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管理体制
建国前,水利工作无人管理。建国初期,水利工作由县政府下设的农建科统管。1950年冬,县政府改农建科为建设科,下设“治水总队部”,分管水利工作,是本县第一个兴修水利的专门机构,县长任总队长。1954年,在机构整编时与建设科分开,成立了“农林水利科”,科内设水利组。1954年秋,成立第一个灌溉管理单位—响水坝灌溉工程管理处。制定了组织规程和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由专人负责,闸坝、渠堤、塘坝及入水管理分工明确,同时也制定了计划用水的运行办法,上下一条龙,当时效益显著。
60年代初期,建成了朗峰、岱山、新集水库,同时设立了管理委员会,采取工程划段包干,负责工程养护、渠道建筑物配套、岁修、保险、清淤、放水、管水等专职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979年,水库管理部门均建立了承包责任制,将人员划为工作小组,责任到组,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工程管理制度相应建立起来,有具体实施细则,年终进行评比,从而使工程管理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0年底,全县共有国营库、闸、站22个单位,如城北水库、解放水库、蔡桥水库、炉桥电灌站等。
二、工程管理
建国后全县共兴建中小型水库250处。有效库容3.53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58.94万亩。为了加强管理,县人民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管理条例:
(一)蓄水管理
凡蓄水在10万立方米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独立灌溉系统的小水库,都要建立群众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看管。但是,凡属国营管理,灌溉面积交叉的小型重点水库,由国营管理单位统一管理,不再单设机构。灌溉范围管理:凡一个公社一个大队的工程,由所在社队负责组织管理机构;两个公社以上由区负责组织;两个大队以上由公社负责组织;两个生产队以上由大队负责组织,或由上一级机关,指定一个单位组成管理机构。灌溉面积在3000亩以下的可配专职人员一人,灌溉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可配专职人员2人,业务上由水利局指导。
(二)渠道管理
渠道两侧,留有安全保护区,禁止在堤身或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垦植农作物、放牧、刮草皮、砍树、取土、建房、葬坟、扒缺等活动;渠道上,不准倾倒垃圾,矿渣;不准在渠道中设障、堵截;不准随意毁坏水利工程建筑物,如需废除或改建,必须经管理单位同意,并报水利部门批准;渠道清淤和修理,由灌区管委会制定采取:定渠道、定渠段、定乡、定村、定队、定户的承包形式;水利管理部门积极协助乡、村做好渠道清淤、测量、放样、检查、验收工作。
(三)土坝灌浆
本县中小型水库大部分是“大跃进”时期和县“百库大战”的产物,水库大坝质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些被列为病险库,限制蓄水,水库效益得不到发挥。1978年秋筹建灌浆队,1979年接受芝麻水库大坝灌浆任务。自1979年以来,灌浆队先后对芝麻、城北、解放、南店、蔡桥、黄桥、黄山、岗王、齐顾郑等9座中型水库进行了灌浆处理。截止年底,共钻孔2862个,进尺30534米,灌干土6263.31吨。灌浆后的土坝质量提高了,密实度有所加强,渗漏大大减少,阴湿、沼泽坝段基本消失,土坝隐患基本消除。1982年省水利厅在本县举办了一期土坝灌浆学习班,并参观了本县城北水库灌浆工地。1983年全区灌浆工作评比中,本县南店水库灌浆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一等奖。
(四)白蚁防治
本县最早发现大坝白蚁和危害严重的是黄山水库。以后,在郎峰、岱山、新集、大石塘陆续发现。防治白蚁主要采用挖巢捕杀和浅孔药物灌浆等措施。新集水库1983年曾采用灯光诱杀,效果不甚理想。1979年县水利局派员出去专门学习防治蚁技术,在黄山水库共挖白蚁199巢;1983年,采取浅孔药物灌浆控制了白蚁危害的发展。1980年至1990年,全县共使用白蚁防治经费34000元,药物灌浆进尺1678米。
三、灌溉管理
1981年、1985年先后两次颁发文件,制定法规。县政府严格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原则,水量调配由管理单位统一掌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干涉和任意放水。严禁在渠道上私自扒缺放水,凡因抢水、偷水造成损失的,由肇事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并严肃处理;供水方法:以乡为单位,由乡负责组织统一管理;供水计划:由管理单位根据各乡报来的用水计划,先急后缓,编制供水计划,交灌区管委会讨论执行;水费征收办法和标准,遵照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1979年以前,本县的水费标准较低,全县每年只能征收15至20万元,而电费支出每年40~50万元,旱年需要100万元左右。1979年以后,水费征收形成制度,在征收方法上,不断改进使之逐步完善。1979年、1980年,全县实行水费统征,随粮代征,一律按亩计征。自流灌区每亩收费2元;提放结合灌区,每亩收费3元;提水灌区每亩收费4元。为避免浪费水电,1981年改为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相结合的办法。基本水费按亩计征,不分水库和电灌站灌区,每亩按1元征收,征收的水费主要用于管理单位人员供给、灌区建筑物配套维修、丰欠调剂等。提水水费按量计征。水库自流灌区每方水收费五厘人民币,炉桥电灌站每方水收费1分,工矿企业及城市生活用水,每方水费1分。
1979年至1990年,全县共收水费11846600元,其中基本水费5522480元,计量水费632412元。除交电费外,还解决了库站人员供给、机电和房屋维修等项费用,并先后拨款50多万元用于灌溉配套建设。
四、水文测报
本县中型水库建成后,即设立水位和雨量观测项目。1990年底,中型、重点小(1)型水库均设立雨量、水位观测。岱山、解放、南店、桑涧、蔡桥、芝麻、岗王、城北等几座水库设置了大坝测压管。为增强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利局先后派出50多人参加地区水文、水工短训班。1984年全县有6个水库参加滁县地区水文、水工观测资料评比,其中城北水库,芝麻水库获奖,并在省水利厅举行的水文观测资料评比会上双双获奖。
五、综合经营
(一)水利建筑工程队
1957年初建定远县水利工程队,有职工66个,1962年解散。1975年再次组建“定远县水电局石工队”,人员主要是亦工亦农,共49人,至1977年发展至200人。
1979年工程队承担兴建池河闸工程,该项工程国家投资184万元。工程队获纯利2.6万元。1980年,获纯利26500元,1982年5700元。1984、1985两年,工程队承担了岗王水库、芝麻水库及双河水库的除险、加固、续建工程。
(二)水泥制品厂
1953—1955年,水利局在永康乡利用洛河中的砂子翻制涵管,3年共生产涵管2400节。1972年秋,水利局成立机制涵管厂,初建时规模小,设备差,年产值只有2万元。1973年至1978年每年生产涵管2.5万节,水泥瓦2万块,产值6万元。1984年该厂年产值猛增至40万元。1990年该厂年产值已达70万元。
(三)水利局车队
1969年水利局筹建车队。1979年至1985年共盈利10万元,除作基本建设外,其余均用于改善职工生活。现已拥有车辆9辆、车库10间、修理保养房屋6间、办公室4间、宿舍39间,固定资产368473元。职工24人,干部2人。
(四)“五·七”水利机械修配厂
水利局“五七”机械修配厂成立于1979年4月,初建宗旨是为水利系统机械修理服务。1979年至1983年,机修厂每年获纯利8万元。后由于钢材紧缺,1984年停产。
(五)水利局招待所
为解决本局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1980年筹建水利局招待所。初建时只有5个房间,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扩大到有40个房间,108个床位,50多个工作人员,所内服务设施基本配套。1980年至1985年共上交税金18442元,上交利润24092元。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