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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俗
清宣统元年(1909年)之前,小蚌埠民间婚礼已有承租花轿、雇用唢呐班子、举行仪式之俗。开埠后,少数富裕人家婚礼阔绰。国庆街南头花轿行备有各式官轿、花轿,并有轿夫;锣坊备有乐队和全套婚礼仪仗,包括“銮驾”使用的木制金瓜和钺斧等。举办婚礼人家根据富裕状况,承租全套称“满朝銮驾”,半套称“半朝銮驾”。一般贫民并无此铺张。男女尚在襁褓之中,多由父母定终身。婚龄小者十三四岁,大者不出二十岁,男大于女五岁之内为宜。女到男方,是为夫家添人进口、分担家务之计。女家则有的以礼钱作养家糊口之用。议婚、订婚、择期、迎娶、拜堂、回门等与皖北农村习俗大同小异。30年代后,稍有知识的人家或新式闺秀多废弃旧礼,实行文明婚礼。但富豪大户都要用小汽车或乘黄包车在城里兜圈摆阔,其花费不惜一掷千金。而更多的下层市民仍是因陋就简,按旧式婚礼。贫民家女儿出嫁一般只雇一乘蓝布小轿抬过去,或步行至婆家,再邀几个亲朋,备四大碗碟的喜酒庆贺了事。建国后,随着婚姻法的实施,以拜天地为主要仪式的封建婚礼被革除,现代婚礼中的婚宴、旅行结婚、集体婚礼等形式,与全国各城市趋同。
(一)旧式婚俗
合八字城郊人家不论贫富,均重视男女属相和生辰八字相合。富商豪绅及书香门第用红纸写上属相八字“过帖”,贫苦人家则托媒人以口喻方式互传双方。算命先生对“合八字”要价高于一般问卦者数倍。
四大红媒城郊富裕人家,订婚有四个媒人,即男女双方各请两人,都分别为正媒和陪媒。双方亲戚和世交关系的好友多被请去充当媒人。
下水礼喜庆前三天,男家给女家备下彩礼,蚌埠人称“水礼”,意为“长流水不断头”。礼品一般有双刀肉、两条大鲤鱼、一对鸡、24个顶头带红点的大馒头、24瓶酒(或两坛酒)。各种礼品忌单数;鱼的品种认鲤鱼,忌混子鱼或其它鱼,鸡忌毛白色;礼品上剪红纸双喜覆盖或贴红纸。地处西郊的席家沟曾是外埠来蚌贩猪的装卸码头,此地人家下水礼的习俗是把一头百十斤重的活猪赶到女家。礼品至女家,由女家对送礼人赏喜钱,并操办宴席招待。临走时要用一块肉和一只鸡回礼。此俗相沿至今。
八货挑子寒门小户陪女嫁妆最为简单的有两个大凳子、两个小凳子、一张小桌子、一个盆架、一个带架子马桶,以及床上用品,称作“八货挑子”。童谣云“小妹妹累赘,长大要问哥哥要箱柜”,即指此种状况。
凑份子此俗伴随滥发喜帖陋习而产生。男家喜期择定,借此喜事显示自己广为交际,地位显著,有的男家乘此收喜礼,欲捞上笔钱财。除发喜帖外,有的对亲友和熟人多的单位还送邀单,单上名列前首的人与主人交情深厚。被邀人碍于情面,要“凑份子”送贺礼。
送假礼蚌埠早期街市上混世之徒专趁人家喜期,借所熟悉的商店四件喜礼,向喜主送贺,随礼言称自己虽家境窘迫,但贵府是积善人家,不能不来庆贺,现暂赊某店号喜礼四件,以表庆贺。喜庆人家虽明知他们是骗吃喝而无诚实之情,为求喜期平安无事,只得笑脸相迎,其实也不过添上一副碗筷,陪上一顿饭。而这些人吃得酒醉饭饱,叫声“打扰了”,把嘴一抹,便扬长而去。待喜期过后,主人只好把收来的喜礼原璧归还商店。市面上称这些送假礼的人为“痞子幺”。
