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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
1956年,国家鼓励生育,对妇女生育采取了一系列优待措施。如“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集体给予劳动照顾。产期,给予补助工分30至50个劳动日,还发给布票、糖票,多分细粮,机关单位多子女的干部职工给予福利费补助(多子女定期每人每月补助5——8元)。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一些人片面理解“人多力量大”,把计划生育当作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加以严厉批判。
1962年至1973年,全县人口平均增长率为31.53‰。人口过快增长,对经济文化建设造成一系列影响,计划生育工作被提到重要位置。1971年,国家提倡“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政策。是年。县在铜闸、含城抓了计划生育工作。铜闸公社举办计划生育政策学习班,批判“重男轻女”、“多子多福”旧思想,针对群众中存在的“三怕”(怕伤身体、怕影响生产、怕有后遗症影响家庭生活),做到四个带头(领导带头、党团员带头、民兵带头、积极分子带头),提倡晚婚晚育。
1972年,县又在骆集公社召开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对骆集公社生育任务下达到村,宣传深入人心,措施落实到人的做法给予肯定。
1975年,县卫生部门组织8个计划生育宣传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同时落实节育措施。
1976年,计划生育宣传采取“一办、二批、三启发”的方法,即办各种学习班,强调干部带头、男同志带头,批判“大男子主义”;办育龄妇女学习班进行对比教育,讲计划生育的好处和多子女的害处;办未婚青年学习班,进行革命理想教育,树立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新观念;办老年人学习班,要求他们不做封建式家长。利用各种形式,批判“男尊女卑”、“妇女落后”的旧观念;批“生儿育女命中注定”的宿命论,树立计划生育的新思想;批婚姻、家庭、生育问题不需要计划指导,树立晚婚和计划生育的新风尚,从正面启发群众。 1977、1978两年计划生育工作有所放松。1978年县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调查,得出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开展不平衡,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如三官(今东山)公社路南大队,一女社员(男方在县轧花厂当合同工,党员),生有三男三女,生产队动员她节育,她表示还要再生一个儿子。
1979年6月9日,根据中共中央(1978)69号文件,省革命委员会(1979)38号文件精神。县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计划生育问题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当年全县有222对夫妇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
1980年,全县四个公社(镇)人口净增率低于6‰;12个大队(街道)无三胎生育;省东关8个厂(场)矿无计划外二胎,被评为地区级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受到巢湖行署表彰。
1981年6月15日至18日,行署和县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东关公社、铜闸公社调查农村生产责任制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一是家庭对劳动力的依赖性增强,劳动力多的户,经济收入明显增多,客观上加重了群众“重男轻女”思想;二是奖罚难以兑现;三是农村“五保”老人生活困难,这使一些人“养儿防老”思想强化;四是一些计划生育基层干部“解甲归田”,村、队计划生育工作无人管理。
1982年,县里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新政策,着手解决影响人们后顾之忧的问题。关镇公社在全县第一个办起敬老院,苏滩大队有位养了3个女儿的社员,到公社敬老院看到那些无儿无女老人生活愉快,主动到医院做了结扎手术。
1984年,县里确定“一胎上环,二胎结扎”为计划生育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在农村,突破口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县长吴法敏动员妻子率先结扎,全县有多位乡党委书记、乡长、计划生育干部自己或配偶带头实行节育手术。
1986年5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县科学技术协会配合,在全县11个乡镇巡回放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宣传影片,观众达9700多人次,并开展计划生育科学技术赶集,对群众进行计划生育知识、政策教育,进行咨询服务。
二、节育技术
5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处于宣传阶段,计划生育主要采取服药、使用避孕套、上避孕环和采用人工流产、结扎手术。1957年,县医院派技术人员到芜湖学习输精管结扎(男扎)技术。1963年,县医院和妇幼保健站先后成立了避孕技术指导室。1964年,全县公社卫生院成立避孕指导室,进行输精管、输卵管结扎。
1966年,县妇幼保健站将妇女儿童保健医生轮流送到县医院学习节育技术,并通过他们将技术传授给区、社保健人员。
