。1957年3月与县石油公司合并,组建成县石油煤建公司。1961年6月—1979年,变动频繁。1980年1月1日与石油划开,改为现名。公司成立后,对燃料实行统一管理,凭证定量供应。市场销售煤,为保证人民基本生活,采取财政补贴办法。自1980年起至1987年止,国家财政补贴金额达256.66万元。其中:1980年20.57万元,1981年19.67万元,1982年18.98万元,1983年27.3万元,1984年34.94万元,1985年44.77万元,1986年45.43万元,1987年45万元。至1987年,公司下辖煤库1个、水阳煤炭供应站、孙埠煤炭供应站及煤球加工厂(集体企业),城关设有东门、北门、南门3个煤球供应点,全民所有制职工76人。年商品销售额596.02万元,费用水平18.83%,周转天数30天,利润26.29万元,劳动效率7.84万元。
▲县盐业公司1950年6月成立皖南盐务局宣城办事处。1952年12月改称中国盐业公司宣城盐业所。1954年12月改称现名。1957年8月,公司划归县供销社领属,1961年9月国合分开,公司隶属商业局,改称安徽盐务局宣城县公司。1965年3月实行盐业“托拉斯”,公司改称中国盐业公司安徽省宣城县批发部。1972年7月恢复今名。下辖批发部1个,职工31人。1987年,固定资产43.19万元,流动资金35.46万元,年销售额173.88万元,利润13.66万元。
▲县食品公司前身是1954年成立的宣城县食品营业处,1955年5月改为芜湖食品分公司宣城中心收购站。1956年4月改称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宣城县公司。下辖生猪库和城关、油榨、水阳、双桥、寒亭、杨柳、孙埠7个收购站,有10个批零网点,职工125人。1958年6月公司并入县商业局,下设副食品经营部。1961年11月,恢复宣城县食品公司建制。1968年12月与县水产、土产、茶叶、农资、盐业等公司加入以县供销社为主成立的宣城县供销服务站,下辖双桥、孙埠、油榨、水阳、寒亭、周王6个食品收购站和城关综合门市部,有26个食品收购组,职工228人。1980年5月,增设叶家湾、城郊食品收购站,双桥站改为食品组。至1987年,公司下辖城关综合门市部、皮蛋加工厂和水阳、油榨、叶家湾、孙埠、水东、周王、寒亭、城郊8个食品收购站,26个食品收购组,职工371人。年销售额达764.12万元。生猪经营,进入60年代一直处于政策性亏损,20多年来,累计亏损97.94万元。1975—1980年上缴国库74万元。1977—1986年中,有6年时间国库拨补59.4万元。
▲县糖业烟酒公司1950年6月,成立宣城县酒业专卖处,对酒业实行专酿专卖。1953年改称县烟酒专卖事业处,下辖湾沚、水阳、油榨、水东、周王5个分销处。对卷烟实行专卖、包销经营。1954年12月改称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安徽省宣城县公司。此后,体制几经变化。1963年3月,改称中国糖业烟酒公司安徽省宣城县公司。“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与县百货公司合并。1977年7月恢复县糖业烟酒公司建制。1982年12月,卷烟批发业务划出,另设县烟草专卖公司。至1987年,公司下辖批发部、食品商店三个门市部,职工63人。年纯销售额712.81万元,利税9.94万元。
▲县蔬菜公司成立于1972年2月,下辖城关、水东、孙埠3个腌制厂和城关副食品合作商店。至1987年,公司下辖江南、民生2个副食品商店,和一家陵阳豆制品厂,全民职工28人,集体职工94人,营业网点11个,销售额达84.90万元,较1981年的44.84万元增长0.89倍。为了平抑市场价格,保持零售价格不变,经营蔬菜发生的政策性亏损,自1981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拨补金额达14.06万元。其中1987年拨补0.59万元,较1981年1.39万元下降42.45%。
▲县副食品酿造公司1985年将原隶属县蔬菜公司的宣城县腌制厂改称为现名。主要经营酱、醋、酱菜和传统产品“宣大祥”五香茶干。至1987年,公司下辖水东、孙埠2个分厂,经营网点7个,职工143人,年纯销售额280.15万元,利润8.71万元。
▲县饮食服务公司1961年5月成立宣城县服务公司,同年改称县饮食服务公司,主管国营性质的饮食服务行业。1969年,改称宣城县人民服务站。1972年5月恢复县饮食服务公司建制。1985年3月,为发展旅游事业,增设安徽省宣城县旅游公司,名为两块牌子,实为一个机构。1987年,公司下辖企业有宣城饭店、宣城旅社、人民食堂、人民照相理发部、城关浴室、寄售商店,职工409人,营业网点38个,年营业额233.42万元,利润4.36万元。
建国后宣城县国营商业主要商品历年销售情况表(一)


建国后宣城县国营商业主要商品历年销售情况表(二)


【供销合作商业】民国时期,县内合作事业据安徽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工作概况记载:“本区合作事业,原以宣城办理最为发达,……”民国22年(1933)有合作社3个,社员71人。民国26年,在周王村(今周王镇)成立茶叶运销合作社1个。民国28年,全县计有合作社62个,社员2070人,社股数3459股,股金6938元(法币)。民国30年,县政府设合作指导室,有指导员2人,专事推进全县的合作事业。民国35年,全县计有乡镇合作社23个,而这些合作社多为地方士绅图谋私利之所,群众难以得到福利,未几即名存实无。
1949年8月,由皖南合作总社拨给稻谷17.5万公斤作为开创资金(包括下拨基层供销社的业务周转金),建立宣城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县合作总社更名皖南区宣城县合作总社,内设推销、供应、人事和组导4个股。1954年改称安徽省宣城县合作总社,并建立土产副食、日杂和生产资料直属经理部,确定供销社为集体所有制性质。30多年间,随着供销社机构的或分或合,隶属关系几经变化,体制发生了多次变动。
