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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安徽省阜阳、屯溪两镇改建为县级市的批复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1975年10月13日报告悉。同意将阜阳、屯溪两镇改建为县级市。将阜阳县新华公社的新华、六里庄、岳老庄3个大队划入阜阳市。阜阳市归阜阳地区领导,屯溪市归徽州地区领导。市机构的设置和市政建设,必须实行精兵简政和勤俭节约的原则。
1975年12月19日
1975年10月13日报告悉。同意将阜阳、屯溪两镇改建为县级市。将阜阳县新华公社的新华、六里庄、岳老庄3个大队划入阜阳市。阜阳市归阜阳地区领导,屯溪市归徽州地区领导。市机构的设置和市政建设,必须实行精兵简政和勤俭节约的原则。
197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