迎娶迎娶分“等婚”和“领婚”。“等婚”是由男方发轿接新娘上门成亲,一般人家都用此俗。发轿前新郎官要叩头拜轿,由跑郎官乘上被抬走,回时换新娘乘上。轿至女家,以吹喇叭等乐器“催妆”。新娘上轿前,以留恋父母兄弟姐妹而放声哭泣,为“哭嫁”,哭声响者受人赞扬,不哭者会被人笑骂为不知羞耻喜出嫁。此俗相沿至建国后仍然可见。“领婚”是新郎披红挂彩,乘花轿去女家领回新娘成亲。“领婚”须雇一乘花轿和一顶小轿,新郎去女家乘花轿,跑郎官乘小轿。回来时,新娘坐花轿,新郎官则跟轿走,专有人给他糕点吃,一路上不空着嘴。
三天回门市区形成后,新娘满月后回娘家“住对月”习俗日渐废除。城里新娘多在三日回门,也有三天或六天由娘家来人探望新人,九天或十二天接回新娘到娘家。又因许多娘婆两家在市内相隔仅三五里,嫁后女儿随时可回家探望,无长住之必要。
附:旧时淮河船民婚俗
淮河船家遵守封建礼教甚严,又因居住船上,与陆地城乡人家相比,有较多相异之处。
结婚当日迎娶,媒人划子(船)在先,轿划子在中间,送亲划子在后。划子离娘家船距婆家一半水路时,送亲划子上的新娘兄弟或侄儿始喊声“姐姐(或妹妹、姑姑)请转镜”,新娘即把胸前的镜子背向前,镜面向里,意为福光先照婆家,后照娘家。这时送亲划子转头回去。男方迎亲划子早晨由媒人代表去迎亲,必须将划子划在女方轿划子的上水,到女方划子边时,贺喜的人用船把女方划子并在一起,媒人须拿红封散发“解缆礼”,两船方可划开。在鞭炮声中,新娘全身穿上婆家带来的衣服和鞋子,顶上盖头,才可由娘家妇女搀扶上男家的轿划子,嫁妆也随着搬上。
拜天地,船民以左舷为上,右舷为下。香案摆在上首,供先人牌位,父母和亲戚分序坐在上首。新夫妻同坐床上,以喝枣子汤为交杯酒,意为早生贵子。
闹房时兴捉老公公,公公须早躲开。若公公在闹房被抓住,要被人在脸上抹锅灰,并身背船板拉新儿媳满船跑。
新婚后三天,新娘由“全福人”陪下厨房,在事先传授刀法后,用三刀打八块豆腐,以示新娘心灵手巧。然后再由“全福人”撒一把筷子在案板上,让新娘右手一次抓筷子,以抓单数为生男孩,抓双数为生女孩,定头生子性别。
新郎结婚三天随新娘回家,受“十全”席招待,但在上第四道菜时,新郎必须起身先辞,否则会被人认为贪吃或不懂礼节。下午新娘临回婆家时,娘家亲属招待夫婿吃元宵,称为吃团圆饭。新娘在娘家临别时,必须带走一件自己穿过的贴身袄子,意为舍得娘老子,舍不得热袄子。
婚礼遇婆家有病人或男女八字稍微不合等,采用“小娶”形式,即由娘家主动将新娘送到男方船上与新郎成婚,待情形变化择好日子举行拜天地仪式,也较为简单。
新娘不得上亲邻船上。因船民多忌讳,认为新娘身上有“煞气”,上亲邻船上后会带来“晦气”。若犯此禁忌,婆家要给人家“开财门”。
(二)现代婚俗
民国9年(1920年)后,蚌埠人行旧式婚礼者开始减少,新式婚礼出现。凡富裕人家婚礼,已雇用军乐队为之增添喜庆气氛,喜宴酬客一般是在酒馆设海参席。民国19年前后,受大都市影响,一些人婚礼程序趋简单,男女双方相爱,经家长同意,再找一位证婚人即可举办婚礼。富裕人家举行婚礼多租用大旅社,布置礼堂、客厅、新房。迎娶时,凡在社会上有势力者都向机关或军队借用小汽车,在市内兜上一圈。新婚夫妻或者双方家长还出面在报上刊登启事。婚礼由证婚人主持,由媒人向来宾介绍新婚夫妻。新婚夫妻多合拍结婚照片,并与参加婚礼来宾同拍纪念照片。从简办理者,在报上常刊登“某先生某女士某日举行婚礼,礼仪从简,谢绝贺礼,望予鉴谅”之类启事。信仰天主教或基督教的青年,则在教堂举行婚礼,除由牧师或神父作证婚人,并颂圣经、唱赞诗、祈祷、祝福外,其余仪式亦很简单。建国前,实行现代婚礼的人很少。
