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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
群众多喜单宅独院向阳的住屋,取其安静、光线充足和冬暖夏凉。旧时,穷人住土墙草屋;富户盖砖基土墙、重梁起架、茴草覆盖,青瓦压脊的房屋,全砖瓦结构和楼房极少。但凡拔新宅建房的,都先请“阴阳先生”,看风水,定“门向”。所以有“甲子年不盖房”和“某年大利南北,不利东西”等迷信说法。为此而引起邻里纠纷,时有发生。建国后,此风稍敛,但直至今天未能彻底肃清,农村时有见闻。且农村住宅,缺乏统一规划,乡、村干部对土地政策执行不严,占用不少可耕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群众住房条件逐渐改善,大都以居住方便,有利生产为主。行洪地区和湖洼地居民,有的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庄台上建房;有的自垫高台建房居住。目前,农村到处都建起砖瓦、水泥结构的瓦房,60年代的土墙草屋,已不多见。城镇居民庭院里多栽花种草,美化环境,楼房面积和高层建筑也在日益发展。
二、用具
清末至民国时期,人民日常用具,多产自当地手工。坐具:用木制的长形、方形椅凳。睡椅多用革制。民国10年前后,睡椅多用藤编制,叫藤椅,坐椅有所谓洋式和宁波式的又叫“太师椅”。现时则用钢架折叠椅,藤和塑料编制的圈椅,多人坐椅,一人和多人沙发。寝具多沿用木床、棕床、竹制凉床。进入80年代,富裕人家、干部子女结婚时,多购用社会上流行的钢丝床、席梦思沙发床,式样别致,美观大方,柔软舒适。陈列用具:旧时的木制方桌、圆桌、条几、书桌,仍为现时沿用。现时的茶几,多是方形塑料板,支以钢架,放置在两沙发之间。贮物箱柜:旧时用木板箱、皮箱、藤箱、柳编箱。柜有:大柜、半截柜、条几柜。现时城市居民、干部家庭用的柜,式样美,质量精,有三开柜、五斗橱、高低柜、床头柜、墙角柜、书柜、菜橱,还有高档组合柜。为美观耐用,多涂以各色化学油漆,镶嵌玻璃。文具:旧时用锭子墨、毛笔、竹纸、毛边纸、大表纸等;现时用瓶装墨汁、墨水、钢笔、排笔、圆珠笔、铅笔、品种繁多。适用于书写、印刷、包装的纸张,质地优良。仅本县造纸厂生产的纸张,品种等级就很多。计算用具:逐渐由算盘向小巧精确的计算器发展。炊具:昔时爱用广东锅,民国以来用金寨锅。酿酒用河南怀庆锅。现时除铁锅外,钢精锅也颇普遍。电饭锅虽有,但在节电的号召下,用的较少。燃料:旧时习用秫秸、豆秸、劈柴等,现时城市全用无烟蜂窝煤球,(城市有少数用煤气烧饭的),大部分农村,仍使用上述秸杆作燃料。饮具:旧时用瓷杯、瓦杯、木杯和玉杯;近时多用瓷杯、玻璃杯、塑料杯、保温杯、电热杯、钢精水壶。贮沸水用热水瓶,高级的叫高压热水瓶。碗筷:旧时习用粗瓷蓝花碗、竹筷、木筷;近时多用宁波、江西细瓷碗、玻璃碗、胶木碗、塑料碗,竹、乌木、象牙、塑料筷。民国时期盛行,冬季使用的铜、铁暖锅,解放后至60年代匿迹,70年代暖锅又出现,仅用于饭馆,家用者不多。盆类:较昔时更多,瓦盆、搪瓷盆、铁盆、铝盆、塑料盆等,用于洗脸、洗衣、洗澡、吃饭、和面,大的小的,种类繁多。扇子是炎暑取凉的用物,除旧时的罗扇已不多见,纸扇、蒲扇、羽毛扇、芭蕉扇,至今一直为人们沿用。民国27年(1938年)至解放前夕,浴池、饭店、理发店有用白布制的人拉吊风扇,现时,城乡、农村凡已供电的,大都使用电风扇,有吊扇、台扇、落地扇等多种。取火用具:清同治年间,我县还使用火镰刀击火石取火,清光绪年间以来始习用火柴。现时除火柴为日常生活所必需外,汽油打火机和气体打火机,携带方便,经济耐用,不受潮湿影响,城乡颇为盛行。照明灯类:民国前还习用陶瓷灯头、铁灯头、铜灯头放在铜或泥制的灯台上,盛以豆油或菜油、棉子油,点燃灯心草,也有点燃土产牛烛的。