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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食主食50年代前,蚌埠人以小麦面粉为主,大米次之。60年代后,随郊区麦改稻面积扩大,多米面参半。但北方籍人偏面食,南方籍人偏米食。杂粮有高粱、山芋、大豆、玉米、绿豆、豇豆等。蚌埠受淮北山芋产区影响,在60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曾以山芋充当主食,出现过山芋做成的馒头、包子、面条、水饺、糕点等。顺口溜曰:山芋面,山芋馍,离了山芋难存活。
副食以猪肉为主,辅之以鸡、鱼、蛋、奶等。牛羊肉少数人喜食。宴请送礼以淮河鲤鱼为上品。蔬菜品种丰富,主要有白菜、萝卜、菠菜、芹菜、黄瓜、西红柿、豆角、冬瓜、南瓜、山药、藕等,中老年家庭有腌腊菜、腌萝卜干、腌肉的习惯。豆制品除豆腐、干子、豆芽外,还有豆泡、水粉皮、凉粉、千张、腐竹等近20种。
饮料20年代前后,一般人家常饮50度以上的土制小药酒。60年代后,盛行60度山芋干酒,其价格低,酒性冲,对舒筋活血、解除疲劳似有立竿见影之效。进入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饮粮食大曲酒,如蚌埠大曲、明光大曲、古井玉液、双沟大曲等。节日和待客常选用名酒佳酿。70年代起,啤酒开始成为夏季常用饮料。旧时,一般居民家庭无饮茶习惯,但南方籍人家及知识分子、干部讲究饮茶。进入80年代,饮茶习惯普及,并重视茶叶品种和质量。
口味以咸为主,喜辣味,兼有酸甜。做菜重油、重色、重香,以葱、姜、辣椒、蒜、香菜作佐料。八角、花椒、茴香、良姜等香料配制的“八大味”卤菜尤受喜爱。因城里人口籍贯混杂,南方籍人家口味讲究淡、鲜、甜。50年代时,蚌埠机械厂为此开办过南、北方口味的两个食堂。另外,淮河船民亦喜食南方口味酱菜。建国后,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各类副食品大量增加,旧时皖北籍人家那种所谓“秫秫面馍就辣椒,越吃越添膘”的习俗消失。进入80年代,城市人口味已开始讲究淡鲜,但咸辣仍为主。
餐食习惯一日三餐,早晚多为馒头稀饭,中午多为米饭。搬运、建筑等行业体力劳动者及某些中老年人有饮酒嗜好,常是三餐两喝。50年代前,在街上小店常见人饮“柜台酒”,因盛酒用小碗,又称“抽小碗子”。码头工人逢知己相遇,以酒叙话,并划拳行令,酒后食馍、饼等面食。进入80年代,职工和学生在饮食摊吃饭增多。居民自家发面蒸馍习惯基本改变,多在市场买大馍。男职工及一般青年于晚间常在饮食摊和小吃铺叫上卤菜,饮白酒或啤酒,酒后食馄饨、面条,以代晚餐或夜宵。
宴请菜肴较讲究,菜分凉、炒、浇、炖几类,样数用八、十、十二不等。旧时,喜庆用十样,必有“四喜丸子”,意为“四季如意”,或用十碟十碗,意为“十全十美”。丧宴用九样,象征主人家去世一人为缺憾。宴请席名以首道菜定,较流行的有海参席、鸭子席等。宴请必有酒,谓之“无酒不成席“。若宾客多,用“流水席”(人满桌即开宴)款待。丧葬谢礼也多用“流水席”。
酒规旧时,蚌埠人饮酒并无当地酒规,可随主客籍贯不同而异。但延续数十年,也大致形成了一套习惯。如饮酒前,主人提议推举或指定“酒司令”,一般是由酒量大或善言词、会周旋者充当。“酒司令”发号施令,各人先干三杯,接着主人向需要应酬的客人敬酒。饮酒碰杯喝双。未喝净者,要“点酒罚三杯”。但酒桌上无正理,难免互相扯皮打酒“官司”。之后,“酒司令”收三个酒杯,鼓动席间划拳,俗称热闹热闹,其中有“打扛子老虎”、“行酒令”、“猜火柴棒”、“数数字”、“转勺把”等游戏。入席迟到者须罚三杯方可就座。最后散酒杯,添满酒,全桌人共干“门杯酒”。未够量欲饮者,虽可再添,但不可将瓶中酒倒净。结束时,“酒司令”举瓶晃动留下的酒说:“酒在瓶中,下次再喝”。至此,主客皆大欢喜。
