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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佛教
清末,我县有寺院163座,僧尼416人。民国年间,寺院多遭兵燹。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寺院减至91座,有僧尼415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寺院还剩70余处,有僧尼157人,优婆塞(在家男佛教徒)14人,优婆夷(在家女佛教徒)11人。解放前夕,寺院尚存61处,僧尼减至90余人。1954年大水后,寺院多倾废,僧尼还俗就业,所存庙宇改作他用。1985年县境内还有1名僧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一月,我县佛、道两教曾组建怀远县佛道教联合会。有会员92人(其中道教徒29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二月,改称中国佛道教联合会安徽省分会怀远支会,有会员82人(其中道教徒21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一月,我县佛、道两教曾组建怀远县佛道教联合会。有会员92人(其中道教徒29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二月,改称中国佛道教联合会安徽省分会怀远支会,有会员82人(其中道教徒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