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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在县政府内设置交通建设科,主管城乡建设。1958年4月,设市政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和建设。1977年5月,设置城建局。1979年3月,易名为基本建设局。
县境城镇建设三个发展时期:1934年至1935年,主要修筑县城街道。1957年至1958年,开拓道路,县城区向东拓展;各主要集镇拓宽街道,1971年后,由于县内交通和工业发展,县城向东南方向伸延,在火车站周围及官路口开辟两个居民点。县城和各主要集镇街道拓宽取直,两旁建筑商业区。
解放后,对城镇建设,1958年前每年在县财政支出中安排8万元经费,作零星维修,未列入国家预算。1973年起,规定国家预算增添城市维修费用。每年预算拨款3万至10万元不等,县拨工商附加3万至5万元不等。
县城建设
〔街道〕
立县前,雉河集跨涡河两岸。南岸,界沟以西是老街,以东是姚子街和南京巷;北岸,是一条小街子。建城后,市廛扩大。1904年,修当典街南门至北城隍,东门至石狮子街。1920年,复修西关大石桥和土泥街道12条。当时,城内建有9条青石板大街,以北门大街(现为文明街)最为繁华。
1934年,城内街道,年久失修,坎坷不平。国民党县政府,督工修筑博爱街、西门大街、东门大街、县政府东街、新华街、南门大街,将文明大街西面市房前廊拆除,加宽街道。文明南街,石狮子北街,于同年底兴筑完工。至1939年,计修筑街道2800米。
解放初,县城街道,在原有的基础上,略为整修。1957年起,修铺东关街、和平街、南关街、北环城路、新华街、西关街、向阳南、北路等11条街,计长5030米,路面宽3米至5米不等。1964年至1966年,修建平等街、东关街。至1970年,城内先后改建和兴建砂礓路面的有向阳路、涡河路、工农路。1971年,重修向阳北路。1972年,拓宽团结路、涡河东路、火车站公路。在涡河路、向阳北路等地段,铺筑路牙石和混凝土人行道。在向阳南路,利用路牙石砌成岛状园圃,划分快、慢道。上述街道,及团结路、新华街、健康街、雉河路等,至1976年,均铺筑柏油路面,计长5.64公里。
县城四周环城路,1939年拆除城墙时建。1953年,降低环城路高程1.5米至2米,路面加宽至8.8米。1958年5月后,陆续进行修整,至1976年,除环城东路外,其余均捕柏油路面。
县城内外,有沟塘多处。1958年起,组织职工、干部义务劳动,填平新华巷(今房产仓库处)、新华街东头(向阳旅社处)的2面臭水塘。1975年,组织近万名干群,自闸北坝上运土约3万立方米,填平向阳路两测坑塘。1983年初,经10天时间,填平西环路东侧、工农路北侧等6处污水塘,计运土5.70万立方米。
据1983年统计,县城主、次干道长24.3公里。路网范围5.5平方公里,密度为4.4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间距300至400米。主道宽24至30米,次干道宽16至22米。过境交通,已列至县城边缘。在主城区内部,以向阳路为南北生活性干道;涡河西路为步行商业街。以上均可达四环路。以团结路,建设路为机关、文化区街道。其余为次干道和支路。县城南北向通达道唯向阳路一条。据1983年1月27日调查,同一时间向阳路行人总额数达14000多人,平均每平方米近零点四人。工农路、青年路都是半截路,不利疏散行人,车站区无生活性道路,在交通干道上形成商业区,生活,交通均感不便。老城区居民住房挤占街道,影响交通。
街道路灯,自1958年始有。仅在主要路口安装四、五盏。1966年,由城建部门接办。1980年,计有路灯3.9公里。1981年至1983年新增路灯线4条,长2.5公里。
县城路灯现状统计表

