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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货币
元明时期,县内流通使用的货币以银两计,俗称“银锭”、“银元宝”,辅以散碎银。清朝至民国初年,均为银铜并行,以银两为本位币,辅以各时期的通宝制钱(方孔铜质圆钱)。清中叶以后,流入外国银元,有墨西哥的“本洋”、“鹰洋”,德国的“站人洋”、英国的“日出洋”、西班牙的“双柱洋”、荷兰的“马剑洋”以及日本的“龙洋”(永宽通宝)等,民间统谓之“洋钱”。随后,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兴起,清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咸丰年间曾铸减重低质的劣钱,也进入本县市场。以后官铸私铸流弊百出。其时有一种劣质小钱,俗称“鹅屎眼”。群众常以“连半个鹅屎眼也没有”形容最穷不过。光绪十三年(1887)至清末,县内流通使用的货币有:光绪十三年清政府由广东造币厂铸造的“光绪元宝”(因背面中央有盘龙,称“龙元”,俗称“龙洋”);光绪二十四年我省在安庆铸造的银元和银辅币五角、二角、一角、五分(时称“银角子”);光绪二十六年在广东开始铸造的铜元(俗称铜板,每枚当制钱10文,还有每枚当制钱20文的流通不多);光绪二十八年安徽开铸的铜元以及全国各省先后开铸的铜元;宣统年间所铸“龙洋”(正面改为“宣统元宝”或“大清元宝”)。宣统二年(1910)规定银元为本位币。民国成立后,本县境内开始流通国民政府于民国元年(1912)所铸孙中山半身侧面像开国纪念币银元和正面有“开国纪念币”字样,中间为孙中山头像,背面为国旗和国民党党旗的铜元。民国3年以后,又流通铸有袁世凯头像(民国3年铸,俗称“大头”)的银元。民国初年,制钱已逐步停止使用。民国10年后鹰洋和站人洋等亦开始绝迹,铜元则使用到民国28年止。此外中国银行安徽分行于民国9年7月1日起发行的安徽地方新钞票,票面为:壹元、伍元、拾元,也有少量流通。
民国24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法币政策,禁用银元,以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法币一元收兑银元一元。同时,市场上流通的四明、实业等银行发行的纸币也随之收回。法币面值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6种,均在县内流通。民国26年和民国28年,安徽地方银行先后呈准发行地方纸币三次,票面分壹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均在本县流通使用。至民国31年,县内使用中国银行发行的法币,票面有壹元、伍元、伍拾元、伍百元等;使用中央银行发行的票面有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伍百元、伍千元、壹万元等;使用交通银行发行的票面有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贰拾伍元、伍拾元、壹佰元等,使用农民银行发行的票面有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伍百元等。
在抗日战争期间及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为支付其庞大的军政费用,滥发了大量的纸币,以致法币急剧贬值。民国31年,国民政府为挽救其经济上的困境,将专为缴纳关税用的“关金券”投放市场,初以法币20元兑换关金券1元,也与法币一样迅速遭到贬值。关金券在本县流通的面额有拾分、贰拾分、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佰元、壹万元、贰万伍千元、伍万元等。民国37年8月,停止使用关金券,改用金圆券。县内流通使用的金圆券票面有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百元等。金圆券以1:300万元的比例收兑流通中的法币,同时强制收兑金、银、硬币(以金圆券2元,折合银元1元,金圆券200元折合黄金1两,金圆券3元,折合白银1两收兑)。金圆券规定每圆含金量为0.22217克,但不能兑现。由于金圆券并无现金准备,发行又无限制,结果币值猛跌,物价暴涨。至民国37年底物价上涨120万倍,此时久已退出流通领域的银元、铜元又重新流通市面。城乡商品交易有的以米代币,以物易物。
民国32年六七月间,中共皖江行政公署组建成立大江银行,曾发行大江币。初期为木刻套色凸印,民国33年改为锌版胶印,先后印制发行的大江币有7种面额(壹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其中票面盖有“和含”字样的仅限于和含游击区流通。民国33年6月规定大江币1元折合法币30元。民国34年9月,新四军七师部队暨皖江地区党政机关奉命北撤,于是用粮食等物资,拨交地方政府公开拍卖,用以回笼全部大江币,集中销毁。抗日战争期间,日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中储券”于民国30——34年间在我县日伪占领地区强制使用,其面额有壹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伍元、拾元等,基本与法币等值。
民国16年上半年,盘踞含山的直鲁联军曾抛出军用券,强迫民间使用,商店因之停业。数月后直鲁联军溃逃,军用券便成废纸。国民革命军进驻含城时,秩序稳定,商店先后开业,因市面辅币缺乏,含城商会议决,由郑永盛糟酱坊发放火烙筹码,暂限含城使用,旋废除。
民国34年,含山县银行曾印发地方本票(道林纸石印兰色图案),有壹角、伍角、壹元数种,一度投放市场使用。嗣因发现县府军事科科员杜仁锐伪造本票(被县府拿获)而停用,投放与伪造的本票未能收回,坑害了群众。
二、人民币
建国后,县人民银行机构成立,开始有计划地投放新中国唯一合法的货币——人民币。同时,根据国家稳定货币的方针,积极开展反银元斗争,挂牌收兑金银,严禁金银、外币流通。1953年3月以前,县境内流通的人民币票面有壹元、伍元、拾元、贰拾元、壹百元、贰百元、伍百元、壹千元、伍千元、壹万元、伍万元。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由于原发行的人民币面额过大,流通不便,中国人民银行于1953年3月1日起发行新版人民币,并以1:10000的比价收兑旧版人民币。新版人民币的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计11种。195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又发行铝合金硬辅币壹分、贰分、伍分3种,与纸辅币并行流通。1960年、1962年、1965年和1972年,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发行新版人民币,面额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1963年12月1日起收回1953年、195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由苏联代印的面额为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5种人民币。1980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壹角、贰角、伍角、壹元4种铜合金硬币,与纸币等价流通。1984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3种建国35周年金属纪念币,分别为“祖国万岁”、“民族大团结”、“开国大典”,面值均为壹元。 含城地区各时期银元兑换其他货币比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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