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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地方武装
民壮
明正统十四年(1449),因军伍消耗,边患日急,朝廷乃命各地召集勇壮,由地方官率领训练,自为护卫。时含山编设民壮240名。明正德、嘉靖年间,先后递减,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因其无大裨益,只编50名,每名按年给工食银6两。
团练
清雍正二年(1724),有团练50名,其中,鸟枪手20名,弓箭手20名,长枪手10名。雍正十一年(1733),奉裁23名,只存27名,每名增工食银2两。乾隆十年(1745),又奉裁4名,只存23名。
二、国民党地方武装
保卫团
民国19年(1930)春,成立含山县保卫团,人数197名,枪械146支,全年经费18000元。5月,成立芜湖、含山、和县、无为、巢县、庐江、繁昌、宣城、当涂、南陵等“十县联防办事处”,联防办事处设在芜湖。江北和、含、巢、无四县办事处设运漕镇。民国20年,全县有团兵219名,有快枪、杂色枪共214支。
保安队、壮丁队
民国21年秋,含山将县警备队和含城商团合并,成立县保安独立中队,辖2个排,官佐8名,士兵66名,计74名。将保卫团改为壮丁队,保编小队、乡编联队、区编区队、县编总队,总队长,总队部事务由县长兼任。
民国22年,县保安独立中队官兵共94人,有杂色步枪82支,盒子枪4支,白郎宁枪1支。民国23年,保安独立中队官佐兵丁增加到127人。壮丁队全县共6个区队,62个联队,394个小队,队员18317名。有步枪93支,鸟枪3支,手枪65支,土枪431支,长矛4318支,大刀202把,子弹1610发。
县民众常备自卫队
民国26年冬,县长邱瑞荃将县保安队改组为县民众常备自卫队,辖两个中队,邱瑞荃兼任总队长,下辖8个分队,有官兵300余人,拥有机枪8挺及一些新式步枪,弹药充足。民国27年4月26日,日军侵占含城。5月9日晚,邱瑞荃率常备队两个中队夜袭含城日军,损失近200人。随后常备队重建,辖3个中队。6月1日成立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原壮丁队)司令部。9月1日成立县常备队大队部。常备队分驻仙踪、昭关、鱼岘口、龙岗等要隘。 县国民自卫总队
民国28年2月,遵照《战时国民军事组训整备纲领安徽省实施办法》之规定,将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部及民众常备自卫队大队部撤销,成立县国民自卫总队,统一指挥抗日人民自卫军和民众常备自卫队。县长兼总队长,总队部事务由县府第三科兼办。县常备自卫队三个中队,有官佐15名,士兵429名,轻机枪1挺,驳壳枪1支,杂色步枪305支。抗日人民自卫队(军)编为8个壮训分队,计1076名,无枪支。4月县政府迁回含城后,以常备队一个中队驻仙踪、清溪,以防巢县,林头、东关之日军;一个中队驻陶厂、运漕,以防铜城闸之日军;一个中队驻县城,维护城防并策应各方。29年5月底,县常备自卫队缩编为两个中队。
县国民兵团
民国30年国民自卫总队改为国民兵团。民国33年县国民兵团复称国民自卫总队,辖两个中队。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一七一师进占含山,收编了刘子清、曹良文部伪军,驻守林头、东关、铜城闸、运漕等地。
县自卫大队
民国35年,县国民自卫总队改称县自卫大队,下辖三个中队(连)及一个直属中队(连)。
县国民自卫团
民国37年10月,县自卫大队扩编为县国民自卫团,由正副县长胡广益、郭炳勋兼任正副团长,另有专职副团长1人。下辖2个营,7个连。自卫团武装部分驻含城,其余分驻全县各大集镇。是年春,设立含北区署,9月,设立含南区署,各增设一个联防区中队。当时全县划为21个乡(镇),每乡(镇)均有一个自卫小队,小乡有枪20余支,大乡有枪50余支,还有机枪。
附:日伪政权地方武装
民国29年5月,日军第二次侵占运漕后,于10月10日成立日伪含山县政府,随即成立“含山县反共自卫团”,辖三个中队。一中队40多人枪,驻三汊河;二中队30多人枪,驻铜庙;三中队30人,18支枪,驻铜城闸。民国33年,自卫团改称保安大队,薛汉昭任大队长,人枪130余。民国34年8月,随日军投降而瓦解。
三、共产党地方武装
黄山游击队
民国27年(1938)春,东北流亡抗日挺进队进入含山北部黄山地区,开辟农村游击区。将思想好、身体好的青壮年组成抗敌农民自卫队,9月,挺进队将自卫队改建为黄山游击队,归挺进队建制。民国29年3月并入新七团。
半湖乡游击队
民国29年4月,在清林区组建半湖乡游击队,约20人,活动在清溪、半湖、福山一带。8月,半湖游击队在巢县南部扩编为含和独立连。民国30年8月,独立连回含山活动。11月,含和指挥部成立后,含和独立连编为含和指挥部第一连,发展到200多人。
区中队
民国30年8月,中共含和巢芜中心县委机关与含和独立连回含山境内活动后,先后建立清林、梅山(原称陶运)、淮南路边、运漕和龙亢等区委及26个乡政权。梅山、清林、龙亢、运漕等区都建立了区中队(或称警卫连)。各乡也建立了武工队、民兵。运漕区警卫连多次袭击日伪军,处置汉奸、特务,恶霸,缴获甚多,发展转快。清林区中队民国31年时只有10多人,民国32年就发展到100多人。
和含支队
民国36年10月,受中共华东局国区部派遣南下开辟含和地区的唐晓光,在巢北大祝村决定成立和含工委与和含支队,工委书记彭醒梦兼支队政委,倪合刚任支队副政委,工委委员卫道行任支队长。支队辖有一个连与一支游击队武装。活动在无为东乡与巢南及含山福山、司徒一带。
