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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
民国时期,蚌埠各家银行、钱庄在同城和异地有各自的往来脉系。上海银行蚌埠分行于民国24年(1935年)度开立存放往来透支户625户,经常往来户头占三分之一。中国银行蚌埠支行于民国26年存款户有685个,放款户244个。业务较少的金城银行在蚌行,民国26年存款户46户,放款户91户。各行庄结算凭证有送金传票、一般存款往来户支票、特种存款支票、期票、代收款项委托书等各种票据近20种。同城同业代收代付结算,大部分时期在银钱业公会主持下进行,于每日下午3时定点集中轧公单(票据交换),应收应付当日轧平结清。
民国38年初解放,2月市人民银行开始办理结算业务。往来帐户由年初的15个增加到年底的403个,其中公营单位100个,私营企业303个。结算凭证有收支凭证、专用送款簿、转帐支票、专用支票4种。
1950年后,金融管理集中统一,结算集中于市人民银行,结算范围扩大,结算金额增加。1951年结算往来户计725个,全年结算金额39.53万元人民币,其中,转帐结算占94.1%,现金结算占5.9%。
1953年3月,市人民银行开始实行托收承付、信用划拨、特种帐户、信用证、支票保付、托收无承付、计划结算等8种新的结算方式。对国营企业一般为法定转帐,对私营企业一般为争取转帐。1965年和1979年,分别对结算方式进行改进,方便了用户。“六五”期间,全市共办理单位企业集体结算1210万笔,结算金额达701亿元。其中,转帐结算占93.7%,现金结算占6.3%。1985年,全市各单位在工商、农业、建设、中行4家专业银行开立结算帐户户头共1.64万个。
二、汇兑
解放前,汇兑方式有信汇、电汇、票汇(条汇)等。各银行、钱庄在外埠各有通汇行处、驻庄或代理行庄。民国时期,上海银行蚌埠分行在外地有通汇点29个。中国银行蚌埠支行与全国各大城市、主要港口及码头均可直接通汇。民国26年(1937年),金城银行在蚌行向上海、无锡、常州等地汇出133笔,计34.72万元法币。同年,上海银行蚌埠分行向外地15个城市,汇出8.33万元法币,从外地18个行处汇入24.45万元法币。沦陷期间,伪中央储备银行蚌埠分行汇兑业务主要是对沪宁埠际之间划拨往来,伪中储券汇出汇入数额在民国30年为716万元,民国31年为1.1亿元,民国32年为7.1亿元,民国33年为46.1亿元。民国36年1月,安徽省银行蚌埠分行与46个行处通汇278笔,计204.47亿元法币,其中皖北地区汇款占86.5%。
民国38年蚌埠解放,7月市人民银行即按照总行《全面开展内汇决定的通令》,根据“畅通汇兑,廉价多汇”的原则,开办通往外地的电汇、票汇、信汇、电话汇款等汇兑业务。9月份,通汇点计37处,汇出854笔,计9.47万元人民币;汇入590笔,计11.26万元。建国后1950年起,与全国25个省、区(行署)847个市、县、镇通汇,全年汇出汇入5万多笔,金额21702万元。
1979年后,市人民银行对汇兑工作不断探索改革,缩短传递时间,扩大服务范围,促进了汇兑业务的开展。到1985年,已与省内外6000多个通汇行处建立汇兑关系,结算金额20554万元。同时,还恢复办理个人大额汇款、个体工商户信汇、电汇等业务,对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配套作用。
三、外汇结算
建国前,中国、上海两家银行在蚌行设有国外部,外汇结算通过本系统口岸银行办理,由两行签发担保汇票。民国18年(1929年)3月,上海银行蚌埠分行担保蚌埠宝兴面粉厂订购澳大利亚小麦外汇4笔,计12.5万银元,民国19年、20年,两年上升到29笔,计40.96万银元。外汇结算汇率,民国24年11月采用镑汇制,当年汇价为英镑1先令2便士兑换法币1元,美元30元兑换法币100元。抗日战争胜利后法币贬值,民国35年汇价为1美元兑换法币3350元,民国36年初兑换法币12000元,年底兑换法币73000元。
建国后1955年4月,市人民银行被指定为全国两个外汇结算行之一(另处是桂林)。蚌埠结算行代号为B,结算往来国家为苏联和东欧、亚洲部分国家。当年办理结汇一笔,出口烤烟3800吨,计1143.2万卢布(1卢布折人民币0.95元)。翌年办汇72笔,全部为对苏出口的烤烟、鲜蛋、软木、冻猪肉等,结汇总额计1915.16万卢布。1958年开始,凡调往省外出口商品,由商业部门直接向各口岸公司办理托收。按国家签订合同发运国外的商品,分别在合肥、蚌埠两地办理结汇。
1980年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开业后,随着对外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外汇结算频繁,至1985年,已与国外3000多个代理行处直接办理外汇结算业务。“六五”期间,该行计办理各项外汇结算24.7万笔。1985年与1980年相比,结算业务量增加8倍。
四、侨汇
1955年,市人民银行开始办理侨汇业务。1959年,市人民银行与香港中国银行建立直接通汇关系。1960年有侨汇户43户,解付144笔,汇款1.3万元。1962年有侨汇户95户,解付173笔,汇款1.2万元。合肥、淮南、滁县、六安、阜阳、宿县等地的侨汇,均由蚌埠转解。1961年至1962年,共转解380笔,计6.53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侨汇业务受到干扰,近乎中断。1979年后,侨汇业务迅速恢复发展,1980年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已与设在香港的中国、新华、交通、集友、兴业、中南6家银行建立通汇关系。至1985年,吸进侨汇65.36万元。
侨汇结算方式,一般有侨汇、汇票托收、外币兑换人民币、建筑侨汇、旅游支票兑换人民币、外币、旅游支票兑换外汇券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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