涡阳城关街道名称表
涡阳城关街道名称表

涡阳城关街道名称表

〔主要建筑物〕
马玉昆别墅1800年建,位于城东(现涡阳一中),上下两层,周围高墙,四角有炮楼,厅堂精美,陈设豪华。
马善甫公馆建时不详,在南大街路东,1938年被日机炸毁。
马朴仙楼建时不详,在南大街路东,俗称“第一楼”。后由佛镇的王铸九在此开设旅馆、饭店、妓院。1938年被日机炸毁。
马玉昆公馆俗称“帅府”,位于南大街路西。按王府款式建造,气象宏伟,东到南大街,西到当典街,北抵西大街,南临水塘。大门向东,铁门铜环,前院广阔,方砖铺地。正对宅门有座照壁。正门之外,一对旗杆高耸,一对石狮子雄踞左右,形状威猛。宅门金碧辉煌,仪门庄严肃穆。三进大厅,明五暗九。抗日战争前曾设县参议会。1938年被日机轰炸,毁坏严重。解放后,一度曾设手工业管理局。70年代后改为宿舍。
田军门公馆位于华祖庙街西头路南,解放后设邮电局。
人民剧场位于涡河中路北侧,建于1955年,两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1980年改为人民电影院。
红旗电影院位于涡河东路南侧,建于1958年,两层,建筑面积1617.69平方米。
县委接待楼位于建设路北侧,建于1973年,4层,167个房间,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
粮食局办公搂位于建设路南侧,1974年建,1975年竣工,3层,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
县医院楼位于胜利东路南侧,1974年兴建,1975年竣工。分门诊、院部两幢,均为3层,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
农林局楼位于建设路南侧,3层。
农机、工业局楼位于建设路北侧,3层。
县委办公楼位于建设路北侧,1975年建,4层,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
水利局办公楼位于北环西路东首北侧,建于1975年,4层,建筑面积1100平方方米,高13米。
百货商场位于向阳北路西侧,1978年10月竣工,同年10月1日营业,4层,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
一中教学楼位于涡河东路北侧,1977年竣工,3层,有15个教室,建筑面积1479平方米。
新邮电楼位于建设路北侧,1979年建成,2层,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
银行楼位于团结路北侧,1982年6月竣工,同年7月1日营业,4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城关镇办公楼位于向阳南路中段西侧,1982年底竣工,2层,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供电局办公楼位于建设路南侧,1982年底建成,5层,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
化肥厂光荣楼在厂西侧,3层,建筑面积1332平方米;福利楼,3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上述两楼房均于1982年竣工。
〔排水〕
县城排水设施,1955年前为两条砖砌阴沟。一条在老钟店东,一条在人民剧场
城关镇排水工程一览表

