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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储
1、县仓
明清时期,天长县仓有常平仓和储备仓两种。常平仓囤转漕粮并积聚贱籴贵粜之粮以平谷价,储备仓则积谷备荒,以丰补歉。但官府却往往借此滥增赋粮,加重人民负担,灾荒之年则平粜之谷甚微。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在县城南建预备仓1座。清乾隆年间,在县城南门内仓巷建常平仓1座,储谷4万石,至咸丰六年(1856)仅存谷6千余石,奉藩檄全部变价解充军饷。后仓库经兵燹,焚毁无存。据《泗虹合志》记载,清光绪十四年(1888)天长县常平仓储米1.7万石,储备仓储谷6千石。光绪二十五年,随田赋征收常平仓积谷,到秋察看年景,确定缴纳积谷数,大熟则每亩捐收谷3升,中熟2升,倘遇水旱歉收,勘明后准于缓至次年捐纳。光绪三十二年,天长常平仓有11个仓座(仓址在今县文化馆附近),积谷8800余石。民国初年,储粮散尽,不久仓房亦被拆除,但田赋附加内仍有常平仓积谷一项。民国23年(1934),常平仓改称县仓、积谷仓,当年有县仓1座(在县城南门五神庙内),区仓5座,计积谷2142石,至民国28年,天长仅存县仓1座(仍在五神庙),积谷470石。
民国29年,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为做好根据地公粮保管工作,以乡成立保粮委员会,村成立保粮小组,实行分散隐蔽保管,以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在游击区每村设保管户10—15户,每户保管公粮1000—2000公斤;边区则保存少量公粮,以供军需,大部分公粮运往后方保存。
民国38年1月,天长解放,为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部队的粮草,县政府在天长、铜城、汊涧、新街、大通、石梁、十八集、二里墩、郑集、司徒、王桥、仁和、秦栏等13个乡镇设立粮草供应站,并在县城搭盖两栋竹、木、草结构的简易粮仓,每栋容量100万公斤(不久拆除)。各区公粮则就地利用祠堂、寺庙、地主庄园或借用民房存放,全县有公粮仓库788个。1950年3月底合并为251个,存粮528.3万公斤。因仓库分散,管理困难,调运不便,遂不断集中,至1950年底,全县合并为1个县直属库、7个区仓库、13个固定储粮点、21个临时存粮点。县城建有砖瓦结构仓库两栋,一为包装仓,一为散装仓。每栋容量100万公斤,全县仓库容量合计737.5万公斤。
土地改革以后,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随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收购量猛增,周转调运量加大,原有仓库已不能适应,遂在县城和各区所在地及交通道口的乡、镇建造一批容量50万公斤以上的仓库,1953年至1958年先后在县城、铜城、汊涧、秦栏、石梁、护桥、金集、冶山、仁和、新街、关塘、小关建造容量50万公斤的仓库5栋,容量100万公斤的3栋,150万公斤的3栋,250万公斤的7栋,至1959年,全县合计仓容4000多万公斤,比1950年增加3262多万公斤。
1970年,推广东北泥草结构的土圆仓,至1971年底,全县建土圆仓77座,总仓容540万公斤。因大长雨水较多,气候湿润,土圆仓易受潮湿,未能全部使用。1977年以后,先后在永丰、桥湾、十八集、张铺、虞洼、釜山、平安、仁和、秦栏等9个公社粮站建造水泥、砖、石结构的圆仓32座,土圆仓逐渐停用。截止1979年,全县仓库总容量为5745.5万公斤,年末库存粮为2016万公斤。
