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减租减息
民国33年(1944年)7月,贵东、贵西抗日民主根据地,在中共沿江中心县委的领导下实行“二五”减租,按抗日战争前的租额减低25%。贵池西部的中心区还成立了评产委员会,秋收时以保为单位进行评产,保评会成员多则7—9人,少则3—5人,佃农比重占三分之二。贵西晏塘、洪铺、高岭三区大部分减去25%左右,万生圩低于“三七”分租,极少数减额只达“一九”或“二八”分成。当年上述三个区共减租稻2770吨。同年,贵西抗日根据地对二、三重政权地区,还作出“老债不还本,新债息不过本”的减息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利贷的剥削活动。民国38年9月,县首届农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全县有三分之二村庄实行减租,共减租谷148万公斤。
二、土地改革
民国24年1月29日,县境留田建立苏维埃政府,烧毁地主田契、借据,在来田、喜田、松亭、西山着手插牌分田,持续9天后失败。9月12日(八月十五日),江南特区苏维埃政府在东流县高山地区的北山四房欧村成立,贵东、贵秋县苏维埃政府领导土地委员会和农民团按人口、土地统一计算分配土地,宣布“贫农分好田,土豪分坏田”的原则,勒令地主交出租约契据。分配办法是:田分四等,一类田(最好)分给红军和雇农;二类田(比较好)分给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及贫农;三类田(一般)分给富裕中农;四类田(最次)分给地主、富农及被处决的反革命家属。乡与乡可互调余缺。山场分配原则是在山分山。民国25年3月,红军遭国民党反动派“围剿”,土地改革运动亦随之失败。
1950年4月,县成立土改指挥部,中共贵池县委在元四村主办有150名干部参加的土改训练班,就地进行土改试点。
池州专署亦在清溪乡永明村进行土改试点。12月,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铺开。1951年8月,土改复查结束,贵池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全县共没收地主土地201547.1亩(含地主在邻县占有的土地),征收公产土地94049亩。没收耕畜2919头,各种农具42726件,没收房屋11342间,占农民总人口46.83%的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土地制度由封建地主占有制过渡到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