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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1、建国前的民兵组织
土地革命时期:1928年春,中共皖北特委遵照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在阜阳县王官集学校召开了所属各县党的负责人会议,决定建立农民武装,分片建立5个赤卫大队,共有队员3000多人。1930年,颍上组建穷人会,会员发展到1000多人,1931年春,穷人会改编为颍西游击队,后遭敌“围剿”,有200多名队员参加红军。1931年,阜阳西乡(现临泉县)长官,曹集有赤卫队员25000多人,步枪36支,短枪3支,土炮18门,刀矛上千把。1932年,太和一带赤卫队员发展到4000多人。到1934年7月,阜阳地区各县都成立赤卫队和游击队,有力地配合红军的反“围剿”斗争。1933年11月,中共皖北(寿县)中心县委领导下的阜太、阜涡、颍上、涡蒙等县的各区几乎都建立有50多人枪的赤卫队和游击队,不少地方还成立抗日会、救国会。
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4月,日军进犯阜阳地区,全区人民在新四军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武装抗日斗争。涡阳县成立农民抗日自卫队,人数达2000余人,乡成立民兵基干队,同时有8000余名自卫队员和青年民兵参加新四军。仅涡北民兵八年抗战中,配合新四军4师和分区主力,参加的大小战斗有59次,攻击敌伪据点60个,攻克敌碉堡114座,击毙敌伪军1693人,俘敌11470人,缴获各种武器12623支(挺)。蒙城县组织青抗会和民兵基干队,有基干民兵2000余人;太和县成立抗日自卫军,抗日工作团和抗敌协会,被组织起来的农民达数万人;亳州成立了古城抗日工作团,同时又组织农民看家队、青年抗日队、妇女抗日队和亳北抗日独立大队;阜阳组织了农、青、妇、儿童、姐妹等抗日群众团体;临泉成立抗日“地下军”。八年抗战期间,阜阳民兵配合新四军进行反围困、反清乡、拔据点、反扫荡、收失地,先后进行了吴集攻坚战、“六·一”战斗、关桥伏击战、夜袭敌军车等数十次战斗,消灭日伪近2000名,俘敌万余名,为抗击日军的侵略作出了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阜阳地区民兵配合主力,与国民党军队、地主武装、土匪特务进行英勇顽强的斗争。1940年,各县成立武委会组织,县设民兵总队,区设大队,乡设中队,村设小队或小组。一般区、乡民兵数30—100人不等。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进入第3个年头,阜阳地区民兵积极配合支援解放军淮海战役作战,在总前委的指挥下,进行前运后送、补充兵源、开展剿匪反霸、站岗放哨、盘查漏网敌人、补充野战军主力,为赢得战争胜利创造了条件。据不完全统计,淮海战役中,所辖四分区有5600多人先后两次补充到中原野战军。三分区9000多人,先后补充到中原和华东野战军。参战的民兵仅亳县就有5300名,战斗中俘敌2100多名,击毙击伤敌军官115名,缴获机枪63挺,大小炮76门,长短枪850余支,全区共捕捉敌人6000余名,出动支前民工27.9万多人次,担架4.8万多付,支援粮食8000多万斤,柴草不计其数,牲口16万余头,大小车数千辆,超额完成了支前任务,保障数10万大军的作战需要。
2、建国后的民兵组织
1949年9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兵役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的规定。于1950年6月召开了阜阳地区民兵代表会议,同年9月阜阳军分区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提出民兵发展到占人口3%的要求。1951年4月各县成立人民武装部,区乡也建立人民武装组织,成立民兵乡队、中队、分队和小队等基层民兵组织,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分别编组,使民兵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当时全区民兵有133962人,其中基干民兵43238人,占民兵总数的33.6%。1951年5月,中央军委下达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强调建立普遍的民兵制度,把过去战争年代自愿参加民兵的制度,改变为按规定条件普遍参加民兵的制度。195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民兵的性质、任务、领导、编制、纪律等,使民兵制度成为国家军事制度的组成部分。为抓好普遍民兵制的实行,于1952年11月至1953年上半年,在阜阳县进行“普遍民兵制典型试验工作”。1954年底,全区普遍实行了民兵制度,民兵总人数达501537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基干民兵为183523人,占民兵总数的36.6%,排以上民兵干部为17822人,在此基础上,各县均建立了民兵基干团。