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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林管理
民国期间,金寨、霍山部分山区民间有“禁山会”组织,禁止偷盗滥伐,调解山林纠纷。农村有乡规民俗,祠堂、寺庙、坟地的风水树不准砍,家前屋后的护宅树不到乱岁(大寒后3天)不能砍,采伐有禁有限,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护林作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政权制订了山林管理办法,民国23年(1934年)4月,六安县六区苏维埃召开代表大会,通过《森林办法》,制订三条山林管理措施:(一)森林除供给人生使用外,有保护雨量之益,各民众都负有保护之责任。(二)凡值百元以上之森林,一概没收由当地乡苏维埃管理,而农民所有的零星山场不被没收,并鼓励农民尽量在屋拐、田头、路旁、河下、荒山栽插树木。(三)凡没收后的森林、竹、茶、桑、油(桐)、漆、果等树分给农民,只许看管使用,不许毁坏变卖。柴山不问没收不没收,砍柴时一律不准砍树苗。
建国后,1951年,六安专署根据上级指示,联系实际,发布《严禁开荒烧山、破坏森林水利的布告》。9月,转发《华东区森林采伐管理暂行办法》,严禁毁林开荒毁坏森林。同年,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六安地方工作委员会干部孟光和金寨团县委干部门登岭,在金寨县九湾十八套戏火烧山,烧毁1.5平方公里山林事件,皖北人民法院六安分院分别判处2人各3年徒刑。1952年山区县、区、乡成立护林保土委员会。同年金寨县杨店、刘店等5个乡烧炭走火,烧山2万多亩,损失树木50余万株,县法院对24名责任人分别治罪。判刑3年以上1人,1~3年14人,1年以下9人。1954年至1957年,山林转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一度发生乱砍滥伐现象,中共六安地委总结推广大岭,梅山高级社林业四包、四定(包山场、包栽种、包管理、包成林,定量、定质、定工、定年限)的经验,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加强山林管理。1958年秋冬,大办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专区组织10万“钢铁大军”支援金寨、霍山烧炭炼钢。金寨县每天炼铁耗炭4000吨。4.6万人砍树烧炭不够用,县委决定11月为突击月,烧炭20万吨,3个月消耗木材80万立方米,全县森林面积减少45%,蓄积量下降34%。霍山县1958年、1959年大炼钢铁,砍树35万立方米,交通方便的山场,几乎砍伐殆尽。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60条》,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纠正“五风”错误,恢复林业生产责任制,林业生产重显生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以上林业机构被冲击,县以下35个林业站被撤销,73个公社林业专管员被辞退,林业无人管理,乱砍滥伐事件不断发生。1967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林木的通知》,但贯彻不力,滥伐现象仍屡见不鲜。金寨县后畈乡黄河村235户,有近200户私砍树木做木器出售,最多的1户一次出售产值2000多元。1970年秋,六安县东河口公社华山大队每天有近千人上山砍树,共砍山林一千多亩。1973年3月,地区革委会恢复地、县林业机构。同时发出《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严禁破坏山林树木的布告》,重申国造国有,队造队有,社员在家前屋后或生产队指定的其他地种树自种自有的政策。并制定“三找”(牲畜糟踏找主人、儿童损坏找家长、学生损坏找老师)和“一、三、五”,(损坏一棵树,罚款3元,栽树5棵)制度。1977年秋,在重点林区金寨县的白马寨、九峰尖建立两处林业派出所,随后增建到10处,有干警52人,摩托车9辆,手枪32支,做到护林有法,执法有人,毁林之风逐步平息。
1981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林业“三定”尚未落实完善,少数分到自留山和责任山的社员耽心政策有变,林权不稳,随意砍伐山林树木,加之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捣乱,又刮起滥砍盗伐风。同年春节,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公社曹承龙等7人潜入金寨县全军公社何家湾队盗伐树木,打死前来制止的副队长叶炳建。1982年,金寨县沙堰公社大西队占金阶、张超峰2人串通队长罗延寿,砍树1023棵,材积237立方米;为了制止这股歪风,金寨县法院依法判处杀人首犯曹承龙死刑,其余6犯有期徒刑。1983年,霍山县由常务副县长负责。组织区、乡干部和民兵400余人,深入林区清理查处毁林案件l73起。当年,全区共查处毁林案件381起,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治。
1984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区组织400多名干部开展宣传,翻印单行本61800册,张贴布告32500张,设宣传栏50处,办专题广播68次,放电影前宣传320多场。金寨县西河乡结合宣传《森林法》,召开2千多人的宣判大会,逮捕法办了盗伐木材贯犯湛必成。1984年毁林案件比1983年下降68.3%。
二、森林防火
