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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
民国8年(1919年),据《六十县经济调查简表》统计,全区耕地6170561亩(六安县1283461亩,寿县2284462亩、霍邱县1414660亩、舒城县694877亩、霍山县493101亩)。民国28年,据《安徽省统计年鉴》记载,全区耕地5748203亩,比民国8年减少6.9%。
建国后,1949年末,全区耕地845万亩。50年代初,鼓励垦复开荒,耕地面积逐年增加。1950年860万亩,1951年873万亩,1952年888万亩,1954年达到907万亩。1954年比1949年增加耕地62万亩,平均每年增加耕地12.4万亩。此后,随着工业、交通业的发展,水利的兴建,居民点的增加,耕地面积相应逐年减少,1955年893万亩,1956年,755万亩,1975年677万亩,1980年671万亩,1985年669.96万亩。1985年比1954年耕地减少237万亩,平均每年减少7.6万亩。耕地面积的减少,按时期分,国民经济计划“一五”期末减少45万亩,“二五”期末减少89万亩,“三年调整期”末减少18万亩,“三五”期末减少54万亩,“四五”期末减少18万亩,“五五”期末减少6万亩,“六五’’期间基本稳定,只减少1万亩,年际间耕地面积减少最多的是1959年,比1958年减少40万亩,其次是1956年比1955年减少31万亩,再次是1969年比1968年减少29万亩。
耕地以水田为主,50年代到60年代初,水田面积占耕地面积63%,随着淠史杭工程的兴建,水利条件的改善,70年代后期到1985年水田面积占耕地的比重提高到73%。
人均耕地逐年减少,1949年2.82亩,1955年2.53亩,1965年2.24亩,1975年1.34亩,1985年只1.18亩且不平衡,其中六安县1.13亩,寿县1.7亩,霍邱县1.54亩,舒城县0.76亩,金寨县0.56亩,霍山县0.71亩。
耕地利用率,按复种指数计算,1949年120%,1954年136%,1956年提高到172%,,限于当时的水、肥、劳动力和科技水平,到60年代中后期又下降到130%左右。70年代以后,由于耕制的改变,双季稻栽培面积的扩大,复种指数又逐步提高到160%左右,1985年为168.7%。在耕地中,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由1949年的94∶6,提高到1965年92∶8,1975年89∶11,1985年72∶28。
六安地区几个年份水田、旱地统计表
表4——2单位:万亩

此外,全区1949年有茶园,桑园,果园面积118282亩,1985牛奶展到296200亩,比1949年增加1.5倍,其中茶园20.96万亩、桑园6.84万亩、果园1.82万亩,分别比1949年增加84%、330%、577%。
二、劳动力
全区农业劳动力(以下简称劳动力)平均数约,药农村总人口的40%。1949年劳动力119.8万人,劳均耕地7亩、生产粮食623公斤、创农业产值313.5元。建国后,随着人口的增长,耕地的减少,每个劳动力负担的耕地也相应减少。1952年劳动力130.2万人,劳均耕地6.8亩、生产粮食740.5公斤、创产值364.4元。1957年劳动力增到145.8万人,劳均耕地5.9亩,生产粮食876公斤,创产值468.8元。1961年劳动力减少为120万人,劳均耕地6.5亩,生产粮食602.8公斤,创产值311.3元,低于建国初期水平。1965年劳动力132万人,劳均耕地5.7亩,生产粮食943.2公斤,创产值491.6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8年与1985年比较,农业劳动力由174万人增加到215.5万人,劳均耕地由3.86亩减少为3.1亩。由于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劳均生产粮食由1051公斤减少为1002公斤,创产值由561.6元增加到746元。
三、农机具
建国前,农业的耕作工具主要是犁、耙、耖、锹、锄、等;收割工具主要是镰刀;脱粒工具主要是石磙、连枷等;加工工具主要是木砻、石磨、石碾、石臼等;排灌工具主要是手摇水车和脚踏水车等。50年代初,推广改良农具。1952年首次使用柴油机进行排灌,接着陆续使用耕作、加工等机械。1958年开展农具改革运动,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除耕作仍以畜力、收割仍以人力为主外,农村排灌、脱粒、加工、运输等项生产已基本或全部实行机械和半机械。全区农业机械动力,由1952年890马力增加到1962年27420马力、1972年12.06万马力、1978年49.01万马力、1985年83.48万马力。其中:排灌机械动力由1952年89马力增加到1962年23686马力、1972年69065马力、1978年14.51万马力、1985年17.07万马力。耕作机械动力由1951年125马力,增加到1962年3344马力、1972年21976马力、1978年15.79万马力、1985年22.95万马力。收割加工机械由1960年240马力增加到1962年315马力、1972年2040马力、1978年19119马力、1985年29.5万马力。农业运输机械由1961年420马力增加到1965年713马力、1975年940马力、1978年3354马力、1985年12.2万马力。
1985年全区农村排灌机械拥有电动机7668台/6.35万马力,柴油机6505台/10.73万马力,相配套的农用水泵13999台。耕作机械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859台/8.99万马力,相适应的机引农具1847部,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1769台/13.93万马力。收获机械拥有联合收割机94台/8300马力,电动机动脱粒机1867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动力28.67万马力,其中柴油机15.19万马力,电动机13.47万马力,拥有碾米机10909台,磨粉机9621台、饲料粉碎机1559台、榨油机1871台、轧花机1034台、茶叶制造机械2034台。运输机械拥有农用载重汽车1213辆/11.17万马力,农用机动运输船749艘/10472马力/21535吨,胶轮手推车15.21万辆。病虫防治机械拥有手摇喷雾器74205台,机动喷雾器951部/2025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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