1957年,进行了民兵组织整顿,同时进行了民兵预备役的合组工作,全区449个乡、镇建立了民兵乡队部,以社为单位建立了2226个中队部,以生产队(自然村)为基础建立了8164个分队,28428个小队,共有民兵657763人,其中基干民兵381562人,复退军人16340人。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后,全区于9月底前,将16—50岁的男女公民组织起来,实现了全民皆兵。共计组建11个民兵师(地直成立直属师),152个团、1365个营,12658个连,35160个排,169123个班。基干民兵达841580人,占总人口的11%,普通民兵921486人,女民兵1383098人,民兵总数为3146164人,(其中复退军人30834人),约占总人口的41%。各级民兵组织完全以生产组织相适应,统称为班、排、连、营、团,以原来的民兵组织为基础,采取连以上机构不动,充实干部,每连以100至200人为单位,公社各级行政干部担任连、营、团长,各级党委书记任正、副政委、教导员、指导员。班、排干部则生产、军事合一。
1961年5月,对民兵进行整顿,组建387个武装基干连,495个武装基干排,1768个班,武装基干民兵19571人。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全区积极开展了“三落实”活动。1970年1月,全区18至28岁的基干民兵,组建民兵独立团11个,下辖37个营、184个连、762个排、2780个班,总人数为32905人,平时坚持劳武结合,不脱离生产,战时集中改编为地方部队。1977年,对全区民兵组织进行整顿。整顿后,共有民兵2519741人,其中基干民兵1319538人,排以上干部164338人,武装基干民兵71930人。
1981年,中共中央文件规定:基干民兵(男18至28岁,女民兵18至23岁)和28岁以下的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编入民兵组织,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和29至35岁服预备役的退伍军人为二类预备役,使民兵组织成为既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对民兵组织进行大的调整,调整前民兵组织分为武装、基干、普通三种,调整后改为基干、普通二种,取消县(市)民兵师,公社民兵团。1983年,全区民兵1053194人,比1977年减少一半之多。
二、训练
1952年,全区开始对民兵进行训练,训练的主要对象: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并以持枪民兵为重点,同时也是兵员征集对象。民兵训练的主要形式,在本村或本乡进行,时机一般选在冬季农闲季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军事训练的内容以熟悉手中武器,爱护保管武器为主,辅以单兵基础动作和防空常识教育。1953年,全区普训民兵201637人。1962年和1963年,为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指示,根据劳武结合的原则,在搞好生产、学习或工作的同时,利用农闲季节、生产空隙和业余时间,采取就地、分散、小型、多样的办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练兵活动,着重训练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尤其是武装基干民兵,训练主要进行射击、投弹、利用地形地物、捕捉空降特务、围歼空降兵,平息叛乱等。1964年,全区实训34983人,其中参加野营训练15253人,集训四会教练员223人。1964年5月,阜阳军分区组织577人的郭兴福教学法集训,有80%的人达到四会教练员的标准。1965年1月,阜阳军分区在阜阳举行民兵军事比武汇报表演,并选出45名尖子,出席省比武大会,1人获二等奖,13人获三等奖,4个课目获表演奖,1个课目获集体三等奖。1969年,训练重点突出“三打”(打飞机、打空降、打坦克)、“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空袭)的战、技术训练。训练对象主要是民兵排以上干部和基干民兵。1973年,全区训练民兵1540000人,参加实弹射击5800余人,培训班排骨干224329人,召开各种民兵训练现场会37次,分区举办两期专武干部集训,参训570人。1974年,分区组织了3期专武干部集训,每期一个半月,集训527人。集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7期,人数为2105人,并在涡阳龙山进行了民兵连破袭战法研究。1976年,突出干部训练为重点,培训专武干部499人,民兵排以上干部44396人,训练武装基干民兵46306人,基干民兵300591人,打坦克爆破班347个(5880人),各类专业骨干961人。1981年至1982年,根据中央(81)11号文件和三总部(80)43号文件精神,对民兵训练进行调整,训练任务减少为37350人,民兵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射击、投弹、爆破和单兵战术。