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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水域面积为10.5万亩,其中可利用水面6.5万亩,占总水面的61.9%。建国前,渔业主要是个体农(渔)民天然捕捞,规模小,产量低。建国初期,渔业生产有所发展,但仍以天然捕捞为主。1957年,灵璧县商业局建立固镇养殖场,开展家鱼养殖业。进入80年代,我县渔业生产转入以人工养殖为主,并发展蟹、鳖、黄鳝等特种养殖业。1985年,全县水产品产量达261.5万公斤,比1978年的23.1万公斤增长10.3倍,比1966年的13.75万公斤增长18倍。
一天然捕捞
(一)捕捞状况
我县天然捕捞包括渔民专业捕捞和农民零星捕捞,渔民的专业捕捞分布于浍河、澥河以及沱河、北淝河等水域,农民的零星捕捞多以自食为主,余者出售。
建国后,专业渔民大多参加渔业生产合作社,集体作业,统一核算。1965年建县后,全县有九湾、湖沟等7个渔业生产大队、10个渔业生产队,计250户、1650人;渔船100余只,捕捞工具1000余件,年捕捞量约5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渔业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加上浍、澥河水受到污染,影响了鱼类繁殖,导致捕捞量下降。1978年成立九湾渔业公社,辖九湾、新化、湖沟、固镇、新马桥等地5个渔业大队、21个渔业生产队、484户、2315人(渔业劳动力1450个),拥有各类生产船874只,其中机动船18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保护和增值渔业资源的布告,进一步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采取措施控制河水污染,捕捞量逐年上升。1985年,全县捕捞量达62.6万公斤,比建县初期的年捕捞量增长12.5倍。
(二)捕捞工具
本地传统的捕捞工具有钩卡、推网、扒网、拉网、撒网、罾网、鱼罩、虾笼以及鸬鹚(俗称鱼鹰)等,各种网具均以麻线编织。70年代以后,采用锦纶、涤纶、乙纶等化学材料编织。随着国营和集体渔业的发展,水上捕捞工具日益大型化,其中使用比较普遍、在生产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有10余种。网具有大拉网、擂网、拖网、刺网(单层)等,钩具有大钩、小钩、卡子等,船具有小渔船、抄网船、搬船、蚌耙船、倒箔生产船、机动拉网船、机动拖网船等。刺网捕捞操作简便、机动灵活,浅水、深水、静水、流水都可以使用。机动拉网、拖网船适宜在较大河道、汪塘水域中作业,一般一次能捕捞数千公斤鱼。在这些捕捞工具中,有的属流动性质的,如使用撒网、拉网、拖网、钗、罩、船等,用来追捕鱼类;有的是定置性的,如拦河箔簖、围网、堂子、袖子等,置于鱼类洄游通道水域中,或置于鱼类经常栖息和觅食的场所,截捕或诱捕鱼群。
二人工养殖
(一)家鱼
种苗孵育1968年以前,我县养殖的鱼类种苗,必须到长江沿岸各地采购,成活率只有50%左右。1968年,县水产养殖场进行鱼类种苗人工繁殖,获得成功,当年孵育出鲢鱼、鳙鱼苗150万尾。1970年,县水产养殖场扩建蓄水池、鱼种塘、孵化室,并使用孵化缸繁殖鱼苗。1977年春,国营曹老集鱼场建成5口亲鱼池和一个产卵池,2个孵化池,开始人工培育亲鱼。1980年以来,城关镇菜园村渔场以及董庙、瓦疃、封寺等地也相继建立鱼苗场。因此,我县每年能够繁殖鲤、鲫鱼苗500万尾。1981年起,全县有10余个渔场(包括专业户渔场)在养殖实践中摸索出自繁、自育、自养的一条龙生产方式,并根据水质、鱼种规格等情况,采取肥水下塘、合理稀放、分级饲养等方法,培育大规格(3~10厘米)鱼苗,从而缩短成鱼饲养周期,提高了成鱼产量。1985年,全县共生产各种规格鱼苗5100万尾,其中大规格鱼苗1935万尾,成活率达90%以上。
