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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种
本县水域宽阔,气候温和,饵料生物丰富,适宜鱼类生长。青、草、鲤、鲫、鳊、鲌、黑鱼等为传统品种。据1983年普查,全县鱼类有鲤、鳅、鲶、鳢、鳗鲡、合鳃、鲱、塘鳢、攀鲈、银鱼、脂鱼等计14科55种,其中鲤科31种,占总数的56.3%。此外,1978年从广东引进的日本白鲫,现已繁衍推广。县内还分布着龟、鳖、蟹、虾、绉纹蚌、三角帆蚌、螺蛳蚬等。1964年县组织公社干部到上海松江参观学习,带回灰螯虾(日本虾),今已蔓及县城附近。
从渔获物产量看,鳗、青、草、鲢、鲤、鲫等产量最高。随着河道湖泊的治理、水产资源保护的加强,加上高邮湖上游三河闸的修建,导致江河、湖泊鱼类回游不畅,青、草、鲢及鲐鱼、鳊鱼等减少,鲚鱼、鳑条及虾类增加。过去长江鱼类可由高邮湖溯游白塔河至汊涧,现已绝迹。1952年,鲢鱼和青草鱼分别占渔获物总量的20%和40%,1977年下降到9%和11%,小杂鱼则由1952年的10%上升到35%。鱼类个体的变化也较大,解放初期以大型个体种类(青、草、鲢、鲤等)为主,随后逐步转向以小型个体种类(鲚、银、小杂鱼)为主。50年代初,湖泊中捕到的单尾鱼大者,鲢鱼达18公斤,青鱼60公斤。近年来连5公斤左右的青、草鱼已属罕见,3—4公斤的鲢鱼也很少,而小杂鱼在50年代仅占渔获物的5%—11%,70年代增至35%以上。


湖区渔获物构成情况
二、捕捞
1、范围
本县渔产品向以天然捕捞为主。高邮湖及沙湖、洋湖、牧马湖、百荡湖、沂湖、上泊湖、南大圩(今大圹圩)、后家湖、陈戚大圩、老白塔河、蔡家河等历史上都是天然捕捞水域。洪水季节,渔船可由高邮湖入白塔河,西抵汊涧,县城北、西、南三面皆可停船下网,可谓环城皆渔。邻近的白马湖、邵伯湖、洪泽湖等亦是渔民常年捕捞场所。但在本世纪60年代以前,本县捕捞基本限于县境附近水域,据民国23年(1934)调查,仅百荡、沂湖、洋湖年获渔产品就达150余吨。
建国初期,全县可供捕捞的湖泊水面为38.6万亩。50年代后期大面积围垦种粮,1958年,大圹圩、上泊湖万亩被围垦。1965年以后,洋湖、沂湖、黄家湖、牧马湖、高邮湖湖滩大面积被围,到1970年,5处水域被围垦10.5万亩,占水域面积的38%。围湖造田使捕捞范围大为缩小。
70年代后,片面强调粮食生产,继续围湖造田,水域面积进一步缩小。1980年,全县湖泊水面由1970年的19万亩下降到18.15万亩,是建国初期的47%。加上洋湖、沙湖、烂泥湖、陈戚大圩、黄家湖、三汊河及秦栏河部分水域渐成放养水域,高邮湖、沂湖等地则实行了人工增殖,按不同渔类产卵生长季节确定开放时间,致使捕捞水域缩小,捕捞季节也不断缩短。1985年,全县可供捕捞水域17万余亩。渔民开始向外流动,近者入邻近水面,远则溯江而上过安庆、宿松抵江西、湖北、湖南境内,还有的则顺流而下,直驱江阴之东,洪泽湖、淮河两岸水域乃至山东微山湖一带均有本县渔船出没。这些外出者多以船为家,常年乃至数年不归,入江者则因渔季而往返。
2、渔具及捕捞方法
传统捕捞工具多以麻、棉、丝、竹、芦柴等为原料制成,蘸以猪(牛)血以防腐沥水。60年代中期,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和尼龙线等成为主要制作原料。到70年代中期连大簖竹箔亦改用新材料制作,不再例筋、换箔条,湖面涨水也不必移簖。随着天然水面养殖的发展,捕捞时强调采取放大网眼取大保幼、鱼类产卵繁殖季节实行禁渔期和禁捕期等措施,一些传统的旧式渔具被逐步淘汰。
本县渔民向来分帮作业,使用同类渔具并联合作业的为一帮,全县分大网、纹网、丝网、旋网、虾网、鸭网、大簖、大罱、小罱、
、挂钩、齿罩以及枪等13个帮,各种捕捞工具30余种,就其主要使用方法和适用对象来看,则主要有网具、钓具、杂渔具3类。


本县网渔具因捕捞对象和方法不同,可分为抄、掩、刺、敷、曳五类:
