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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性别结构】据民国36年(1947)《安徽省人口统计报告表》记载,全县的人口年龄结构,以45—49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共55636人,占总人口的12.86%。人口的性别构成,男性多于女性。男女性别比为122.27。

建国后,按照国际上沿用的划分人口结构三种类型衡量,全县人口年龄属于年轻型。人口的再生产,由增长型开始向稳定型转化。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30岁以下的有455054人,占总人口数的62.48%,其中10—14岁年龄段的人数最多,共115940人,占总人口数的15.92%。此年和1964年相比,0—14岁人口比例下降1.34%,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上升2.13%,老少比提高6.22个百分点。
据1953、1964和1982年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性别构成有所变化。1987年男性比例为110.46,只是62岁以上的年龄组,才出现女性多于男性。如62—84岁年龄组的男性15959人,女性22493人,男性比女性少6534人,性别比为70.95,85岁以上年龄组的男性比例为26.62。
建国后全县三次人口普查年龄性别结构变化表

【文化程度】据民国36年(1947)《安徽省现住人口教育程度报告表》记载,宣城县总人口432477人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有387人(其中女19人),每万人中占8.95人;受过高中教育的有2078人(其中女304人),每万人中占48.05人;受过初中教育的有7067人(其中女1268人),每万人中占163.41人;受过小学教育的有42720人(其中女12506人),每万人中占987.80人;受过私塾教育的有36425人(其中女6974人),每万人中占842.24人,受教育者共88677人(其中女21071人),每万人中占2050.44人。不识字的有293122人(其中女151126人),每万人中占6777.75人。
建国后,受教育者逐年增多,文化程度提高较快。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具有大学文化程度(包括大学肄业或在校)的比1964年增加1440人;高中文化程度的比1964年增加1840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比1964年增加8441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比1964年增加142131人。其增长速度均超过总人口的增长速度。全县12岁以上文盲和半文盲达24585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3.76%,其中,男性占11.83%;女性占21.93%,女性比男性高近1倍。但是,在总人口增长的情况下,却比1964年12岁以上的文盲和半文盲减少了15个百分点。1984年,全县各乡镇按照符合基本扫除文盲的规定,分期分批限期完成扫盲任务,至1987年,经省、地全面验收,已正式批准宣城县为基本扫除文盲合格县。
宣城县1964、1982年人口文化构成情况表

【行业与职业】民国36年(1947),全县总人口432477人,其中在业人口为182026人,占总人口的42.09%;不在业人口为148229人,占总人口的34.27%。在业人口中,务农134664人,占在业总人数的73.10%;矿业369人,占0.20%;工业11673人,占6.41%;商业19878人,占10.92%;交通运输业1122人,占0.62%;公务人员4148人,占2.28%;自由职业302人,占0.17%;人事服务7578人,占4.16%;其他2292人,占1.26%。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5岁以上在业人口为37646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1.69%,其中,男性在业人口223420人,占总人口的30.68%,占男性总人口383229的58.3%;女性在业人口153047,占总人口的21.01%,占女性总人口345067的44.35%。按行业人口多少排列,以农、牧、林、渔业劳动者最多,占在业人口的81.56%,其次为制造业、商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和建筑业。1987年,全县社会劳动力总数365027人,为人口总数的48.42%。其中第一产业劳动力274207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5.12%;第二产业劳动力35399人,占总数的9.70%(工业劳动力26032人,建筑业劳动力9367人);第三产业劳动力38355人,占总数的10.51%。在第三产业劳动中,第一层次交通、邮电、商业、物资供销业、仓储业及饮食业为24407人;第二层次生活、生产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为1873人;第三层次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为9025人;第四层次国家机关、政党和社会团体3050人。
宣城县1982年各行业人数与比重表

【家庭与婚姻状况】
▲家庭户规模、类别清末民初,一般人家多以子孙满堂、儿孙绕膝为乐,四世同堂为荣,家庭户规模较大,10口之家较普遍。及至30年代,随着婚姻旧俗在城镇有所革新,因而青年男女自立门户的小家庭始有出现。40年代始,由于战事所及,为扩增兵源,国民政府明令规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二,孤独子缓征”抽丁服役,多数人家为躲避抽丁,多兄弟的家庭则采取顶支、过继、分家等形式单立门户,大家庭延续分化为小家庭,3至5口之家的小家庭随之增多。
建国后,5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人口逐渐递增,1958年人口总数比1951年增长16.42%,同期总户数增长9.5%,平均每户人数由3.90人提高到4.14人,每户人口规模基本上逐年扩大;1959年到1960年,人口非正常死亡,死亡率增加,妇女生育率下降,总户数比1958年减少了14751户,平均每户人数也由4.14人缩减到3.45人;1961年至1976年,国民经济得到正常发展,人口出生率开始回升,出现建国以来第二次多年连续生育高峰,加上“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人口盲目增长,总户数增加198151户,增长39.77%,每户平均规模由3.81人增至4.87人;1977年到1987年,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步深入,人们的传统观念也随之逐渐改变,大部分青年倾向自立小家庭,从大家庭中分离出来。另外,由于家庭就业人数增加和住房情况的改善,有的大家庭分为几个小家庭。近几年来,家庭规模逐年趋小,平均规模已由1977年的4.77人,下降到1987年的3.97人。
宣城县1982年家庭户规模比重表(%)

