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21年(1932年)3月,中国华洋义赈会蚌埠分会办事处在周围农村指导成立信用互助社,共99个,当年向凤阳、怀远、五河、宿县等10多个县放出农赈款31.84万银元,收回10.1万银元。民国22年,上海银行蚌埠分行设农业科(后改为农金部),配备信用合作指导员5人,指导萧、砀、邳等县组织信用合作社53个,放出养蚕、打油、编织、养猪、木作等副业贷款32608银元。翌年,又在滁县、定远、凤阳等地指导成立合作社105个。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同期在凤阳、怀远等县组织信用合作社28个。民国36年,中国农民银行蚌埠办事处在皖北24个县组建信用社698个。民国37年下半年,市区开始成立6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建国前,信用社只办粮食贷款、菸叶贷款、副业贷款、灾民贷款等7种放款业务。借款形式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两种,在扶植农业生产、渡灾自救方面起到过一些作用。
建国后1954年4月,淮河北岸徐家岗乡丁岗村成立起建国后的第一个信用互助组,后扩大为信用合作社。1955年,郊区7个乡全部成立信用合作社,入社农户3414户,占总农户的43.3%。此期,信用合作社通过信贷业务,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信用合作事业发展较快,不仅农村网点增多,存款放款增加,城市也有了信用合作组织。1985年末,郊区平均每两个村即有1个信用服务网点,与1978年相比,存款增加4.92倍,放款增加38.98倍。
信用合作存款1955年,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吸收存款。初期因经济基础差,存款数量少,至1958年10月,信用社仅吸收8万元人民币。1979年农村实行改革后,农民收入提高,又加乡镇企业增多,为信用合作开辟了存款来源。至1985年的7年间,信用社存款增加4倍多,平均年递增70%以上。1985年末存款余额2105.8万元,其中,农民储蓄存款1369.5万元,人均66.45元,比1978年上升20多倍。1984年9月开业的城市金融服务社,主要面向小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开办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当年吸收存款28万元,1985年上升到423万元。
信用合作贷款在市郊农村,1955年至1985年对农民个人和集体放出生产生活贷款累计5751.5万元。其中,1978年前放出贷款437.3万元,占7.6%;1979年后放出贷款5314.2万元,占92.4%。1985年,市郊11个乡信用合作社累计放出贷款2124.9万元,收回1602.3万元,年末余额1368.1万元,贷款收回率74.4%。信用社贷款占行社对农村贷款的比重,由1980年的21.3%上升到1985年的51.3%。在城市,金融服务社于1984年放出贷款194万元,1985年末达404万元。
信用社业务代理建国后,城乡信用合作社都为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承担一定的代理业务。1955年起,农村信用合作社代理业务陆续增加,主要有:代办一部分国家银行的农业贷款,对农产品预购定金及财政支农资金代为支付并加以监督,代为吸收国营工商农企业单位存款,代管理一部分机关团体现金,代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等。1984年,城市金融服务社开办的代理业务主要有:代工商银行办理部分城市储蓄业务,代收电费,晚班代收公营存款,代客户保管现金,代办家庭财产保险、简易人身保险,代理清收拖欠货款等。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