和含独立连
民国37年5月,中共皖西四地委决定将和含支队调属无为县。中共和含工委领导人彭醒梦、张建、倪合刚等带领由10多人组成的小游击队从巢南回含山活动。6月,游击队配合由顾鸿率领的独立大队歼灭了国民党保六团。游击队发展成3个小队。随后游击队改编为和含独立连,由江平、金忠领导。
和含县大队
民国37年7月,在和含独立连基础上建立起和含县大队。皖西四地委、四军分区派军事干部龚哲民来统一领导和含武装。大队建立时辖有一个连武装,大队长龚哲民,副大队长李行州,政委王训友(兼),连长郭其堂。大队活动在福山、陶厂、南义一带。
黄山游击大队
民国37年七、八月间,在南下先遣支队独立大队的协助下,组建黄山游击大队。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发展,形成几支初具规模的游击队:褒山游击队,有20多人,活动在褒山、昭关、善厚集一带;骆集游击队,有30多人,活动在仙踪、魏集、再安、古河、油坊集一带;黄山游击大队,有50多人,活动在中黄山、葛集、姚庙一带。至年底,黄山游击大队已发展到160人枪,编为三个中队。10月,黄山游击大队配合独立大队攻占国民党清溪、巨兴等乡公所。1949年元月22日,黄山游击大队解放含北仙踪。2月,并入含山县大队。
含山县大队
民国37年冬,中共江淮五地委成立后撤销和含工委,分别建立中共含山县委与和县县委,和含县大队也随之分开,成立含山县大队。县大队成立时只有一个连武装,后由区中队上升扩编为三个连。是年底,县大队在含北骆集收缴了大量民枪,嗣后攻打国民党鲁大桥、西峰庵、尉子桥等据点。缴获步枪70余支。县城解放后,大队部迁入含城。1949年2月黄山游击大队并入县大队,扩编为四个连。下半年,仙踪、陶铜、东林、清溪四个区中队80多人全部并入县大队,仍保持四个连建制。
含山县人民武装部
建国初,含山县大队隶属县人民政府。1951年4月29日,县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含山县人民武装部,列入军队编制序列,隶属巢湖军分区,下设军事、政工两股。1952年,县公安队与公安局脱钩,归属解放军建制,受县人武部领导,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含山县中队”。8月,县人武部改属芜湖军分区领导。1954年10月,县人武部改建为县兵役局,下设政工、作训、动员三科。1955年7月,县公安中队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山县中队”(简称民警中队),恢复地方建制,归县公安局领导,人员实行兵役制。1958年,县兵役局下设政工、训练、民兵、征集、组织动员五科。12月5日,和县、含山两县合并,兵役局也随之合并为和含县兵役局。1959年6月1日,和、含两县分开,恢复含山县兵役局。11月,县兵役局恢复为县人武部,下设政工、作训、组织动员三科。1965年8月,巢湖军分区重建,县人武部改属巢湖军分区。1966年6月,县民警中队改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划归县人武部领导,易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含山县人民武装部内卫中队”。1970年3月,县人武部动员、训练、通信和政工四科整编为作训、军务动员和政工三科。1975年11月。县人武部内卫中队改称“含山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移交县公安局建制。1977年,县人武部内设机构改为作战、军械、动员、政工四科。1980年,县人武部内设机构改为政工、军事、后勤三科。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精神,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山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改称“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武装部”,内设机构改为政工科、军事科、办公室。
为了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1960年6月,中共含山县委成立“民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以民兵为主的全民武装工作。1962年2月,县委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委员,县人武部领导为副主任委员,吸收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为委员。县人武部为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无形解体,1980年恢复。
1949——1988年县人武部(县大队、兵役局)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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