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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队伍
民国2年(1913年)颁发的《国民学校令》,规定教员任用实行校长聘任制。以后,滁县中小学即执行此制。小学任用的教员多毕业于师范学堂、中学堂,少数是清末学究和教过几年私塾的塾师。聘书由校长在学年或学期开始前一两个月,送发给被聘人员。聘书的内容有聘金、聘期、任教学科等项。或由校长先将聘用人员详细履历报告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送发聘书。凡被聘人员均在聘定后,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案。民国18年滁县全县师资数有百余人。
抗日根据地民主政府的学校教员,由校长选用,也有政府选派的。沦陷区伪政府的学校,多系中小学原来的教员,少数是师范或中学的毕业、肄业生。滁县工业中学(滁州中学前身)、模范小学、乌衣小学,在沦陷后的第二年开设日语课,由驻滁宣抚班(日本政宣机关)派出人员兼课。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撤销。民国37年安徽省立劳作师范学校为滁县中小学提供音乐、美术、劳作、体育、童子军等课程的师资,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派,学校再给以加聘。
民国38年1月滁县解放后,县教育复校委员会联系动员以前教员回校工作,同时吸收有教学能力的失业青年参加教学。年底,全县小学教师195人,中学教师37人。1950年小学教师发展到251人。1957年教师队伍整编,全县有35人调入初师轮训,14人退职退休,6人回乡生产,师资素质有了提高,师范、高中和初中毕业生占总数的70%。1962年按中央“调整、巩固、提高”的方针再次实行整编,下放117人,内有中学工杂人员8人,小学未达到初师毕业的教师107人。整编后,师资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师学历以上的教师达615人。
“文化大革命”中,部分教师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形成师资紧缺。一批未经培训的回乡知青和其他部门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师资质量明显下降。1978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滁县县委决定调回在外部门工作能力较强的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归队,同时加强对民办教师政治、业务、文化方面的考核培训。经过几年的整顿,至1981年民办教师由1978年的2129人减少至1829人。与此同时,高等师范院校恢复兴办,重视择优录取新生,经过专业教育毕业后充实到中小学校任教。教师素质明显上升。1985年全市建立教职员工业务档案,年底统计,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970人。其中,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以上的257人,大专毕业、本科肄业的306人,高等院校专科肄业不满两年的6人,中专、高中毕业的1741人,中专、高中肄业以下的596人,初中、初师肄业以上的64人。1987年分配来滁的本科大学生15人,大专生68人,中专生86人。全市1400名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学习,经考试鉴定合格获大专文凭的40人。764名中小学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考试,618名获合格证书。
二、师资培训
民国时期有讲习所和艺友制,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教学经验座谈联谊会,以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抗日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利用暑假时间发动教师参加讲习会(亦称研究会),因战争影响,时办时停。滁县解放后,当年暑期举办教师暑期研究会。1953年开始举办星期天学校,城市以相邻学校结合,农村以辅导区,分科分组疏通教材,交流教学经验。1954年全县未达到初师或初中毕业程度的在职小学教师,分期调入初级师范轮训(一年制)。1955年抽调在职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及有条件任高年级教师者,到中级师范轮训(一年)。1956年由教研室主办函授师范学校,加强在职人员业务学习,分学科参加。1957年城乡共设27个辅导站,实行自学为主,函授辅导和面授为辅的方法,培训教师。函授生每周享有5小时学习时间。1959年参加初师函授的309人,中师函授的150人,学高等师范课程的40人。1965年函授招新生1257人。1971年“五七”大学、“五七”干校举办教师培训班。1975年凡教学与学历不相称的中学教师,经报考录取脱产赴安徽教育学院、蚌埠教育学院、滁州师专等校进修。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经报考录取在滁州师范进修。1979年,凡学历、水平不及规定标准的中学教师,分期参加各类师范院校、电视大学等进行函授学习。1982年华东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在滁县经考试选招大专班、本科班函授生。1985年12月滁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进修现任在职教师,经报考录取入学。凡轮训、函授、进修学习后经考核鉴定合格者发给证书,承认学历。1987年取得各高等院校函授单科合格证的310人科次,各科合格取得大专学历证书的44人。