门口(现涡河西路)。均泄于官路口坑内。1954年汛期,城内多处积水,致使部分民房倒塌,交通受阻。1957年,在新华街埋设第一道水泥涵管,内径0.51米。1963年,涡阳涡河节制闸建成蓄水,界沟变为上游,水位增高,原排入城河的水已无法排出。次年汛期,东大街(今涡河东路)开挖长约8800米的明沟,通至席渡口入涡河(1981年在沟内砌拱涵)。同年,组织干群开挖东关至涡河,及顺涡蒙大路二条排水沟渠;计长2公里。
1980年,在南城河与界沟间,建一排灌用的小水闸。闸底标高28米,涡河水位低时,可以排水;汛期,防止倒灌。并可利用涡河水位与城内地势高差(约一米),引河水入城河,西经团结路,涡河路排入涡河,有利改善环境卫生。因出水口管底较高,调节量不大。
县城排水管道全部集中主城区。车站区尚无排水设施。排出管采取雨水、生活污水合流制,排水区划分,按自然地形。城区北部雨水通过几条分散管道,大部汇入官路口坑,约7万多立方米。70年代,地形改变,汇水面积扩大。原东北城河可容3万立方米污水,1977年被填,该区雨水也汇入官路口坑。而坑周围被垃圾填占,容量缩小,每年汛期,坑东北岸一带民房受淹,必须用机械排除。城区中部和南部(汽车站以北和县医院一带)雨水,大都汇入东南城河。城河调蓄后,排至席渡口入涡河。城区东部雨水直接排入涡河。
〔供水〕
县境内以用井水为主。县城内各类饮水用井如下:
深井1972年,在化肥厂内,由上海凿井公司开凿县内第一口深井,150余米深。1953年,县内100米以上的深井,计有火车站2眼,肉厂3眼,面粉厂1眼化肥厂4眼,县委1眼自来水厂1眼共12眼。
大口井配有水塔的有粮食局、药材公司、老皮革厂、中医院、县人委大院、橡胶厂、电镀厂、磷肥厂、皮革厂、农药厂、酱醋厂、油厂、农机一厂、粮油五七厂、调味厂、袜厂、棉织厂、汽车配件厂、县医院、防疫站、基建局、县浴池、供电局、农机供应站、工业局,县食品厂、食品仓库、生资公司、棉麻公司、百货公司、水利局、农林局、银行、县人武部、建筑公司、种子站、交通局、汽车公司、涡阳一中各1眼,计36眼。未配水塔的,有涡阳二中,师范,计2眼。
1983年,在县城南三里黄,筹建以解决居民生活用水为主,兼顾主城区小型工业用水的自来水厂。第一期工程日供水量5000吨。总投资108万元。
集镇建设
解放后,县内主要集镇建设分别于1957年至1958年,70年代得到两次较大的发展。
青疃集解放前均为草房,1953年对街道进行规划,建筑商场22间。1970年濉阜铁路通车后,在通往火车站两旁,由国营商业,区直机关建成一条新街。
曹市集清同治二年(1863年)为一圩寨,经吊桥进出。寨内有正街、背街、背道3条。后市廛扩大,街道延伸,至解放时,集上有南北大街1条,长270米,宽5至6米,铺筑石条。1950年,在集上建供销社,集南延到东西斜路。1955年,供销社在集东建采购站。1971年后,修集北东西路,改造集西南北路和集南东西路,疏通和拓宽集内东西街,填平西门口围壕。国营商业和区直机关相继在东西街两侧建房。1981年起,整顿市容,沿街种植法梧2000余棵。
石弓集解放前,集占地0.75平方公里。集上有七八条街,草房50多间,瓦房20多间,商业区在集东部。1940年5月26日,集上大部分瓦房毁于战火。1957年,改建集中心大街,铺砂礓路面,两旁建商业区。1980年,拓宽和取直东西大街,路面铺柏油,路边镶石条。集市面积计1.6平方公里,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集上主要建筑有区公所,1961年建,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供销社,建筑面积1299平方米;中小学,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集上砖瓦结构房屋占75%。
高炉集解放前,涡阳流传民谣:“西阳的平房高炉的楼。”高炉集上,大街房舍齐整。“会海”、“广和”、“华纪”、“同益昌”等主要商号均建有楼房。1938年,遭日军飞机轰炸,房舍大部分毁坏,次年虽经复修,但多为土墙草顶。解放后,高炉酒厂在集东兴建厂房,粮站在集西北建粮仓。供销社在集北丁字街口建7间棉布门市部。在南北大街上,分别有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所、广播站等单位建筑新房。1979年起,集上居民建新房颇多。
义门集清末,集上有9门12街。东、西顺河街,东西大街和花巷街铺有石条,筑下水道。街面虽狭窄,但整齐。抗日战争期间;集两次沦陷,集四周筑高墙、碉堡。1958年,整修市容,路面改用砂石筑修。在花巷口的东北角,建商业大楼一座。在花巷口南供销社建商场一座,百货分销处建平房10间。1975年,整修街道,先后在东太平街南建平房20间,粮店建营业大楼1座。1980年起,市民建住宅颇多,两层楼房有9座。据统计,建国以后31年来全镇主要国营、集体企业建房占地面积为635613平方米,投资104.4万元。1981年后,向阳、胜利、光明三条主要街道按镇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加宽取直,设置商业中心。
城市绿化
〔街道绿化〕
1868年,在城墙外的东、南、西三面壕岸,种植柳树。城内街道十分狭窄,路面铺石条,无法栽树。1918年至1920年,民国县政府曾令城内广植树木,数目不详。1943年,新华街及南门大街两侧均植有树。抗日战争中,县城沦陷于日军;之后,国民党军队驻防涡阳,城内树木绝大部分遭到砍伐。
1953年,在降低和加宽的环城路两侧,遍植白杨、梧桐。1959年,修建新路,拓宽旧街道,其中8条街道计11000米,道宽17至29米者,植树两行。树种为白杨、松、柏。1965年,在城关老街道栽泡桐树。1972年起,县委、县革委会组织干群,在新拓宽的道路两侧种植加拿大白杨和大关杨。之后,发现大关杨、加拿大白杨易焦梢起包,寿命较短,1976年,在向阳、南环、胜利、西环、团结等数条交通干道上换植法梧、水杉、榆树、楝树等。每侧植2至4行。1983年末,县城已绿化街道24.6公里,植行道树4.8万多棵。
为给城镇绿化提供树苗,1977年,在县至双庙路东,农训班对面,征地15亩办市政苗圃一所,内育中槐、女贞、法梧、侧柏等。1980年起提供树苗。
〔机关及住宅绿化〕
解放后,县直机关及住宅绿化,种植树木。1980始,种植用材树、风景树,并开辟各类花圃、花坛、花塘等,培植各种绿篱。1982年统计,机关及住宅区共植树32.69万余棵,其中落叶树27.73万余棵,常青树28774棵,果树15800棵。另设置花园、花坛293个,计有百余种花,以蔷薇科居多;栽木本花木7700余棵,植绿篱218328棵,计长112157米。
〔公园〕
1935年夏,在县城东南隅建“涡阳公园”。园内建茶社五间,名“涤虑堂”。筑凉亭一座,名日“澄亭”,亭周围为金鱼池。亭东建“忠烈祠”。园内凿井一口,设有花圃、迷津,遍植各种花木、果树。建有花房葡萄架。大门内(大门向西),建有一座颇具规模的纪念塔。据称系阜、太、亳、凤、涡、永各县边区民众集资所建。园内修花径,筑行道,通向四方。园周围种荆棘槐,并环栽桐、杨、楠、柳等树木。上述设施,1938年被日军飞机炸毁。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辟王藩庭(国民党县参议长)私人花园为公园。位于县城东北。当时只有东西平房两幢,占地约20亩。内有花房、竹林、假山、荷池、花圃。1957年,县民政部门在园东征地20亩,建烈士陵园,并二园为一处。该处除烈士陵园外,余者皆由城建部门管理。1976年交民政部门。
市政花园,位于向阳路北首路东,水利局对面,占地约四亩。1963年前,该园土地属老城生产队,由社员张席珍家管理。1963年10月23日,划归市政所有,培栽城市绿化用的树木和花草。
房地产管理
〔生活区〕
县城生活区分西城、东城、城南、官路口四个片,1983年统计,居住用地人均30平方米,但极不平衡。西城区为旧城区,房屋多系平房,建筑密度高,布局混乱,居住条件差。旧城外居住用地163.4公顷,机关多,平房多。
〔私房〕
1980年以来,私人建房颇多。据1983年统计,县城有283户建房,面积12607平方米,其中住宅11421平方米,大多为砖瓦结构,部分建有楼房。
〔公房〕
1951年,为管理城市房屋,成立“公产管理委员会”,接受没收房屋1680间,1967年,对县城房屋进行一次统计,计18369间,305332平方米。其中住房9191间,139455平方米,基本都是平房。按当时人口计算,平均每人建筑面积6.05平方米,1982年,单位住宅建设为18000平方米。
1951年至1983年城内由房产投资建设的房屋统计表