建国后,按现代婚礼结婚的人渐普及,程序趋简化。50年代至60年代,部分干部和工人曾举行过更为简便的茶话会式婚礼。60年代后,为抵制婚礼中出现的大操大办的风气,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多倡导并举办集体婚礼,也有的新婚夫妻采取旅行结婚形式。
进入80年代,城区青年男女恋爱和订亲不拘形式,但受旧式婚俗的影响,结婚时,一般人家仍基本遵循下列习俗:
喜期凑双。男女双方对结婚日期选择以阴历、阳历、星期三者全双为佳,如凑不齐,则以阴历为准。同时,注意避开双方父母出生月份和生日。定后忌改,因旧时有以此定终生之说。
结婚当日清晨,男家向女方下礼,沿用旧时“水礼”习俗。礼品亦大致相似,其中有的以大面包、罐头取代旧时所送的馒头、猪肉等。也有的不下水礼,是因为女家在女儿回门时须款待亲友或在饭店设宴,商定让男方出钱。一般男方下礼至女家,便带回新娘嫁妆。往返时双方均用鞭炮迎送。
与下礼发嫁妆的同时,新娘早起,由家人或女友陪同,找人做发型,化妆美容。部分新娘化妆,是以在较豪华的国际美发厅为体面。化妆归来待男家迎娶。
男家在下礼带回新娘嫁妆后,即发车迎娶新娘。一般人家用轿车一至三辆不等,少数人家多达五辆以上轿车,甚至用摩托车开路。新娘在轿车里脚下有云片糕两条,意为“步步登高”,沿用旧婚礼中“新人不走旧路”的习俗。新娘坐上轿车不经过来时所过的道路。
迎娶过程共燃放五挂鞭炮示礼,即轿车出男家一挂,至女家一挂,催妆一挂,发车一挂,至男家一挂。
迎娶到男家时间,讲究不超过中午12点。因此,喜日上午男女双方家中均十分繁忙。如遇新娘在女家上轿车缓慢,以鞭炮催妆无效时,则以过中午进婆家不吉利劝说,较为灵验。
举行婚宴多在饭店,新郎新娘穿西式婚礼服在门前迎客、敬烟。餐席上酒过三巡,向客人一一敬双杯酒,然后散发喜糖。客人参加婚宴后,去新房进行礼节性看望。也有新郎新娘的青年朋友留下闹房的。
婚后,依旧俗第三天回门。
结婚旅游,新婚夫妻多在婚礼后利用婚假进行,也有的在婚前旅游,兼为结婚购物。
进入80年代,在郊区农村,有以下婚俗:
盖房说亲。凡家中有几个儿子的农户必早作准备,建砖墙瓦顶或平顶房三间以上。女方说婆家,也把有无新房作为首要条件之一。
见面礼。男女经介绍初次见面称“相亲”,女方由亲属陪同前往男家。男方对女方以钱作礼,要在百元以上。
订亲礼。男女双方确立婚约,男方要为女方做全身衣服,两家开始互相往来,借此也告知亲邻朋友不再另提亲。日后如女方提出退婚,应退礼给男家,但男家主动退婚,则不向女家索回礼品或礼金。
索要彩礼。女方对男家订亲时,常索要彩礼。按当时物价计算,一般男家彩礼花费均在千元以上。贫穷农户在喜中唉叹:“新媳妇要十块钱一斤”。女方所以在婚前索要彩礼,是因当时农家除维持正常生活外,无财力购买耐用物品,借婚前索要彩礼,既可以一次添置家产,又免婚后添加,造成妯娌与姑嫂之间的矛盾。
城乡通婚。市郊农业生产乡村的女子,愿嫁到近郊的蔬菜生产乡村;近郊乡村的女子,愿嫁城里一般人家。乡村姑娘嫁城市人,彩礼从轻,礼仪随城市也从简。近郊一些乡村农户生活富于城里一般人家,但由于受旧时“乡下五条牛,赶不上城里光蛋猴”的观念影响,仍多愿与城里人婚配。
二、诞辰习俗