家庭户的类别,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家庭户156381户中,一对夫妇户6121户,占3.91%;二代户104560户,占66.86%;三代以上户24839户,占15.88%。一代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1018户,占0.65%;二代以上户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3765户,占2.41%;单身户2035户,占1.30%;其他户14043户,占8.99%。
▲婚姻状况民国时期,成婚者多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常见的有包办、买卖、养童养媳、等郎媳、招夫养子、重婚、纳妾等婚姻形式。而包办、买卖、养童养媳则为普遍,有些地区还有抢亲、换亲、租妻、指腹为婚、箩窝配亲(娃娃亲)、抱灵牌成亲也不少见。早婚更为突出,男女一般15—16虚岁即已结婚。30年代开始,等郎媳、指腹为婚、租妻、换妻、箩窝配亲等状况渐少,抱灵牌成婚者不再听闻,重婚、纳妾、养童养媳虽为法所禁,而为俗仍常有之。县城部分青年由于受新思想的影响,开始追求婚姻自主,并形成时潮。这一时期,男女婚姻为18虚岁左右,达20虚岁的甚少,早育、多育现象仍然普遍。40年代,皖南行署虽曾明令规定男年满20岁、女年满18岁始准结婚,但民间仍从旧习,早婚现象无法限制。
建国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1951年,全县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包办、买卖、重婚、纳妾、换亲和养童养媳等联姻陋习被彻底禁止,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凑合型”夫妻日益减少,婚姻自主,形成风气。男子婚龄22周岁,女子婚龄20周岁。1973年,贯彻“晚婚”原则,全县城镇晚婚年龄,男28周岁,女25周岁;农村男25周岁,女23周岁。
据1982年统计,全县15岁以上的人口中,各种婚姻状况的人口比例为:未婚的全县占31.4%(城区占2.84%,乡镇占28.56%);有配偶的全县占60.8%(城区占5.46%,乡镇占55.34%);丧偶的全县占6.83%(城区占0.56%,乡镇占6.27%);离婚的全县占0.97%(城区占0.15%,乡镇占0.82%)。结婚年龄,男性多在24—29岁之间,女性多在23—30岁之间(乡镇略异于县城);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的男性409人,女性2966人。全县未婚人口147757人,其中男性92401人,女性55356人(城区未婚13355人,男性7836人,女性5519人;乡镇未婚134402人,男性84565人,女性49837人)。30—34岁未婚人口全县共有4299人,其中男性4228人,女性71人。
宣城县1982年主要年龄组未婚人口所占比重表(%)

【民族分布】宣城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汉人遍及城乡,也有少数民族散居于全县各地。50年代初,全县有8个少数民族582人。其中回族565人,满族6人,藏族2人,蒙古族4人,朝鲜族2人,维吾尔族1人,畲族1人,彝族1人。在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有7个少数民族606人。其中回族562人,满族16人,蒙古族12人,水族10人,苗族2人,壮族1人,民族不详的3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汉族计有727229人,占99.85%;少数民族1064人,占0.15%,境内少数民族有16个,较1964年的少数民族增加了8个458人,其增加原因主要是婚嫁、工作调动和自然增殖。1982年,少数民族人口及分布情况:蒙古族30人,分布于城关、团山、夏渡、双桥、水阳、杨泗;回族924人,分布于城关、水东、水阳、金坝、丁店、峄山、洪林、高桥、杨柳、沈村、卫东、雁翅、黄渡、溪口;藏族2人,分布于夏渡、水阳;苗族19人,分布于城关、水东、双桥、南湖;彝族13人,分布于城关、狸桥、南湖;维吾尔族2人,分布于新田;壮族21人,分布于城关、敬亭、金坝、夏渡、杨林、文昌、寒亭;布依族12人,均在城关;朝鲜族3人,均在城关;满族16人,分布于城关、裘公;侗族14人,分布于城关、团山;瑶族1人,在城关;傣族1人,在城关;黎族4人,均在城关;畲族1人,在城关;高山族1人。其他未识别的民族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2人,皆居于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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