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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
封建土地所有制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268年的封建统治,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仍桎梏着农村。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官吏豪夺,加强了农村破产,土地兼并。民国13年(1924年)中共安徽省地方组织创始人之一的薛卓汉在寿县农村调查:大量农民已经从自耕农的地位降列佃农的地位,从家庭手工业的地位降到失业的地位,佃农失业的户数、人口已占调查户数、人口的84.3%、72.9%。民国19年皖西土地属于地主、官僚、军阀的占60%,属商业资本的占10%,属于农民的只占30%。部分地区更为集中,霍山东北两乡的田地要占十分之七在地主手里。军阀张敬尧在原籍霍邱占有土地七八万亩以上。六安县丁、徐、史三户大地主,各占有土地万亩左右,该县的七邻湾占总人口4.2%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面积的80%。霍邱县李家圩地主庄园占有土地20万亩,跨越安徽、河南两省的霍邱、立煌、颍上、阜阳、固始5县,其中县内占有土地15万多亩。土地改革以前,全区只占人口总数12.6%的地主、富农,却占有耕地总数的63.1%,其中出租的占78.7%;而占人口总数49.8%的贫农、雇农,却只有耕地总数的7.6%。地主、富农户均耕地116.2亩,是贫农、雇农户均耕地1.9亩的60多倍。广大贫农、雇农在受到地主阶级地租剥削的同时,还受到各种盘剥。一是押板金,失去土地的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首先要交付高额的押板金,其金额一般占买田价的六分之一,有的甚至更高。二是劳役,除了雇工剥削,每逢地主家婚丧嫁娶、逢年过节、修建房屋,佃户都要无偿出劳力,山区劳役剥削更重,荒山第一年给佃户种庄稼,第二年造林兼种庄稼,第三年停垦补植树苗,第四年还山后,便无偿地为地主管护山林,有损失还要赔偿。三是高利贷,每逢春夏青黄不接,地主趁机放贷,春借秋还,高利盘剥,一般加利三到五成,有的高达八成。
农民土地所有制清咸丰三年(1853年)至同治五年(1866年)太平天国军转战皖西,向农民宣传“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温饱”的平均主义思想,鼓励农民夺取土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孙中山领导成立中国同盟会提出“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治纲领,建立共和国后,又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号召。但由于历史的原因,都没有找到实现这些纲领的正确路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土地革命时期,境内曾两次进行分田分地斗争。民国19年(1930年)7月境内六安、霍山、霍邱等地苏区和赤区约有32万多贫苦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分得了土地。国民党第一次“围剿”,土地革命成果丢失殆尽,反“围剿”胜利后,民国20年2月至5月又在苏区重新分配土地,约100万人分得了土地,并由当地苏维埃政府发给了土地证。解放战争期间,境内自民国36年秋冬至民国37年春,在已建立基层政权的地区,宣传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全区约有50万少地、无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建国后,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称“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中共六安地委和六安专区土地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区组织土改工作队员3685人,以乡为单位,分两批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六安、舒城、金寨、霍山四县,自1950年9月中旬由点到面开展,地区在六安县新街乡,六安县在古城乡,舒城县在九井乡、羊山乡,金寨县在花桥乡,霍仙县在圣人山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方法步骤:(一)广泛发动,整顿组织。(二)划分阶级,登记田亩。(三)没收、征收和分配土地。(四)检查验收,纠偏补课。历时一年至1951年10月结束。第二批寿县、霍邱两县,由于1950年淮水破堤,忙于生产救灾,推迟一年于1951年全面开展,1952年5月亦告结束。在土地改革过程中,斗争极其激烈,地主阶级不甘心灭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明的暗的破坏,有的分散土地,企图逃避斗争,霍邱县周集区地主土改前分散土地占67%;有的出卖土地,企图改变成份,六安县江店一户地主有60石田(一石田约合7亩),土改前全部低价出卖,到城关做生意;有的威吓群众,叫嚷“秋后算帐”;有的破坏生产,反对土改;有的混入组织,控制基层政权,包庇坏人,破坏土改。针对这些情况,土改工作队依靠基层农会发动广大农民对不法地主进行反破坏的斗争,召开诉苦会、批判会,揭露地主恶霸罪行及其破坏活动,激发群众阶级觉悟,据统计,全区共召开斗争会2578次,被斗对象8853人,其中几个区配合召开的5次,被斗对象6人,几个乡配合召开的505次,被斗对象1855人,以乡为单位召开的2068次,被斗对象6992人。通过法庭审判,逮捕6378人,其中判处死刑2514人,有期徒刑2056人。与此同时,清洗混进农会和乡村干部中的地主、富农分子1295人。
通过土改,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由63.1%减少为13.6%,贫农、雇农土地由7.6%增加到40.9%。全区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土地469.8万亩,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农、雇农287万亩,占61%。与此同时,还没收耕畜17076头,大型农具5.1万件,粮食4066万斤,房屋57.59万间,分配给广大贫苦农民。自此,在皖西近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现了广大农民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
六安地区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比较表
