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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及其以前寿州州署六房中的户房,除经办赋税钱粮收支外,并管理户籍、移民、灾赈、孤贫救济等具体事务。民国时,县政府设民政科(局)佐县长办理人事、户籍、赈济与乡保行政设置各有关事宜。1949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民政局(科)的主要业务为优待抚恤烈、军属,接待管理荣誉、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社会救济,生产救灾,收养鳏、寡、孤、独、残疾者,营办有关社会福利事业。
1987年寿县民政局所属事业机构有复员军人接待站、救济扶贫基金会、光荣院(赡养老年无依靠的烈、军属)、福利院(收养社会孤独老人、残疾者)、麻疯病院、殡仪馆、殡管所、福利企业如民政纸品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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