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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
国土面积1965年3月11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关于设立安徽省长丰、固镇、利辛三个县决定的通知》:“新设利辛县……面积二千零五十三点六平方公里”。《安徽省地图》(1972年安徽省民政厅编制)、《安徽省地图册》(1984年安徽省测绘局编制)、《安徽省情》(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编著为1950平方公里。1985年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利辛县综合发展规划》,开展了国土调查测算为2000平方公里。其中可耕地210.81万亩,占总面积的70.27%;交通占地11.91万亩,占总面积的3.97%;水利占地38.7万亩,占总面积的12.9%;城市、村镇占地33.6万亩,占总面积的11.2%;荒废地4.98万亩,占总面积的1.66%。
耕地面积1965年5月1日,从阜阳县划拨耕地702814亩,从涡阳县划拨耕地633300亩,从蒙城县划拨耕地237844亩,从凤台县划拨耕地264380亩,合计1838338亩。1965年年终统计耕地面积为1895615亩,其中水田170亩,旱地1895445亩;1985年年终统计,全县总耕面积1805189亩,其中水田22203亩,旱地1782986亩;建县21年,耕地面积减少90426亩,平均每年递减0.24%。
土壤种类1983年3月,对全县土壤种类、分布进行第二次普查。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分类暂行方案》,县境内土壤共有3个土类、8个土属、20个土种。砂礓黑土类285.81万亩,占总面积的95.3%,含5个土属、15个土种:砂礓黑土属44.07万亩,含3个土种,青黑土0.77万亩,黑土9.79万亩,黄黑土33.51万亩;砂礓黄土属146.88万亩,含3个土种,青黄土16.57万亩,黄土130.28万亩,死黄土0.03万亩;青白土属64.35万亩,含3个土种,青土4.19万亩,青白土57.20万亩,白淌土2.96万亩;淤黑土土属30.13万亩,含4个土种,红花淤黑土0.27万亩,厚淤黑土18.70万亩,薄淤黑土6.82万亩,淤黑土4.34万亩;白碱土属0.38万亩,含2个土种,活碱0.12万亩,死碱0.26万亩。棕壤土类10.03万亩,占总面积的3.3%,含2个土属、3个土种。潮棕壤坡黄土属3.97万亩,为坡黄土土种;潮棕壤淤坡黄土属6.06万亩,含2个土种,厚淤坡黄土4.51万亩,薄淤坡黄土1.55万亩。潮土类4.16万亩,占总面积的1.4%,含1个土属、2个土种,即淤土属、红花淤、淤土。县内土壤,由于砂礓黑土所占比例大,有机质含量低,极度缺氮、磷,增产潜力大,培肥后的土壤适宜大面积小麦、大豆、红芋、花生、玉米、棉花等旱粮作物生长,部分地区亦适种水稻。在县境内,人类嵌入自然生态系统,首先是在沿西淝河两岸进行,利用水上交通的便利,良好的排水状况和河流冲积物,把土壤改造为良田沃土,然后逐渐侵入河间平原。这一时期系统生态平衡阶段,延续到清康熙年间。这个时期人口少,人均土地为现在的20倍以上。当时,近村庄农田依靠人类的废弃物,以施肥方式返还土壤,逐步培肥为人工沃土;稍远农田则施肥较少,以轮作休闲的方式,恢复地力,利用荒地放牧、割柴。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颁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清雍正元年(1723)颁布“摊丁入地”的政策,刺激人口迅速增加,人类对农副产品的需求量加大了土地的负荷,并造成人均占有粮食和柴草的减少,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的落后又导致肥料不足,肥料不足又导致地力下降、产量下降,农业生产进入恶性循环。为使贫瘠的土地能有收成,人们采取大、小晒垡的耕作制度,依靠加速土壤有机质的分解进行剥夺式的生产。这种自给自足的农业人工系统,大体延续到建国初期。新中国成立后,大力兴修农田水利,农业经济资源不断发展,土壤肥力不断提高。由于人口的骤增(人口比建国初期增长1.2倍),依靠唯有的土地赖以生存,不得不提高复种指数,加大土地负担系数,而又无足够的有机质还田,土地肥力收小于支,长期造成低产局面,加上森林的破坏、水土流失,河旁、路边、田头、地垴几乎开垦殆尽,后备资源丧失,使农业人工生态仍处于恶性循环之中。1978年以后,人们注意到农业生态平衡,开始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千方百计增加土地肥力,已逐步向良性循环发展。
(二)劳动力
