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县署
西汉,始设山桑县署(今坛城)。主官县令。县丞辅佐县令,县尉管兵事、治安。北魏皇兴元年(467年)设涡阳县署(今坛城),后迁至涡河北岸。唐天宝元年(742年)设蒙城县署。署址在涡河南岸,改县令为知县,另有县尉、主簿佐政。明清时期,县署设老城西北隅 (今公安局院址),主官知县。县丞佐知县处理政务,主簿管钱粮,典史掌巡捕、囚狱,教谕、训导主文庙祭祀、教育。另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每房司吏一员。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县署设事务所,办理新政。宣统元年(1909年),县署设调查、财政、巡警、自治四科。宣统三年增设警务公所、团练总局等。
知事公署
民国元年(1912年)5月,改县署为县知事公署。内设内务、税务、警务、学务、总务五科。主官县知事兼总务科长。有行政、司法、学务、测绘、文牍、会计、承审、管狱、征收、税契、杂税、印花、经理诉状、收发、柜书等职员。另有保卫队,设正副队长。民国2年改设总务、税务、学务三科。
县政府
民国17年 (1928年)3月,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县长主持县政。内设行政、教育、司法三科及实业局、商务会、劝学所、民众教育馆、保卫团等机构。民国27年,改设一科(民政)、二科(财政)、三科(建设、教育)、四科(军事 )。增设税务 、警察局、电话管理处 、财务委员会。民国30年增设粮食科,民国32年增设社会科、粮食管理处、救济院、卫生院。民国33年,县政府设县长、秘书,县长兼田粮处长,另设副处长,有民政、教育、军事、财政、建设、社会六科。民国35年,设军法室、人事室、合作室、统计室、会计室。
县人民政府
民国29年(1940年)9月,在蒙城东北的板桥地区建立板桥区抗日民主政府,邵光兼区长,马敦五为副区长,设财政、文教区员,下设9个乡政府。次年2月,在涡河南顺河集建立蒙城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谢马癸,下设五区一镇政府。5月初,县党、政干部随新四军四师转移到津浦路东。民国33年11月,建立宿(县)怀(远)蒙(城)抗日民主政府,12月分设宿怀、宿蒙两县。邵光任宿蒙县县长,宿蒙县抗日民主政府驻马圩子和张集一带。翌年春,内设财粮局(辖财审、粮食、税务三科和金库)、交通局、公安局等。民国35年11月,大部分人员及武装随八分区西撤到豫东地区。
民国36年6月,西撤干部随军东进,恢复宿蒙县,邵光、马敦五先后任县长。10月,奉中共豫、皖、苏区党委之令,卢锡球、邵光等开辟蒙南新区、建立蒙城县民主政府,县长卢锡球、副县长金石。内设财粮科、司法科、工商局、公安局、金库、交通站。民国38年3月,宿蒙县民主政府并入蒙城县民主政府,县长马敦五。6月,吕新扬任县长。设民政、财粮、建设、文教四科。1949年10月,蒙城县民主政府改称蒙城县政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关,址设文庙内(现新城路中段路北)。1950年9月19日,蒙城县政府改称蒙城县人民政府。1956年6月蒙城县人民政府改称蒙城县人民委员会。1962年址迁东关(现新城路东段路南)。1967年3月11日,“造反派”夺权,政府机构瘫痪。1968年8月24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人民委员会。1980年9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1949年3月,随着蒙城县民主政府的建立,政府工作机构也相继成立。设有民政科、司法科、财粮科、建设科、文教科、公安局、交通局、工商税务局、金库、仓库、人民银行共11个机构。10月,设秘书室、粮食局,撤销金库、仓库。
1950年4月增设县合作总社,5月工商税务局改称税务局,9月撤销司法科,秋设工商行政管理科,冬交通局改称交通管理局。
1951年6月增设农林科、人民监察委员会,10月设人事科。
1952年6月增设卫生科,7月设计划统计科(也称计划科),8月县合作总社改称县供销合作社,10月人事科并归民政科。农林科并归建设科。
1953年11月设财经办公室。
1954年4月增设手工业管理科、水利科。
1955年撤销人民监察委员会;撤销财经办公室,成立财经委员会;撤销建设科,成立农业局;增设计划委员会、文化科、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
1956年撤销财经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科、手工业管理科;增设商业科、工业科、林业科、交通建设科、农产品采购局、县农业银行、安徽省阜阳专区监察处蒙城县监察室;文教科改为教育科,财粮科改为财政科,计划统计科改为统计科,政府秘书室改为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1957年根据精简整编的要求,农业银行并归人民银行,农产品采购局并入供销合作社,计划委员会与统计科合并为经济计划委员会,农业局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教育科、文化科合并为文教局,工业科和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商业科改称商业局,安徽省阜阳专区监察处蒙城县监察室改称蒙城县监察室。
1958年1月水利科改称水利局,12月改称水利电力局;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工业科改称工业局。
1959年交通建设科改称交通运输管理局,财政科改称财政局;农林局林业股分出,与木材公司合并成立林业局;撤销监察室;增设种子局、农业机械局、劳动科、社办工业局。
1961年供销社从商业局中分立,增设手工业管理局;社办工业局并入手工业管理局;种子局并入粮食局,林业局并入农业局,改称农林局;农业机械局并入工业局;卫生科改称卫生局。
1962年增设统计局,财政局改称财政科。
1963年增设物资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劳动科并入经济计划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改称交通科。
1964年重新设立县农业银行、劳动科;人事科、财政科、水力电力局分别改称人事局、财政局、水利局,工业局、卫生局分别改称工业科、卫生科;农林局改称农业局。
1965年撤销文教局,分设教育局、文化科;农业银行并入人民银行。政府工作部门共26个,至1966年3月底,未有新的变动。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的工作机构尚能正常工作,1967年初县人委所属各部门普遍遭到冲击,工作受到影响,一些单位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职能部门不能发挥作用。
