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农民生活
建国前,县境90%左右的人口属于以耕种土地为生的农民。全县土地主要属于李府(李鸿章)、陈和卿(含山县总商会会长),还有杨慕陶、谷象平等少数人,以及关帝会、义学田和寺庙等公共田产。土地所有者及他们的代理人与当权者相勾结,以大斗收租,小斗借出,强行收买土地等手段,逐步垄断土地所有权,使多数农民生活无着。
农民承受着深重的地租和苛捐杂税负担。正常年景,生活尚能维持,若遇灾荒、歉收年份,则以糠菜度日,或离井背乡。
农民除需承担沉重的地租剥削外,还得交“公粮”。交田亩捐、壮丁捐、门牌税、人头捐、强购粮食捐、枪支捐、保甲经费捐。田亩捐需按月交纳,是农民负担最重的捐;壮丁捐,捐额最大,每丁需大米20石。由出丁户负担,乡、保丁坐地催收,地主、豪绅、官宦之家免交或少交。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交通沿线农民生活更悲惨,日本侵略军为保交通沿线安全,对沿线大肆烧杀掳掠,如清溪镇东的西韦村,自民国28年农历5月18日首次被烧,至1943年清溪镇成立日伪维持会时被日本侵略军烧毁4次。
巨兴乡龙王岗周村,建国前夕,农田无雨即旱,全村26户人家,193口人。耕地530.2亩,8头耕牛中,主要为1户地主、4户富农所有。有5户无田无房,全靠帮工度日,有14人打长工,全村有草、瓦房76间,5户地主、富农即有22间,其余21户人家仅有住房54间,平均每户不足2间半。因无钱结婚,全村30岁以上单身汉就有11人。
建国后,实行土地改革,全县共没收与征收地主、富农土地183653亩,房屋13001间,耕畜418头,主要农具2414件,粮食1705928斤。土地改革前,按人平均地主占有土地23.42亩,贫农O.55亩,雇农0.13亩;土地改革后,贫、雇农人均占地1.47亩。农民吃、穿、住、劳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1952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64元,1957年为91元。此后20年,农民生活逐步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收入逐步提高,1979年半湖公社人均收入86元,清溪公社84.35元,巨兴公社91元。1982年,清溪区农民人均收入311.75元,1986年为450.3元,1988年为488.76元。全县农民人均收入,1988年475元,比1952年、1957年、1978年分别增长6.4倍、4.2倍、3.2倍。
50年代,农民购买商品主要有棉布、毛巾、肥皂、胶鞋、盐、糖、火柴、煤油、保温瓶等;60年代,棉毛衫裤、卫生裤、毛线、卡叽布等供不应求;70年代,收音机、自行车、化纤布、毛料等在农村市场走俏;80年代,电视机、收录机、电饭煲、电风扇等普遍受农民欢迎。

建国前,农民住房大多是土墙草顶。房屋结构有“土塔山”(三间屋四方山墙)、“五架子”(三根梁,中梁架在两头“笔架子”又称牛格头上)、“七架子”(笔架子有五木(柱)朝天,也有七木(柱)朝天),稍为殷实人家则为“四大金”(屋中间为四柱朝上),内衬则为芦席、灰巴(由稻草、黄泥、草木灰制成)。
全县农民1986、1988两年度生活收入、支出概况表

全县农民户均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成立互助组、合作社,农民生活初步安定起来。房屋建设普遍得以发展,结构仍为草房(圩区是稻草覆顶,山区多以山草覆顶)。50年代末,60年代初,因“共产风”影响,农村房屋毁坏很多,建房基本停止。60年代中期,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农民建房逐渐增多。“文化大革命”前期,农民人均收入很低,大多数农民处于温饱,少有人建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农民逐渐富裕起来,农村建房增多,质量上也由过去的土墙瓦顶发展到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有的住进了楼房。
服饰
建国前,农民以自己纺织的土布做衣服。平常人家,青年婚嫁时,方购一点机织布、士林布,最好的为织贡缎、织贡呢,做两件外套。抗日战争胜利前,始穿机织袜。富户子弟,穿机织布衣服,夏天穿短衫,女的穿旗袍、裙子。雨具从蓑衣、斗笠、木屐、钉鞋,转入雨伞、胶鞋。
建国后,自纺自织的土布逐步被机织布所取代。1954年。实行棉花统购统销,农民凭布票购买棉布。60年代,市场销售棉纺衫裤、卫生裤、毛线、卡叽布、土纺布几近消失。70年代,化纤布逐渐普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化纤布代替棉布,毛料也为多数人家所拥有,除体力劳动时穿有补钉衣服,平时已很少有人穿带有补钉衣服。80年代中期,布票停用,牛仔服、西装、羊毛衫等在农村流行。农村青年穿皮鞋、戴手表已十分普遍。短帮胶鞋被长中统胶鞋所取代。
家具
