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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习俗
(一)衣着
清末,上层人物男着长衫马褂,女着紧身旗袍,均为丝绫绸缎。劳动人民平时均着短衣,男着偏襟短衫(俗称大襟褂子,后改对襟褂子)。冬季着长衫棉袍,多不扣纽,拦腰束带,紧身利落。裤子,清末,民国均为大腰裤,折腰后束带,裤脚肥大,脱穿方便。较好的人家春秋穿无腰套裤,冬天穿全腰棉裤。劳动人民衣料均为当地手工织的染色土布(俗称土大布),男尚深蓝,女尚浅蓝,小孩穿蓝底白花的土花布。丝光蓝、标准布、府绸之类的机织布(当时统称洋布),很少有人穿得起。
民国时期,泗城出现西服、中山装、学生装、女短裙,当时认为新颖、时髦;清末的遗老遗少,仍着长衫马褂以示循古。劳动人民服装样式变易不大,只是机织染色布服装逐渐增多,但仍以土布为主。
建国后,长衫渐废,制服流行。年轻妇女渐由偏襟改为列宁式翻领对襟上衣,男女渐改穿制服裤(大腰裤渐废),一般均为机织的蓝色或青色布(土布渐废),色彩、式样较单一、古朴。1981年后,人民服装变化巨大,样式新颖,色彩缤纷,青年男女服装,城乡已差异不大。
帽子:清末,男人多戴六瓣瓜皮帽头子(顶上带红疙瘩)。民国时期,毡制礼帽流行,瓜皮帽渐废。农民冬天多戴棉线帽,俗称“猴帽”,夏戴草帽、斗笠。建国后,制服帽、工人帽流行,礼帽随长衫废除,冬有海军式的栽绒帽。1981年后,帽子式样大革新。据1985年商业部门统计,冬季购销男女冬帽近50余种。随着西服的流行,礼帽也在泗县市场出现。
鞋:清末、民国时期,均穿自家缝制的乌帮白底的布鞋,劳动人民走长路多穿草鞋、棉线鞋,轻便而且代价低廉,冬天穿苇缨毛窝(用苘和苇缨编成)。棉鞋一般穷人穿不起。雨天穿麻窝或稻草窝子(用苘或稻草编织成),不仅防水性差,而且笨重磨脚。雨胶鞋泗城早已出现,但价格昂贵,城市贫民和乡下人很少享用。建国后,雨胶鞋渐在乡间流行。现在,均为半筒胶鞋。各种胶底布鞋,机制布鞋,塑料凉鞋,猪、牛皮鞋,也渐次普及。
袜:清末民初,人民多穿自家缝制的白布袜,穿时裤脚扎上带子。后渐穿线袜(俗称洋袜)。农民多给线袜缝上帮底,经久耐磨。除冬天外,农民很少穿袜子。1980年后,棉线袜渐少,已为各种化纤袜子取代,冬天赤脚的人已很少见。
(二)饭食、菜肴
清末、民国时期,人民食用的粮食,主要有小麦、玉米、高粱、绿豆、豌豆、豇豆、谷子、红薯等。农民以高粱、红薯为主食。县北大庄、黄圩一带人多地少,生活俭啬,习惯吃煎饼(用鏊子摊,连谷皮磨了吃),可以长时间不坏,便于出门携带。县城周围及县南一带人民生活优于县北,习惯吃发面馍或死面饼子(用锅贴或蒸而成)。大米较少,逢年过节方能吃上一顿。泗县过去十年九涝,加上地租、债利、捐税的沉重负担,劳动人民只能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
1981年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泗县人民摆脱了吃高粱、红薯、回销粮和瓜菜代的困境。
过去农民一年到头吃自家腌制的咸菜(如酱豆、罗卜干类)和晒的干菜,逢年过节,才能吃上鱼肉。婚丧喜庆,县北十大碗筵席、县南六碟六碗,或八碟八碗筵席。现在泗城宴席日趋丰盛奢侈。乡下略有提高,但仍保持俭朴风尚。近年来,由于养殖业与种植业的发展,猪、牛、羊肉、鸡、鸭、鱼、蛋、瓜、果、蔬菜,已充斥市场,满足需求,大大丰富了城乡人民的物质生活。
(三)住房