蚌埠人诞辰礼俗,西郊和河北小蚌埠人多随怀远,东郊人多随凤阳。城区居民除江浙、皖中、皖南等客籍人家外,基本上也随皖北农村习惯。但因城市各类人家经济状况和文化素养不同,做法各有差异。进入80年代后,城市属独生子女的青少年,开始流行过生日。城区人家诞辰一般有以下礼俗:
报喜得子三天,婆家染红鸡蛋向娘家报喜。男孩送100个,表示美满十足;女孩送99个,缺一表示美中不足。夫妻双方各对自己亲友散红鸡蛋,男孩送单数,女孩送双数。亲友得红鸡蛋后,馈赠孩子衣服和饰物等礼品。
奶糖礼得子12天,娘家送“奶糖礼”。礼品一般有红糖、馓子、老母鸡、孩子衣服、鞋帽、披风。进入80年代,送此礼时可加有童车。
挪尿窝子得子后,娘家接女儿抱孩子回家“挪尿窝子”。回娘家时间,男孩须满28天,女孩须满30天,回娘家只住一天。
百日为孩子拍摄百日纪念照,其它旧礼趋于简化或废弃。
周岁抓周仪式已不流行,多以亲友送礼,主人请酒款待,以示孩子满周岁。
十岁做生孩子到十岁,夫妻双方亲戚为孩子送衣服等礼品,主人设家宴酬谢。
过生日由城区独生子女家庭兴起,做法仿西方习俗。家长要举行小型宴会,招待至亲好友。礼品有衣服、饰物等,礼金多少不等。席间,家长端出生日蛋糕,按孩子每岁插一支彩色蜡烛,全部点燃,由孩子当众吹熄,然后由孩子和客人分食蛋糕。同时,家长和来宾与孩子合影留念。进入80年代,过生日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始流行,家宴规模一般大于孩子生日礼,来宾多为同学,席间以祝酒表示庆贺生日,花费比较铺张。经济拮据人家,已成为家长应酬的负担。
三、寿庆习俗
旧时,蚌埠人年过五十岁,子女开始为父母举办寿筵,祝福健康长寿。富裕人家寿礼繁琐,铺张摆阔,财力不足者从简。50年代后,城市人家多不举行寿礼,以吃寿面表示寿庆。此外,皖北农村某些带有迷信色彩的习俗,在蚌仍流行。
寿庆年龄自五十岁起,每十岁一次,做寿有“过九不过十”的习俗,如四十九、五十九、六十九,是以“九”字代长久之意,为吉利年头,而整岁年份不取。寿礼仪式旧时,富户之家寿庆前一天即在家中内外张灯结彩,挂寿幛、寿联。老翁寿庆常挂寿星画像,老媪寿庆则挂麻姑仙画像。条几上陈设福寿八仙等样式的寿烛和香炉。当晚亲友祝寿,主人招待吃寿面,称“暖寿”。第二天为正式祝寿,亲戚朋友前来赠送寿礼或寿金,恭贺拜寿。中午饮酒吃面,晚间设宴席。主人送寿碗给来宾作纪念。50年代后,此仪式废弃。
增寿免灾习俗祖籍为怀远、凤阳及淮北农村的一般人家,女儿在父母六十三岁时,送鲤鱼,称为“六十三,吃条鲤鱼猛一窜”。六十六岁时,女儿亲自包66个水饺给老人吃。女儿在乡村送水饺路上,过沟塘时要扔饺子“垫缺”,过桥时也要扔下一个,意在父母如遇到“坑坑洼洼”(指病灾),就可以化凶为吉。逢父母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时,儿女要为老人祈祷消灾。俗曰:“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
四、丧俗
旧时,蚌埠人土葬丧礼中的停尸、招魂、报丧、吊唁、入殓、出殡、安葬等程序,习惯与淮北地区相似,但因城里市民籍贯不同,各随家乡风俗,故一城之内北方与南方丧葬习俗杂揉。回民则按伊斯兰教礼仪举行葬礼。另外,因丧主的社会地位不同,丧礼规模与简繁亦相差甚远。土葬习俗以大操大办、繁文缛礼为体面,否则丧主会被人指责为不孝。受其影响,有人为办丧事而卖房地,甚至倾家荡产而在所不惜。建国后,土葬礼俗简化,带有迷信色彩的陋习日渐减少。1959年11月后,蚌埠推行火葬,丧礼与国内各地趋同。推行火葬后,土葬仍占一定比例。火葬丧礼中,仍掺杂着许多土葬的习俗。