成鱼生产70年代,我县逐步发展家鱼人工养殖。1972年,在1368亩水面投放鱼苗476万尾,成鱼产量9500公斤。1975年,在1.1万亩水面投放鱼苗350万尾,成鱼产量达3.8万公斤。1979年,在1.33万亩水面投放鱼苗650万尾,成鱼产量达6.15万公斤。这一时期人工养殖多以国营和集体单位为主,且全系粗放粗养,鱼苗投放规格小,成活率低,加之管理不善,致使成鱼生产发展缓慢。进入80年代,随着渔业生产责任制的广泛推行,国营和集体水产养殖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农村养鱼专业户、重点户和各种形式的渔业联合体广泛兴起,新的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开创了渔业生产的新局面。1984年,曹老集、新马桥等区稻田养鱼试验获得成功,次年又发展网箱养鱼,为充分开发利用现有水面创造了成功经验。1985年春,县桥湖渔业开发公司在原有水面的基础上扩大养殖面积4000亩,新增拦河设备2道,并投资3万元安装拦河大网,从而使成鱼起捕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1985年,全县有专业渔场(含新经济联合体)10个、养鱼专业户12个,养殖总水面6.5万亩(含养鱼专业户承包水面0.58万亩,精养鱼塘0.2万亩),总产量164.3万公斤,比1965年增长12.2倍,比1980年增长5.8倍。
(二)螃蟹
我县螃蟹品质好、生长快、产量高、收益大,是渔业生产的一大优势。1972年,我县拨出专款,到上海崇明岛采购蟹苗,放养到各大水域。此后每年约采购并放养蟹苗150~250公斤,成蟹产量年约10万公斤。1982年投放蟹苗485公斤,产量达25万公斤。1984年开始采购幼蟹,采取蟹苗、幼蟹同步放养的办法,提高螃蟹产量。1985年,县桥湖渔业开发公司集资200万元建成占地6.6万平方米的蟹苗场,备有配水池、净化池、杂交池等10个生产设施,当年人工繁殖蟹苗100余公斤,按万亩百斤的投放标准,蟹苗基本可以自给。这一年全县河蟹产量达35万公斤,比1982年增长14%。
(三)育珠
1970年10月,宿县地区农林局在五河县渔场举办河蚌育珠培训班。县渔场(今称县水产养殖场)派人学习回来后,即在19号鱼苗塘插蚌2000只,但没有成功。1971~1973年,县渔场专门成立河蚌育珠小组,认真学习育珠技术,共插蚌万余只,终获成功。1975年,县渔场盖起珍珠室,插蚌6000只,搞再生珍珠。1979年首次培育出彩色珍珠,获得县科技一等奖。1981年,取珠58公斤,产值达14.6万元,比1974年增加12.5万元。1984年以后,由于县渔场水质污染,河蚌死亡多,造成经济损失70万元。此后,河蚌育珠产量、产值呈下降趋势。
澥河盛产三角帆蚌,但满足不了我县育珠的需求。1979年,曹老集渔场人工繁殖三角帆蚌获得成功,当年生产幼小三角帆蚌10万只。1981年,生产幼小三角蚌50万只,除满足县渔场育珠之用外,又出售给城关镇西圩、菜园渔场30万只。
(四)饵料
我县各水域的水理化性能稳定,氢离子(PH值)中性偏碱,且水质较肥,宜于水草、浮游生物生长繁殖。浮游植物有螺旋鱼腥藻,甲藻、硅藻、金藻、黄藻、绿藻、蓝藻等,平均数量175万个/公升,生物量1.62毫克/公升;浮游动物主要有轮虫类、枝角类、挠足类、原生动物类等,平均数量1.2万个/公升,生物量0.6毫克/公斤;水生维管束植物有金鱼藻、稳草、马来眼子菜、黑藻、茨藻、蒲草、水花生、浮萍草、水浮莲等;底栖动物有三角帆蚌、褶纹冠蚌、水蜘蛛、水蚯蚓以及水生昆虫等。它们或固定、或深埋、或自由移动,多为底层鱼类的天然饵料。
三渔政
1965~1978年,我县渔政工作由县水产公司管理。1979年成立县水产局,下设渔政股,配备两名专职渔政干部,从事渔业行政和技术管理。
1979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的规定,发布《关于保护水产资源,发展渔业生产的通告》,严禁在水产养殖区域内擅自捕捞或药鱼、炸鱼,取缔有害的渔法、渔具,特别是大簖、密眼网等渔具。为保证渔民的生产权益,从1980年11月起,全县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对渔民(包括兼业渔民)的捕捞船只,发给《安徽省渔业许可证》,凭证捕捞,以船定产、计产派购,奖罚兑现,从而有效地控制了无证滥浦现象。1981年4月,我县成立水上派出所,对保护水产资源和贯彻执行渔政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1985年5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展渔业生产、加强渔政管理的布告》,以建立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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