千百年来均为土墙草房,即以泥土为墙,高梁秸或芦苇为笆,苫上茅草或麦秸。县北沙土地一带房屋较高,县城周围及县南淤土地房屋低矮。农村小康人家有前屋、堂屋、偏屋。很多穷苦人家只有茅屋一二间,一家数代同居一室。为防盗防寒,一般正房后墙均不留窗户,室内阴暗,夏天尤为闷热。房屋结构质量较差,数年之后即开始破漏,以后得年年修葺。瓦房只有官衙、公署、庙宇、祠堂和城乡少数上等人家才有。1981年以后,房屋更新速度较快,泗城房屋更新更快,一幢幢楼房从平地升起。城郊居民区砖瓦房鳞次栉比(具体数字见房产有关章节),农村新建的瓦房已经过半。但农村建房大部缺乏合理布局,样式单一,不光浪费耕地面积,而且设计多不合乎卫生要求。
(四)行
建国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在泗县占主要地位,经济落后,交通工具原始、笨拙,县北人民习用独轮手推车(俗称小土车),出门可运货、载人;县南有四轮大车、骡马车(极少)。民国时期,泗城有黄包车(群众叫“洋车”),后有商办汽车,乘坐的多为官绅、富商。劳动人民外出多系步行。运输大都靠肩挑手推,长途跋涉,饱尝胼手胝足之苦。
建国后,汽车渐多。1982年以后,自行车基本普及,私人机动车辆日益增多,水路、陆路、客运、货运均较方便。
二、婚丧喜庆、禁忌
(一)婚礼
旧时婚礼繁琐,一般有请庚、纳徵、纳吉、迎娶四个步骤。
请庚:经媒人说合后,男家请媒人将女子生辰开来,由男家请先生按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推算(俗叫合生年),合,则将生年留下;不合,即退还作罢。纳徵即行聘,俗称“串中”、“过帖”。由男家设宴招待女家主婚人,媒人作陪。过去上等人家行聘不具箱礼钱财,只备大糕十条,红布数尺;中下等人家则兼具服饰及钱财。纳吉:男家迎娶前,请媒人通知女方,如同意即行纳吉礼(俗称讨生年礼),然后请先生择定吉日,通知女家,准备迎娶。迎娶:男家于婚礼前一天具箱礼、鼓乐、花轿,由新郎亲往女家迎娶。后改为婚礼的当天上午,请一童男乘轿前往女家,名曰“压轿”,午宴后即返回。县境东北部赤山、刘圩、找沟一带,女家中午多不留宴,迎亲花轿午前即回,女家亦不派男女宾客送亲,简约之风,至今不易。
女子登轿前要“上头”,即由长辫改为窝纂,由亲长抱入轿内,封轿门,兄、弟、叔侄等扶轿伴送出庄里许,送亲宾客随轿前往,晚宴后方回。花轿到男家门前,先由童男或童女给送“开口茶”,内放桂圆、红枣之类,以示早生贵子;送宝瓶壶,让新妇抱之于怀,然后由女傧扶新妇出轿。有钱人家用红毡铺地,一般用苇席代替,让新娘脚不沾土,以示吉祥。至中庭,与婿交拜天地,送入洞房。晚上备酒“合卺”(俗称交心酒),再经“送房“、“闹房”,婚礼即告结束,夫妻关系正式确立。
婚后第二天,先为新妇开脸,由女傧导入厨房(动一下炊具),俗称“拜厨”,后拜公婆、拜伯叔姑舅等尊长,受拜者均赠给钱币(磕头礼)。当天设宴飨新妇,请女客作陪,俗称“请堂席”。
以上礼俗,建国后多已淘汰或简化。城市旅行结婚、集体举行婚礼逐渐流行,农村婚礼新旧形式结合居多。不过目前结婚大要彩礼,大讲排场,铺张浪费之风极盛。
(二)丧礼
由丧家择定开丧日期,通知亲友,或发“讣告”。定期成服、棺殓、停柩于堂。三日内,孝子每天三次到土地庙送汤水,焚化纸钱。开丧之日,亲友咸集,丧家留宴,旧称“领帖”。出殡前夕,举行“家奠礼”,俗称“辞灵”,亲友依次拜奠后,拆除灵堂,亲人哭灵。殡葬前,不论是归附祖茔或另卜新阡,一般均先请地师(俗称阴先生)选择茔地。出殡之日,用吹鼓、仪仗、灵刍(纸人、纸马、纸牛之类殉葬品)做前导,叫“引发”。吊者再次到灵柩前拜奠,随灵柩至墓地,由地师指定方位打穴后,撒10枚铜钱于穴内,令孝子入取数枚,即肩柩安葬。葬后,丧家设宴飨舁夫(俗称举重的)。傍晚,孝子到茔上送火,三日圆坟后始停。
