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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源与素质
清末民初,阜阳地区各县先后建立官办学堂。由于学堂方兴,师范初创,师资缺乏。部分学堂不得不延聘科举出身的人任教,有少数教师系师范毕业或国外留学归来的学者。小学堂教员多系当地知名的读书人。
民国时期,教员采用聘任制。民国22年(193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中学规程》和《小学规程》,对聘用教师作出规定,要求中学教员“须品格健全,其所任教学科为其所专习之学科”,要具备大学毕业或肄业;小学教员须具备简易师范或后期师范毕业。对不合格教员均须经省、县教育行政机关检定合格,否则辞退。据民国23年(1934年)统计:安徽省立颍州中学共有学生292人,教员33人,平均每位教员教育学生8.8人。33名教员中,高等师范毕业者3人,大学本科毕业者13人,专科学校毕业者4人,中等学校毕业者5人,其他8人,职业教员1人。私立阜阳丽泽初级中学有学生82人,教职员15人,平均每位教职员教育学生5.5人。15名教职员中,大学本科毕业者5人,专科毕业者4人,中等学校毕业者2人,其他4人。同年,阜阳、颍上、涡阳、亳县、太和、临泉6县共有小学教职员1524人,其中师范大学或大学教育院系科毕业者7人,师范学校毕业者459人,短期师范毕业者368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41人,中学毕业455人,试验检定及格77人,其他118人。据民国36年(1947年)统计:全区中等学校教员365人,私立中学教员228人,小学教员4795人,教员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保国民小学教员大多数不合格。
建国初期,阜阳地区教育发展较快,教师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师资队伍迅速扩大。学校教职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师范毕业生由政府统一分配。据1949年统计,全区共有中学教职工206人;小学教职工5355人,其中公办教师553人,民办教师4802人,民办教师占小学教职工的90%。到1952年,全区中学教职工发展到717人,比1949年增加3倍多。小学教职工发展到13609人,比1949年增加2.5倍。这一时期,中学教师不合格的少,小学教师不合格的多。1955年,安徽省教育厅召开第四次全省教育行政工作会议,提出对不称职的小学教师实行审批辞退。阜阳地区各县都辞退了一批不合格的小学教师。1958年“大跃进”,教育发展很快。到本年底,全区共有中学教职工2833人;小学教职工24327人,其中公办教师18498人,民办教师5829人;幼儿园教职工24651人。三年自然灾害后,各县对中小学教职工进行精简整编。到1963年底,全区计有中学教职工4898人,其中民办教师77人;小学教师17647人,其中民办教师1053人;幼儿园教职工151人;师范教职工244人。
1970年,由于错误地提出“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上小学不出村庄”口号,阜阳地区教育呈现畸型发展,学校数剧增,吸收大量民办教师,使教职工队伍急剧扩大,素质不断下降。据1977年统计:全区共有小学教师60708人,其中民师48134人,占小学教职工总数的79.5%;共有中学教师29800人,其中民师16164人,占中学教职工总数的54%;幼儿园教职工237人;师范学校教职工300人;中等技术学校教职工92人。全区各类学校总计教职工数达91217人。
1978年起,全区对教职工队伍,特别是民师队伍进行整顿,精简了一批不合格的民师,并且每年有一批民师通过考试,被选送到中等师范学校进修。全区教师队伍逐步稳定,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区中学教职工总数为21926人,其中初中专任教师16169人,高中专任教师1233人。在16169名初中专任教师中,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的9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高等学校专科及本科肄业2年以上的178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高等专科肄业的6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中专、高中毕业的1190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中专、高中肄业及以下的9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在1233名高中专任教师中,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的79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高等专科毕业及本科肄业满2年的3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9%;专科肄业满2年的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4%;中专、高中毕业以下的6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
二、待遇与培训
1、待遇
