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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渠道、网点
建国前,本县私商的工业品主要从南京、上海、合肥等地进货;农副产品,如粮食、烟草、中草药等从县内采购。粮食主要收购地点是炉桥、池河、定城,然后由池河、炉桥运往沪宁一带;烟草主要收购地点是能仁、靠山、西卅店一带,出售给凤阳武店的南洋烟草公司与英美烟草公司;中草药主要收购地点是青山、西卅店、藕塘、岱山一带,由药商销往南京、上海。
建国后,国营商业、集体商业逐渐占主导地位。进货品种、数量、渠道皆纳入计划。1951年至1955年炉桥主要从蚌埠拨入,定城主要从滁县和临淮关拨入。1955年后,由业务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调入计划,从指定的二级站调拨,主要是蚌埠、南京、合肥、芜湖及省内其他二级站。
此外,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与地方工厂签订产品合同的主要有县染织厂的蚊帐布、棉细布,综合厂的矿烛,针织厂的棉线、棉毛内衣,酒厂的粮食酒、大曲酒,食品厂糖果、糕点等地方产品。
1951年,本县只有4个国营商业网点,集批发、零售、收购于一身。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公司负责对市场进行计划安排,国营网点迅速增多。1955年工业品批发网点增至29个,生猪、鲜蛋收购点14个。1957年国营商业网点达66个。1958年国营商业网点迅速发展,并向农村延伸,许多乡、生产大队均设立供销部,全县有门市部145个,农产品收购点73个,计有商业网点262个。三年调整时期商业网点有所减少。1965年国合分离后,国营商业网点仍然继续向下扩展。糖酒公司在池河、张桥均设立分销处;石煤公司下伸煤建小组15个;医药公司在靠山、西卅店、岱山、藕塘等地设立了中药材收购点。1970年在214个国合商业网点的基础上,全县又发展了199个代销点。
1976年国合商业再次分设后,国营商业在农村的农副产品收购点和在县城的销售网点发展较快,1977年定城新增了蔬菜门市部5个,农村新增食品站、中药材收购站、水产收购站达54个。
集体商业进货渠道主要从国营商业批发,农村合作商店的商品由供销社批发。1962年县供销 社从商业局分离后,便加强商业网点建设,恢复生产资料、农产品采购、土产日杂三个经理部和炉桥、朱巷、三界三个中转站,全县设置海清、定城、池河、藕塘、张桥、吴圩、杜集、炉桥八个基层供销社,39个供销站,并设立了110个门市部,43个收购点。1963年又增设了土畜废品收购网点。1969年县供销社并入商业服务站,1976年再次分立。
1980年后,市场逐步放开,进货渠道进一步拓宽,一些商品直接从厂家调进。象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手表、洗衣机、收录机等从上海、广州、南京进货较多;丝绸服装从苏杭、沪宁进货较多;煤炭进货地主要是淮南、淮北、山西阳泉等地;成品燃料油原为蚌埠石油供应站用专车送货,后炉桥油库专用线建成,成品油由上海站从山东齐鲁炼油厂和上海站直调。计划外自采油进货点有安庆石化厂、芜湖、蚌埠、马鞍山、滁县石油公司等省内厂站,省外有南京、盱眙、济南以及东北等地。计划棉纱主要从芜湖调入,茶叶从皖南一带调入,食糖从广东调入,香烟从滁县、蚌埠、合肥、芜湖、云南、上海等地调入。
1979年以后,商业网点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个体商贩遍布城乡,活跃了市场,成为国营、集体商业的补充。
二、购销
(一)农副土特产品
建国以前,本县农副产品大部分是由本地私商自由收购,收购品种以粮食、油料、烟叶、棉花、生猪为大宗。也有少数外商来本县收购。建国后,农副产品改为由国家统一收购。1985年全县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为15210万元,至1990年又有了新的增长,全县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33643万元,其中商业部门29965万元,工业和其他部门340万元,非农业居民向农民收购3158万元。