民国以来,多用铁丝灯笼内点牛烛,后又用马口铁制装玻璃罩的马灯(又名桅灯),商店用白蓬吊灯,家用玻璃罩台灯,点燃煤油(又名石油)。抗战期间,煤油来源断绝,又复用豆油或牛烛点灯。抗战胜利后,汽油灯曾一度风行(点煤油)。1977年以来,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城乡已大部分使用电灯照明。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也在全县各地逐渐使用。计时钟表,解放前只有富户和机关、学校用挂钟、座钟、马蹄钟(又名自鸣钟)。解放后进入80年代以来,各种钟表型号名目繁多,几乎家家有钟,人人有表(特别是妇女带手表的更多)。
三、饮食
饮料:通指茶与酒。清朝和民国时期,农民一般无喝茶习惯,为了改变水味,大都采集“半边莲”、“嫩柳叶”、“槐花果”、“霜桑叶”、“车前草”、“竹叶”等代作茶叶。解放初期,城乡群众多喝白开水。近些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喝茶习惯也随之出现,而且特别讲究茶叶品级。机关、团体的办公室内,喝茶之风更为盛行。解放前只有以秫秫、大麦为原料,酿造出的大曲酒、小药子酒。近时酒的品类繁多,即本县生产的就有“华夏礼酒、七贤醉、竹林特曲”等,更有外地的白酒、红酒、啤酒、香槟酒、汽酒,高级的每瓶价在数10元,一般的3~4元一瓶,最低的也在1元以上。近几年,“酒风”盛行,消费量日益提高。
食品:解放前,农产品以麦、豆、高粱、红芋等杂粮为主,大米较少,所以有“农民收啥吃啥”之说。煮米稀饭时多掺些豇豆、绿豆或合以面粉。馍有麦面馍、杂面馍、荞麦面窝窝等。一般日食3餐(闲月吃两顿),早晚稀(稀饭、面条、面疙疸或菜糊涂),中午吃干的。在午收季节有吃四顿的。抗战前,富家饮食和宴会最为糜费,由于抗战影响,饮食条件一般都下降。解放后大兴水利,改革耕作,特别是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后,产量提高,农村群众饮食无大差异,麦、米已成为农民生活主食,杂粮则多用作家畜饲料。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的繁荣,人民生活条件的逐步提高,城镇群众饮食,重在讲究营养,增强身体健康,每日3餐,“精米细面”,干稀多样化。荤菜有鸡、鱼、肉、蛋,蔬菜则芹、菠、韭、茄、白菜、萝卜、葫芦、瓜菜等四季不断。副食则有豆皮、豆腐、粉丝,近时各地又以黄豆生产蛋白肉供应市场。清炖鸡、烧鸡、板鸭是我县的名菜,筵席已由解放以来的鸡、鱼、肉、蛋的席面逐渐向以鱼、龟、虾、蟹为主的席面发展。营养品有高级乳精、奶粉、蛋糕等。消暑降温有白糖、汽水、冰棒、冰糕、牛奶冰水、西瓜等。
回族人在节日或纪念先人时,多炸“油香”(又名香气),馈赠亲友或待客。每年冬季,老年人爱喝“油茶”以御寒和增加营养。
四、服饰
我县群众服饰,随着历史的发展,有明显的时代烙印。清末到民国20年(1931年),群众多穿土布。男的外衣:长的有大褂、夹袍、棉袍、皮袍;短的有单衫、夹袄、棉袄。女的外衣也分单、棉、夹,衣襟和托肩处多滚边和镶云肩子;“不赴庆宴或走亲戚”,不穿长裙。衣的宽度,不论男女都肥大。男的帽子,有帽垫子(又名帽壳子),凉帽、草帽、毡帽、马虎头、线帽、皮帽、礼帽等。结婚时,男穿长衫、马褂;女着红袄、长裙。鞋的种类有单鞋、棉鞋,其式样有:单脸、双脸、云头、鹰嘴、鲇鱼头、草鞋、麻窝子。妇女不论老少都爱穿绣花鞋。
抗战前夕,穿长衫的逐渐减少。城乡群众,一年四季都穿长裤短褂,公务人员多穿中山装,青少年和学生穿青年装。衣料质量,逐渐从土布演进到所谓“洋布”(细、平布)。鞋,有布鞋、球鞋、皮鞋、胶鞋等。妇女穿旗袍,着长统丝袜,平底方口带绊鞋,赶时髦的穿高跟皮鞋。1938年后,受抗日战争影响,交通梗阻,外地细布来源困难,当地土布又成为当时做衣的主要衣料,服饰极为简朴。抗战胜利后,群众服饰较战前又有所演进。