1968年8月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办事、政治工作、人民保卫、生产指挥4个组。办事组下辖秘书小组、档案小组、信访小组、行管小组。政治工作组下辖秘书小组、组干小组、通讯小组、宣传小组、直属政工组、群工小组。9月增设教育小组。人民保卫组下辖秘书小组、审判小组、治保小组、政保小组。生产指挥组下辖秘书小组、经济计划小组、科技小组、农水小组。当年恢复民政科、劳动科、财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粮食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农业局、工业科、手工业管理局、邮电局、交通科、物资局、教育局,并成立革命领导小组或革命委员会。10月设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人事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后改为上山下乡办公室(五七办公室)。
1969年2月设立财经管理站、交通运输站、生资供应站、粮油棉购销站、百货供应站、水电管理站、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人民服务站、农业机械管理站、卫生防疫站、副产品购销站、科学试验站等临时机构。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9月手管局改为手管站、邮电局改为人民通讯站。
1970年6月民政科与劳动科合并为民劳局,财政局与税务局合并为财税局,粮食局改为粮棉局,农业局改为农林局,工业科改为工业农机局,手管站改为手管局,人民通讯站撤销设立邮政局和电信局。水电局、卫生局、教育局设立革命委员会。
1971年2月设立茨淮新河指挥所。增设档案管理小组。
1972年增设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1973年4月恢复公安局,7月邮政局和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9月工业农机局分为工业局和农机局。12月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并入商业局,茨淮新河指挥所改为治淮总队。
1974年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改为修建城关街道指挥部。
1975年5月粮棉局改为粮食局,8月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从商业局分出,与工商局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0月设立地震办公室,撤销人民保卫组。
1976年7月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增社队企业办公室。
1977年2月撤销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民劳局、财税局。设立财贸办公室、农林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人事局、档案科、社队企业局、文化局、广播事业局。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出。
1978年1月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蒙城县办事处和基本建设局;12月撤销手管局,其业务并入社队企业局。
1979年1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蒙城县办事处改为县支行,3月设立畜牧水产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5月设立供电局,8月设立二轻工业局,10月设立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气象局、沼气办公室。撤销修建城关街道指挥部,成立基本建设局。
1980年1月档案科改为档案局,设立对外贸易局,7月农林局改为农业局和林业局,水电局改为水利局。9月设立统计局,10月设立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1981年1月工交办公室改为经济委员会,4月设农业区划办公室,8月设立计量局,10月撤销治淮总队。
1982年4月设立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5月设立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0月工业局与经委合并办公。增设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1983年12月撤销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畜牧水产局与农业局合并为农牧渔业局,广播事业局改为广播电视局,农机管理局与社队企业局合并为乡村企业农机局,基本建设局改为城乡建设环保局,二轻局改为手联社,粮食局改为粮油食品局,设立审计局、物价局。
1984年2月设立烟草专卖局,5月对外贸易局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局,7月撤销计量局。10月乡村企业农机局分为乡镇企业局和农机管理局。增设侨务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沼气办公室改为农村能源办公室。
1985年有政府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农村能源办公室、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县志办公室、侨务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总体规划办公室、行管科、信访办公室、水利局、财政局、税务局、农牧渔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轻工业局、城建环保局、物价局、林业局、粮食局、供电局、外贸局、交通局、商业局、乡镇企业局、农机管理局、供销社、邮电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档案局、人事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工商局、农业引用外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国时期历任蒙城县长(知事)简表

建国后蒙城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历任领导人简表


上一篇:引子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