掩网也称作撒网、旋网,圆锥形,使用时将网旋开投入水中,笼罩鱼群,然后收网拾鱼。这种网大小渔船周年皆可使用,湖滨公社一度设有旋网队;刺网,网水平方向很长,垂直高度较低,因捕捞目的不同,长短、高矮及网目大小不一,种类繁多。60年代前多单层,60年代以后,双层、三层刺网出现。使用时,多将网置于水中,以木棒击板,使鱼受惊串入;敷网,俗称大罾,有拦河罾、小扳罾、虾罾等类,方形或长方形,中央下凹成线囊状或圆锥形、方形囊网。使用时,先敷于水底,使鱼自动或受惊或被饵诱集于网中,然后收取网衣捕之。本县使用较多的是拦河罾。多在夏季涨水时,设于河道或鱼类经常聚集之处,曳网有地曳和拖曳两类。地曳网一般在岸边或在停泊的船上投网,尔后拖曳前进包围鱼群,本县使用的有小雷网、滩网,多在湖岸浅滩处作业;拖曳网则先将网置于船上,再开船由近岸向水中央航行,边放边沿岸前进,将网沿湖岸放成半圆,包围鱼群,然后数十人一起收起网具。
本县钓鱼具主要有延绳钓、曳绳钓、牛屎钓、竿钓和卡弓等,以延绳钓使用最广。它在一根长杆绳上,每隔尺许结扎一根细支线,每线装500把左右鱼钩,置于鱼类通道或经常活动的地方,钓捕游动鱼群。使用时有饵钓和空钩两种方法。饵料取用蚯蚓、小鱼虾、面团或牛屎等。延绳钓兴起于30年代,60年代普遍用于捕捞湖荡中个体较大的鱼类。1984年,用于湖荡中的尚有66.8万把,其中多数为饵钓。
杂渔具种类繁多,主要有:、簖、罱、等。50年代初由宝应县一带传入,适用于浅水或微流水处作业,一时应用较广,湖滨公社曾设置队,现已很少。它多以竹制,高2尺余,上敞口略小,底呈月牙形,纵尺许,横数寸。壁以2分左右竹篾条围之,中织两道麻绳,可单独张捕沟塘流水处小鱼,亦可连接若干个,与其他渔具配合使用。簖,有大、小簖和竿簖之分,形状用法相同。均以竹条、芦苇织就,曲折拦于鱼类经常活动的地区,使鱼入簖后迷失方向,无法逃出,俗称迷魂阵。大簖取鱼部为大,小簖则置网袋,网眼密,大小鱼类俱难幸免,有害于鱼类繁殖。此外罩、笼子、蚌扒、鸬鹚等过去使用亦较普遍,特别是罩,农家普遍使用。
除上述渔具的捕捞方式外,本县捕鱼方式尚有3种:一是赶、拦、刺、张联合法。1978年始用于安乐水库,先张好取鱼之囊与翼网,再从水库一端以数船往返迂回前进,并不时发出响声或脉冲电流,使鱼窜入囊网。此法捕捞能力强,一次可捕数千乃至数万斤,但需要捕具多,成本高。
二是起纵法,冬春之际在湖洼浅水、蒿草茂盛处用。数十人乃至百人以、小簖围之,然后逐渐缩小包围圈,一次可获二三吨不等,近年因水草减少,使用渐稀。
三是抹皮猴,俗称摸鱼。摸鱼人身穿橡胶衣服,头手暴露于外,冬春之际沿沟塘水底以两手摸鱼,日可获数十公斤不等。此法始见于本世纪40年代,今仍较普遍,尤以淮安等外地人居多。
3、湖区产量
湖区鱼类捕获产量的趋势是:50年代上升,1949年仅15万公斤,1956年达50万公斤,1959年上升到110万公斤;60年代有所下降,1962年为64万公斤,1967年下降到29万公斤;70年代以后,产量复趋上升,1970年为60万公斤,1978年上升到71万公斤;80年代以来进一步上升,1980年为75万公斤。1985年全县捕捞产量为153万公斤。
三、放养
1、范围
县内养鱼,旧以塘坝为主,但因多数塘坝水位浅而不稳,遇旱难以保收,唯家前屋后饮用水塘有少量收获。50年代初,开展高田养鱼,塘坝放养。据1953年统计,全县放养水塘1428个,放养鱼苗46.3万尾,但收效不大。1955年计划养殖3500亩,实际仅完成950亩,收获更少。50年代后期,随着水库的兴建,水库养鱼逐渐兴起,放养面积有所扩大。到70年代,渔业生产逐步转向以放养为主,由小塘坝发展到湖库,养殖面积年达4—5万亩。据1980年调查,全县水面面积为33.65万亩(不含沟渠),其中,可养殖和种植水生植物水面13万亩,占38.63%。可养殖水面中,塘坝9654个约5万亩;水库131个,5.5万亩;湖泊4个2.2万亩;河流2条,0.3万亩。这一年共养种10.4万亩,占80%。为抓好成鱼生长,自1984年冬起,县东北部各乡镇除对原有池塘挖深改造外,大力开挖连片精养鱼塘,并发展稻田养鱼和池塘精养。1985年全县养鱼面积为127466亩,是1980年的1.1倍,其中池塘41715亩,湖泊18346亩,水库58654亩,河沟8751亩,养殖面积占可养面积的98.1%。
2、鱼苗鱼种
