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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种
民国时期采种,据档案资料记载,民国30年(1941年)寿县森林施业所采种18升(树种不同,不便折合公斤),立煌县采种49升。民国32年。霍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所采乌桕、油桐、枫杨、刺槐、梧桐等树种一石(10斗)。民国34年,六安、寿县、立煌三县采枫杨150升,臭椿30升,刺槐6升,侧柏5升,黄连木1升,三角枫30升,泡桐20升,乌桕10升,胡桃30升,核桃5升,苦栋150升。
建国后,随着造林事业的发展,采种数量和品种逐渐增加,质量也有很大提高。1950年,全区采种34450公斤,1953年增加到122300公斤,纯度80%,结束了调入树种的历史。1958年追求“高指标”,采种496249.5公斤。1959年大搞“小秋收”,采种575471.5公斤。两年采集过量,母树受损,加之1958年大炼钢铁时吹掉一批母树,1961年采种锐减至10万公斤,境内育苗树种不足。经过三年调整,1965年增至576160.5公斤,自给有余,还支援外区13675公斤。1985年,全区采种131020公斤,1950~1985年,累计采种899.66万公斤,年均24.99万公斤。
为了提高树种质量和纯度,1974年,六安具建立林木良种场,各县也相继建立一批良种基地。1984年,全区建立林木良种场和良种基地13处,面积2300亩。
二育苗
民国8年(1919年),六安县在北外校场(今六安市体育场)创建森林苗圃,育苗品种、数量不详。民国20年,立煌、寿县、六安、霍邱育苗292亩,出圃375.8万株,树种有松、桑、槐、柳、椿、剌槐、乌桕、白杨。油桐、麻栎、枫杨、柏等。
建国后,1950年,六安地区农事试验场设森林苗圃,育苗31.5亩,培育马尾松、枫杨、柳等树苗270万株。1951年,苗圃增至6处,土地面积824亩。1955年贯彻全国种苗会议提出“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农业社开始育苗。1956年,全区育苗1857亩,1958年发展到2872亩。三年困难时期一度下降,1962年为966亩。6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造林用苗需要,中共六安地委要求农村社、队拿出1%的耕地育苗。1965年,全区育苗5714亩,1966年增加到13501亩,1969年一度降至3632。1971年全国林业会议后,再次掀起造林热潮,1974年,全区育苗20020亩,创建国以来最高记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新形势,育苗工作既保持适量的常规树种,为城乡绿化造林服务,又培育板栗、水杉、池杉、杜仲、厚朴、桂花、雪松,玉兰等经济名贵树种,为园林化服务。1985年,全区育苗7831亩,生产树苗2亿株,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950~1985年,全区累计育苗222497亩,年均6178.5亩。
建国以来,全区先后引种育苗87种,成功和基本成功的80种,占92%,其中水杉、池杉、日本柳杉、华山松、黑松、湿地松、火炬松、日本扁柏、意杨、兰考泡桐、白花泡桐,川楝、雪松、重阳木、喜树、川杜仲等,速生优良,群众喜爱,得到推广栽培。引种失败的7种,木麻黄、按树、赤松、红松、黑荆树、加勒比松、澳大亚松,占8%。育苗技术,50年代突破杉树全光照育苗难关,采取播种育苗,改变了削苗扦插的传统方法。70代中期,应用激素扦插桂花、雪松,成活率达70%以上。
三、四旁植树
境内居民有四旁植树的传统,村庄四周栽护宅树,祠堂、庙宇、坟地栽风水树,沿河沿路栽护岸树。民国32年(1943年)至34年,寿县栽护堤树8.15万棵,行道树6.23万棵,舒城县城栽街道树2.33万棵。
建国后,四旁植树与成片造林,成为绿化祖国、绿化家乡的重要内容。1950年,全区四旁植树74万株,1952年为267万株。1956年中共中央发布《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社员在自己的宅旁种树,自种自有”,调动了社员四旁植树的积极性。6月,专区成立绿化委员会,加强对造林和四旁绿化的领导,全区四旁植树4O2万株,1958年增至735万株,1971年达到2939万株。1973年,地委、行署领导机关干部带头植树,六安城关成立地、县、镇绿化管理委员会,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街道居民在城区栽树130万株。全区城乡四旁植树3783万株。1981年,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全区人民积极向应,每年3月12日植树节都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四旁绿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农村由种植用材林向“小林园、小果园、小桑园、小竹园、小花园”方向发展,城镇由绿化向“香化、美化、园林化”方向发展。1985年,全区四旁植树2210.3万株,人均2.9株,基本达到每人义务植树3株的要求。与此同时,绿化公路3750公里,机耕路2.1万公里,支渠以上渠道2.4万公里。
四、成片造林
清咸丰至光绪年间,今金寨县境地主周义兴先人在花石乡万家垱一带(今马鬃岭林场林区)利用贫苦农民和佃农为其兴山造林,营造杉木2000余亩,成为一方豪富。
抗战时期,安徽省政府迁往立煌县城金家寨镇,每年发动机关、团体、学校植树,档案资料记载:民国29年(1940年)全县植树170.6万棵,30年30.1万棵,31年93.9万棵,32年61.8万棵,33年26.1万棵,34年3.9万棵。记录虽有,遗迹难寻,至解放时,大片山场仍是荒岗秃岭。民国32年4月17日安徽省建设厅视察报告称:“抵寿(县)境,荒山太多,触目皆是,造林运动确未着手,遍睹农村,皆若牛山濯濯,无生腾气象”。
