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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拥军优属
民国38年(公元1949年)1月,寿县人民政权建立伊始,即根据中央指示,贯彻拥军优属政策,积极开展有关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拥护中国人民解放军,尊敬与优待革命烈士家属与革命军人家属,褒扬革命烈士、革命军人在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中所建立的不可磨灭的功勋。
除按规定给予烈、军属抚恤金与各种照顾外,每年“八一”建军节、国庆节、元旦与春节,中共寿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人暨各界人士代表、党政机关代表,分头向驻县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与在县老红军、烈军属、荣复转退军人进行慰问,并邀请参加地方系列联欢会、座谈会、讲演会。
1951年以来,先后召开了12次全县优抚对象代表会议,出席代表3742人次。
为赡养年老无依无靠的烈军属,寿县于1959年在城内北梁家拐兴建光荣院,有平瓦房10余间,配管理、护理人员若干名,购置各种娱乐设施,使烈军属老人欢畅愉快,颐养天年。20余年来,在院的烈军属老人先后有86名。
二、抚恤
民国23年(公元1934年),国民政府规定对因公死亡、受伤与在职病故的公务员,以及在战争中阵亡、受伤的官兵,给其直系亲属以一次性抚恤金与年抚恤金。据现存资料记载:民国26年—29年,寿县共有抗战伤亡将士383人,其中:官佐39人,士兵344人。民国36年时,寿县共有征属14996户,57540人,但未见有征属领取抚恤金的纪录,当年县财政支出预算仅列公务员养老抚恤金法币9.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以前为革命牺牲、病故、失踪的军人、工作人员以及参战的民兵、民工,分别给其直系亲属以一次性抚恤金,另每年按规定标准发给抚恤费;对建国后的牺牲、病故人员,由政府或有关部门妥善安葬,并依照规定,对其父母、配偶、子女、16岁以下的弟妹与曾经抚养其子女成长而现在又需要赡养的其他亲属,给予一次性抚恤;对其已丧失劳动力者或年龄尚不足16周岁的直系亲属,定期定额发给生活补助费。
1.烈士亲属抚恤
1950—1959年,在全县范围内对在人民革命战争、抗日战争中牺牲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经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先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者1090名,有直系亲属1001户,发给一次性抚恤金191799元,抚恤粮31万斤。1965—1968年,通过复查,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者38名,有直系亲属14户,发给抚恤金2520元。1985年起,对尚在世的烈士父母、配偶、抚养亲人“三属”207人,又增发了定期抚恤金人民币73589元。
2.革命伤残人员抚恤
1951年7月,寿县人民政府举行首次荣誉军人伤残等级评定大会,当时全县有革命伤残人员138名,评定特等2名,一等5名,二等甲级31名,二等乙级49名,三等甲级48名,三等乙级1名,自愿放弃评级者2名。
1962年安徽省民政厅发出调整伤残等级,换发新的抚恤证件的通知。寿县通过分区登记审查,评定特等残废者3名,一等12名,二等甲级54名,二等乙级91名,三等甲级107名,三等乙级66名,合计333名。其中安排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特等1名,一等5名,二等甲级9名,二等乙级25名,三等甲级56名,三等乙级26名,合计122名。这次评核,部分人员因残情变化调整了等级。
1972年重新评核伤残等级,全县革命残废人员338名,有特等3名,一等10名,二等甲级41名,二等乙级65名,三等甲级111名,三等乙级108名。其中在职人员107名,一等4名,二等甲级13名,二等乙级22名,三等甲级41名,三等乙级27名。
1982年再度验评残情,换发证件。全县共434名,计特等3名,一等12名,二等甲级38名,二等乙级87名,三等甲级142名,三等乙级152名。其中在职人员153名,特等1名,一等6名,二等甲级14名,二等乙级31名,三等甲级57名,三等乙级44名。
1982—1987年,全县共发放伤残抚恤金55.1万元。对特等、一等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15名,给配护理人员,每人每月发给护理工资51元。1983年前后,全县开支假肢安装费1.4万余元。此外,对伤残人员医药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全额报销。
3.病故工作人员抚恤
1950年11月,政务院公布《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并即付诸实施。1979年至1987年,县民政部门向66名病故革命工作人员的家属,发出一次性抚恤金42868元,并由病故人员原工作单位按月发给其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21元—30元。
三、烈士褒扬
对献身于人民革命事业而光荣牺牲的人员,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褒扬。除向其家属颁发烈士证书、光荣匾牌外,并将烈士身世编入“英名录”,事迹写入“革命史”、“寿县志”;对有特殊功绩和贡献的烈士,为之建祠、修墓、立碑。
1957—1959年,经过调查核实,全县共发出“革命烈士证书”1040件(名)(包括部分追认烈士)。1965年将杨公、杨庙、下塘、水湖4个区划归长丰县时,移交烈士档案444份(名)。其后,又审查追认烈士38名。至1987年全县计有烈士634名。
1981年,寿县编印《寿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其中团(县)级以上党政军领导干部22名,知名烈士26名。至1987年,寿县籍烈士传略、事迹先后被载入国家级、省级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传》、《江淮英烈》、《皖西革命回忆录》、《寿县革命史》等书籍共26人份。
清末民初,寿县淮上军响应辛亥革命,为推翻帝制,与军阀奋战,阵亡近600人,邑人在城东南隅昭忠祠内立有昭功碑。民国29年4月,安徽省保安第九团奉命驻防寿县,日本侵略军来犯,该团团长赵达源率全团官兵与敌在县城浴血巷战,因弹尽援绝,全部壮烈牺牲,邑人于西门勒碑铭其事。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著名烈士曹渊等,均立有墓碑,其事迹、遗像、遗物陈列于皖西革命烈士纪念馆,供人民瞻仰。建国后烈士如中国人民解放军6075部队战士王永才,1964年在瓦西干渠抢险时牺牲,亦于城北八公山东建烈士墓,立碑纪念;其他如刘国吕、冯本昌等烈士,县革命委员会分别为其举办了英雄模范事迹展览和报告会,并号召干部职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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