表4——1单位:亩

集体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进展,1954年地区在霍山县试办第一个将土地无偿地转归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折价转入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佛子岭农林高级合作社。通过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全区基本实现初级社向高级社转化。1957年集体耕地占91%,1958年达到99%。从此全区耕地绝大部分由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变为集体土地所有制。
全民土地所有制除国家宪法规定所属国有土地外,全区国营农、林、牧场经营土地53万多亩,其中国营农场经营耕地20多万亩,其中大部分属省和部队农场;国营林场经营土地33万亩。这些与集体经营土地比较,所占比例很小。
二、经营体制
农业互助组建国前,境内苏区和解放区曾组织变工队互助生产。建国后,1949年冬至1950年春,结合生产救灾,各级政府号召“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生产自救,战胜灾荒”,组织临时互助组,农忙季节换工互助,解决劳畜力不足的困难。土改后,农业互助组有了较快的发展,1951年全区有临时互助组8637个,常年互助组317个,参加农户75864户,占总农户10.4%,当年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3年春开展千组挑战,万组应战的爱国增产运动,互助组发展到32733个,参加农户320626户,占总农户41%,其中常年互助组4590个占互助组的14%。1955年互助组31601个,参加农户384113户占总农户的47.8%。互助组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是在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私有的基础上,实行等价换工,互利生产,具体办法,各有不同。舒城县杭埠乡王赞普互助组,根据劳力强弱,农活轻重,劳动时间,技术高低,实行评工记分,定期结帐。金寨县李维禄互助组,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耕牛私养公用,计工算帐,大农具折价,公用公修,按田亩出钱。通过互助生产,促进了农田基本建设,改进了耕作制度,发展了农业生产。1955年粮、油、棉总产量和农业总产值分别比1949年增长60.6%、140.2%、11.5%和73.6%。
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组织互助组的同时,1952年地区在六安县官田畈乡马大庄互助组试办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1953年各县试办29个,规模较小,平均每社只14户。1955年发展到2963个,平均每社27户。1956年数量减少,规模扩大,全区初级社2135个,入社农产118100户,平均每社55户。初级社土地入股收益与劳力报酬分配的比例,一般为“劳六地四”,少数也有实行“劳五五、地四五”和“劳七地三”。在办初级社的过程中,1954年试办全区第一个佛子岭农林牧高级合作社,并受到毛泽东主席的表彰。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大社的优越性》一文编者按批示:“安徽佛子岭水库所在的一个乡,全是山地,纵横几十里,就办成了一个大规模的农村综合经营的合作社。当然,这种合并要有步骤,要有适当的干部,要得到群众的同意。”经过1955年由点到面铺开,1956年高级社发展到246个,入社农户477854户,占59%,平均每社1942户。1957年绝大部分初级社都转入高级社,全区高级社984个,入社农户649214户,占76.8%。1958年高级社1245个,入社849557户,占99.3%。高级社采取劳动日作为计算社员劳动消耗和劳动报酬的单位,一个劳动日划为10工分。社员按劳动力强弱和技术高低,首先议定底分,然后按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参照底分,民主评定一天劳动所得的工分。评定工分办法,一是死分(指底分)死记,二是死分活评,三是在全额的基础上,实行记件工分。由于在合作化高潮的后期,受到公有制越大越公“左”的思想影响,以及记工评分办法没有同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从而大量出现出勤不出力,只顾数量不管质量,只看一天拿多少工分,不管地里生产好坏的偏向。
农村人民公社1958年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发出“人民公社好”的号召。8月29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决议指出:在日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通过宣传贯彻,从8月下旬到9月中旬,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区高级社全部合并为129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6239户,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的基层政体。11月,人民公社大办食堂,实行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组织“大跃进”,把生产资料公有化推向更高的程度。1960年再次扩大规模,人民公社由129个扩并为84个,入社农户810768户,占总户数95%。由于高度的集中,出现了对生产资料“一平二调”和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严重地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下降到建国初期的水平,出现不正常死亡现象。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安徽省委的指示,贯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精神,彻底纠正共产风,调整社队规模,同年4月9日调整公社体制工作结束,全区人民公社由84个,平均每社9652户,调整为420个,平均每社1930户;生产大队由1038个,平均每队781户,调整为3271个,平均每队247户;生产队由8253个,平均每队98户,调整为40836个,平均每队19户。生产关系调整,农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撤区并社,复将422个公社合并调整为163个公社,相沿三年。1972年又调整为369个公社,1982年为371个公社。1983年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社分设,成立乡人民政府,自此,人民公社作为政社合一的体制消失。
