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52年,市检察机关投入“三反”、“五反”运动,运动后期参予审查定案工作。在“三反”运动中,根据当时的有关政策规定,主要对有贪污行为的人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全市作定案处理的114人,占有贪污行为483人的23.6%。其中,对罪行严重决定起诉判刑的只有5人,占定案处理的4.4%;对不构成犯罪或属轻微犯罪的分别建议作了行政和纪律处分。在开展“五反”运动中,受理群众揭露不法资本家有“五毒”犯罪行为的案件56起,经侦查决定起诉的11起。“五反”结束后,偷税漏税、抽逃资金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市检察机关及时配合税务、工商管理部门,集中打击一批偷漏税收的犯罪分子。当时选择德康棉布批发店和鸿康油行两户资本家为偷漏税典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配合法院公开宣判,收到了明显的效果。随后,有886户商户自报偷漏税收72万余元(折成新版人民币)。
1954年开始,检察机关有重点地开展经济案件自行侦查工作,并按照“提起案件、制定侦查计划、检举被告人、告知侦查终结”等程序进行。1956年,按程序侦查18起贪污经济案件。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强调办案数量,全年受理各种经济案件288起,审查后立案侦查113件,起诉92件,办案速度人均月结9.56件,比1957年人均月结数快2.19倍,但差错率也比较高。1959年起,查处的经济案件逐年减少,到1961年,全年仅立案查处2起。1962年后,检察机关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千元以上经济案件5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起,决定逮捕犯罪分子8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受冲击,经济检察业务未能开展。
1978年,在市检察机关重建后,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设立经济检察科,重点打击一些人乘改革开放之机,以搞活经济为名,所进行的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诈骗、偷税抗税等犯罪活动。嗣后,1979年受理经济案件4件,1980年、1981年两年受理增加到67起。在67起案件中,立案侦查的21起,向法院起诉的15起,撤销的2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
1982年起,集中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活动,市区两级检察院抽出近一半的人员承办经济案件,到1985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25起,立案侦查241起,侦查终结起诉132起,免予起诉89起,撤销案件22起。通过打击经济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95.99万元,对促进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了积极作用。
1982年至1985年,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突出抓大要案的检察。列入大案、要案的对象是:县级以上干部从事经济犯罪的;非县级干部个人贪污受贿万元以上,共同贪污、受贿3万元以上的;企业偷税抗税10万元以上,个人偷税抗税万元以上的;企业假冒商标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3万元以上,个体经营者假冒商标非法经营数额3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2万元以上的。4年中,共查处大要案43起55人。其中,1982年2件,1983年6件,1984年6件,1985年29件。原市城建局测量队一名退休工人,于1984年以欺骗手段领取养殖蚯蚓个体户营业执照,在几年时间里,诈取涉及5省13市23个县的180户群众的钱财,计32.6万元。在查清事实后,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由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蚌埠市1979~1985年查处经济案件统计表单位:件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