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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有农业机械是在1912年,当时美国人在宿城兴办基督教堂,并设有农事部,在县内下设三个农业实验站(俗叫实验农场):一是实验总站设宿城(地址在今地区农科所),二是苻离实验站(即今宿县小麦原种场的前身);三是东关园艺场(地址在今淮北煤炭基地指挥部七十二工程处院内)。实验总站有美国产福特——25型拖拉机二台,牵引犁一台,圆盘耙一台,美产八匹柴油机一台,八时水泵一台。
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了农场。1953年国家从波兰进口了一批马拉播种机、收割机,又从苏联、匈牙利、捷克、英、法等国进口一批拖拉机,从华南农垦局调来8名拖拉机手,从本地招收11名新工人。当时拖拉机配套只有犁耙,作业仅限于犁耙两项。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县农机站将部分拖拉机下放列三八、紫芦湖、桃山、城东四个公社,建立了拖拉机站。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又缺乏技术管理,造成机具严重损坏,耕作成本增加,1957年每亩只0.90元,1962年每亩2.83元,而作业量却逐年减少。为此不得不将拖拉机仍收回国营机站管理。1966年国营机站已拥有拖拉机98台、4453马力。县站根据全县14个区,建立14个机耕队,就地为民代耕。
七十年代初,我县将县站的拖拉机,全部折价下放给人民公社经营,并派113名技术人员扶持社队办机械化,21个公社都建立了拖拉机站。县拖拉机站改为“宿县农机修配厂”。我县的农业机械,从此由国营转入了大集体经营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生产体制改革,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机械折价或承包给农民个人经营,从此农业机械转入个体经营时期。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联户、个体户购买农业机械的逐步增多。1985年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为20.47万马力,其中大型拖拉机405台,小型拖拉机8308台,柴油机2869台,电动机966台,农用汽车368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6777台。县农机公司原只经营几个机型,现已发展到21个机型。现在对农业机械的管理、供应、使用,机手的培训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都有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打下了基础。
宿县区、乡农业机械修理网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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