1981年以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粮食产量迅速上升,农民踊跃出售余粮,粮食收购量大增,原有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需要,1982年至1984年,新建仓容100万公斤的仓库2栋,150万公斤的9栋、200万公斤的12栋、250万公斤的4栋,仍不敷应用。1985年全县仓库达181栋,总仓容1.55亿公斤,而实有粮食总库存(除调运中转)2.16亿公斤,食油库存33万公斤。是年午秋征购时,不少粮站因仓库不足,安排各村排队分批售粮,借房借地囤放,全县有1.79亿公斤粮食囤放在露天折席囤内。为此,1984年,经商业部批准,在天长建设1座粮食中转储备库,总投资550万元,建筑面积16653平方米,仓库13幢,总仓容4000多万公斤,另有专用码头1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预计1986年起陆续交付使用。
建国以来,为便利仓库吞吐,保证库存粮安全,不断调整仓库布局、完善储粮条件和技术设施。1955年后,在“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保粮方针指导下,开展了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活动,取得较好效果。1979年,全县仓库总容量为5745.5万公斤,其中实现“四无”粮仓的仓库容量为4248.5万公斤,占总容量74%。1980年以后,开始运用缺氧技术储藏粮食,不仅储粮安全,而且保证粮质,降低成本。1980年万公斤粮食保管费为53.72元,比50年代降低20%,比70年代降低15%。1985年,全县各地粮仓配备安全员67人,消防室38间,消防泵39台,灭火机928只,实现科学保粮吊顶隔湿仓库38幢,仓容5350万公斤,机械通风3210万公斤,电阻测湿8425万公斤,实现“四无”粮仓仓容1.32亿公斤,占总仓容85%,使全县2.95亿公斤储粮基本安全,未发生火灾和重大霉变事故。

1985年粮食部门、油脂分点库存情况

2、乡镇仓清代,乡镇仓称社仓,大部分借用寺庙和民房作仓房,主要用于秋收春贷,备灾防荒,平抑谷价,后被豪绅垄断、侵蚀,储谷日少。据《皖省仓谷旧额表》载,清光绪十四年天长社仓积谷仅8000石,民国以后,积谷全无,仓亦废。
1949年,各乡(镇)人民政府,从旧政权及逃亡人员田产中收集一部分粮食,由保管户保存,作为救济、办学等地方公益的机动粮。土地改革以后,全部收归国家粮库储存。农业合作化以后,农业社的种子、公积、公益粮和部分临时用于生产补贴的机动粮,集中交保管户保管(按保管粮数提取1%至2%作为保管费)。
1958年,全县普遍办起了公共食堂,粮食全部集中由公社和生产大队保管,公社成立粮食管理委员会,大队成立粮食管理领导小组。公社、大队自有仓库677处,仓房4047间,总容量为4864万公斤,其中储备仓871万公斤,种子仓1105万公斤,口粮仓2797.5万公斤,饲料仓90.5万公斤。
1961年,食堂停办,粮食由生产队集中保管,各生产队都先后修建了3—5间粮食仓库,容量1.5—2.5万公斤,储存种子、饲料和机动粮,并接受三年困难时期严重缺粮的教训,注意积谷藏粮,逐年提留一定数量的储备粮,保管在生产队仓库。
1971年,为了落实毛泽东主席提出的“藏粮于民”和“一定要有储备粮食,年年储一点,逐年增多”的指示,县政府对生产队储备粮提出“进仓保管,民主管理,无战不动,无荒不用”的要求,少数生产队确因扩大再生产资金有困难的,经批准交由国家粮食部门代储一部分,按统购价格付给现金,酌收损耗和保管费。1972年,全县集体储备粮1406万公斤,其中代储在国家粮库的421.5万公斤。1974年,对社队储备粮实行敞开代储,当年代储800万公斤。1981年以后,农民的余粮由家庭保管,生产队不再储存粮食。
3、义仓天长原有义仓,其类型有两种:一种是慈善机构用于聚粮行善,由地方绅董负责;一种为巨姓大族所建,金族辟出部分义田(亦有本族官绅富室捐出),收获的粮食归入义仓,用于本族的教育、祭祀,或灾荒期间救济族人。义仓由族长或公选出来的司事负责。