1964年以前,苗种均采自沿江仪征、芜湖、安庆等地,以活水船或木箱、木桶装盛,汽车载运,每车可装桶5—6只,每桶装鱼苗50余万尾。鱼苗装车(船)后,需日夜兼程,极冒风险,且常有野害鱼混入,青、草、鲢等家鱼成活率极低,不能满足需要。
1956年,县水产部门在界牌乡建立地方国营鱼种场(1962年移交界牌公社),有鱼池近百亩,当年产鱼种60万尾。1958年,兴建釜山水库,同时建国营鱼种场1座,年产鱼种120万尾。1965年,全县除国营鱼种场外,社办鱼种场发展到13个,年培育鱼种800万尾,其中釜山养殖场家鱼人工繁殖鱼苗试验获得成功,繁殖鱼苗10万尾。1967年,界牌繁殖场亦开始人工繁殖,但全县每年仍需从外地采购上千万尾。“文化大革命”中,片面强调发展粮食生产,鱼种鱼苗繁殖受到冷落。1972年,全县仅有鱼苗场5个。
农村实行责任制后,出现了养鱼热。水产部门大力发展鱼池,界牌、永丰等乡亦有私人建池育苗者。1984年高峰水库人工繁殖鱼苗获得成功,目前年可产鱼苗2亿尾左右,不仅满足县内需要,并销往邻近县市及和县、当涂、马鞍山等地。1985年,全县共有鱼苗场28个,鱼池面积891亩,其中水库配套面积638亩,其余多为私人养殖。繁殖品种有70年代引入的日本鲫、团头鲂和兴国红鲤。目前繁殖的主要有白鲢、花鲢、草鱼、青鱼、白鲫、团头鲂和鲤鱼,年产鱼苗2000多万尾,其中10厘米以上鱼种200万—300万尾,高者400万尾。1985年,釜山养殖场由合肥引进埃及胡鲶,界牌、新华养殖场从扬州引进罗非鱼,均处于试养阶段。鱼苗运输从1983年起,以氧气袋(桶)装鱼苗,每桶(袋)可装鱼苗20万尾,在路时间可达20小时。
3、饲养
建国以前,养鱼多在私人沟、塘进行。夏季购寸许长鱼苗放入,任其自然生长。农业合作化以后,塘坝为集体所有,多由集体购回鱼苗放入塘中生长。秋冬或过节时捕出分配。但鱼苗杂,不管理,面积难以保证,产量不高。60年代后期,始将鱼苗放养于湖库,但成活率低,加之无专用鱼塘,品种单调,不喂养不管理,产量极低。80年代初,开挖专塘养鱼,又因缺乏科学规划和必要配套,成效不显。1984年开展成鱼养殖,在全县范围结合兴修水利开挖精养鱼池,部分农民开展稻田养鱼,成为养鱼专业户。1985年,全县家庭养鱼37022户,养殖39721亩,产量达74.3万公斤;稻田养鱼1522亩,产量5.3万公斤。
县内养蚌育珠始见于60年代末期,首先由湖滨、界牌一带集体或群众从江苏无锡、常州等地引入吊养,所养之蚌一为三角帆蚌,亦称铜蚌,壳厚体小,脊背处生角为帆,珠圆而色鲜,质佳价昂,每公斤约2000元;一为绉纹蚌,形状似三角帆蚌,体稍大而壳薄,脊部纹沟较深,所产之珠表面有绉纹,品质稍次。1985年,全县产珍珠25公斤。

几个年份鱼产量情况
县内河蟹资源向依通海水道回游。随着湖区通往长江的万福、邵伯、高邮等闸的建成,河蟹回游通道受阻,产量锐减,1962年后几乎绝迹。1969年,高邮湖管理委员会在湖区人工放养蟹苗,县内洋湖、沂湖、烂泥湖和白塔河等水域亦开始放养。1972年,蟹产量达8.6万公斤,1974年为19.6万公斤。1984年,部分农户家庭开始建池养蟹,其法较便:先建蟹池亩余,周砌墙防逃,次将蟹苗放于池中喂以麦麸,豆饼、菜叶、烂鱼等,经年可成。但目前蟹苗来源困难,养殖较少,1985年,全县蟹产量为1.3万公斤。
60年代后期,在县科委支持下,釜山养殖场建池养鳖。其池10步见方,中留土墩供鳖栖息,周建围墙,墙内挖穴,置沙土供其产卵。日饲烂鱼腐肉和青菜叶,当年春母鳖可产卵,取卵置恒温箱中可孵出小鳖,但因本大利微,未能推广。
四、渔政
县内渔民多集中在东北濒湖近水地区,民国8年,全县有渔民92户,558人,渔民的捕捞、销售都要受渔行渔霸的操纵和盘剥。高邮县设有渔团局,收取渔税,渔民(包括本县渔民)入湖捕捞需凭执照,执照视船只大小收3—4元不等。本县小关一带亦设有鱼庄、鱼行。民国25年,全县渔民为700户3051人,此外,尚有以捕鱼为副业者331户1504人。在小关设有鱼庄两个,鱼行5个,附近另有渔行5个。渔庄、渔行常以大秤(较市秤大一到三成)收取鱼货,或在秤铊下放铜块加贴膏药,压斤压价。