出售旧公房,自1981年起,对“以租养房”有困难、维修资金不足的旧公房,每年出售2%。
出售公房情况统计表

公房租金,1951年至1958年,按间计租。当时,住公房的计有400多户,由租赁者至银行交纳租金。1958年至1959年,搬迁频繁,且房产又与财政、税务合一,收交率很低。1960年4月27日,废除按间计租,分区、分等、分生产、消费用房进行全面丈量,改为以平方米计租。
公房租金标准一览表单位:元/平方米

收租办法改为:每年初订一次合同,从银行办理“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由单位会计代收代交,房管人员登门预约日期。
对危房采取拆掉翻新,原则上不增加面积,不扩大住宅和生产、营业用房。但维修房屋必须由房管部门勘察、填写报修单,交技术员分项计算工料、派工、开票领料修理,维修后由房管员、技术员、修建负责人会同住户检查验收,并对所用工、料、修理项目进行核对。据1980年统计表,自开展维修以来,计开支修缮费36026元,共维修房屋1983间。维修房屋分类如表。

1980年后翻建危房计为:

土地征用
征用土地,县城规定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有上级批准建筑项目的条件;建筑面积符合批准面积;建筑基金有来源。
1957年,征用土地审批程序较为正规。1958年,因受当时形势影响,无偿占有耕地之风盛行。1962年,整风整社,退还土地527亩。1970年至1978年4月,由于管理不力,城镇人口膨胀,城市发生征地案件88件,总面积达1187亩。其中,农田1155亩,菜田30亩。经批准的不足20亩。农业银行、外贸、粮站、税务局、广播站等单位,未经报批与生产队协商买卖成交。1979年至1981年,利用当时一度提倡的“经济自主”,不少县直属单位出钱搞基本建设,造成滥征。据调查,22个县直机关,违法私买或多占地的有17个,计110亩。城周围私人买卖土地有241户,计200多亩,款40多万元。城关镇各生产队扩大宅基地120多亩。
1981年起,贯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安徽省国家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城建部门对征地加强管理,并认真清查处理滥占耕地和乱建房屋案件。1983年10月14日,政府召开大会,对百货公司、农业银行、供销社、外贸、粮食杂品厂、交通管理站6个单位未经许可征用的土地,已用的罚款计8万元;未用的没收。对9家私占或多占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据其情节轻重,依法逮捕2人,拘留2人。1983年底,没收私征土地24.41亩。其中,7.1亩尚可耕种,现已划为苗圃。拆除违章房屋120间,收缴罚款15550元,追回卖地非法所得款63300元。
1953年至1983年经审批征用的地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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