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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概况
嘉山设治前,教师队伍不足20人,1932年设县后,教师有所增加。1936年短期义务小学教师已有30人。1937年至1944年,敌占区的九所小学有教师近80人。1940年盱凤嘉抗日根据地的小学教师也发展到30多名。1944年全县教师有 200多名,1945年扩大到260多名。
建国后,嘉山县教师来源,除吸收原学校教师外,主要靠专县所办的师训班输入,并选用和培训知识青年担任教师,创办简师、初师、中师,1954年滁县专署文教科从肥东等师范学校分配一批毕业生到嘉山,充实小学教师队伍,中学教师也由省和专区调配。1956年,本县招收150多名优秀高小、初中毕业生,经过近两个月的短期培训,分配担任小学教师。1957年至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增加了大批民办教师。1959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达1169人,1965年又增加到2948人。1972年本县90名民办和代课教师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到2961人。1978年后,国家又逐年分配一批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到本县中小学担任教师。教师在职学习、培训工作有所加强,教师队伍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1981年进行整顿,本县各区、镇、乡精简300多名文化水平较低、不能完全胜任的民办教师,同时吸收一部分热爱教育事业的高中毕业生担任教师。在教师队伍不断扩大同时,县教育局(县教委)积极加强思想建设,抓好全县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先后发出“关于开展向全国先进工作者邵承林学习的决定”“关于在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编印了表彰教师先进事迹的《烛光闪闪》,组织了“师德报告团”,促进了教师队伍政治与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
自1979年至1990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加快发展步伐。1985年全县小学教职工3317人,中学教职工1152人,合计4469人、1986年全县小学教职工3465人,中学教职工1171人,合计4636人。1989年全县小学教职工3304人,中学教职工1242人,合计4546人,农业职业中学教职工达322人,幼儿园教职工85人,私立中学教职工达64人,总计全县中小学、农业职业中学、私立中学、幼儿园教职工达5017人。
“七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对知识分子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倡导尊师重教,本县教师社会地位及生活待遇,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尊师重教风气初步形成。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职业中学、私立中学、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和教学研究,素质和水平显著提高。根据中共滁县地委、滁县行署《关于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教师队伍得到稳定,县教委对近5000名教职工进行定岗工作,施行岗位目标管理。1985年以来对民办小学、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1986年12月至1987年2月,省、地、县三级联合在本县进行了全省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试点工作,经推荐、考核、审批,本县有 201名转为公办教师。1989年再次对全县中小学民办教师进行整顿,精简了323名不合格民师,对符合条件的440余名民师颁发了聘用证书。全县中小学教师经过师范院、校专业函授、培训、电大和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修,教学水平有较大提高,1990年,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4001人,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115人,中级职称教师1050人,小学高级职称教师398人,小学一级教师587人,小学二级教师198人。对全县1529名民办教师也给予应有的职称评定。
二、教师进修
解放后,本县对教师培训进修逐步加强。1949年至1956年寒暑假中,均由县文教科举办教师学习研究会,以会议代培训,县长、县委宣传部长分别作报告,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分科钻研教材、备课和制定教学计划。1952年组织部分校长、教导主任、教师代表赴埠师一附小、浦口、浦镇铁路小学参观学习课堂教学经验。1954年至1956年,抽调两批教师76人到肥东、定远、全椒等师范学校学习。同年暑假举办一个月汉语拼音训练班,参加100人,以推广普通话教学为主。
1956年还成立了“安徽省函授师范学校嘉山分校”,校长由文教科长兼任,配3名专职函授教师,开设语文、数学两科。1957年分两批抽调30名小学行政人员到滁县师范学校轮训一年。同年9月,抽调50名小学教师到滁县师范学校和定远师范学校学习两年。1958年参加安徽省函授师范学校嘉山分校学习的小学教师有530人(初师300人,中师130人,语文、数学两科结业100人)。1960年省函授师范学校嘉山分校停办,1962年恢复,并在各区设立辅导站,定期组织教师到区站面授,1966年停办。
1963年至1965年,县文教局多次组织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师到合肥师范附小、合肥市长江路小学、省军区西岗小学听课,学习教学经验。“文革”开始后,教师进修学校停办。1977年,恢复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的业务文化学习辅导组,中学开始正常业务学习。1978年至1980年,各乡开办了教师业余进修学习班。明光附近学校教师的进修,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每星期六半天集中学习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组。通过两年业余学习,已有600人单科结业。另外,还利用暑假、寒假时间,组织教师进修外语、物理等课程。经过进修的教师,业务水平明显提高,1981年有它5名中学教师考取了华东师范大学函授中文系,学制五年。1983年8月,蚌埠教育学院在嘉山县中学教师中招收函授中文专业70人,函授数学专业50人,学制4年。同年9月,有93名小学教师考取了凤阳师范函授,学制4年,并分段学习省编“小学教师进修教材”。在组织教师进修的过程中,本县还聘请了上海市黄浦区小学领导和教师来县介绍学校管理经验和进行示范教学。
本县组织的教师进修活动,从1978年以来较好地坚持开展。1984年县开办一所“教师进修学校”,把教师进修活动纳入正式轨道。先后培训中学教师七期2378人,小学教师七期3000多人。1985年起,对教师的进修和培训进一步加强。1986年,本县首批参加华东师范大学五年制中文、生物函授本科班的15名学员毕业。一大批中小学教师参加华东师大、蚌埠教育学院函授学习,参加电大学习及高教自学考试、中师函授班、中学自学考试及小学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种形式进修,至 1990年共有2300余人。此外,参加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的有455人,其中 187人已全科合格,单科合格者达1173人次,中小学教师在岗教师的学历合格率逐年上升。
三、教师待遇
抗战前,本县小学校长月工资一般为40元,教导主任28元,高年级班主任26元,中年级班主任22元,低年级班主任18元至20元。短期义务小学(相当于初小)教员月薪为15元,包干办公费5元。