建国后,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开展大规模成片造林。1951年春,六安东郊马家洼乡,在专区林业技术干部祝永照的指导下,成片营造马尾松林2500亩,当年,受到皖北行署农林处的表彰。1956年中共中央发出“12年绿化祖国”的号召,安徽省委提出“7年绿化安徽”,当年全区成片造林19.44万亩。寿县迎河区男女老少齐上阵,营造青年林、少年林、妇女林、共青团林、教育林80处,造林940亩,持续4年。1959年全区成片造林20.45万亩。此后逐年下降,1961年降至3.09万亩,为建国后的低谷。经过国民经济调整,1964年全区造林19.82万亩,1966年增至41.14万亩,创历史最高记录。70年代,大办社、队林场,大搞林业基地建设,10年造林309.16万亩,年均30.9万亩。80年代初,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稳定了山林权属,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激发了群众造林热情。“若要富,多栽树”成为山区群众的共识,涌现出众多林业专业户。1984年全区造林34.12万亩,1985年造林35.06万亩。1950年至1985年,全区累计造林780.87万亩,保存面积302.24万亩,占38.71%。与此同时,1980年3月12日至4月1日,第一次使用飞机在金寨县双河区造林7.5万亩,播马尾松种2万多公斤,花费13.5万元,亩均2.22元。据1983年7月检查,有效面积5万亩,占飞播面积67%;有林面积1.8万亩,占有效面积35.2%,平均每亩138株,株高0.52米,地径1.5厘米。1981年,第二次使用飞机在霍山县漫水河、诸佛庵两区飞播造林2.22万亩。
五、封山育林
民国时期,山区农民有开“火子地”的习惯,烧山垦种。建国后,1951年皖北大别山林区管理处对佛子岭上游山区进行调查,开荒严重,幼林、灌丛、陡坡应还林的占71%。1952年6月,六安专署发布《关于六安专区封山育林工作的意见》,各地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措施,做好封山育林工作,至1953年,全区封山育林82.87万亩。封山后,部分地区农民眼前收益受到影响。据大别山林区管理处在霍山调查,农民年收入减少16%,成品粮每人减少50公斤。1954年后,毁林开荒又有回潮,1956年六安专署组织力量对佛子岭周围3个区23个乡调查,开荒种粮12万亩,其中25~35度的大山占50%,35~50度的陡坡占30%,损失大小林木40多万立方米。为了解决林粮争地,眼前利益同长期利益的矛盾,妥善安排好山区人民生活,中共六安地委和六安专署一面增加山区人民口粮供应,一面领导山区人民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搞好农林牧综合经营,巩固封山育林成果。1958年大炼钢铁,小山砍到顶,大山砍到腰。三年困难时期粮食紧张,“粮食少,山上找”,毁林开荒生产粮食。“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林区开荒难以禁止。据1969年调查,金寨、霍山、舒城三县山区开荒50余万亩,年流入佛、梅、响、磨、龙五大水库泥沙400万立方米,严重威胁水库安全和山区生产。70年代初,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封山形式:对水库周围地区及特用林、珍稀林,实行长期封禁。只准进行卫生伐和抚育间伐,严禁主伐;距大型水库较远的一般山区,在不影响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实行轮封,一部分死封,一部分活封,封山成林后开禁一部分,再封禁另一部分;人口稠密缺柴地区,采取定期活封,春夏秋三季封山,使其自然成林。对贫困乡村和长期死封影响群众收入的地区,国家给予适当补贴。截至1985年底,全区封山育林78万亩,占灌木残次林234万亩的33.3%。
封山育林,成林快,成本低,效益显著。霍山县团墩乡黄冲生产队,1972年开始封山,先后轮封600亩,到1985年底,每亩有株高6米,胸径10厘米的活立木200~250棵,总值28.5万元。金寨县齐山乡里冲村,189户,904人,耕地43亩,山场18292亩,人均山场20多亩,耕地不足5厘。70年代初,山上没有成材树,园内没有级内竹。1974年在中共村支书李维禄的带领下,开始封山育林,经过10年努力。全村绿化16768亩,有林地15274亩,森林覆盖率达83.2%,成林面积9734亩。1984年林农收入27.12万元,人均300元。该县桃岭乡秦湾林场,1973年固定8名社员封禁3000亩杂树林,截至1984年底,投工3.2万个,投资3.2万元,积材4.4万立方米,每立方米木材平均人工0.73个,费用0.73元。位于林场下面的吴湾水库,建于1965年,蓄水10万立方米,封山前到封山初期(1965~1976年),淤沙1万立方米,年均833立方米,山林郁闭后,1977~1985年,淤沙减至286立方米,年均只31.8立方米。
六、基地建设
1961年,中共六安地委、六安专署针对一些地方年年栽树不见林,造林质量差的状况,采取林业生产基地化,林业经营林场化,林木培养丰产化的措施,规划建设56个杉木林基地,面积6.7万亩。由于当时生活困难。后期又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基地建设规划未能全部落实。l974年,中共六安地委组织各县和部分区社领导赴湘鄂参观,学习挖深沟吊槽大搞杉木林基地建设的经验,各地采取社队办林场、林场建基地的做法,使基地建设落到实处。到1978年底,全区营造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86万亩,其中2万亩以上2处,千亩以上106处,500亩以上513处。金寨县古碑区“五岭一山”基地面积3.8万亩。1979年,国家拨油茶、油桐专项资金45万元,补助粮75万公斤,用于经济林基地建设。至1981年营造油茶基地4.85万亩,油桐基地7.22万亩。霍山县凡冲乡建油茶基地1.2万亩。此外,尚有板栗、漆树、桂花等经济林基地79处,其中板栗基地乡12个,专业村41个,漆树专业村15个,桂花专业村11个。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基地建设速度加快。“六五”期间,营造了以杉竹、国外松为主的用材林基地25.39万亩;“七五”期间,营造以杉木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29.58万亩,保存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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