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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工业、手工业及其社会主义改造
和县历史上传统农村家庭手工业,有土布、土丝、砖瓦、编织等业;集镇手工业有铁器、木器、竹器、缝纫、纺织、制鞋、建筑、印染、酿酒、食品等业。经营方式有独资经营,自产自销或来料加工,登门制作,串乡经营等。
民国初期和县出现了一些使用机器的近代工业,最早的有文英堂印刷厂、益泰机面厂、新记碾米厂。民国10年(1921)后,和城、乌江、白渡桥等主要集镇,相继开办的有大达公、益农等米厂9家和印刷厂3家,并有各类作坊37家,其中油坊12家、糟坊8家、酱坊5家、皮革坊4家、磨坊7家、染坊1家。抗日战争期间,大部分米厂、作坊停业。民国32年(1943)5月,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功剩桥齐明庵驼塘黄村,含和支队供应处兴建纺织厂2家。染纱厂、兵工厂、被服厂各1家。民国34年(1945)停办。从全县总体上看,手工业占主导地位,建国前夕,全县手工业有2000多户,从业人员4814人,产值743万元。
1949年,全县有手工业劳动者4814人,年总产值712万元。1952年着手试办手工业生产小组,在金属、木材加工和纺织等工业部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组织生产小组20个,从业人员191人。1953年,成立和城铁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为全县最早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织。1955年全县建立手工业合作社5个,生产小组21个,从业人员634人。1956年加快手工业合作化步伐,全县共成立手工业合作社(组)56个,从业人员2364人。由于发展较快,管理上出现一些问题,是年结合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分期分批进行整顿,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调整部分社(组)规模。如历阳镇的白铁、修配等8个行业合并建社,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生产,自负盈亏,纠正了沈巷木业合作社盲目设点等问题。至1957年底,全县共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小组60个,从业人员2887人。其中集体所有制2428人,占84.1%,个体所有制459人,占15.9%。全年总产值237.9万元,基本上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
二、全民所有制工业
民国36年(1947),中国农业银行获准贷款30万美元,在乌江街附近购地100余亩,从美国引进新式轧花机4台及打包、榨油、发电等成套设备,创办乌江轧花厂。解放前夕,在中共地下组织领导下,开展护厂斗争,使之完整保存下来。建国后,该厂由皖北行署接管,改名为乌江农产品加工制造厂。1950年创办和县酒厂,为和县最早的地方国营企业。1951至1952年,相继成立和县印刷厂、和县第一碾米厂,同时,和县合作总社接收管理乌江农产品加工制造厂、和裕米厂及石跋河米厂。并利用私营油坊设备,分别在桃园拐、濮陈、张集、香泉、善厚、孙堡、西埠、白渡桥、沈巷、乌江、濮双、城东、城西等地,建立加工油厂14个。1952年底,全县共有全民所有制企业19个,职工522人,产值298万元。1953年,兴建和县第二、第三、第四米厂。1954年,和县合作总社所属的粮、油加工厂,有7个被大水冲毁停厂,其余的均移交给粮食部门管理。至1957年,先后兴建白桥、雍镇、乌江等加工米厂及和城电厂、棉织厂、轧花厂。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为21个,职工1026人,产值730万元。
1958年大办工业,县委设立工业办公室,冶金指挥部,全县组织7000农民,成立和县炼铁独立团赴当涂县河南街集中炼铁;组织5000农民至当涂县向山开采铁矿;各乡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就地炼铁。当时采取小土高炉、桃形炉、坩锅炼铁等土法冶炼形式,炼不出钢铁。是年冬,停止土法冶炼,采取土洋结合集中办厂的办法,调配5000农民至马鞍山市“老鹰窝”成立联农铁厂(次年移交给马鞍山市)调配1000农民在西梁山成立和县西梁山铁厂,建厂后虽然炼出生铁,由于技术、设备落后,成本高,仅西梁山铁厂1959年亏损70余万元。同时,工业部门还兴建了大山白云石矿、土化肥厂、桃花桥纸厂、孙堡煤矿、农业机械厂、电器厂、陶瓷厂等工业企业。原集体所有制企业历阳铁木农具社和西梁山砖瓦厂,均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粮食部门兴办了粮食机械厂、善厚米厂。1960年5月,将历阳棉织厂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名为和县棉织厂。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办西梁山铁厂、大山白云石矿、土化肥厂、桃花桥纸厂、孙堡煤矿、陶瓷厂、电器厂、小五金厂。将棉针织厂、西梁山砖瓦厂、鞋帽厂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至1962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为17个,职工728人,产值805万元。1963年至1965年,工业生产恢复发展,1965年工业企业21个,产值2168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生产虽受干扰,和县仍先后兴建了和县轧花配件厂、和县水泥厂、和县造纸厂、和县化肥厂等规模较大的企业,同时将农业机械厂的变压器车间划出,成立电工器材厂。至1975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26个,职工1898人,产值3340万元。1984年为搞活经济,发展“拳头”产品,适应市场竞争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将和县农业机械厂与和县阀门厂合并为联营企业,成立和县阀门总厂。1988年春,和县工业泵厂招标承包了和县轧花机械配件厂,同年底,该厂又招标承包了和县水泵厂。是年,全民所有制企业25个,职工3400人,产值5435万元,比1952年增长17倍多,利税477万元,固定资产4209万元。
三、集体所有制工业
县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从个体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国初期,全县有个体手工业者4814人。1952年底,扩大到6211人,产值883.53万元。1955年8月,成立和县手工业生产联合社。1957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有手工业社(组)60个,职工2887人。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全县20个公社(镇)手工业社(组)及其52个分点,组成15个农具厂,下放给所在地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10月,成立和县手工业管理局,将鞋帽厂、棉针织厂、西梁山砖瓦厂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收回下放给各人民公社的农具厂,归县手工业生产联合社管理。1963年至1965年,经过三年国民经济调整,集体所有制企业90个,产业结构开始由单一型向多元化转移。1978年底,全县集体企业发展为162个,总产值2171万元。1980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局改为二轻局,并收回下放给人民公社的集体企业。1984年后,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出食品机械、医用机械、橡胶制品等新产品6个。1988年集体企业243个,职工4050人,产值7549万元,比1952年增长10倍多。利税370万元,固定资产1682万元。
四、乡镇工业
1958年人民公社化中,为了实现工农商学兵一体化,将全县各集镇的手工业社(组)合并组成15个农具厂,下放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各人民公社还兴办一批土化肥、土农药等小型企业,由于缺乏技术,效益不好,均先后停办。1965年全县社办工业20个,产值18万元。1966年后,推行“厂社挂钩”,各乡镇相继兴办建材、煤炭、粮油和食品加工企业,至1970年社办工业增为48个,产值153万元。1975年又增至56个,产值487万元。1976年12月,成立县社队企业局,1978年底,并入手工业管理局。1979年,县委、县政府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重新恢复社队企业局,各区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社队企业工作,公社成立社队企业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社队企业的产、供、销列入国家计划,部门和产品列入归口部门年度计划。1979年,社队企业发展到141个,产值1467万元。1984年,贯彻“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将县社队企业局,改为县乡镇企业局,乡办企业增为171个,产值2338万元。1988年,全县乡办工业企业200个,职工6448人,产值3720万元,比1978年增长三倍多,利税338万元,固定资产2176万元。同年,村办企业234个,产值1637万元,比1981年增长2倍多。
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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