二、服饰
开埠之初,蚌埠集土著人服饰与邻县相同。民国2年(1913年),倪嗣冲在蚌督皖后,客籍人陡增,逐渐冲击了蚌埠集古朴的乡风,市民服饰由简朴而变崇尚华丽。民间土白布衣服背时,绫罗绸缎时兴。倪氏着装仿清末官服,而督军公署秘书处长则蓄辫发,戴一顶有红珊瑚的帽顶子,按清代遗老一样穿着。各处宾客集蚌,军阀官吏、老少爷们竟相效仿倪氏,自诩为代表皖北风尚。当时以豪华为时尚,以朴素为寒酸,凡欲在社会上谋事之人,衣服稍有“塌台”,即遭白眼。30年代初,蚌埠一些中上层人始着西服,此类人如再穿中山装、学生装,已被人讥讽为“土气”。民国26年,西服在洋学堂、政界、知识阶层流行,但中下层居民仍以皖北乡村装束者居多。稍富之家,爱穿上海产的“龙头”细布,“四君子”哔叽。妇女则用阴丹士林布做旗袍,脚穿墨菊、眼睛牌袜子;男子盛穿蚌埠三级鞋店的布鞋,戴帽以皖北乡村流行的“一把捋”圆筒帽为实惠。男女老少佩物如戒指、扳指、腰玉、玉猴、项圈、手镯、耳环等,与皖北城乡大致相同。城里小富人家在街面谋生混世者,好以包金牙、戴手表、穿皮鞋显露富有。有民谣曰:“包金牙的自来笑,戴手表的捋胳膊,大皮鞋子呱呱叫”。
建国后,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收入差别不大,在服饰方面旧时那种奢侈与贫寒对立的状况迅速改观。因受皖北乡村习俗影响,某些中老年人着装款式依然陈旧,色调偏爱黑蓝。由于蚌埠地处上海与内地之间的过渡区,服饰习俗趋时髦的心态,在青年人中表现突出。顺口溜常说:“上海出花样,蚌埠紧跟上”。尤其是进入80年代,无论春夏秋冬,凡上海流行某种新颖款式服装鞋帽,不出数日,即可见于蚌埠街头,男女青年率先。
三、居住
蚌埠城郊住宅与皖北乡村习俗相似。淮河以北因地势低洼,农家择高地或筑台建房,并多以“台”命村名,如金台村、陈台村、韩台村等。进入80年代,农村推广水泥构件二层小楼房,平顶房屋开始为农民接受,改变了旧时认为“屋不起顶,家不发旺”的迷信观念。旧时城里居民自建房,随乡村习俗,但已简化。一般人家讲究的习俗有:
建房不愿比邻房低,上梁放鞭炮,散糖,请工匠吃酒。
借邻房山墙建房,自立柱梁,有“借山不借力”的规矩。
前檐稍高于后檐,以此比喻“做人要抬头不低头”。
常用布局为三间屋二头房,中为堂屋。
门开南向稍偏东,忌正南似庙门。“门宽三尺三,进(得)了花轿出(得)了棺”。
大门不对别人家门、窗、墙角、烟囱,若避不开,则在门头安置小镜子反射,或安“八卦”祛邪。
山墙不留门,忌“山墙打门独家村”之嫌。
屋内梁下不铺床。
家人去世,父母尸停柩堂屋正中,其他亡人则要偏于正中的位置。
出售房屋称“吉房出售”,但不含门,卖门象征今后无生计门路。
一般人家堂屋陈设,习惯靠正面墙摆家堂(长条供桌),配大方桌、椅子,正中悬挂中堂。富裕人家或仿书香门第,附庸风雅;或比官宦人家,显富摆阔。但对室内空气、光线、整洁并不用心,故仍脱不了乡村土气。
城里沿街建房,尤其商业用房,为争寸地生意,朝向不论,布局因地而宜,少有禁忌。
70年代后,城里居民自建二三层小楼,讲究采光和通行方便,旧时的建房习俗基本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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