解放后,在开放政策的促进下,交通便利,外埠的化纤、丝、毛织品、各式服装、鞋、帽、袜子进销县内,以及当地生产的衣、帽、鞋、袜,市场上,商店里,琳琅满目。男装、女装、童装,长、短、肥、瘦,中式、西式、款式新颖。鞋的质料有布的、绒的、皮的(牛皮、猪皮)、人造革、塑料、橡胶。式样有高跟、中跟、平底、尖头、圆头、花样繁多,五颜六色。旧时,夏天再热,男女老少都穿长褂裤,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之说。现在,不仅男子穿裤头,女的穿短裤头、圆领衫的并不罕见。
民国时期,姑娘们扎独长辫子,额上留个“刘海发”,出嫁时才“绾纂”。饰品最繁,卡“发卡”、插“银针”,别“银簪”、“戴“耳环”(或耳坠)、“银镯”、“戒指”,帽沿、鞋口也缀银器。学生和青少年留所谓“东洋头”;农民剃光头;个别老人还留半截辫子。解放后.阌谏九技舳谭ⅲ墒币磺惺资味既∠恕5改昀葱」媚锩嵌源鞫贰⒍购芨行巳ぃ簧10来岁的女孩开始扎耳眼。有的带各色串珠项链,胸前佩各色塑料花朵,手戴各式手表,涂口红、描柳眉、擦胭脂、染红指甲。女的发型繁多,男青年则蓄满发,穿牛仔裤、喇叭裤、尖头高跟皮鞋。这些多见于社会青年男女,在学习期间的学生,学校有规定是不准许这样穿着打扮的。旧时未婚女子束胸,近时10几岁的小姑娘和三四十岁的妇女都戴乳罩。
五、婚娶
旧社会,男女婚姻都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办婚事大都经过“定亲”、“过聘”、“迎娶”3道程序。
定亲,双方首先选择门当户对的人家,其次征求男女双方家长同意,并请算命先生根据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推算,如无伤克才能口头定亲。
过聘,俗说“下书子”,即是凭证媒人,由男家写“求婚书”,女家写“允婚书”。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婚姻契约。
迎娶,男家准备迎娶时,先筵请媒人择定迎取黄道吉日,书写“期单”,送至女家,征得女方同意后,方可准备迎娶。结婚当天要拜天地成亲。晚上请人送房、撒床、新婚夫妇饮“交杯酒”。第2天“开拜”,新妇开脸。第3天“上喜坟”。婚后18天或28天或30天,新妇归宁父母,女家接回,叫做“回门”也说“住对月”,俗云“3天瞧,6天接,28天住对月”。
建国初,《婚姻法》公布,规定男女婚姻自主,在婚嫁上都比较简单,有自由恋爱的;有经媒介绍,男女相见通过了解,双方满意而结婚的。农村男女结婚,女方嫁妆有陪生产工具的。婚礼也趋于文明、热闹,但大多数人家仍沿用传统方式。
70年代以来,农村逐渐出现女方要彩礼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女方要“见面钱”,从66元(六六大顺之意)上升到666元,最近又有要“出庄钱”、“进庄钱”的。订婚的一般程序是,女方先到男家“看家”,满意了以后,男方给百元左右的见面礼,两套衣服和袜子鞋做定聘,接着是“过小礼”,又是给几百元见面钱,好几套衣服。再接着是正式“下聘”,也叫“下书子”,必须有10几套化纤、毛织品的成品或衣料,一份四色厚礼(酒、肉、糖果、馍馍)和手表、自行车、电视机、收录机、缝纫机等(如无实物折合现金)。未结婚前,每年端午、中秋、春节都要接未婚儿媳来过年过节,如不去接或去接不来的要送礼。结婚时还得几套衣服和一份厚礼以及化妆品等,没经过下书子而结婚的,礼物加倍。
旧时婚娶之日,用“八抬大花轿”的习俗已绝迹,现在多用小汽车迎娶新人;大卡车装嫁妆。结婚讲排场之风甚炽,动辄三四十桌酒席,大肆铺张。对此,已引起政府的注意,正积极向健康方向引导。