(一)土葬习俗
蚌埠旧时土葬礼包括有:送终和穿寿衣,戴孝和守孝,报丧和发讣文,入殓和封棺,回煞、送汤和粘钱,做七和放焰口,堪舆和颂祭文,偷物讨寿,点主,出殡与路祭,下葬,送烟火与圆坟、停柩、合葬,归葬祖坟等。
穿寿衣以宽大便穿为宜,要用冬装,但忌皮袄、皮靴。因为按死后转世推论,穿皮衣恐怕会变为兽类。旧时,蚌埠丧主多用裕丰源估衣店出售的衣服鞋帽。男服仿照清代官服;女服则必有山河地理裙,一则为生者看来美观,二则据说穿此裙入阴可不迷路途。30年代后,男性也有改着中山装和礼帽的。贫寒之家虽用随身衣服,但要买“一把捋”的圆筒帽戴上,以尽孝心。蚌埠的江苏籍人,寿衣要在人死之前穿戴停当,其用意是让未亡人在瞑目前即可受用。再是人死后已无知觉,尸体僵硬不易穿上。但有病情垂危者,经穿衣翻动或自感行将就木之悲伤,便加速死去,甚至造成有的人本不该死的反而死掉。更有意外者,国货路一老妪穿戴完毕后,假死复活,马路行人纷纷停足观看穿戴寿衣的“活死人”,当子孙气得要她脱下寿衣时,她却真的亡命。
置寿材旧时,市民以寿材好坏评议丧主子孙孝顺与否。棺材店老板亦着眼于此,注重寿材外形美观,油漆明亮,要大价钱。市郊乡民择寿材喜用杉木材,并要用有结疤材,认为在地下耐腐蚀。城里人则喜用江西产的“莲花筒子”,以为是从江河放排而来,更能经得住地下潮湿腐蚀。最好的寿材为四块整木打成,称“整板”,次为“六圆”、“八角”、“十喜”、“十二圆”、“十六节”等。出殡抬棺,用白杠把头,配以龙头凤尾棺罩,最为气派。棺材放置时,凤阳籍居民如遇下雨打雷,要在棺材上放犁铧,作为镇邪器物。
报庙30年代前,丧主子女披麻戴孝往土地庙烧香上供,叩首默告。西区居民报庙多在大马路西太平街口的土地庙,东区居民多在二马路铁路东国富街口的土地庙。民国27年(1938年)后,有的庙被拆,报庙即在十字路口进行。
点主死者入殓后,棺前置桌,摆香炉和糕点、鱼、鸡、猪头等祭物。桌中的牌位上写有×××之神主。“主”字先用墨笔写成“王”字,出殡前一天,富户人家举行点主仪式,在“王”字上点一点。清末民初,曾有“点主官”。他们最初是所谓年高德劭有声望的人,后多由秀才充任,再后则由中学毕业生充当。民国初年,蚌埠人多是“白丁”,学生并非随处可找,于是出现了业余性的“点主官”。他们备用专门衣帽鞋袜,被请时受上几顿招待,还可拿到一笔钱,其作用只不过是在牌位上的“王”字头上加一点。但丧主家属中的一般人,不可随意挥笔点主,因为牌位下侧已有合法继承人的名字。贫苦人家无家产继承,很少举行点主仪式。
送汤、送庙钱系蚌埠较为迷信的特殊风俗。即在人死三天之内,丧主家中男女携酒浆、纸钱,沿路哭号至附近庙前致祭,谓之“送汤”,每日两次。第三天亲友往丧家吊唁,受酒食招待,谓之“做三”。子夜后亲友随丧家到庙内致祭,谓之送“庙钱”。第七日同于此日。
做七、放焰口信佛教之丧家,为救度亡者超越苦难,多请僧、尼诵经拜忏做佛事。一般富户人家点主后即出殡,而富豪之家则以死者去世之日计算,在七七四十九天内,逢七倍数之日都要做佛事,诵经超度亡魂。放焰口因花费大,一般富豪丧家只是在出殡前一天请一台或二台,有时也由女婿送一台。每当诵经超度时,香烟缭绕,灯烛辉煌,经台连接,笙笛并奏,钵钹喧腾,路人无不停足观看。此种丧礼之繁琐,开销之奢侈,迷信之荒谬,当时蚌埠有识之士即认为不足取。