1958年,县合作总社与商业局合并,变为全民所有制,基层供销社转为农村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8月与商业局分开,恢复供销社建制,内设秘书、组干、计财、业务、集贸5股,下设生资、采购2个经理部;湾沚、孙埠、水东3个腌制厂;孙埠、水东2个轧花厂和县贸易货栈等直属企业。1968年,供销社与食品、水产、土产、农资、茶叶等公司联合成为宣城县供销服务站。1970年9月又并入商业局。1978年8月,县合作总社再次与商业局分开,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内设秘书、人事、业务、计财、商政、多种经营6个股(室)。1983年恢复供销商业组织的群众性,确定以沈村供销社为实行体制改革试点。1984年,县合作总社改为宣城县供销合作联合社。1987年底,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1846人,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及零售等网点306个1395人;企业管理机构28个,451人(其中:商业网点,城区7个73人,乡镇299个1322人;企业管理机构,城区5个262人,乡镇23个189人),固定资产1291万元,流动资金696.58万元。销售总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3038.19万元,实现利润173.67万元,居宣城地区供销系统之首。农副产品收购品种达23种,收购总额2671.9万元,较1985年收购总额1242.4万元增长了1.15倍。
▲基层供销社1949年10月,建立湾沚、寒亭、周王、双桥4个区供销社,干部15人,有资金5529元。1950年增建水阳、孙埠、西河、杨柳、洪林6个区供销社。1952年,基层社发展到34个,全县入股社员129740户,229241人,占同年全县总人口的39.5%,有股金18.40万元(新人民币)。1956年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基层供销社合并为18个。当年进行股金分红,共分红利8.07万元,转公积金7243元。1958年,基层供销社转为农村人民公社供销部,属县商业局领导,集体经济性质名存实无。1962年恢复建制,按行政区划复建城关、双桥、油榨、水阳、湾沚、寒亭、杨柳、溪口、孙埠9个基层供销社,其余均改为基层社的下属采购供应站。“文化大革命”期间,基层社变动频繁,管理混乱,几近瘫痪。
1978年,基层供销社复建19个。1983年恢复社员代表大会和理、监事会等制度。并确定以沈村供销社作为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同年,在全县18个基层社进行全面推广。1984年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开展多种形式联营。当年7月,实现利润由一季度6.9万元猛增至70.6万元,仅7月份创利即达26.1万元,比1983年同期上升33.1%。另外,基层社并与212户农民建立多种形式联营,提供产前资金3.05万元、优质化肥2.5万公斤,发展太子参183.7亩,植桑482.8亩。当年,为农民增加收入250万元。另外,全县基层社还增设了32个门市部,下设72个化肥代销点,增添了营业项目,总投资32万元,至10月份创产值即超百万元。1985年复建文昌基层社。1987年,全县基层供销社23个189人,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站(简称“采供站”)40个142人,代购代销点259个1180人(简称“双代”店)。固定资产630.76万元,流动资金493.47万元。销售总额7910.14万元,实现利润79.35万元。
▲县供销社直属公司:
县土产公司1949年5月,为皖南贸易总公司宣城第一分公司下设的土产部。1950年3月撤销宣城贸易分公司后,组建为中国土产公司宣城支公司。1958年,精简、合并商业行政机构,撤销专业公司,曾改为商业局内设机构的采购经理部。1961年撤销经理部恢复原机构名称。1964年改建为县土产杂品公司,1968年并入县供销服务站。1978年后改为今名。至1987年,全公司有干部职工60人,年销售额771.57万元,创利6.88万元。
县农资公司1954年为县总社直属的生产资料门市部。1964年,成立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全县基层社和采供站分别设有生产资料供应门市部。1987年,全公司干部职工51人,固定资产57.94万元,流动资金31.12万元。年销售额1263.7万元,利润19.97万元。同年,曾荣获省农资公司颁发的“银杯奖”。
县茶茧公司1961年5月,成立宣城县茶叶公司,原属外贸体制,1971年归属供销系统。1985年划入蚕茧业务,易为今名。公司下辖蚕茧收购站1个,茶庄1个,宛青商店(集体)1个,茶站8个(城关、杨柳、溪口、华阳、新田、峄山、洪林、沈村)。1987年与茶厂合并,有干部职工305人。固定资产256.21万元,流动资金79.3万元,年销售额1022.38万元,利润23.57万元。
县棉麻公司1978年成立县棉麻烟公司,1982年,烟叶划归烟草公司专营,改称今名。公司下辖水阳、孙埠、雁翅3个轧花厂。各类麻的经营业务,由于种植面小,收购量有限,1982年停止经营。1986年为发展县内经济,乃扩大麻类种植,收购量有所增加。1987年,全公司有干部职工189人,固定资产220.75万元,流动资金43.94万元,年销售额达1809.18万元,利润57.97万元。