回族的婚俗,与当地汉族无大差异,其主要不同处是不拜堂、不烧香、不上喜坟,但要举行伊斯兰教的仪式——念“伊扎布”,即请阿訇主持婚礼,征求男女双方及其家长当众表示对婚姻的同意。旧时回汉两族不通婚,解放后,这种习俗也随着新型的民族关系而有所改变。
六、生育
婴儿出生后3天,邀请亲友和接生员(旧称收生婆),赠送红蛋,谓之“洗三”。3~12天内,向外祖家“报喜”,外祖家备鸡蛋、老母鸡、油条和孩子的小衣帽、包被送来,叫做“送奶糖礼”。婴儿满月,接请亲友邻里欢庆,亲友给孩子串“锁绳子”,曰“吃满月面”。产妇未满月,不得进入他人家门庭。满月后,产妇带孩子走姥家,婴儿一周岁生日,家主备酒、菜请客,还在桌上摆放糖果、玩具、文具,让孩子抓取,以卜孩子将来前程志向,叫做“抓周”。
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后,对孩子生日的重视程度,比前有增无减,遗弃女婴的现象已不多见。回族婴儿出生后,要举行“吹班克”仪式,即请阿訇对着婴儿右耳低念“班克”,再对左耳低念“尕麦体”,然后再对婴儿耳朵吹口气,表示将婴儿呼唤到清真寺,最后再以阿文给婴儿起个“经名”,回汉杂居地区,回族小孩还要起个汉文名字。

七、丧葬
旧时,我县城乡葬礼繁琐,富家死了人向亲友发“讣告”,请秀才、监生或地方名人唱礼举行“家祭”、读“祭文”、留“木主”(木牌位),请和尚、尼姑、道士做斋事以超度死者。木棺称为“寿材”,死者装老衣服名“寿衣”。葬前择茔地(穷人薄板木匣埋在乱尸岗上)请“阴阳先”看“风水”定“山向”,扎“引魂幡”。葬时焚烧纸钱、纸马、纸轿、纸人(童男童女)、金山、银山。葬后第3天,儿女和亲眷到坟上烧纸哭奠,名为“圆火”。以后头七、三七、五七、百日、周年都要上坟。如丧家先有亡人未满百日,或死的日子不好,要“浮葬”,或“落丘”到“大寒”后的“乱岁”日子才能入土安葬。
1977年,我县在阜颍公路旁(五里湖)建火葬场,逝世干部实行火葬,有些群众也逐渐倾向火葬。旧时木棺土葬的习俗有所改变。近几年来随着生活的提高,葬礼又出现铺张势头和“先火”、“后土”的双重葬礼。
回族的丧葬:凡回族人在绝气前,都请阿訇做“讨白”(忏悔的意思)死后埋葬的具体事项:1、“洗”,洗净亡人的尸体;2、“穿”,洗净后,不穿衣服,用白布裹体,名为穿“克番布”,3、“站”,穿好克番布后,就要站“者纳则”,即与亡人的告别礼,并含有托众为亡人求主恕饶之意;4、“埋”,回族的丧葬基本条件,力求节约,反对浪费,主张死了就埋,若有特殊原因,在家停放也不得超过3天,所以有“死人奔土如奔金”之说。不用棺材,用木制的长方木框,无底,上盖以棱木,名叫“踏步”。坟长形,不迷信风水,坟向一律头朝北。解放以来,为了节约木材,大部分以砖砌墓,政府为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允许回族实行“土葬”不强迫“火葬”。
八、其他习俗
认干亲认干亲是一种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的人,相互建立亲密关系的一种形式,干亲对象择定后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即双方与中间说合人,议定时间,由孩子的父母买上礼物,带领孩子到对方家里,给对方男的叩个头,喊一声“干爹”或“干爸”,再给对方女的叩个头,叫声“干娘”或“干妈”,对方男女高兴地齐喊“我的儿呀”,把孩子拉起,并赠给孩子见面的长寿钱。干亲初步认定,接着干爹干妈准备礼物:孩子带的银器(长命锁、镯、项圈),用的长命碗、筷,穿的衣、帽、鞋袜等到干儿家,干亲家出门恭迎,让到屋里设宴款待。仪式举行后,干亲就算结成,逢年过节,干儿、干女都要带礼物孝敬干爹干娘,两家你来我往,亲亲热热,甚至胜过直系亲戚。干爹、干娘死了,干儿干女要象亲生子女一样,穿孝顶棺送葬。还有的富裕人家的孩子不好抚养,当孩子出生满月后认“12个长腿老干爹”,选择的对象:1、12家不同姓。2、儿女多、孩子泼皮。3、外地人或常在外跑买卖的人。择定后,12个老干爹共同出钱备礼:一只“长命锁”是必不可少的。选好吉日,孩子的家主设宴邀请12个老干爹到场,12个老干爹中年龄最长的把“长命锁”套在干儿颈项上,待到孩子12岁生日,才由老干爹取掉,名为“开锁”。