联产承包责任制1957年至1964年联产责任制形成的“包产到户”,曾先后在境内出现过四次。第一次1957年合作化高潮时期,有些地方农民对高级社办得过急,很不满意,不少农民要求退社,有的搞了“包产到户”。当时认为这是农民“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开展了两条道路的大辩论,把它“辩”垮了。第二次1959年有些地方针对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一平二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试行“土地下放”、“定田到户”,全部或大部分农活“包工到户”,但被抑制了。第三次1961年贯彻安徽省委发出的《田间生产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地区在六安县樊通桥公社进行试点,总结责任田有十大好处,全区有85%以卜的生产队实行这种办法,大大减轻天灾人祸,农民称之为“救命田”,但只搞一年,1962年又总结责任田有十大害处,被当作复辟资本主义的“单干风”扼杀了。第四次1964年又有些地方搞了“包产到户”,“四清”运动中又被批判,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民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路线指引下,包产到户又在全区实行,直至包干到户(简称双包到户)。
“双包到户”的产生和发展,大体经历了自发干、试试看、全面干、抓完善四个过程。1978年发生一百多年来罕见的特大旱灾,全区230多天未降透雨,水库干涸,河水断流,人畜缺水,抗旱种麦难度极大,安徽省委及时发出允许借地给农民种“保命粮”的应急措施。规定:谁种谁收谁有,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民抗旱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秋种的进展,超额完成秋种任务并获得大幅度增产,全区夏粮产量47871万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在借地的基础上,原属地区管辖的肥西县(1983年划归合肥市)山南公社,在全区、全省首先闯出“禁区”,搞起了包产到户。1979年“包产到户”不胫而走,农民说“大呼隆干了几十年,把人捆死了、拖垮了、磨老了、穷悚了”、“山南能干我们也能干”,到年底,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有7491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16.8%,成为全省包产到户的最多地区。六安县三十铺区10个包产到产生产队的生产与1978年相比,粮食增产77.8%,人均分配收入125.3元,增长1.3倍,大大超过了这个区粮食增产3.6%,人均分配收入70.9元,增长20%的水平。1980年春,全省农业会议肯定:包产到户是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同年5月31日,邓小平对农村政策问题明确指出“农村放宽政策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希望很大……”,从而“双包到户”逐渐发展。列年底,全区双包到户的生产队54221个,占90%,其中包干到户39709个,占73.2%。六安县中店公社红旗大队原是个农业先进单位,1976年到1979年实行大队核算,大队核算以后,1976年与1979年相比,粮食由232.9万斤,下降到180.1万斤,人均收入由130.8元下降到94元,群众很不满意。1980年出现了由大队核算变为生产队核算,由生产队统管变为水统早分,再由水统旱分变为包干到户的三个突变。与此同时,中共六安地委组织地、县、区、乡四级干部7000多人,帮助社队抓好完善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包干到户”尤为农民所欢迎,他们说:“包产到户”是间接的联产、“拐弯”的分配,不如“包干到户”直接简便,只要按合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就行了。因此“包干到户”逐年增多,由1981年占79.6%,到1985年全区全部实行了“包干到户”联产责任制。
在实行“双包到户”的过程中,农村涌现大量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等新生事物,相应地有的成了专业村。六安县韩摆渡乡苏北村成为麻纺专业村,全村从事麻纺生产和为其服务的行业有337户,821个劳力,分别占全村户数和劳动力的66.4%和73.8%,1984年麻纺产值150万元,占全村总产值242万元的62%,人均纯收入378元,1985年380元。霍邱县柳树乡彭州村成为竹编专业村,全村从事竹编生产的有592户2000人,分别占全村户数总人口的83%和60%,1984年竹编产值75万元,占全村总产值的39.5%。寿县八公山大泉村成为豆腐专业村,八公山豆腐已有二千年历史,以洁白如玉、质地细腻、滑润爽口、营养丰富而称著,全村537户,常年经营豆腐的有272户,占50.6%,每天出动300多挑子、2万多斤豆腐供应淮南、寿县市场。舒城县城冲乡江石村成了贝母专业村,这个村地处深山,全村234户,1027人,耕地151亩,人均不足一分半,他们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由1982年试种贝母,发展到1983年79户种贝母35亩,1985年177户种贝母60亩,户均收入2480元。1985年1月中共六安地委、六安行署召开“两专一体”表彰大会,到同年底,全区专业户按地区标准有118143户,占总农产9.3%,按国家标准有12149户,占总农户0.96%。专业户人均纯收入619元,是全区农户人均收入256元的1.4倍,新经济联合体2701个,从业人员15878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32.6万元,总收入3355.1万元,纯收入1384.5万元,其中缴纳税金98万元,分给个人988.6万元,人均分配622.6元。霍山县外贸产品农商联合厂,是1980年由南岳公社刘坊生产队桂少松等8户社员,在原生产队副业组的基础上,经县外贸公司、农业银行、税务局的帮助逐步发展起来的,总产值由1979年0.72万元、发展到1980年1.6万元、1981年16.7万元、1982年30万元、1985年达到近百万元,产品由槐树叶加工粉末出口,发展到加工蕨菜、薇菜、醋渍藕、蒜苗、青刀豆、蜜枣等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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