抗日战争时期,湖匪横行,渔民多迁移他乡或转业务农。民国29年,专业渔民比民国25年减少20%。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打击恶霸渔商,解决渔民船网及生活困难,渔业生产逐步恢复,到民国34年,90%的离境渔民回县。民国35年,新四军北撤后,地痞恶霸占地为王,建立了18家渔行,不少渔民再度逃往长江下游。民国37年,渔民仅剩下280户1121人。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在民政科设水产股(后划归农林科),专事渔政管理。为打击渔行渔霸的居间剥削,县商业部门于1950年设水产公司于小关,下设门市部和天长、上泊湖、龙冈、洋湖、大王庙、铜城6个收购站,负责水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转运以及渔需物资的供应。
1950年,渔民乡人民政府成立,下设湖边、百荡、沂湖、洋湖、南圩、古连、龙河7个村46个生产组。1952年,专业渔民发展到550户2369人。1953年春,70多户无船无网或船网破烂的失业渔民生产生活发生困难,政府投资近3万元为他们建造房屋,购买耕牛,使之转业务农。合作化运动初期,组织渔业互助组18个,参加互助组的共144户664人,270只船,互助人数占渔民总人数的26.4%。1955年4月,县政府就保护渔产资源发布通知,严禁在产卵期捕捉,以保护亲鱼产卵。同年,渔产品被列为国家三类统购物资,由水产公司统一收购,价格据货质和季节、品种的不同而确定,其上涨速度较一般物品为快。1956年春,渔民乡与港口乡合并。在自愿的基础上,570多户专业渔民主动报名加入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渔民船网工具折价入社,分别成立了湖边、百荡、沂湖3个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渔业社划归杨村农业社,成立渔业生产大队。1959年秋,专业渔民划出单独成立湖滨人民公社,下设湖边、百荡、沂湖、副业4个大队,以公社为独立核算单位。1960年以后公社先后发展大型捕鱼工具风网船5帮(6艘),成立直属风网生产队。1964年秋,原龙集公社关东大队划入,公社下辖5个大队和1个直属风网生产队。
1966年夏,沂湖节制闸建成,县发动千名渔民圈圩筑堤,西从沂湖边,东至沂湖闸大堤修筑长约4公里的大堤,圈进土地3100亩。当年省水产部门拨款,新砌平房110余间,使湖边、百荡、沂湖3个大队的渔民搬进了陆上新居。为促进湖面养殖业的发展,加强鱼类资源的繁殖管理,是年,江苏省宝应、金湖、高邮、江都、邗江和本县联合成立高宝、邵伯湖管理委员会,各县成立分会,天长分会设于沂湖口门。湖管会负责生产秩序的管理和资源增值,收取资源增值回收费。
1969年4月,龙集与湖滨两公社合并,成立湖滨公社,使渔业生产向种植业转变。1973年1月,为利于发展渔业,恢复湖滨渔业公社,并将原龙集公社的小关大队划入。
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以后,农村出现养鱼热。1979年冬县水产局成立,负责渔政管理和生产技术指导。1981年,在司法部门监证下,全面落实以水面“六定”为主要内容的渔业生产责任制。“六定”即定使用年限、定产量、定产值、定投资提留、定水位、定产品交售。全县层层建立渔管组织,制订乡规民约,对偷、毒鱼者轻者罚款,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以保护养鱼者利益。1983年11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经营的水域、设施及产品,明确规定县水产局为本县专职渔业管理机构。为保证渔类生存和繁殖,水产部门建立湖区管理制度,全县任何水域的捕捞船网,均需县水产局安排,入湖捕捞须持捕捞证,领取捕捞证需缴纳资源增值回收金,其数额先为4元,后增至10—60元;本地拥有鱼网工具的群众亦需持有证明。同时还规定了保留水位线和采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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