拜把子旧社会,有些人为了加深朋友之间的感情,于是联系两人以上的朋友(多者10多人),结成异姓弟兄,俗称“把兄弟”,也称烧香弟兄。有的通过“换帖”,“共兰谱”的程序而形成。拜把子也举行仪式,有烧香磕头对天盟誓结拜的,有通过文字在特制的“兰谱”上,端书三代名字以及自己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职业等,然后装入印有“义气千秋”、“桃园结义”字样的封筒里,书明“某某某如兄(弟)惠存。”在聚餐席上与同拜兄弟交换保存。此风在我县流传既久且长,对我县党派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影响。
九、岁时、节日
元旦、春节解放后,我县对元旦,除机关、团体、工矿等单位放假一天以示庆贺外,一般活动简单。对于春节,城乡群众却很重视,党和人民政府提出移风易俗,春节习俗较前有很大的改变。贴春联很普遍,但内容更新,“振兴中华”、“建设安徽”、“中华崛起”、“巨龙腾飞”等;中堂改挂山水花鸟画、伟人像或名人诗词;烧香改为烧卫生香,不为拜佛敬神,而是讲究卫生。拜年之风也有改变,各级政府组织人员向烈军属、老干部、五保户慰问,并赠送礼品,亲友之间拜年大为减少。“请年酒”之风也大为减弱。燃放鞭炮则是为了烘托新年气氛,春节期间的赌风虽未绝迹,但明目张胆赌钱的很少。青年人打扑克,老年人打麻将的娱乐活动,城乡还很普遍。
元宵阴历正月十五日叫“上元节”,这天晚上叫“元宵”。也叫“元夜”、“灯节”、“灯夕”。俗语有“正月十五大似年”的说法。清顺治《颍上县志·风俗》记载:“上元人家蒸面食如茧,谓之复蚕。夜则张灯于门,谓之“耗灯”,街衢亦设架挂灯,锣鼓通宵。”民国时期,我县元宵同过年一样隆重,群众燃香放炮,全家人早晚吃汤圆子、饺子,中午聚餐。晚上,儿童提着灯笼玩耍,有兔子灯、乌龟灯、鲤鱼灯、飞机灯、荷花灯……花样翻新、品种繁多。城乡都有闹花灯活动,集镇更为活跃,花鼓灯是淮北的特有民间文艺,各地的花灯都各具特色,有花挑子、小车子灯、旱船灯、狮子灯、彩龙灯、河蚌灯、大头娃娃灯、老水牛灯、肘阁、秋千等,唐垛湖的花鼓灯戏尤为著名。元宵节晚上,我县还有“照虫”和“蒸口袋”的习俗,是表现农民消灭害虫,争夺丰收的美好愿望。解放后,元宵节习俗有了改变。灯会已不多见。但各地在元宵晚上多放小型焰火。传统品种有:齐花、花筒、猴子戳马蜂窝、地老鼠;新品种有:魔术弹、万火筒、钻天雷、火箭等等。入夜后,天空一时五彩缤纷,光彩夺目,蔚为壮观。元宵节吃汤圆子,是我县传统习俗,延续至今,没有改变。
清明清明节前一日称“寒食节”。清明这天,家家门前插柳、祭祖扫墓、添坟土、压纸钱和游春。30年代,学校放春假,学生结队到野外旅游,叫“踏青”。解放后,清明节已成为我县人民缅怀先烈,为革命烈士扫墓,向青少年一代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节日。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相传是纪念战国后期伟大诗人屈原的传统节日。我县群众在这天,有包糯米粽子、炸糖糕、吃咸鸡蛋、吃熟独头蒜、喝雄黄酒的习俗,并用雄黄酒涂擦小孩肚脐,滴耳孔,据说是为了避免夏季虫、蛇入内。未满12岁的儿童戴香荷包、手脖脚脖系红线绳。门前檐下插艾,堂上悬天师、符策,意为蒲剑神符可避邪,民国时期,颍、淮河的新河口、八里垛、南照集等处还有龙舟竞渡,据说这天清早看不到癞蛤蟆,所以有“癞蛤蟆躲端午”之说。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此时年成已定,且秋高气爽,人们多在这日举家欢宴赏月。中秋节所吃的食物,习惯上都是圆形的(取其团圆之意),所以俗语说:“八月十五是中秋,西瓜、柿子、月饼共石榴”。夜晚,人们还习惯地到村头镇外点玩火把,借赏月到地头田间摸些豆角、瓜果之类。谓之“摸秋”。