训练方法采取区、社组织形式。198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31号文件,总参谋部颁发《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对训练任务进行进一步压缩,实训人员27991人。1984年,进行军事训练改革,突出以训练内容为核心,以战法训练为重点的指导思想。对民兵训练内容进行增、减、并、改。12月军分区在亳县进行民兵炮兵训练改革试点,省军区和南京军区炮兵部参加亳县训练现场会。对民兵通信兵训练进行改革,组织全区民兵15瓦电台机上“代工代训”,缩短了基础训练和应用训练的距离,提高了报务员机上工作能力,同时组织民兵通信兵参加了省军区组织的专业比武,取得总分第一和三个单项第一的优异成绩。10月,太和县民兵通信连出席全国民兵通信兵先进代表会议,并被评为全国先进民兵通信连。1984年,开始筹建民兵训练基地,至1985年,全区9个县、市(除阜阳市、阜南县)建成了民兵训练基地,民兵训练由分散训练改为基地集中训练。
三、武器装备管理
建国初期,民兵配备的武器,主要是缴获国民党自卫队和土改所收缴的各种旧武器。1965年,更新配备两个连的装备,主要是半自动步枪和轻机枪。1975年,全面换装配备了56式半自动步枪、63式全自动步枪、56式班用轻机枪、12.7高射机枪、56式40火箭筒、69式40火箭筒、60迫击炮、53式82迫击炮,以后又逐步补充58式连用机枪,67式82迫击炮、55式37高炮、65式82无后座力炮和其它制式武器。旧杂武器全部上交。
1969年前,武器装备是由个人分散保管。1970年起,逐步集中到大队保管。1980年,民兵武器改为公社保管。1984年,武器由乡(镇)集中管理,过渡到以区管理。1986年开始,逐步集中到县民兵武器仓库统一管理,从而达到了“四无”(无腐蚀霉烂、无丢失损坏、无鼠咬虫蛀、无事故差错)、“四有”(有库房、有框架、有专人看管、有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重大活动
解放初期,积极配合部队向残余匪特继续开展搜剿。1949年初,匪“小炮队”中队长孟宪扬带领100余名土匪,围攻临泉杨桥乡巩堰子仓库。担任护仓的12名民兵,与匪徒英勇搏斗,保护了粮仓未遭损失。当民兵刘昭原被敌俘去后,遭到匪特的毒打,继而投入水沟,但刘昭原始终没有屈服,后遭匪徒残杀。4月,颍上民兵配合分区部队一举歼灭以岳岐山为头子的“中央九路军”,共击毙匪徒200余人,俘敌800余人,缴获机枪7挺,步枪700多支,手枪50支和一批弹药。亳县民兵朱廷贵一把锄头捉匪2人。颍上耿棚区民兵打入敌人内部捕捉军长苏东坡、旅长吴术修等匪首15名,匪徒53人,缴获枪支12支,电台一部。太和县民兵隋家明打入敌人内部,捉住匪首团长1名。据不完全统计,1951年止,全区民兵单独捉匪296次,歼匪16股,毙伤俘匪皖北前线副司令员王步贤以下1850人,缴获各种枪支2000余支,电台1部,子弹2.3万余发。
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全区民兵积极配合分区部队和公安部门,抓获反革命分子1105人,毙伤89名,破案488起,民兵管制反革命分子17433人,守护仓库185处,收缴机枪1挺,长短枪146支,各种子弹3736发,手榴弹173枚,电话机1部。
1952年11月,阜阳地区两次敌机空扰,组织1.4万余名民兵,重点搜查1820人,查获反动宣传单17种,反革命反子8人,长短枪3支。
1957年,全区有84万民兵参加治水斗争。
1963年,民兵有7628人配合公安部门破获政治类案件43起,刑事案件758起,押送犯人1020人,看守重点目标467个,护线2191公里。
1968年,颍上、阜南遭特大洪水灾害,两县民兵全部投入抗洪斗争。
1970年,兴建濉阜铁路,全区共组建52个民兵团,计17万民兵参加筑路工程,共运土石292万立方米。受到省、地领导的赞扬。
1971年,开挖茨淮新河,全区动员37万民兵参加挖河工程,广大民兵战严寒、破冰土,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受到地委表彰。
1972年7月,全区98万民兵投入抗洪救灾斗争,民兵的模范行动,受到普遍赞扬。
1975年8月,临泉、阜南、颍上、界首等7县遭到特大洪水袭击,各县民兵全部出动,在分区和县人武部的组织指挥下,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做出了贡献。
1976年7月,唐山发生强烈地震,接治唐山震区1391人的伤员任务,全区基干民兵组成担架队,共5570人参加接运,有1200余人组成秩序维护队,4000多人为伤员输了血。
1982年7月,阜南沿淮5区,连遭洪水袭击,民兵做到召之即来,仅一天时间就有17836名民兵在沿淮河、洪河大堤上摆开战洪水降恶浪的战场,在执行任务中,有2名民兵干部荣立三等功,26名民兵干部、29名基干民兵被评为抗洪抢险先进分子,受到县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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