1965年全县农业人口659280人,男女整半劳动力(男整劳动力18—55岁,女整劳动力18—50岁;男半劳动力16—17岁和56—60岁,女半劳动力16—17岁和51—55岁)292270人,占总人口的44.3%,其中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287770人,占总劳动力的96.5%,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6.5亩,负担农业人口2.3人。1978年农业人口增加到905036人,男女整半劳动力增加到357009人,占总人口的39.4%,其中直接参加农业生产的346226人,占总劳动力的97%,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5.1亩,负担农业人口2.5人。1985年农业人口增长到1016304人,男女整半劳动力增加到455482人,占农业总人口的44.8%,其中直接参加农业生产的422232人,占总劳动力的88.9%,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3.8亩,负担农业人口2.1人。建县后未实行计划生育,1972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仅限于一般号召,所以劳动力负担人口加大。1974年起抓紧计划生育工作,60年代出生的人口陆续成为劳动力,因此1985年的劳动力的比例较大,劳动力负担人口开始下降。(三)畜力
县内从事农业劳役的大牲畜主要为黄牛,其次为驴、马、骡,水牛很少。1965年饲养大牲畜63043头,其中使役的51326头,每头役畜平均负担耕地36.9亩。1978年饲养大牲畜66854头,其中使役的58910头,每头役畜平均负担耕地30.7亩。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关系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集体饲养管理不善,繁殖率低,1965—1978年,大牲畜饲养量平均每年增长0.45%。1979年开始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生产队集体饲养改革为分户饲养,农民自购、繁殖牲畜有了积极性,大牲畜饲养量迅速增长,1985年已达到236659头,1979—1985年,平均每年增长20.9%。1985年役畜176374头,每头役畜平均负担耕地10.2亩。农民饲养大牲畜,由单纯使役开始向肉食商品经济发展。
(四)机具动力
农业机械总动力县境内使用农业动力机械最早是江集区,1955年9月购进“红8匹”柴油机,1956年底使用4台拖拉机代耕,1957年开始使用播种机和收割机,1958年开始使用农用汽车。1965年建县时已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682马力。1974年制定农业机械发展规划,要求1980年实现全县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发展步伐加快。1974—1980年,农业机械总动力平均每年增长35.6%,1980年总动力达到183618马力,是1974年的6.2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没有完全摆脱“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不切实际地要求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以致影响农业机械化的效益,造成损失,1981年总动力比上年下降8.7%,1982年又连续下降3.4%。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稳定、巩固和完善,农民迫切需要小型、灵便、多功能的农业动力机械,1983年农业机械总动力开始回升,以4.7%的速度递增,1985年总动力已达到185891马力,是1965年的50倍,比1980年增长1.2%。1980年以前农业机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集体购置农业机械资金来源,一部分是社队自筹,一部分是国家无偿投资。1982年以后新购置农业机械,多为农民自己或联户投资,在使用管理和效益上都较生产队集体管理时为好。耕作机械1956年底经阜阳行署批准,蒙城县拖拉机站第二机耕队在队长卢柱顺带领下,一行18人带D—35(法国产)1台、KT—35(罗马尼亚产)1台、D—30(波兰产)2台,驻江集区为周围各高级社代耕。1957年机耕队调走,江集区自购尤特兹2台、DT2台,1958年上级奖给铁牛—40型1台,自建1个拖拉机站,有职工28人。1958年马店区自购热特—25A1台、木特—45型1台、DT—35型2台、DT—50型1台,C—6康拜因1台,自建1个拖拉机站。1965年9月成立利辛县拖拉机站。1970年撤销县拖拉机站,建立20个公社拖拉机站,改国家经营为集体经营,1978年大、中型拖拉机全县拥有259台、13325马力,为建县以后最多年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中型拖拉机已不适应小面积耕作,1985年下降到133台、6710马力,平均每年递减8.9%。1969年引进推广上海—7型手扶拖拉机,因其小型、灵活,机动性大,深受生产队和农民欢迎,1980年已增加到1419台、16994马力,超过大、中型拖拉机的动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手扶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机动四轮)适宜小面积耕作、运输、脱粒、抽水多种用途,因而迅速增加,1985年达到2412台、29138马力,平均每年增长11.2%。