除夕旧历腊月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的晚上叫“除夕”,又叫“除夜”,我县叫做“年三十”。因为它是一年的最后一个晚上。清顺治《颍上县志》载:我县群众在这一天,带着祭品,去祖坟祭祀,贴新春联、换门神和“桃符”、挂红绿色“门钱子”。烧“苍术避瘟丹”。在院里烧一堆火,名叫“燎岁”,老少欢庆。向天地祖宗叩头,叫做“辞岁”。其次是按辈份序列,晚辈拜尊长。夜里,全家在一起围炉闲话,名为“守岁”。到解放前夕,我县城乡群众还保留着历史上的除夕旧俗,建国后,随着科学的发展,解放了人民思想,除夕的习俗,有了很大改变,封建迷信活动已不多见。三十日上午,家家户户都开始迎接新年的行动,张贴春联、鸣放鞭炮;在外地工作的亲属大多返回,全家聚会过团圆年,到处呈现辞旧迎新的气氛。
回族节日1、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为“开斋节”,又称“大尔德”,是穆斯林们圆满结束一个月斋戒,开始恢复白天食饮的第一天,穆斯林互相道安,到清真寺沐浴礼拜,祝贺节日。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回族群众的关怀和对伊斯兰教义的尊重,规定这天各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和企事业单位的回族职工,均放假一天,工资照发。企业、事业单位如因生产、工作需要,自愿加班者,发给加班费或调休。解放前,县内各地清真寺在这天都举行“会礼”,条件好的清真寺还有宰牲聚餐活动。城关清真寺自1982年开放以来,每届都集会庆贺。并邀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莅临指导。开斋节加强了民族团结。2、“古尔邦节”:每年斋月开始到第一百天,为古尔邦节,又名“宰牲节”,也叫“忠孝节”,相传是纪念“伊卜拉欣”虔诚服从“真主”的行动而设的节日。3、“圣纪”:回历三月十二日是穆罕默德的诞辰,相传这天又是他逝世的日子,所以定三月二十日为“圣纪”。
十、法定节日
建国后,阳历1月1日为“元旦节”,又叫“阳历年”,法定假1天,机关单位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制定新的一年工作计划。“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县妇联组织妇女举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和会议,妇女放假1天。3月12日为“植树节”,全县机关、学校、团体开展植树活动,据统计,1985年全县植树14456亩,1988年植树24551亩。“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定假1天,县总工会举行纪念活动,组织开展球赛。“五四”青年节,共青团县委号召全县青年学生开展“五讲、四美、三热受”活动,举办青年书画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县妇联、团县委、中学向幼儿园馈以糖果、玩具,以示庆贺。