建国后,带有封建迷信的丧礼多被废除,城市已由土葬向火葬发展。但还未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三)店铺开张
店铺开业,亲朋咸集,大都赠“条山”、“匾额”,题吉庆之语。主人设烟、茶、糕点招待,奏乐、燃炮,借以扩大影响,招揽顾客。现在仍有此俗。
(四)寿礼
祝寿旧时多行于上等人家。寿辰,宾客云集,礼仪隆重。民间多不设宴受贺,只是在父母66岁或73岁时,由出嫁的的女儿,买肉或鱼来飨父母,俗谓:六十六吃闺女一块肉,七十三吃条鲤鱼猛一窜。
(五)忌讳
人死了忌说死,如系老人,则说:“过世了”,“病故了”,“老了”,“倒头了,如系小孩,则说:“走了”,“跑了”,“坏了”。
出门忌遇乌鸦叫,认为不吉利。
出门探亲访友或经商,要选三、六、九日;回家要选二、五、八日。
年龄忌说“四十一岁”(俗称属驴的)。
对妇女忌说“女人”。
年初一忌说“穷”、“死”等不吉利的话。
生孩子未满月的产妇,忌入邻里室内。
三、节令习俗(均为农历)
新年:正月初一,旧时百姓早起,先祭祖先,后拜尊长,友邻互拜,俗称拜年。春节拜年,此往彼来,络绎不绝,走亲串友,数日始定。此风至今尚存,但礼仪渐废。
春酒:正月,家家设酒食,请塾师、亲友、邻里欢聚,以庆新春。今此风已渐淡薄。
二月二日:旧时家家用草木灰在门前划圆圈,象征粮囤,圆心埋少许谷物,以示丰收;村村祭土地神,祈求新的一年风调雨顺;家家小孩剃光头,民谣云:“二月二,龙抬头,家家小孩剃光头”(旧习说正月里小孩不能剃头,剃头会死舅舅)。建国后,以上习俗均废。惟近年二月二日小孩剃毛头,请客送礼之风渐兴。
清明节:家家插柳于屋檐,以纪年华。添坟扫墓,慎终追远,必敬必诚。虽含迷信,但却是民风笃厚的表现。现在机关、学校为烈士扫墓,更具有缅怀和学习、继承、发扬先烈们革命精神的深远意义。
四月八日:旧为浴佛节,不少男女老幼,上庙进香,形成大的香会。
端午节:五月五日,家家门前插艾;早食糖糕、糯米粽子,中午饭菜丰盛,饮雄黄酒;将红线及金属镯锁系戴在小孩手腕、脚脖或颈上,旧称为“续命”。现此节隆重如昔,惟饮雄黄酒习俗已废。
六月六日:晒书、晒箱笼衣物。今仍有此习。
七月七日:旧陈瓜果于庭,女孩对月穿针引线,谓之“乞巧”。此俗早废。
中元节:七月十五日,携祭品至先人坟墓祭奠,旧称“鬼节”,至今延续未衰。
中秋节:八月十五日,旧为团圆大节。晚上,合家团聚,祭月进餐。主要吃月饼、瓜果、糕点之类食品,群众视为较隆重的节日。
重阳节:九月九日,文人墨客多有避瘟登高之举,一般群众并不十分重视此节,仅中午饭菜稍事丰盛。
十月一日,祭祖先,礼如中元节。
冬至日:祭祖先。
腊八:腊月初八日,以谷和豆腐或果品之类煮粥吃,称为腊八粥。此俗渐废。
祭灶节:腊月二十四日(经商人家为二十三日),扫除屋宇,整理环境,晚陈酒果饴糖祭灶神,祈求消灾禳祸。今节存礼废。
除夕:腊月三十,俗称年三十(小月则为二十九日)。贴春联,燃放鞭炮,午餐丰盛。晚上家家守岁,午夜摆香案祭品“接天”,有辞旧迎新之意。旧社会,穷人过年如过关,近年政通人和,年庆丰收,除夕鞭炮声通宵达旦,节日气氛极浓。
四、陋习
星卜:旧社会,泗县人民生活贫困,文化落后,长期处于愚昧、朦胧的状态。遇有破产、病灾或疑难之事,便去问卜(测字、算卦、看相),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建国后,星卜之术,日趋衰亡。