排灌机械1955年9月江集开始使用柴油机作动力抽水灌溉。1957年江集又购进“大连10匹”、“大连20匹”柴油机、锅驼机作动力用于排灌。1958年马店、王人、阚疃等区相继购进柴油机、锅驼机。1965年全县有排灌动力机械66台、1801马力,水泵66台。其中柴油机38台、1209马力,余为锅驼机、煤气机。1980年增长到9428台、135297马力,水泵9395台,平均每年增长39.2%。1981年由于管理混乱,有的被出卖,有的被拆毁报废,因此拥有量下降到8090台、107261马力。1982年农业生产责任已基本巩固、完善,农民认识到农业机械的重要作用,自已或联户购进小马力柴油机、小水泵或喷灌机。1985年排灌机械已达到8685台、116210马力,水泵8671台。
收获机械1958年江集区首次使用收割机收获小麦。1970年胡集公社小赵庄购进1台联合收割机,在实际作业中,因主要零件质量差,皮带传动件易损,滚筒易堵塞,工作效率低。同年6月县农机部门从淮北购进4G—160型收割机,在马店、阚疃试行作业,性能良好,工作效率为每小时7—8亩。1971年引进机动割晒机。1973年应用3台联合收割机和47台机动脱粒机。1980年开始推广应用各类中、小型收割机和机动脱粒机。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在收割、脱粒中发挥重要作用。1985年全县拥有联合收割机1台、55马力,机动收割机75台、900马力,机动脱粒机645台。
运输机械1958年上级奖给江集区1台解放牌汽车,为县境内最早的农用汽车。1965年全县有农用汽车3台,1980年增加到39台、4620马力,全部为集体所有。1981年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后,农民开始自行购置汽车和农用机动船,1985年全县已有农用汽车173台、15795马力,有汽车挂车188台;农用船165艘、4461吨位、1980马力。
加工机械轧花机:50年代农村开始使用洋轧车、洋弓,靠人力或畜力带动。农业动力机械发展后,开始使用轧花机,1970年全县拥有轧花机978台。1976年开始推广剥绒弹花多用机,发展到1326台。1985年全县尚有轧花机504台。磨面机:1968年开始使用通粉磨粉机,1970年全县有270台,1979年增加到3113台,半数为通粉机,半数为过筛机,多数为生产队集体经营,已彻底结束两千多年来碓捣和石磨加工面粉的历史。1980年后磨面机开始私人承包,加上面粉厂的出现和大面粉厂开展原粮兑换面粉业务,磨粉机相应减少,1985年尚有磨粉机1768台。碾米机:1973年购进41台,1978年最多达到482台,多是小型,集体经营。1979年开始减少,1985年尚有31台。榨油机:1970年开始用螺旋榨油机,当年购置294台,1985年增加到469台。饲料粉碎机:集体养猪时期发展较快,1970年有24台,1976年增加到979台,有通粉机、青饲料打浆机。1977年开始减少,1985年尚有41台。红芋切片机:1967年开始使用手摇红芋切片机,每个生产队有1—2台。红芋淀粉机:1980年起开始使用红芋淀粉机(又称打粉机),1985年拥有471台。
植保器械1955年开始使用单管喷雾器和手摇喷粉器。1963年引进背负式机动喷雾机。1967年引进远程喷雾机。1973年推广风雷—1型背负式弥雾喷粉器6台,效率高,机动灵活,深受农民欢迎,1985年增加到65台。1965年有人工喷雾、喷粉器4907部,1978年最多达到18394部,1985年尚有3674部。
半机械化农具马拉胶轮大车:1965年有108辆,1976年最多达183辆。随着农用汽车、农用船、中小型拖拉机的增加,1984年胶轮大车已经消失。胶轮平板车:1955年开始推广使用,由于轻便、灵活、承载量大,价格便宜,发展很快。1965年全县有534辆,1978年增加到64101辆,多数生产队集体所有,少数社员私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平板车成为农民家庭得力的生产工具,几乎家家添制、更新,1985年全县已有201564辆,平均每户0.93辆。脚踏脱粒机:1973年开始推广应用12台,1977年增加到114台,1985年尚有96台。
农业主要资源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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