“七一”为中国共产党诞辰纪念日。“八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县举行表彰先进教师,赠送纪念品,开展“尊师重教”活动。10月1日为“国庆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法定假2天,国家规定5年一小庆,10年一大庆。大庆时,机关、团体、厂矿、学校扎彩门、挂彩灯、插红旗,举行大型群众集会和游行,晚间演出文艺节目,以示庆贺。县人大、县政协、老干部局开茶话会、座谈会。小庆举办一些小型庆祝活动。

十一、礼节
我县群众古来就很重视礼节,早起相见,一般彼此打招呼:“你早”或“你好”!平时来客,一般都敬烟献茶,甚至热情留饭。筵席就座,互相谦让。途中问路,因对象不同而先称呼人家“老大爷”、“老大娘”或“同志”,后提要求,得到指引后说:“谢谢”或“麻烦你”!父母死了,见吊客就跪下行礼。回族人相见和分别时都互道“色俩目”(意.舜俗:)。
十二、禁忌
我县群众长期受封建迷信的影响,民间禁忌的事特别多。甚至事事有禁忌。如旧历除夕忌打喷嚏,忌夜间闻雁叫,忌夜露衣室外,新年的3天里忌说不吉利话,不向门外倒水、倒垃圾。立春后18天第一个甲子日忌雨。三月逢七、四月初一和十二忌下雨(说是凶年预兆)。商店忌清早第一次生意不成,忌行人将豆油漏洒在店门前,忌清早未成生意前妇女上前。妻死临葬,忌丈夫到坟地。家有病人请医生忌吃面条、家有鬼祟祈祷消除,不准外人入室。产妇未满月,禁入他人门庭。猫头鹰入宅、乌鸦迎人叫,狗爬屋脊哭、他人家的生猪误闯进门,都认为是大不吉利,引以为忌。所以旧时过年,堂屋都书写:“童言妇语,概不禁忌”,“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的红条幅。建国后,随着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破除迷信活动,旧的禁忌已相应消失,仅有个别忌讳还在群众间流传。
十三、迷信
1、风水:是迷信术数的一种。解放前称相地看风水的迷信职业者为“堪舆家”、“阴阳先生”。他们以看住宅、坟地愚惑群众,流毒深远。建国后,提倡科学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使此风一度敛迹,而近来又有所泛滥,渐趋公开。2、端公下神:旧时有一种代人祈祷求福为职业的巫师名为“端公”,专搞迷信活动。他们主要活动方式:一是“打柳”,即为人叫魂;二是“开财门”,又叫给老灶爷或菩萨“开光”;三是“下竹符”、“捉妖拿怪”。建国后,端公改行,此风彻底消灭。3、算卦:古时称“卜筮”。是以“文王课”(又名“六爻课”)为占卜法。即以铜钱3枚放入筒内,求卜者连摇6次倒出,然后算卦人按五行生克,推断吉凶祸福,全是唯心骗术。解放后,算卦已被取缔,但在公共场所的隐敝地方,仍有出现。4、星相:是对“算命”与“看相”的合称,算命先生多是盲人,以人的生辰八字,推算其终生富贵贫贱。看相,多是江湖上游手好闲、爱吃巧食者所为。他们利用流传下来的《柳庄相法》和《麻衣相法》,以人们的五官、气象推断终生贫富、目前吉凶,是一套察言观色、顺藤摸瓜的奉承骗术。建国后,算命、看相一度敛迹,近时又有回升趋势,城镇、街道、路边,摆摊公开活动者时有所见。5、古庙会:我县古庙会很多,主要以城关、杨湖、南照、鲁口等处为著,有的称骡马会,有的叫庄农会,会期多定在麦收前。解放前,逢会时县内外客商云集城乡,顶礼膜拜者络驿不绝,并有戏剧、把戏、各种游艺,招引四方群众,热闹非凡。建国后,人民政府为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取消了庙会,改古会为物资交流会,县境各地古会的市场贸易,较为活跃。
十四、恶习流弊