烟叶收购本县于民国3年(1914年)在能仁寺、凉亭、韩巷子开始种植烟草,5年引入靠山、黄圩、年岗、芝麻、西卅店等地。8年本县大面积种植烤烟,主要由凤阳武店的南洋烟草公司与凤阳门台子的英美烟草公司负责收购。9年英美烟草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突然每担降价40%至50%收购,加之扣还货款,很多烟农亏本。因而,那年发生了烟农联合起来大闹烟厂之事。后来英美烟草公司王仰之率领凤阳警备队出面镇压,强迫烟农以低价卖烟。
建国初恢复烟草生产,但生产的烟多半是自产自销。1953年在炉桥设立代购点,由供销社代购。1955年全县各大集镇设立烟草办事处,是年烟叶总产达19.08万担,收购7.63万担。1959年—1961年烤烟单位面积产量下降。1964年,国家对烤烟实行斤烟斤粮的政策,烤烟面积扩大到12.1万亩,总产27万担,收购25.97万担,创我县烟叶收购史上的最高纪录。1968年至1975年烤烟生产呈下降趋势。1976年略有回升。1982年至1985年也是逐年下降。1985年全县收购9980担。
从1956年至1984年全县共收烟草250.45万担,总值1001.82万元,共获利润807.78万元,上缴税利400.72万元。
1986年本县种植烟草4681亩,单产120斤,总产5617担,收购3019担,上中等烟叶占70%。1988年种植烟草2420亩,收购42158担,均价86.63元,上、中等烟叶占52.6%。1989年收购烤烟24752担,均价75元,上、中等烟叶占52.4%。1990年,县政府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鼓励发展烟叶生产,产量有所回升,是近几年来收购烤烟最多的一年,收购44396担,但烤烟质量不太好,均价60元,上、中等烟叶比例占35.7%,1986年至1990年共收购烤烟119973担,总值911.64万元,上交税利364.65万元。
棉花收购建国前,本县棉花收购量不大,收购者主要是私商。建国以后,由供销社收购,1950年收购39担,1951年收212担。1954年中商部规定棉农完成定额后实行奖励,售棉5斤以上者发布票一尺,粮一斤;11斤至15斤者,发布票1尺5寸,粮2斤8两;16至20斤者,发布票2尺,粮2斤,是年收购棉花792担。1958年棉花收购量有较大的增加,收购1.07万担。1959—1961年,棉花收购量骤减,1960年仅收购102担,只比1950年的收购数略高。1964年以后,棉花收购数量逐步回升,1966年棉花丰收,收购棉花3.08万担。1966年以后棉花产量再次下跌。1978年收购棉花4.02万担,创历史最高纪录。1978年至1984年几年中棉花收购时起时落,主要原因是1979年粮油价格上调辐度较大,棉花收购价调整幅度较小,棉农的积极性受到损伤。1984年收购棉花37945担。1985年后棉花收购量再次下跌。1987年棉花收购2400担,略高于1956年的水准。1987年以后收购量逐步回升,至1990年,棉花收购量又回升到1.72万担。
中药材收购据《定远县中药材资源普查》所提供的统计资料表明:本县有药用植物120科545种,药用动物57科96种,药用矿物1种,共计642种。药材资源主要分布在靠山、西卅店、程桥、斋朗、范岗、拂晓、岱山、藕塘、天河等地。其中,本县北部、东部山区药材资源尤为集中,年平均产量在100万斤以上。建国前,本县无人经营中药材收购,只有山东、亳州的药商派人在凤阳山区收购蜈蚣、明党等药材。建国后,药材收购、生产、销售都有较大的发展。1955年以前中药材由合作总社代购。1955年由药材公司收购,先后在靠山、定城、西卅店、岱山、藕塘设置了药材收购站。常年收购的品种有:滁菊、桔梗、丹参、远志、百部、明党、白鲜皮、蜈蚣、刺猥皮、色板、鳖甲、知母、生地、木瓜、金蝎、红花、威灵仙、白头翁、葛根、苦参、胆草、茜草、南沙参、地骨皮、春柴胡等百余种。
1970年以后,中药材收购纳入国家收购计划,收购量每年3000担左右。
1985年,收购中药材1.62万担,是建国以来中药材收购最好年份。1985年以后,中药材收购量大幅度下降,1987年仅收购95担。
畜产品收购建国前的畜产品主要是流动的个体皮货商收购。建国后,由供销社设置网点收购,主要收购羽毛、狼皮、狗皮、牛皮、山羊皮、猪鬃等。50年代一般年份收购额在8万元左右;60年代收购额在15万元左右;70年代稍有发展,一般年份收购额在25万元左右,呈上升趋势,1979年收购额38.5万元。1980年为畜产品收购最高年份,年收购额52万元,以后呈逐年下降趋势,到1985年,年收购额只有29.4万元,基本保持70年代畜产品收购水平。1990年畜产品收购总值6.8万元,降至历史最低点。
1963—1990年主要畜产品收购情况表

