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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
银行存款
建国前,县银行未办理存款业务,有的商人持币较多则往外埠存款。自民国36年起,物价飞涨,几乎无人存款。 建国初,金融信用集中于县人民银行,实现现金管理,代理中央金库,鼓励和保护个人储蓄。1950年兴办折实存款,1951年,办理农村有奖储蓄和定额储蓄,年底,存款总额2万元。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末的1952年,存款为31.8万元。“一五”时期末的1957年,存款为239.7万元,以年均递增49.7%的速度发展。“二五”时期末的1962年,存款为209.8万元,年均递增为-2.6%,这是“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造成的结果。调整时期末的1965年,存款为257.4万元,年均递增7.1%:“三五”时期末的1970年,存款为540.7万元,年均递增16%;“四五”时期末的1975年,存款为1007.9万元,年均递增13.3%;“五五”时期末的1980年,存款为1499万元,年均递增8.3%;“六五”时期末的1985年,存款为4873.5万元,年均递增26.6%;1988年末,存款为9540万元,年均递增25.1%。
建国以来各时期银行存款情况

信用社存款
建国后,1954年各乡建立信用社,当年存款0.7万元。1956年,对农业社实行转账结算,乡镇企事业单位实行现金管理后,存款增加。1957年存款158.6万元,年均递增509.6%。1958年后,农业连续4年歉收,加之存款利率调低,存款下降。1962年存款32.4万元,年均递增-27.2%。经过三年调整,农业生产恢复,到1965年存款76.1万元,年均递增32.9%。“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生产徘徊,存款利率再次调低,存款增长缓慢。1970年存款159.4万元,年均递增15.9%;1975年,存款320.5万元,年均递增15.O%。“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对信用社储蓄实行超计划奖励。1978年存款427.4万元,年均递增10.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企业发展,存款显著增加。1985年存款1901万元,年均递增23.8%。1988年存款3429万元,年均递增21.7%。
建国以来各时期信用社存款情况

二、储蓄
1950年,县人民银行举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折实储蓄,即以一市尺龙头白布、一斤柴草和一斤米的市价金额折成一个折实单位,存款人存款时,按所存金额换算成若干折实单位数,在到期取款时,折实牌价上升按上升价计付本金后,按规定利率计付利息。折实牌价下降则按存款额计付本息,不使储户因物价波动而受损失。1951年,市场物价稳定,折实储蓄停办。人民币储蓄,先后开办定期、活期、有奖储蓄诸种。
活期储蓄:1951年开办,储户随时可以存取,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定期储蓄:1951年开办,分整存整取和零存整取两种。整存整取,10元起存,多存不限。1953——1954年有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五种定期;1955年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三种定期;1959年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种定期;1965年只有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四种定期;1982年有六个月、一年、三年、五年、八年五种定期。零存整取,每月存入一次,一元起存,多存不限,储户开户后,每月得按起存时的数额续存,到期支取本息。1953年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种;1954——1959年有六个月、一年两种;1959——1963年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种;1971——1979年只有一年一种;1980年以来有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有奖储蓄,主要是贴花有奖储蓄,1951——1952年代省人民银行举办贴花有奖储蓄,每月贴一次,一年贴12次期满,分为整户4元,1/2户2元,1/4户1元。1953年县人民银行开办贴花有奖储蓄,1965年停办,1982年重新复办至今。除正常利息外,奖金分四等:头奖1OO元,二奖20元,三奖4元,四奖1元。
此外有1953——1955年开办的农民售粮优待储蓄,1983年至今开办的独生子女专项储蓄,还有定活两便储蓄,存期三个月以上按同期定期储蓄利率九折付息,最长存期为一年。 县内储蓄事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1951年底全县储蓄余额1.5万元,“一五”时期末的1957年底储蓄余额上升到184万元,年均增加30万元。1958年后多次调低利率,储蓄余额连续下降,1962年底全县储蓄余额36万元,比1957年底的储蓄余额减少148万元。1963年,国家采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迅速复苏,储蓄存款开始回升达57万元。1965年底,储蓄存款余额104万元,比1963年底增加47万元,年均递增35.1%。“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遭到破坏,生产停滞,社会秩序混乱,储蓄政策受“左”的路线干扰,社会上散布“存款利息就是剥削”,“储蓄存款多了就是资产阶级”等论调,对储蓄发展影响很大。加之“十种人”的储蓄存款被查和冻结,使这一时期的储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同时利率再次下调。自1971年10月1日至1980年3月30日的八年零五个月时间内,一年期以上的定期储蓄利率均为2.7‰,一年期以下的则按活期储蓄利率1.8‰计息,严重挫伤存款人的积极性。1976年底储蓄存额465万元,比1965年底的储蓄余额只增加361万元,年均递增14.6%。与1963——1965年年均递增35.1%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开始拨乱反正,特别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一系列的富民政策,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就业人数增多,人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加之利率相应调高,存款额增长迅速。1988年底全县城乡储蓄存款余额6035万元,比1976年底增加5570万元,年均递增23.8%。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曾五次调高储蓄利率,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同时增加储蓄的种类和档次,增设网点,鼓励促进储蓄事业发展,大大提高了人民参加储蓄的积极性。
1951——1988年城乡储蓄存款余额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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