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1984年10月,成立宣城县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下辖2个门市部。1985年1月起,资金由县土产公司划拨,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当年,回收废钢铁达1405吨,创利8万元。同时,以废金属回收为龙头,不放松其他废旧物资经营,开展蜂蜜、畜产品等收购。1987年,全公司有职工27人,固定资产18.24万元,流动资金9.37万元,年销售总额260.97万元,利润9.5万元。
建国后宣城县供销系统主要商品历年销售情况表


【集体商业】宣城县私营商业小商贩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逐步过渡到集体商业,截止1956年10月,全县组成统一核算、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372个,有门市部733个,从业人员3344人,入股资金41.48万元;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小组226个,1903户,从业2165人,资金7.05万元。其中城区合作商店112个,有门市部143个,从业631人,入股资金4.26万元;合作小组19个268户,从业290人,资金1.03万元。1957年通过整店整组,当年全县合作商店303个(除洪林),有门市部752个,2614户,3569人,有资金60.65万元,营业实绩955.72万元,盈余28.20万元。占1956年23.61万元的119.42%;合作小组计199个,1643户,1893人,有资金8.85万元,营业额219.08万元。1958年城镇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升级过渡到国营,农村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合并组成14个合作总店,同时平调合作商店公积金23.6万元。1961年又将并入国营商业的小商贩划出,恢复合作商店(小组)的集体性质;农村14个总店划为244个合作商店,23个合作小组,设门市部527个,从业人员2840人。1963年农村合作商店调整为158个,从业2428人,合作小组调整为5个,从业50人。
1966—1976年,撤并合作商店,部分从业人员被迫下放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集体商业改为“三代”形式(即代销、代营、代加工),对保留的合作商店,在经济上纳入国营商业商品流通计划渠道,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和公积金上缴,亏损统一弥补;分配上实行固定工资加综合奖,取消股金分红,使合作商业成为国营商业的分店,造成合作商店存在着“手捧铁饭碗,亏损我不管”的依赖思想。
1978年,在提倡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下,对老集体商业进行了调整落实,将“三代”店和公积金归还给合作商店,恢复股金分红制度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0年,国营和合作商业为安排部门的待业青年,兴办知青商店18个,就业青年831人,营业网点28个,年营业额133.84万元,利税9.32万元,人均劳效2600元、人均创利182元(合作系统知青商店未计人)。1987年,集体所有制商业经营网点374个,从业人员2381人,社会商品零售额601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2.62%;国营系统知青商店14个,从业人员146人,营业额143.06万元,利税5.53万元,人均劳效1.13万元、人均创利278元;合作社系统知青商店因受市场竞争的制约,大部分先后停业,知青人员分别安排在本单位营业柜组内混岗工作。
【个体商业】1956年,在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仅有个体商业264户,266人;饮食业54户71人;服务业19户20人。其中大多为经营瓜果、家禽、水产品、蔬菜、山杂货的小摊小贩。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个体商业基本取消。1961年随着城乡集市贸易的恢复,无证商贩开始公开交易。当年无证商贩进行清理登记,对当地有户口的原商业人员,予以登记、发证,准许公开营业,对季节性临时性的瓜果、茶水、冰棒等小商小贩只登记不发证,准予临时营业。“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予以取缔。
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个体商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全县个体商业1021户。1983年后,个体商业迅猛发展,至1987年,全县个体有证商业户增加到7017户,从业人员9346人,自有资金610.61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4852.4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6580万元的18.26%(其中:城镇2936户,3887人,自有资金281.11万元,年零售额2365.6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8.9%;农村4081户,5459人,自有资金329.50万元,年零售额2486.80万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9.36%)。比1986年的3652万元增加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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