废旧物资民国时期,废旧物资主要是私人收购。建国后,废旧物资由供销社设点收购。1958年周恩来总理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作了极其重要的讲话和题词后,本县曾动员全县人民回收废旧物资。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在回收废旧物资中起了很大的作用。1963年废旧物收购金额3.9万元,以后几年逐年增加。1969年县商业站通知规定,出售铁锅实行以旧换新,新旧铁锅各计各价,同时规定所有商业经营单位在销售电池、牙膏时也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供应,对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1970年收购废钢铁15845担,创历史最高纪录,至1990年废旧物资收购额达47.9万元。
1963—1990年几种主要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表

主要农副产品社会收购、销售统计表

(二)工业品
建国前,本县销售的日用工业品主要是私商从南京、合肥、蚌埠、上海、苏州等地购进,小商号从大商号批发经营就市。
建国初,国营商业对国营工业品实行包购、包销,私营商户必须从国营商业批发商品。1953年,定城私营商户70%就地从国营商业进货。针织品有蚊帐布、棉细布、棉毛内衣、棉线等,食品有糖果、糕点等,饮料有粮食酒、大曲酒等。当年,日用品紧缺,市场出现排队争购现象,煤油、肥皂等一些日用品实行控制供应。1954年棉布及棉制品实行凭票供应。发放标准不一:经济作物区(指烟产区,即炉桥、青洛、海清三区)和城镇居民每年每人发布票2丈,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丈8尺,灾区每年每人1丈6尺,新生婴儿2丈5尺,婚嫁3丈2尺。1956年,国营商业在批发门市部设立高档商品专柜,销售自行车、录音机、留声机、毛线等商品。1957年,供销社经营的工业品批零业务全部交由国营商业经营,由国营商业“一鞭到底”。1958年,红糖销售限制在一角钱以内,对产妇、婴儿、病员等用糖超过一角钱的必须有单位证明。
1959—1961三年困难期间,供求矛盾加剧,凭票供应的商品迅速增大,几乎无所不包。1963年后有所缓和,当年敞开供应的品种有面盆、口杯、钢精锅、水瓶、(铁、竹)香烟、纯碱、食盐等十多个品种,煤油、火柴、纸凭证限购。1965年商品供求矛盾进一步缓和。除甲、乙级和丙级福星、玉猫香烟仍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外,市场大部分商品均敞开供应。
1966年“文革”开始,供求矛盾再度紧张。一些商品如糖、烟、酒、火柴、肥皂等时常凭票定量,凭证限购。1969年,食盐、煤油实行定量供应;1973年白酒不分城乡每人每月供应3两;1974年火柴每人每月供应一打;1977年肥皂、洗衣粉、食糖、甲、乙级香烟、部分粮食酒,食用碱、手表、缝纫机等商品均为发票定量供应。
1979年以后,工农业生产都有较大的发展,日用品逐渐丰富,花色品种日益增多,并向高档发展,象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开始问世,并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市场供求紧张的矛盾得以缓和,计划供应的商品逐渐敞开。
人们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必需商品,向经久耐用、美观豪华的高档商品发展。棉布、化纤、肥皂的购量皆在逐步缩小,而手表、收音机、录音机、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的购量日趋增大。手表1961年全县仅销售58只,从1982年开始,每年平均销售1万多只;电视机1978年全县销售173台,从1986年开始,每年销售5千台左右,1990年全年销售8504台;电冰箱1984年全县仅销售2台,至1990年,全县销售424台。
主要日用工业品销售统计表

