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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1950年设立中共滁县地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农委)和政策研究室,主要任务是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党在生产救灾、反匪反霸、土地改革等方面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1953年和1954年相继撤销政策研究室和农委,成立农村工作部(农工部),此后对农村互助合作、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方面的具体政策均由地、县委农工部承担,直到“文化大革命”前。
1968年7月,在滁县专区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内设调研小组,1971年又在地区农林局设农经小组,共同负责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工作。1976年改为调研室。1978年8月撤销调研室,成立地委政策研究室,由原调研室和农办农经科、农业学大寨办公室的部分人员组成。同时,各县也先后成立了相应机构。
1983年11月,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委将地、县委政策研究室改为农村政策研究室,主要研究农村经济政策。同时、地、县两级仍保留政研室,与地、县委办公室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但之后不久,即逐步分开。
1987年11月,滁县地区行署下设农村经济委员会,承担农村经济政策调研职能后,地委决定撤销农村政策研究室,由地委政研室承担全区政策研究工作。在此期间,全区各县(市)政策研究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
二、政策研究工作
50年代初,全区地、县委政策研究室和农委围绕反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同时进行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1953年至1956年春,为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地委农村工作部根据地委要求,分期分批地训练办社干部和合作社会计人员,先后培训了9940名区、乡主要干部和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副主任,通过系统地讲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交流办社经验,提高参加训练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对全区合作化运动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60年代初,地委农村工作部在滁县琅琊公社水营庄进行推行“责任田”试点,取得较好效果,“宽任田”被社员称为“救命田”但很快被责令纠正。
“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区革命委员会调研小组主要是对农业学大寨和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从1977年起,围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地委调研室除经常进行一些单项、专题调查外,还按照地委部署每年组织1~2次规模较大、带有指导全面工作性质的调研活动。主要有:
1977年3~5月对全区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这次调查活动全地区共有394人参加,组成115个调查组,厉时80多天,分别调查了401个单位,写出135篇调查报告,针对当时全区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具体意见,形成了地委[77]40号文件。这个文件受到省委的重视,并在全省组织力量进行此项调查。在此基础上,省委作出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为后来实行联产责任制创造了条件。
1978年10月,调查总结了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包产到组、广大公社奖励干部和天长县新街公社棉花包干到户的做法,研究了农业如何实行联产责任制,受到省委重视,并批准可以在其他一些社队进行试点。
同年底,地委政研室及时调查了嘉山县横山公社实行联产责任制的具体做法,地委于1979年1月27日以9号文件转发全区各地参照实行。是年2月,地、县委政研室联合调查总结了凤阳县城南公社岳林大队岳北生产队实行“大包干”的做法,并通俗概括为“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群众的这一伟大的创造,后来成为推向全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模式。
1979年8月,全区联产责任制普遍推行,地、县委政策研究室通过全面调查,为地委起草了《关于总结、完善联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意见》(即地委“八条”),并附了几份调查报告。10月15日,省委以〔79〕86号文件转发了滁县地委的《八条》及12个附件(共约6万字),印发至全省大队党支部。
1980年6月,对农村实行联产责任制后如何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问题进行了调查,参加这次调查的共94人,调查了37个单位,形成了《全区多种经营座谈会纪要》。7月16日地委以正式文件下发。同年12月,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地委政研室在调查总结来安县半塔区和定远县永康镇做法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农民负担坚持“定项限额”,实行“集体提留、队筹社管”的制度,从1981年开始在全区推行。
1981年3月,围绕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总结了两年来实行联产责任制的实践经验,为地委起草了《关于完善、提高包产(干)到户责任制的暂行办法》(简称35条),地委以〔81〕23号文件下发到生产队。省委又以〔81〕18号文件转发全省。国家农业部《农村工作通讯》全文发表了这个文件,法律出版社也将这个文件选入《农业生产责任制与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一书。
是年8月,对小城镇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共调查了15个小城镇,以地委政研室为主的调查组直接在凤阳县临淮镇进行了调查,对这些地方的历史和现状及发展规划作了研究,提出了在新时期建设小城镇的意见。12月,对实行责任制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因素进行调查,通过对几个不同类型生产队的典型分析,撰写了《农民收人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因索是什么》的调查报告,用事实回答了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农民收入增长是“政策威力”和“提高粮价”之争,为农业大包干正了名。这个文件省委以正式文件批转全省各地参考。《安徽农村》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研究》均全文发表了这个调查报告。
从1982年起,针对农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多次组织调查如何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问题,并在天长、滁县、凤阳抓了试点,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政策性措施,为全区小城镇建设迅速发展提供了宽松环境。与此同时地、县委政策研室重视对城市工商企业的体制改革并就如何实行企业经营责任制,先后在凤阳、全椒等地进行了多次调查,提出具体意见。在此基础上,1984年地委政研室为地委起草了搞活企业的十二项规定,1986年又制定了8项补充规定。1987年8月5日,地委、行署根据政策研究室在地区无线电厂总结出来的经验,通知全区工业企业普遍实行“三三制”、“两挂钩”的制度。“三三制”即三年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三年全员承包经营责任制、三年技术进步规划;“两挂钩”即工资总额与上交利税挂钩、职工收人与劳动成果挂钩。
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同时,地、县委政研究还承担同级党委会议、文件及领导人重要讲话稿的部分起草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地委政研室从1978年起至1982年,共为地委起草文件112份,占同期地委文件总数的60%以上,被省以上文件或内部刊物转发的有69篇(次)。1981年2月18日地委〔81〕14号文件《关于1980年年终分配的总结报告》,阐述了滁县地区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带来的可喜变化。这个报告受到多方面的重视,省委于3月2日全文转发了这个文件,并加了按语。3月9日新华社《内部参考》以10页的篇幅全文刊登了这个报告,题目是《从滁县地区1980年的分配情况,看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形势的变化》。3月15日《安徽日报》在头版用通栏标题全文刊登了这个文件,并加了约1000字的编者按语。3月23日《人民日报》也摘要发表了这个文件。在此期间,国家农委《农委简报》全文发表这个文件,农业部《公社财务》也刊登了这个报告的形势部分。1983年4月20日地委《关于坚决制止加重群众经济负担的紧急通知》,针对当对全区不少社队借签订合同之机,巧立名目,任意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重申地委关于集体提留实行定项限额的规定,明确提出凡是超过标准订入合同的,要坚决改正过来。省委对此十分重视,很快就以省委文件转发到全省公社一级。
在此期间,围绕农村经济改革,地、县委政策研究室还撰写了许多重要的调查报告和理论性文章,被省级报刊发表的122篇(次),国家级刊物、报纸发表的58篇(次)。此外,还编辑出版一些影响的书籍。1978年5月,农业出版社出版了地委政研室编写的《深入揭批“四人帮”,认真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一书。1986年12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本区地、县委政研室组织编写的《农村改革哲学思考》一书,向全国发行。1987年3月,原地委书记王郁昭的专著《大包干与大趋势》一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这本书有地委政研室参与起草,它概述了滁县地区农业大包干责任制的由来和发展,系统地总结了领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发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1992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地委政研室编辑的《皖东工业崛起之路》一书,反映了滁县地区工业改革的情况和经验。
地委政研室还承担着同级党委内部刊物的编辑任务。先后为地委编辑的内部刊物有《情况反映》(后相继改名为《工作情况》、《皖东情况》、《滁州工作》和《送阅材料》,传达党委指导工作的意图,反映动态及交流各方面的工作经验,对推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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