建国后,中等收入家庭,堂间有四方桌(也有上代传下来的八仙桌),四条长板凳,一人坐二尺高的板凳三至四条,更有适合儿童坐的小板凳一至二条,靠堂间后墙处放一条香火台。卧房内,新婚家庭有四挂床、踏板,踏板两头各放有和床面齐高的小方凳各一,放衣服的橱有两节叠放在一起的,也有上下连在一起对开门的,梳妆台桌是一般条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家具式样随经济发展,式样、件数更新很快,由镜框式、凹凸式发展至近期的组合式,靠背椅、折叠椅、沙发也是新婚家庭常见家具;家具由实用型向多功能型、装饰型转化。做家具材料由木板转向人造板,家具轻巧、大方。新婚房间也由过去住、储兼用,向宽敞舒适的单一功能转化。堂间则放置做工考究的八仙桌、靠背椅、折叠椅、茶几,家具颜色也一改以前的红色为淡黄、粉红、乳白色等。
厨房用具由铁制向铝制、不锈钢制转化,电饭煲也进入寻常人家。圩区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由烧稻草、秸秆转向烧煤,山区仍以草、柴为薪。
二、职工生活
建国初,职工实行供给制,1952年改为包干制,国家干部及企、事业单位职工,拿工资分,月最高145个工资分,30元左右,月最低90个工资分18.9元。1956年,工资改革,职工工资月平均达30元左右。1963年工资调整后,月工资平均达35元,至70年代增长到45元。80年代后,经过几次调整,平均工资年收入1340元,比1952年、1957年、1978年分别增长4.4倍、2.3倍、1.6倍。
职工住房主要由单位解决,少数大集体性质的工厂工人,住房仍由个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1988年前少有楼房,多数为平房。住房由单位集体兴建,或租住房产公司房屋,或租住附近农民房屋。单位之间职工住房也有差别,金融、财政、税务、供电、水利、城建、邮电等部门因自身经费充裕,80年代后,其职工住房数量、质量比其它行业要好。
建国后,城镇非农业户口职工、居民,其粮、油一直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各种生活日用品如食糖、肉、蛋、豆制品、肥皂、手表、自行车、收音机、棉布、棉絮、煤油、煤在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的六、七十年代商品不充裕时,一直持票据供应。80年代中期随着商品逐步丰富,市场放开,享受补贴的物品种类逐步减少,至1988年底,仍享受补贴的有粮、油、煤、少量豆制品。
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收入,1952年为年人均249元,1954年至1961年为300元至400元之间,1962年至1971年,除1965年人均504元外,均在400至500元间稳步上升,1972年至1976年为500元之上。1977年,全国职工工资开始分几次调升。1949年至1976年各行业人均工资收入相差很少,以交通运输、邮电行业为高,金融行业次之,农林水气行业最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行业之间人均收入拉开档次较大。1980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收入611元,1983年为718元,1984年为848元,1986年为1072元,1988年1340元。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0年间,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60%,年均递增10%。其中,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64%,年递增率达10.1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47%,年递增率9.48%。金融行业职工收入增长189%,年递增率达11.59%;教育行业职工工资增长158%,年递增率9.94%;工业行业职工工资增长132%,年递增率达8.77%;交通、邮电行业职工工资增长达284%,年递增率达14.40%;农林水气行业职工工资增长165%,年递增率达10.22%。中央驻含单位1980年至1988年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67%,年递增率达10.32%;省驻含单位职工工资自1978年始,增长119%,年递增率达8.15%;地市驻含单位职工工资自1978年始,增长70%,年递增率达5.44%;县属职工收入增长169%,年递增率10.40%。
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自1978年始,十年间增长109%,年递增率7.66%。其中工业企业职工收入增长101%,年递增率为7.23%;交通、邮电行业职工工资增长95%,年递增率为6.88%;教育文化、广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129%,年递增率为8.64%;金融行业增长153%,年递增率为9.74%。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