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购销总值表

商业购、销、调、存总值表


(三)生产资料
农业生产资料建国前,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工具主要是镰刀、锄头、犁耙、水车之类,多由匠铺生产销售。
建国后,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是由供销社供应。建国初期,在生产资料供应上是以肥料、种子、农药机械、中小农具为主。到1954年,供应豆饼1433.78万斤,推广化肥粉15.8万斤,新式步犁578张,中小农具1.22万件,供应种子513万斤,其中改良麦种6万斤。
60年代,生产资料供应逐步转向以化肥和新式农具为重点。1965年供应磷肥119万斤,比1964年增加近3倍;推广钢管步犁722部,比1962年45部增长15倍。1966年“文革”开始,生资供应受到影响,其中1967—1969年的三年尤为严重。
1970年开始土法生产和应用“5406”菌肥,到1973年已在全县21个公社中的40多个大队推广。从1970年到1973年共生产1200万斤,施肥面积达2300亩。1974年本县开始生产“4115”土农药,当年所生产的土农药对于扼制三化螟虫害的漫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73年还开展了粘胶粘补“两胶”业务,并推广、供应普钙肥和钾肥,在张桥公社山南大队免费提供15吨普钙肥和4吨标准氮肥进行试验推广。
自1977年后,围绕服务于生产的宗旨,坚持一手抓农用物资供应,一手抓代农修理器具业务,专门设立维修门市部,开展了小到喷雾器大到拖拉机的修理业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积极组织货源,以满足农民对中小型农具日益增长的需求。1980年全县共调进中小型农具19.6万件,各供销社积极改进销售服务方式,如定城区各社1980年在灭虫大会战中出租喷雾器,张桥等社农药粉剂拆袋供应,水剂大瓶改小瓶供应等。1979年以前,化肥由供销社独家经营。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市场进一步开放,打破独家经营的局面。化肥经营放开后出现了一些弊端,私商与一些企业通过不同途径与手段将一些劣质化肥投入市场,造成1984年供销社系统化肥大量积压。1985年初多渠道经营的现象有增无减,供销社化肥积压更为严重。1985年3月再次决定化肥为供销社专营,对1984年底的库存采取代销、赊销的办法,当年共赊销化肥总值达478.5万元。
1970年以前,农业机械销售量较小,一般由供销合作社经营。1957年全县仅有2台拖拉机,9台排灌动力机械。1970年全县有大中小型拖拉机112台,排灌动力机械352台,农机总动力30434马力。1972年成立县农机公司专门经营农业机械及农机配件,平均年销售额约155万元。经营品种有大中小型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耕耙机、排灌机、收割机、水泵等。销售额最高的年份是1977年,年销售总额328.6万元。1981年之前农机销售多半亏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销售行情看好,年年盈余。1985年销售大中型拖拉机56台,手扶拖拉机95台,水泵286台,柴油机576台;农机配件销售额123356元。总销售额198.3万元,盈利0.7万元。 生产资料销售额,1950年为170万元,1960年为371万元,进入70年代增长较快,1979年全县社会生产资料销售额已达1731万元。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生产资料的需求量增大,至1990年全县社会生产资料销售额已达10329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零售情况表

计划物资建国前本县已有几家经营木材、钢材、煤炭的商家。经营木材最大的商家是王顺兴。周和兴的广货店、穆同泰的广货店亦皆经营木材、钢材、煤炭。木材大都从东北等地购进,钢材有的从国外购进。
建国后,煤炭、石油、木材、钢材等需求量增加,国家定为计划物资。从1953年开始,本县的钢材、木材、有色金属、水泥、煤炭、石油等品种皆由计划部门统一安排,计划下拨层层分解,市场不得经营。计划物资价格一律由国家统一定价。1953年供应煤油100吨,煤炭26934吨。1980年以后,木材、钢材、煤炭市场放开,敞开供应,单一的计划供应局面被打破,价格方面出现了随行就市的议价。供货渠道也随之拓宽,基本满足本县对计划物资的需求。
“七五”期间,计划物资供应从数量和品种上都发生很大变化,主要是指令性计划缩小,指导性计划扩大。对路品种越来越少,计划物资兑现率低。
1986年计划物资供应在本县仍较紧张,计划外物资价格大于计划内物资价格,钢材每吨价差在千元左右,木材每方立米差价200—300元左右,煤炭每吨差价在百元左右;生铁、铜、铝计划内外价格皆相差很大。到1988年发生了较大转变,计划内外物资价格基本持平,甚至倒挂。
1990年计划物资日趋缩小,出现计划无人要,其原因是价格和材种问题。主要物资兑现率低,煤炭在80%、钢材在60%以下。除煤炭、石油外,基本上不存在计划物资。从1979年以后,非计划物资逐步取代计划物资而成为主导,计划物资变为调剂,并逐步被取消。
建国后若干年份几种计划物资销售量

1979—1990定远县物资供应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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