赌博:旧社会赌风盛行,因赌博,有的倾家荡产,投河悬梁,有的成为乞丐,或挺而走险,作奸犯科。日军侵占泗县期间,城里公开设赌抽头。乡下设响局(请戏班子唱戏招引人来聚赌)。赌具有:牌九、麻将、纸牌、骰子、四子宝等。牌九输赢又快又大,一夜之间,可以倾家荡产。建国初,人民政府严令禁赌,对赌头、赌棍经常训导,屡教不改者则严加惩处。经过二三年的努力,赌风基本煞住。近年,旧历年关前后,各地又出现赌博活动。
吸毒:泗县吸毒始于清末,发展于民国。毒品有鸦片、海洛因(俗称老海、白面)。民国时期,泗城设禁烟局,借禁烟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愈禁愈烈。日军侵占泗城后,泗城烟馆不下20家,吸食者有官吏、绅商、富人,也有士兵、平民。由于鸦片烟价昂贵,城周几十里,农民争相种植罂粟。吸毒者久则骨瘦如柴,面如死灰,丧失劳动能力。他们之中往往富者不仁,贫者为盗,成为社会的大害。建国后,严禁吸毒,一方面从产、销、贩运三个方面严加查禁,另一方面成立戒烟所,登记烟民,劝令戒绝。只半年时间,危害泗县人民近百年的鸦片,即告禁绝。
娟妓:请未泗城即有娼妓,多为暗娼。民国时期处于公开、半公开状态,国民政府公开征花捐。日军侵占泗城后,娼妓日多,有扬帮、土娼之分。扬帮大都来自扬州,亦有来自淮安、清江(亦叫清淮帮)等地;暗娼多为泗城贫苦居民,为生计所迫沦落风尘。嫖客多为当地官绅、富豪、汉奸或地痞,流氓。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禁娼,劝导从良,安排就业,娼妓很快禁绝。
缠足:旧社会,缠足之风县北盛于县南,富家多于平民。穷家女子多不缠足,以适应上山下田、拾柴担水的繁重劳动。民国初期,一度提出“放足”口号,很有影响,但不彻底。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政府号召妇女参军、参政,实行男女平等,缠足基本废除。建国后,缠足始彻底禁绝。
童养媳婚姻:童养媳俗叫“团儿媳”,在婆家大部受姑婆虐待,没有家庭地位。过去县内有句民谣:“千年古路淘成河,团儿媳妇熬成婆”,说明团儿媳妇熬到当婆婆,是很不容易的。建国后。新《婚姻法》颁布,童养媳彻底禁绝。
巫婆:本地叫“道妈子”,经常伪装仙姑附体,给人“驱鬼”治病。活动的场所主要在农村。因为农民迷信较深,所以成为她们愚弄的主要对象。活动的形式有两种:(一)送祟:农家的大人、小孩头疼发热,本来不吃药也可以好的,却认为是遭祟、(遇家鬼或野鬼附身),请巫婆来家“送祟”(把鬼送走)。(二)换童子(又称“换人子”):有的人家幼儿久病未愈,巫婆装作神仙附体,说病儿是上方金童下凡,魂被神摄去,必须许下“童子愿”,方可痊愈。病家允愿后,一般均在病儿病好后还愿。还“童子愿”主家花费很大,得请好几个巫婆,象办喜事一样的排场。巫婆借此招摇惑众,骗取财物。
神汉:当地称“端公”。他们的活动形式主要有“招魂”和“开阴锁”两种。“招魂”是伪称病孩冲了上界什么神,魂被吓掉了,必须招魂。“开阴锁”是伪称病孩魂在阴间犯法受罪,必须允下“阴锁愿”,方可痊愈。还“阴锁愿”俗称“开锁”,开锁之日,亲友盈门,馈赠贺礼;主家设宴待客,十分隆重。神汉手持带响圈的单面皮鼓,边击边唱,祈神拜佛。至晚,病儿颈上带着纸枷,象犯人一样伏在场中桌下,神汉唱着叫主家及其至亲逐个给钱替罪儿减枷免罪。其实,钱均落入神汉的腰包。
建国后,由于科学文化的普及,破除迷信,取缔反动道会门,鬼神在人民的意念中逐渐淡薄,巫婆神汉已无合法地位和公开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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