建国前,山林火灾时常发生,大片山林被火吞噬。建国后,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采取各种措施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率和受灾损失,但山林火灾仍时有发生。1950至1985年,除1968、1969、1972、1975、1977、1981、1982年7个年度未发生山林火灾,其余28个年度共发生火灾656起,毁林332665亩,年均23.5起、受灾11880亩。最多的1954年,发生火灾183起,毁林95872亩,占当年造林面积99%,损失木材10万立方米。当年金寨山林火灾107起,烧山7.5万亩。起火原因:烧火垦地26起,占24.3%;烧田埂19起,占17.8%;吸烟12起,占11.2%;儿童玩火6起,占5.6%;烧窑6起,占5.6%;烤食5起,占4.7%,上坟烧纸3起,占2.8%;其他30起,占28%。
防火措施,1951年,全区有3个山区县13个区126个乡建立了护林防火委员会,乡以下成立1010个护林防火队(组),有队员9774人。1952年,实行区域联防,建立防火责任制,几个邻近的区、乡组成联防,互通情报,发现火情共同扑灭。1953年4月8日,专区和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区成立大队部,乡成立中队部,乡以下成立队、组,形成从上到下的防火灭火体系。1956年,联防组织扩大,由境内扩大到境外,组织省、县际的大区域联防。霍山县在“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方针指导下,与毗邻的湖北省英山、罗田和省内的岳西、太湖、金寨组成联防。1957年皖、赣、鄂三省联防组织成立,隶属三省联防区。1957年3月,金寨县与湖北省麻城、河南省商城组织三县联防。11月,增加河南省新县、潢川、光山、固始,组成三省七县联防,成立皖、豫、鄂边区护林联防指挥部,制订《护林防火联防实施办法》(草案)。同年10月28日,金寨、霍山、岳西、太湖、英山、罗田在英山县城集会,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制订《联防办法》。两个联防组织,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参加县轮流主持,交流经验,制订预防措施。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保护条例》规定,重点林区开辟护林防火道115.5公里,建立了望台43处。1985年,全区重点林区53个乡配备了林业副乡长,招聘专职、兼职和义务护林员1270人,开辟林区防火道1960公里,建了望台182处、架专业电话103台。霍山县自联防以来保持13年无山林火灾。1980年,国家林业部授予护林防火先进县光荣称号,奖锦旗一面,电影机一部。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虫害
1980年普查,境内森林虫害有12目,110科,588种,常见的有马尾松毛虫、松稍螟、白蚁、大袋蛾、榆树金花虫、刺蛾、天牛、金龟子、地老虎、蝼蛄、竹笋夜蛾、竹笋象鼻虫、竹笋泉蝇、板栗瘿蜂、栗实象鼻虫、栗剪枝象鼻虫、油桐尺蠖、乌桕毒蛾等20余种,以马尾松毛虫、榆树金花虫、大袋蛾、天牛、地老虎危害严重。1950~1985年,有33年发生虫害,累计发生面积905.97万亩,年均27.45万亩。
病害
1980年普查,境内森林病害有70余种,常见的有松杉苗猝倒病、松苗叶枯病、柳杉赤枯病、板栗白粉病、杉木炭疽病、杉木细菌性叶枯病、泡桐丛枝病、枣疯病、泡桐炭疽病、油茶煤污病、杨叶黑斑病、油桐枯萎病、松瘿瘤病、松落叶病、松针褐斑病、油茶叶肿病、油桐黑斑病、油茶炭疽病、杨溃疡病等20多种。其中以松杉苗猝倒病、杉木炭疽病、杉木细菌性叶枯病、松针褐斑病、泡桐丛枝病、枣疯病、油茶炭疽病、油桐枯萎病危害最重。50年代,全区苗圃常发生松杉猝倒病,发病率15~30%,高的达50%以上,造成松杉幼苗成片死亡。70年代,引种栽植黑松36万多亩,1979年发生松针褐斑病,1981年蔓延成灾,六安县独山、许小河等地发病率达100%,有25%的植株濒于死亡。80年代初,寿县由于枣疯病危害,枣树几乎砍伐殆尽。1985年金寨县双石乡长冲村,新植泡桐3000棵,大部患丛枝病,弯曲矮小甚至死亡。
防治
建国前,山区多为天然林,针阔混杂,生态环境较好,病虫虽有并不突出;山外丘陵人工松林较多,常有松毛虫危害。建国后,贯彻“防重于治”方针,采取各种方法进行防治和人工捕捉。1952年霍邱县新店、石店和六安县马家洼750亩山林发生松毛虫危害,当地政府发动群众捕捉,制止了蔓延。化学防治,1958年松毛虫暴发,全区发生23.87万亩,虫口密度每株20~100条,虫株率50~70%,严重地区高达100%。虫情发生后,各级干部紧急动员,采取人工捕捉为主,化学喷杀为辅的方法,组织群众投入灭虫,首次使用0.5%六六六粉剂69公斤,防治398亩。1975年后,陆续调进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10余吨,1.5~4匹马力汽(柴)油动力喷粉(雾)器近百台,大大提高了化学防治能力。飞机灭虫,1969年,金寨县南溪、双河、江店三区有24万亩松林发生松毛虫,严重的山林松针被吃光。9月下旬,在省民航局的支持下,首次使用飞机喷药治虫,飞行385架次,计时298小时46分,喷撒6%六六六粉剂189.1吨,防治17.56万亩,有效率为95%,开支经费22.7万元,亩均1.29元。1980年4月和1981年,金寨县又两次飞机灭虫,采用80%晶体敌百虫39.1吨,加1%洗衣粉,稀释20倍溶液喷雾,飞行782架次,灭虫25.9万亩,开支36万元,亩均1.38元。生物防治,1967年首次调进青虫菌4吨,时值“文革”初期,六安城区两派发生武斗未能安排使用。1971年调进苏云金杆菌2吨,杀虫率达98%。1972年霍邱县西山林场购进白僵菌粉剂250公斤,舒城县干汊河区林业站购赤眼蜂卡30张,用于防治松毛虫。1973年在安徽农学院刘世琪教授指导下,一些林场先后生产白僵菌防治松毛虫,最高年产量50吨,六安县62.8万亩纯松林控制10年未有成灾。综合防治,境内害虫天敌有赤眼蜂、七星瓢虫等昆虫上百种有灰喜鹊、大山鹊等鸟类60多种,还有病原微生物10多种。为避免长期使用化学农药,伤害害虫天敌,80年代初,采取营林措施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发展针阔混交林,保护自然天敌,充分发挥森林自身的抗逆能力,取得显著效果。1985年全区受害面积17.45亩,仅占近十年平均受害面积的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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