建国以后,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有显著提高。1952年至1953年,阜阳地区所有民办教师转为国家公办教师。1957年,全区教师参加整风反右斗争,全区教职工中有多人被错划为“右派”或“中右派”。1959年,教育界开展所谓“拔白旗,插红旗”运动,对所谓有右倾思想的教师搞“拔白旗”,进行批判和斗争。1962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大部分被错划的右派摘掉了帽子,平了反,但仍有一部分未予摘帽。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战线首当其冲,备受江青反革命集团摧残。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特别是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教师的政治地位开始得到恢复。中共党组织积极在教师中发展党员。1985年,全区中学教职工中中共党员589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27%;小学教职工中中共党员9883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2%。全区各县、市历届中共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均有较大比例的教师代表。有的教师在县、市人大、政协中担任副主任、副主席、常委;还有的教师当选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代表、安徽省人大、安徽省政协代表、委员等。建国以后,全区共有14270名教师荣获中央颁发的“园丁纪念章”;2277名教师荣获“三十年教龄光荣证”;21人被评为国家、省优秀班主任;47名体育教师被评为国家、省优秀体育教师;数以千计的教师被评为各级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阜阳县程集小学教师李继英、姚奕昌于1985年被评为全国特等劳动模范;23名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教师受到中央表彰并荣获金质奖章。自1979年以来,全区有3739名教师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1985年,第一个教师节,阜阳地区各级政府都举办隆重的庆祝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教师的生活待遇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改善。1956年,国家将工资分制改为工资制,根据教师的学历、教学年限、工作份量及工作能力分别给教师定级,按级定工资额。1963年,国家经济状态有所好转,便决定为教师增加工资,全区教师升级面达40%。1977年至1979年,中小学进行2次工资调整,各有40%的教职工增加了工资。其中1977年还有20%的工资奖励面。1981年根据国务院规定,教师工资进一步提高,普遍上调1级,部分教师连调2级。1985年,教师工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一样进行套改,工资额又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建国后,教师福利待遇也不断得到改善。1952年开始对教师实行公费医疗。如遇生活困难或天灾人祸,可以申请福利补助。教师离休领取原工资标准、享受老干部待遇;退休教师根据其参加革命工作年限,领取原工资标准的75%至100%。教师死亡发给安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费。1984年,全区规定中教5级和小教3级以上的教师享受讲师待遇。
中小学民办教师的生活待遇也不断改善。1980年,国家对农村户口的中学民师全年补助210元,小学民师全年补助170元;对吃商品粮的中学民师每月补助30元,小学民师每月补助25元。1981年10月,对民师的补助,中小学全年增加50元。1985年,对农村户口的小学民师全年补助230元,并且民师的基层补助,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发展有所提高。
2、培训
建国之初,阜阳地区就重视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1949年,就开始举办教师研究会,培训小学教师、社会进步知识青年,经短期培训后,由政府分配到区、乡学校任教。
50年代起,教师培训采用师范进修、函授培训等。小学教师主要集中在各县师范学校进修,中学教师则分别到各师范专科学校、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等高等师范院校脱产进修。各县师范学校专门设班招收培训民办教师。1980年后,全区有千余名教师经过脱产学习,获得合格学历。从1952年起,开始进行在职教师函授培训工作。是年,阜阳师范学校设立函授部,招收少量函授学员。1956年,安徽省师范函授学校成立,各县相继成立函授分校。参加学习的学员主要是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小学教师。开设课程为语文、数学2科,学制2年。1962年至1963年,阜阳师范函授部在全区各县设立函授站,改初级函授为中师函授。参加学习的学员计有7000余人。1966年,阜阳地区中师函授停办。1983年,各县、市中师函授教育招生,由阜阳行署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共招学员4000余人。分语文、数学2科。1983年6月,阜阳教育学院设立函授部,开展高师函授工作,学员来源于全区学历不合格的初中教师;经过3年函授学习,达到大学专科毕业水平,获得毕业证书。1985年,阜阳教育学院又招收中文、数学、英语专业函授生163人。
1949—1985年各类学校教职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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