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复员退伍军人及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安置
1950年,本县开始安置复员退伍军人。1954年,成立“定远县转业建设委员会”,1968年改为“定远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1950~1985年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2200人。根据他们的特长,分别安排适当工作。
老红军宋德金,1937年参军,曾在新四军第四支队任班长、排长、连长等职,1943年10月在苏北涟水战役中负伤,被评为一等革命残废军人。1969年从山东转回定远,1982年离休,享受县级待遇。县民政部门为了安置好红军老战士的生活,在环境幽静美丽的花园湖,为其兴建一幢带走廊的5间瓦房,嗣后,相继为其拉围墙、打水井、盖厨房和卫生间,妥善地安排了他的晚年生活。
1984年,县成立“定远县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各区、乡同时成立退伍军人两用人才领导小组。至1985年,共接收退伍军人两用人才539人,安置296人。1986~1990年,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1542人,其中城镇入伍的1182人(含志愿兵90人),农村入伍的361人。城镇户口的全部及时安置;对农村的361名退伍军人中的困难户,帮助他们解决建房木材31.5立方米,经费2050元。同时,对341名军队两用人才也进行了安置。
二、下放居民安置
1962年9月和1968年10月,两次共接收上海市下放居民1338户,6102人;1981年以前,全县下放城镇居民8030人(其中“四清”初期和“文革”后期下放5030人)。对于这些下放居民,民政部门分别将他们安置到各社队参加劳动。1984年10月,根据上级精神,收回上海下放居民318人,其中回原籍的108人,就地安排就业的210人,投资63万元;1978~1985年,收回本县城镇下放居民6976人。在安置过程中,还为901户下放居民新建瓦房1604间,发给建房补助费64.16万元。
上一篇:第四节 救济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