1973——1988年全县落实节育措施一览表

1971年,含城、陶厂、关镇等公社卫生院增设或恢复计划生育门诊指导。1973年,县卫生部门对全县妇女保健人员技术水平进行调查,采取技术讲座、外出学习、设点培训、以老带新等办法,提高她们的技术水平。全县24个公社(镇)卫生院,有18个配备了妇女保健人员,其中有14个能施行人流、上环手术,有5个能进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人流、引产、上环、结扎)。
1976年,许多公社组织常年手术队,深入生产队检查指导节育。县卫生部门组成两个常年手术队,携带成套设备,送医、送药、送避孕工具上门,方便有节育愿望的群众。当年,县卫生部门分期分批培训“赤脚医生”207人,保健员56人,新法接生员211人。
1981年,县里从上海市请来两名医师,在全县传授药物粘堵绝育技术。
计划生育避孕方法主要有:结扎(输精管结扎、输卵管结扎)、上环、使用避孕药具等。 全县结扎手术量逐年增加,其中输精管结扎逐年减少,输卵管结扎越来越多。主要施术方
法发展过程为;
1、输精管结扎自1959年开始到1988年底,共实施了211例;
2、潘氏改良法(切断法)1971年至1980年,共实施34113例,成功率达95%;
3、药物粘堵法1980年至1982年,共实施1857例。此法成功率为80%,并发症发生率高,因此逐步淘汰;
4、近端包埋法(抽心包埋法)自1983年开始一直沿用至今,实施手术15462例,每年约有3500例,成功率为98%以上。
上节育环主要采用金属圆形环。施行手术22547例,有效率达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约占手术总数5,自1983年起,对并发症患者,除报销医药费外,县、乡、村还分别适当予以生活费用补助。
1984年前,全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主要由县卫生局及区、镇卫生院承担,1984年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成立后,每年实施统一的手术方法。 三、计划生育组织管理
1957年5月,县委成立节制生育宣传委员会。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工作。1963年,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协调组织工作。
1977年3月1日,县革命委员会下发含革字(1977)42号文件,《关于加强各级计划生育领导组织的力量,建立必要的办事机构的通知》,成立含山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78年3月,设立副科级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县卫生局正式分开,独立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1984年3月1日,成立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年10月1日,成立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药具管理。
1986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县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抓紧配好行政村一级计划生育干部的通知》,在全县落实。1987年10月,再次决定配备行政村一级计划生育干部,视同脱产干部一样兑现报酬。
1987年始,全县计划生育实行目标管理,县岗位责任制考评打分中,计划生育占总分比例排在第四位。1988年,县委、县政府,对照《安徽省实行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对1986年以后超生未处罚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
四、节育成果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率由1977年59%提高到1988年的69.7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者从无到有,1988年达2969对。1979年,全县多孩出生率32.62%,1988年降到8.93%,10年间下降了23.69个百分点。年出生多孩数由1979年的1930人,降到1988年的481人。人口出生率,1978年19.48‰,1985年9.71‰,1988年13.64‰。1950——1977年28年里,除50年代末,60年代初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3年人口负增长外,其余年份人口增长率大多在15‰以上;最高年份1963年是54‰,有10年人口增长率超过30‰,有20年超过15‰,低于15‰的仅有8年(包括人口呈负增长的1958、1960、1964三个年份)。1978年——1988年人口增长率下降明显,11年间只有3年超过15‰,1984年只有2.09‰。
按70年代人口增长水平,1988年末全县总人口应是429445人。80年代由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少生了34392人,按城乡平均生活、消费水平计,每个人口从出生到16周岁,需社会和家庭支付抚育费约4500元,相当于少支出1547.6万元的抚育费;每个人从出生到16周岁需成品粮2300公斤,少消耗79101.6吨粮食。九年平均每年少生3821人。按每班收学生50人,配教师2人,解决这些人的就学,每年需要增设76个班,增加师资152人。计划生育开展,节约了很大一笔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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