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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本县出产的农副产品,一般由私商收购,就地销售。1938年,日本商人在荻港开设“西海”、“大坂”、“神谷”洋行,每年抢购农副产品达1500多万公斤,当时,沦陷区商业几乎成为日货市场。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商品购销两旺。
一、农副产品收购
【棉花收购】1948年,本县种植棉花2275亩,产皮棉2。59万公斤,棉农自产自销。建国后棉花归供销社统一收购,1957年收购皮棉44。45万公斤,1962年收购皮棉98。3万公斤。1978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供销社与棉农签订包销合同,按承包者棉花土地面积、产量、统购任务,发放棉花预购定金,并按包购合同每百斤皮棉预付25。5公斤化肥。1985年,收购皮棉228。53万公斤。收购的棉花经轧花厂加工多数调往芜湖、合肥、上海等地纺织厂。1980年以后开始向国外出口,1986年出口日本皮棉10万公斤。
【土畜产收购】本县土产品有茶叶、麻类(主要是苧麻、红麻)、蜜枣、蚕茧、芦苇、大蒜及蒜苗等;畜产品则以生猪、家禽、鲜蛋、菜牛及兽皮(主要是牛皮、羊皮、猪皮、黄鼠狼皮)等为主。土畜产品均由供销社、食品公司收购。1956年供销社收购畜产品金额2万元。1957年收购金额达7。5万元。1978年对畜产品实行奖售,该年收购金额达38。4万元,畜产品收购后调芜湖市畜产站。70年代后期,干鲜果品、蜂蜜等收购量逐年增加。1979年收购蜂蜜4。41万公斤,1985年增加到5。45万公斤。
二、废旧物资回收
废旧物资由供销社负责收购。1957年12月,省政府规定废旧物资中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橡胶列为二类物资管理,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其它部门及商贩不得收购,当年收购额达4万元。
1962年,在黑色、有色废金属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废塑料、料骨、杂骨等品种。为鼓励群众出售废品实行换购,每交售25斤杂骨供应肥皂1条,当年收购金额达5。2万元。1978年,组织流动车、担,深入街道、农村收购,收购品种有废报纸、废旧棉、废酒瓶、碎玻璃等20多个品种,收购额达18。4万元。
1984年12月,为加强收购废品力量,充实人员,将废品回收站改为废旧物资回收公司。1985年,继续实行奖售政策(杂骨收购卫生补帖费增至10元),当年收购废旧物资额达32。9万元。收购的废旧物资,1957年以前分别调往本省(市)和上海、浙江;1958年后为支援省内建设,一律改调合肥、淮南、芜湖、蚌埠、安庆5市。
几个年份农副产品收购简表

三、生产资料供应
建国初期,本县工农业生产所需生产资料由供销合作社、私营商业经营。60年代后,为促进生产,稳定市场物价,于1963年成立县物资局,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计划供应。供应品种有钢材、机床及石油、煤炭、汽车、拖拉机、电动机、水泥、电表、轮胎、化工产品、火工产品、布电线、变压器、橡胶、轴承、水泵等。1963年供应11个品种16个规格,1986年增加到248个品种1133个规格。
【农业生产资料】建国前,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小农具,由匠铺生产出售。建国后,由供销社经营。1952年,供应品种有饼肥、化肥(硫酸氨)、石膏、杂肥等,全县生产资料供应金额6万元。1955年,除肥料外,供应品种计有两类21种。农药类:可温性六六六粉、25%二二三乳剂、棉油皂、西力生、苏联硫黄粉等16种;药械类;压缩喷雾器、单管喷雾、点头撒粉器等5种,生产资料销售额高达78万元。1957年,在原有的生产资料品种基础上增加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化肥品种增加碳酸氢氨,全年销售额达18万元。1978年农药、化肥、药械,县公司与基层社实行合同制,经营方式上下联营;中小农具除犁头、犁耳外,实行多渠道进货,当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达467万元,1985年增加到703。6万元。
【计划物资】
柴油按机械设备和机动车辆数量、动力状况建立耗油定额,拟定柴油计划分配办法,凭证定量供应。分配中,首先保证农业抗旱、排涝、救灾及其他特殊用油。随着柴油机具增加,年销售量1965年116吨,1986年增加到2580吨。
汽油1978年对机具进行全面登记,按照实际需要与可能核定供应计划,凭证、凭票定量供应。年销售量1965年36吨,1986年增加到1917吨。
煤炭首先保证炼焦炭之需,然后计划供应化肥、铸造、农机具、农副产品及生活用煤。年销售量1965年4999吨,1986年增加到8。18万吨。
钢材、五金交电、化工商品多数按计划定点供应。1986年供应钢材2847吨,烧碱112吨,纯碱18吨,化肥2。96万余吨,农药276吨。
三项用布1954年棉布实行统销以来,对工业生产、劳动保护、公共用布实行计划供应。生产用布主要用于工业过滤、吸尘、农业孵坊、林业山袜、渔业船帆等;劳动保护用布用于工作服、围裙布、冬季棉大衣等;公共用布用于医疗卫生、旅馆被褥蚊帐及窗帘布、照相暗室、剧团幕布等。1982年棉布实行敞开供应,用布计划供应遂止。
水泥1984年水泥供应9719吨,其中农村建房450吨,生产维修300吨,基本建设2700吨,更新改造210吨。1986年供应5014吨。
原木1956年供应原木580立方米,1986年增至914立方米。
四、生活资料供应
50年代初,群众购买力低,消费品供过于求。国营商业为调节消费,采取赊销方法,推销手表、绸缎、呢绒、粮食等商品。1957年,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扩大,人民消费水平上升,生活资料销售额由1949年79万元上升到583万元,增长7。38倍;人均购买力由1949年3。5元上升到22。6元,增长6。45倍。
1958年大办钢铁,轻工业让路,致使1959年市场商品供应全面紧张。1961年对棉布、针织品、絮棉、火柴、卷烟、豆制品、猪肉、肥皂、煤油等20多种商品实行票证、凭票供应。对高空、井下、水下作业工人、残疾军人、产妇、儿童分别按月定量平价供应部分商品,如猪肉、禽蛋、卷烟、食糖和卫生纸等。商业部门为组织货币回笼,对自行车、手表、海味品、名烟、名酒、高级糖果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961年至1962年,高价商品销售额达288。9万元。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农民出售农副产品商业部门采取奖售和换购办法。1962年奖售食糖2。25万公斤,卷烟5万条,白酒1500公斤,胶鞋810双,棉布800米。
1964年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商品增加,票证供应商品由原来的20多种减为7种。
“文化大革命”开始,大破“四旧”,凡商标名称、商品造型涉及“古”“洋”如龙、凤、花、鸟等图案的绸缎,花布以及绘有福、禄、寿字样的商品800种,一律停止出售,造成巨大损失。此后数年,商品花色单调,品种减少,市场供应紧张。1967年,对猪肉、禽蛋、肥皂、火柴、卷烟、化纤布、食糖、煤油等生活必需品实行凭票供应。同时关闭集市贸易,禁止小商小贩经营。
1978年后,各种票证相继取消。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自行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普及城乡。1986年,商品零售总额达1。41亿余元,比1978年增长2。95倍。比1949年增长79。4倍。
几个年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几个年份主要商品销售数

1949——1986年人均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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