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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以前,由于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长期沿袭传统的耕作制度。农业以粮为主,油料、棉花、烤烟为辅;在粮食生产中,县东以水稻为主,县西以小麦为主,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二年三熟、一年两熟。冲底田、低洼田,一般实行冬灌休闲,一年一季早中稻,或中稻;岗垄旱地和瘠薄土旁田,多数只种一季山芋或玉米、高梁、豆类、芝麻、花生等作物。秋收以后,耕翻休闲,冻地越冬;土旁田,根据水利条件,一般是水稻——麦类(油菜)或大豆(玉米、山芋)——麦类(油菜),一年两熟制;也有小麦——套花生——水稻,实行两年三熟制。旱粮作物普遍采用田间套种的方式,一般小麦与豌豆混种;玉米田内套种大豆、豇豆、芝麻,田内混种绿豆;山芋垄土旁套种玉米等。烟产区,多采用山芋茬栽春烟,烟茬种小麦,两年三熟,夏烟则是麦类(油菜)——烤烟,一年两熟。有的还在春烟与小麦之间播种一季绿豆。
50年代前期,中共安徽省委提出扩大秋种面积,改变午、秋收成比重;改一年一熟为一年三熟,实行田间套种,提高复种指数;推广高产作物和耐旱耐涝作物。1955年实行“三改”措施以后,全县一年两熟的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到1957年夏粮作物的播种面积由1949年的86.4万亩,扩大到128.8万亩,增长近50%,并相应地推广间套混种。复种指数由1949年的158.5%提高到1957年的166.4%。60年代中期,推行了“一麦加三早(早稻、早山芋、早玉米)、苕子、红花草”的耕作措施。到70年代,县内耕作制度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是适当压缩小麦、中稻的种植面积,扩大绿肥、早稻、双晚稻、油菜的种植面积,实行“一肥两稻”和“一肥一稻”为主的耕作制度。油菜的种植面积达4.7万亩;双晚稻面积由1975年的3.5万亩猛增到1985年的9.4万亩;小麦面积却由1982年的80多万亩,下降到1985年的65.8万亩。
由于双晚产量低,而且农活集中,劳畜力紧张,土壤休闲时间短,浸水时间长,耕作次数少,损害了土壤的理化性状。因此,双晚未能推广开。到1978年全县双晚面积已下降到0.415万亩。80年代初“一肥两稻”制逐步为“一麦一稻”、“一油一稻”所代替。1981年全县油菜面积已扩大到187093亩,小麦面积回升到714424亩;双晚下降到1451亩,绿肥作物几乎绝迹。
由于耕作制度的变革,耕地的复种指数也随之变化。50年代全县耕地复种指数为141~182%,60年代下降到125~148%,70年代回升到148~166%,80年代提高到160%以上。1985年达到179.8%。1990年达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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