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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关于“要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和“移风易俗,改造国家”的指示,县、市革委会于1976年11月1日分别发出了“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布告,半年多来,广大干群高举红旗狠抓纲,深入揭批“四人帮”,进一步提高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觉悟,自觉的破旧立新,有的死了人,主动实行火化。但是由于旧丧葬习俗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封建统治阶级束缚麻痹劳动人民的工具,沿用日久,流毒很深,危害极大,加之阶级敌人的造谣破坏,致使火葬没能迅速全面推行。废土葬,实行火葬,它反映出新旧两种思想,两种世界观的激烈斗争。资产阶级虽然已经被推翻,但是,他们企图用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来腐蚀群众,征服人心,力求达到他们复辟的目的。无产阶级必须迎头痛击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切挑战,用无产阶级自己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来改变整个社会主义的精神面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此,特对废除土葬,实行火葬,再布告如下:
一、废除土葬,实行火葬是一项移风易俗、破旧立新的社会改革,是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思想革命,必须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揭批“四人帮”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要联系实际,狠批“四旧”,大讲旧丧葬浪费大量土地、木材和布匹,浪费国家经费,增加丧家负担,有碍卫生,有害人民健康的害处。大力宣传火葬的优越性,使广大群众都知道火葬是最科学、最卫生、最经济、最方便,今后死了人,都要自觉的破旧立新,实行火化。
二、凡在本市、县境内的机关、工厂、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和农村人民公社、大队直至生产队的领导班子,都要对本布告进行认真讨论,并且作出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决定,确定专人监督执行。我们号召党、团员和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对一切带有封建迷信的旧丧礼俗要坚决废止,不准沿用。对死者,只要不是阶级敌人,可提倡献花圈,戴纱或白花,开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三、在本布告颁发后,无论是干部、职工、市民或社员,不论在什么地方或什么原因死亡,一律无条件实行火化,不准土葬,如有不听劝告顽固坚持土葬的,所在单位要坚决制止,责令其实行火化。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再用木材、水泥制做棺材,已做成品应立即改作别用,生产单位不得长期保存棺材。今后凡在本市、县内发现棺木,任何单位和革命群众有权立即强行拆毁;任何单位不得为土葬提供任何方便,不准提供任何车辆和人力,任何生产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丧家提供土葬地点,对出卖和变相出卖坟地者,要以破坏火葬论处;对偷埋乱葬者,所在社队要负责掘坟火化。
五、对于阶级敌人利用丧事,鼓吹封建迷信,复活四旧,破坏火葬,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露,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某些思想落后的群众要坚持说服教育提高认识,直至公开承认错误。
本布告各点,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执行。
197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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