偷物讨寿死者为高寿者,老丧变喜,丧家出殡前招待吊唁客人往往要故意多备些碗、筷、匙,让客人悄悄拿走一二件,给小孩使用。据民间传说,这样可以“免灾”,并有祝小孩长命百岁的意思。这种习俗本图个吉利,但许多丧家自死者去世之日已摆七天的“流水宴”,出殡前再如此大操大办,其破费可观,一般富裕人家也消受不起,故有“死人不吃饭,家产去一半”之说,实为一项陋习。
出殡为葬礼高潮,蚌埠习俗与皖北一带大致相同,但如下几个特例在当时影响颇大:民国15年,商会会长黎华亭妻室老死,不仅“流水宴”待客规模是当时全埠空前,且出殡之日有学生军乐队领路,执拂者不绝于路,路祭亦百余次。几年后黎本人死时,并无这种气派,市人叹曰:“老爷死不如太太死,没有权势,人情薄如纸”。同年,华盛街高家出丧,从江南请来扎纸匠,扎有两丈多高纸制开路神及牛头马面、金童玉女、金银二库和粮仓,并有纸制住宅及桌椅床柜。出殡之日,轰动全市,包括凤阳、怀远以及淮南的农民连夜步行来蚌,一睹为快。是年,霍乱病大流行,死人甚多,棺材店无货应求,丧家只能用苇席卷尸,出殡时路上行人稀少,哭声却不绝于耳。沦陷时期,因日军占领蚌埠,如所送死者系传染病而死,送殡的人要被隔离,甚至被活埋,故又形成偷埋的做法。民国34年,怀远籍一居民,儿子在父母订下婚事后亡命,停柩待葬时刻,女家迫于封建礼教压力,过门守寡,名为守节。于是男家变丧为喜,门上大贴“喜”字,新娘进门与棺中死尸行婚礼,结为夫妇,三日后脱红妆,洗脂粉,穿孝衣,为亡夫送殡。当时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愚昧之人,以此传为“美谈”。
归葬祖坟苏北籍人兴此风俗。人死之后,先停柩于同乡会专设的地点,然后由邗江公所雇请木船,水运还乡归葬祖地。
(二)火葬习俗
60年代时提倡火葬,死者临终多在医院太平间,报丧用讣告张贴。丧棚作灵堂,挂死者遗像,亲属接待死者生前亲友前来吊唁,接收花圈、挽联、丧幛。丧服一般随死者生前职业和家境而定。遗体前仍用“老盆”烧纸。前来吊唁亲属依关系不同戴白布孝或黑纱孝。遗体运走火化,长子长孙摔“老盆”。有些职工和居民家仍在首辆车头挑幡,开车时燃放鞭炮,以志哀思。遗体火化前,经化妆后安置在火化场内灵堂中央,亲友与之告别。追悼会或告别仪式上,亲友在左上方,主持者在右下方,参加者佩戴黑纱白花肃立。仪程一般有奏哀乐,向遗像三鞠躬,致悼词或介绍死者生平,向吊唁者致谢词,向遗体告别,慰问亲属等。亲属有的从旧俗,“五七”时为死者在家外路旁烧纸,逢周年或清明节去火葬场以骨灰盒前遗像为“灵位”,献微型花圈或工艺品,以示祭奠。逢每年除夕前几日,丧主亦为死亡人选街口路边,在地上用粉笔划圈留“门”,烧纸悼念。
进入80年代,火葬丧礼中仍混杂土葬旧俗,曾出现灵车沿街放鞭炮、撒纸“路祭”及为死者扎纸制金童玉女、假宅及家用电器等现象。又因死者亲属攀比摆阔,大操大办,灵车成队过市,各种汽车常达十辆以上。此类现象均是旧时丧礼中陋习再现,已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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