二、调运
清初,天长漕运由凤中帮洪塘所4只军船专运,每至冬令,运船开至县境北乡耿家尖湖口停泊受兑。嘉庆年间,因运丁疲惫,改由扬二帮军船带运,较之专运,费用加大(扬二帮有军船55只,专兑运江都、甘泉、仪征、高邮、宝应、兴化、泰州7州,县的漕粮)。康熙十一年(1672),专运漕米2336石,随漕增贴米117石。咸丰元年(1851)带运漕米2000石,全部先用驳船运至高邮,在码头附近租民房作临时仓库储存,等候扬二帮军船分投各承运州、县收兑后,再经过临时仓库受兑带运。从天长运至高邮再转运,其中过手、泼撒、廒底湿气即损耗正米125石,运费银1460两。
咸丰二年(1852),太平天国军占领沿江城市,各帮运船停减,天长漕米运赴清军扬州大营作军粮。咸丰三年,太平军四出活动,河道不通,户部咨定天长漕粮按梭米价格征缴,每石折征正银1两3钱,耗银1钱3分,漕运遂废。
漕运之外,民间商运亦很发达。建国前,粮商贩运粮食多从白塔河或铜龙河向外散运,主要销往无锡、扬州、高邮、镇江、芜湖等地。外销的品种主要是籼稻、大米、小麦和黄豆。天长的小麦和黄豆在无锡最受欢迎,稻米在扬州、高邮、镇江等地十分畅销。民国22年,全县运销大米11.4万石,麦子1万余石,豆类7600余石。抗日战争期间,抗日民主政府的利华贸易公司等通过粮商将收购的粮食运销江南各城市。
在解放战争中,天长(天高)人民为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运送了大批粮食支援前线部队。民国37年船运大米0.5万公斤,陆运大米0.5万公斤至盱眙县马坝,供给华东野战军30旅部队。民国38年初,为支援在津浦铁路沿线作战的部队,陆运1930石粮食至庙小街、半塔、古城、来安等地,又安排船运大米50万公斤、陆运大米32.5万公斤至盱眙,由天长在盱眙设粮站接收转运。由于人民解放军进军神速,2月8日,江淮第一行政区急令停止向盱眙运送,将粮站改在汊涧。县政府成立支前指挥部,1至6月,全县共调运大米150余万公斤,支援人民解放军南下渡江作战。
建国以后,每年都有大批粮食油脂调进调出。50年代调入任务较大,1952年,全县就内调大米337万公斤,稻谷322万公斤。每年还要调入大批种子,仅1956年,全县就调入稻种57.5万公斤,小麦种495万公斤,其他杂粮种14万公斤,计566.5万公斤。60年代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调出任务增加,调入量相对减少,且多为种子。调出品种建国初多以大米、小麦为主,50年代中期转以小麦、稻谷为主,大米次之,50年代后期,油脂调运业务亦逐年加大。在运输方式上,建国初期,以木船水运为主,从县内白塔河、铜龙河、秦栏河起运,经高邮湖入长江,运往南京及江北各地的至浦口再转运;运往无锡、上海等地的则至镇江转运。随着公路交通的发达,逐步增加汽车装运。70年代以后,粮食部门不断增加运输车辆,1978年,成立专业汽车运输队。县内粮食调运遂多由该队专运:调往外地的,则由该车队和运输公司合运;运往靠近港口的城市仍用船装运。1983年,本县被农牧渔业部列为全国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之一,粮食商品量大幅度提高,调运任务不断加重。粮食部门一方面加强库存和自运能力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外出联系,调动本县社会车辆和外地车船运输。1985年,全县净调出粮食2.10亿公斤,比1984年增长85%,是1978年的7.84倍、1970年的32.8倍,油脂净调出388.5万公斤,分别是1970年和1978年的64.8倍和7.54倍。

历年粮油净调拨数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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