三、教师待遇
政治待遇解放前,称教师为教书匠,无政治地位可言。新中国建立后教师被列为革命干部,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50年中国教育会滁县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953年召开滁县教育工会首届代表会,之后基层工会组织相继建立。县城成立教工招待所、教工之家。在“反右”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工会活动停止,1979年恢复,并建立教育工会代表会制度,按期召开代表会,教师受到人民政府重视,人民尊敬。1950年滁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151名代表中有教师代表7人;二届各界人大代表182人中有教师代表11人。以后历届都有教师代表的席位,享受参政议政的权利。1984年滁州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教师代表扩大到30名,其中女代表5名。政治协商会议也广泛吸收教师参加。1955年滁县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第一次会议,教育系统的政协委员有盛其音等3人,1959年第二届增至17人,1963年第三届11人,1966年第四届13人。1984年滁州市第一届政协,教育系统的委员为20人。1981年5月召开三十年以上教龄老师庆祝会,地、县领导到会祝贺。1985年9月10日,滁州市隆重举行庆祝第一个教师节,并发园丁纪念章。1986年市人民政府举办“尊师活动月”,同时召开千人尊师大会,地市领导到会祝贺。同年滁州市受国家教委表彰为“基础教育先进县(市)”。1987年教育系统249名老教师,全部建立工作、生活和健康状况卡片,并组织到外地旅游。教育工会组织2千名农村优秀教师赴黄山旅游、休养。举办教工书画展览和球类比赛。同年三官小学教师易善祥被授予“全国德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城东小学教师李步英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生活待遇教书人的经济待遇,解放前有一个流传的说法,就是“教书穷”。民国18年(1929年)一份督学报告中写到:“该县各小学积欠经费,已达十个月之多。教员上课三余月,分文未领到。”因为生活困难,滁县关岳庙小学校长方澍江等23名教员曾罢教、请愿。民国35年12月滁县教员为8至10月份工资拖欠罢教索薪,滁城各小学聚千余学生冲入县政府,捣毁县长办公室;并由教员代表3人赴南京向即将召开的“国大”请愿。
教师的生活待遇随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得到改善和提高。初期教师月薪一般为60公斤大米,6月增至75公斤,9月又增至120公斤。为了不受市价涨落影响以实物折价款发给。1950年对多子女教师家庭,发救济金。1954年按“工资分”等级确定工资。工分值每月根据“龙头细布、盘里西林、大米、食油、煤等主要生活物品价格来决定,每月公布一次。1956年工资改革按学历、教龄、工作量、工作质量四条评定教师工资,小学由26.8元提高到36.94元,幼教由31.19元提高到37.97元,扫盲人员由27.16元提高到36元(均为平均月增长数)。中学和师范学校教职工工改由专署进行,工改后教职员工总平均数达51元,较原工资增长18.2%。其中中学平均工资50元,增长17.1%,师范平均工资52元,增长19.3%。1963年城乡29名教师提升工资。1972、1977、1979年3年中均有教师晋升工资。1980年1月,滁县96名教师按40%指标外晋升工资。1981年10月,对全县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1559名教职工晋升一级工资,其中305名骨干教师晋升两级。1985年12月,2079名教师参加工改,其中享受教龄津贴1627人,执行新规定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教职工160名。教职工由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的2239人。工改后的工资自1985年1月份补发。中学教职工人均月增加22.22元,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人均月增24.09元。
民办教师的待遇,一直取民办公助办法。1949年人民政府每月补助12.5至15公斤大米。1952年民师每月人均78公斤大米。私小与民小相同。其中最少的25公斤,最多的90公斤。50至75公斤是多数。1956年全县民小共支出3312元,占民小总工资的30%。1964至1979年民师补贴,初期实行评发,后期实行定人补助。1980至1985年民师报酬从工分制改为统筹工资制,月工资标准小学32.25元,中学35.4元。政府补助小学14元,另加副补2.5元;中学16元,另加副补2.5元。民师口粮由所在生产队拨给口粮田,自收自吃,不上交征购粮。1986年民师工资标准,月人均工资小学52元,中学56元,由市财政乡财政各发一半。
教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享受病假期间的待遇,享受公费医疗。此外,1979年始享受5元的副食补贴。1980年始享受3至7元的班主任补贴,1985年始享受每月4元的书报费、洗理费。外县教师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差旅报销。边远教师离家远的,每月享受4至8元的差旅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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