抗战时期,学校坚持自力更生,战胜困难,办好学校。1940年秋到1941年冬,乡小学教师从义务筹办到发给生活补贴,只能解决伙食。1943年,盱凤嘉地区教师的报酬仍很微薄,每月薪金只有玉米六、七斗(古沛小学)。在盱嘉县府所在地的自来桥小学,教师待遇较低,月薪金仅130斤糙米。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物价一日数涨,教师薪金很低,生活艰难。1946年明光大街镇小学教员月薪20元(仅相当大米一石左右)。1947年,教师薪金一律按大米计算,以当时大米的市场价折合现金支付或直接发给大米。各校之间待遇不尽相同,明光立本小学校长每月大米一石四斗、教导主任一石、高年级教师八斗,中、低年级教师六斗,由明光天主教教会办的明洁小学教师月薪大米为一石二斗。
1949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工一律改为粮薪制,其标准:校长月薪210斤,教导主任和高年级教师180斤,中年级教师120斤。1952年由粮薪制改为工资分制,其工资分金额最低折20万元(旧币),最高折30万元。根据《安徽日报》每月公布的工资分值,计算工资额。当时的标准是:辅导区、组、校长每月工资分135至145分,教导主任和高年级教师115至125分,中年级教师110分,低年级教师80至 90分。1953年开始,国家对教师实行公费医疗。
1954年,对全县教师的工资分进行了一次调整,改变高低不合理现象。在554名小学教师中,调整了388人,月增4405分,其中县城74人调整46人,月增310分,乡村480人调整342人,月增4096分。
1956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小学教师职工按照当时职务、工作经历、文化业务水平等分别评定工资级别。工改后的教师工资有明显提高,教职工平均月工资由 27元增加到38.03元,增长了42.85%。
1963年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部分人员中调整工资。小学教职工由原来月平均工资24元升到36.5元,中学教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原来的42元上升到43.8元,平均每人增长一至三元。
1972年,一部分中、小学教职工转正、定级。1977年至1979年,连续三年调整工资,中、小学教职工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979年10月,学校教职工和其他部门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发给的副食品补贴,公办教师5元,民办教师2元5角。 1980年11月,国家又作出决定,从1979年11月起,公办和民办学校班主任增发津贴费。1982年,县给153名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工资偏低的优秀骨干,晋升一级工资,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40人、大学专科毕业生26人、中专毕业生87人。1985年对全县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在保留其原来以职务工资为主的同时,实行教龄补贴。全县中学、小学教职工人均月工资增加24元左右。1987年、1988年、1990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调整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的规定,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了2次工资调整,人均增加50多元(包括教龄及班主任津贴)。对有特殊贡献的中小学教师,设“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另发特级教师津贴,中学30元,小学20元,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样享受各种福利。民办教师生活待遇,五十年代初实行家长给教师代耕土地和收学费解决。1964年,国家对民办教师实行津贴补助,每月发给民办小学教师6元,中学教师15元。1972年,国家每月补贴民办小学教师8元,戴帽民办中学教师10元。 1975年,县对民办教师的报酬进行调整,采取国家适当补贴、社队集体负担和个人劳动收入三结合的办法,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略高于所在社队同等劳动力的实际收入。不久,全县民办小学教师每月补贴10元,非农业17元,民办中学教师每月补贴15元,非农业17元。1978年,民办小学教师补贴调整为每月12元。1981年,民办小学教师补贴调到每月16元,非农业21元,民办中学教师每月补贴19元,非农业23元。1984年至1987年全县民办教师待遇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所提高。1988年至1990年,对全县民办小学教师的工资补贴和必要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拨出专款,由县教育委员会统筹解决,稳定了民办小学教师的工作和待遇。在政治上,建国前,教师在旧社会是无政治地位可言的。建国后,本县召开的历届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均有中小学教师代表参加,有的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有的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有的担任县政协委员或常委。1977年10月,嘉中教师李思尧作为教育界代表参加了安徽省组织的“各界代表赴京瞻仰毛主席遗容代表团”,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有一大批中小学教师被授予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光荣称号。198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向全县90名满30年教龄的教师赠送纪念品,县委书记贾长志到会祝贺,省、地、县教委工会曾先后多次组织老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去黄山、杭州、苏州等地游览名胜古迹,县先后召开多次教育系统先进代表和“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代表会,表彰先进。1984年3月,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的十项决定”,同年4月,根据省人民政府(83)183号文件,县批准102名教师享受讲师待遇,1985年2月县召开了尊师大会。1985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我国教师节,当年九月十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庆祝大会,表彰了77名优秀教师(小学32人中学45人)和 10所文明学校。其中5名出席省优秀教师代表会,省教育厅发给每人奖金300元及纪念品。同时向具有35年教龄的52名教师颁发了纪念证书。在本县中小学优秀教师中,梁淦(1983年被授予全国优秀辅导员)、周凯(198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李守兰(1978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杨铭金、邵承林、陶玉坤、毛鲁、许正顺、王文道、吴德奎、缪成霞、姚加林等先后受到省、地表彰,被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津里乡龙岗小学校长、共产党员邵承林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他吃苦耐劳,艰苦创业,在荒山坡上白手起家,办好龙岗小学,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并且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科学实验相结合方面,也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国家和省、地、县多次表彰。
1986年至1990年,每年教师节期间,本县都召开大会,县、区、镇、乡对优秀教师分别进行了表彰、奖励。
()附(一):嘉山县1948年县立中学、明光小学教职员工月薪标准统计表
大米单位;石(每石170市斤)

附(二):嘉山县1985年工改后中小学教师资级别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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