赌博是一种不正当的娱乐活动。赌具种类:牌九、四子宝、鱼宝、麻将、骰子等,用钱财作赌注比赛输赢。旧社会有些人以赌博为职业,他们呼朋引类,不分昼夜,到处赶赌,赌宝、推牌九。更有聚赌抽头的“赌博场子”专为赌鬼们服务。有些赌鬼倾家荡产,卖儿卖女、逃荒要饭,有的沦为盗匪、绑架、抢劫。民国政府虽把赌博列为严禁,但都是有禁不止,泛滥成灾。目前,麻将还流行于社会(商店公开出售),其他赌具已取缔消失。老年人为消磨晚年时光,常以麻将作为游艺活动。但有少数人却名为娱乐,实则与旧时赌博性质无异,少者10元上下,或者百元,甚至千元或数千元输赢,这对社会风气影响极坏。
吸毒鸦片俗名“大烟”(即罂栗),是一种有药用价值、麻醉性极强的毒品,久吸上瘾,使人精神萎糜,身体衰弱,最终变成废人。到民国初期,我县农村种植罂栗的不少。民国24~25年(1935~1936年),颍上城内始有“土膏店”,公开出售烟土;城乡有“大烟馆”供人吸食;还有比鸦片更毒的叫“海洛因”,又叫“白面”,也叫“老海”,抗日战争时期流入我县。民国政府虽三令五申禁烟,县政府民政科内设禁烟股,对吸毒、贩毒,制有严惩条例,但直到解放前夕,未见成效,解放后才彻底禁绝。
明娼暗妓娼妓有明暗之分,古代从事歌舞的艺人,名为娼优,又叫官妓,这些娼妓一部分是犯罪的妇女或犯人的妻子没入官府,有专门机构管理,从事吹弹歌舞,以供统治阶级取乐。从唐代开始,娼妓已不是单纯的歌舞艺人,清末到抗日战争时期,娼妓以籍贯分帮,租赁旅社或民房公开卖淫。暗妓与明娼实质相同,只区别于“公开”与“半秘密”卖淫方式,同样危害社会公德,影响人民健康。解放前,城关和各大集镇均有。建国后,在人民政府的教育和禁止下,虽已通过改造,安排就业,但近几年来又有极个别缺乏道德观念的不正派妇女,在暗中作卖淫勾当。
守节守节是我国儒家维护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以“三纲五常”的道德,作为人们行为准则。妻子为丈夫守节,被褒为天经地义的美德。订婚女青年的未婚夫亡故,立即自杀殉节,或到夫家吊孝后自杀的称“烈妇”;吊孝后(有抱碑位结婚的)或婚后夫死不嫁,终身守寡的称“节妇”,他们自戕或守寡时所受的痛苦与艰难,有的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褒奖,为其立“贞节牌坊”,有的在史志书上立传。解放前,城镇街道、农村通衢,都常有镌刻着“旌表……”字的节孝坊高高耸立;旧县志中列女传记也占很大篇幅。尽管社会风尚是这样,但守节妇女,仍以中产以上家庭为多。
纳妾我国历史上各个封建朝代,都是实行一夫多妻制,沿传由来已久,丈夫可以随意纳妾,帝、王、将、相如此,老百姓也可如此。姬妾(也称偏房)在家庭里地位卑下,仅高于婢仆,丈夫可把她当作商品买卖或送人,正妻死亡,姬妾必须经过一定程序才能“扶正”。姬妾所生子女为“庶出”,在家庭待遇上和遗产继承上,也低于“嫡出”一等,这是对女权的一种践踏。民国成立,提倡一夫一妻制,法律也规定有重婚罪,但原配不告不理,给纳妾者开了绿灯,所以当时三妻两妾的,仍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颁布《婚姻法》,破除了我国几千年来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守节、纳妾等恶见陋习,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喜从天降妻制,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使新型的幸福家庭,在城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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