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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蚌埠各银行、钱庄对工商户存放款业务种类大致相同。放款方式上,多数银行为独资贷放,偶尔组成银团合放;同业委托代办放款亦经常发生。金融同业之间为获取利润,信贷竞争十分激烈,多采用暗记券抢发纸钞,对存放实行优惠让利,或简化存取手续、增加代办、代保管业务等,求得在发展中多占一筹。
解放后,华中银行在蚌江淮分行经一个月筹备,即正式开展工商信贷业务。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银行、合营银行同时经营工商信贷。对国营企业、私营企业贷款,根据“先公后私”的原则,重点支持发展国营企业,同时也运用信贷杠杆,促进合作事业的发展。至1952年,累计发放贷款4313.9万元,其中,对国营工商业贷放3213.9万元,占总额的75.2%。“一五”时期,国家对国营企业停止统收统支制度,对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后,不足部分由银行贷款。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工商信贷迅速发展,到1957年,市人民银行存款总额为1192万元,放款总额为8118万元。1958年“大跃进”开始,工商信贷大幅度增加,至1960年,放款总额猛增到20499万元,3年增加1.53倍,其中工业贷款增加16.8倍,放贷有所失控。196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银行工作六条决定后,失控局面扭转,到1965年,存贷款规模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文化大革命”中,银行信贷业务起伏不定,信贷资金损失较多。1979年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工商信贷稳步发展,存款放款保持平衡增长,资金效益也明显提高。
一、工商户存款
工商存款种类建国前,银行、钱庄性质和吸存对象不同,对工商户存款种类不尽一样。中央银行蚌埠支行开办有定期、活期、同业、公库、银行准备金等5种存款;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分行)开办有定期、活期、特种定期、特种活期、同业、暂时等类存款;一般商业银行只开办定期、活期和同业存款3种。1949年,市人民银行开办公营事业存款、合作存款、普通往来存款等种类。1950年,开办公营工业、矿业、贸易、交通及私营工业、商业、交通、合作存款。同年2月,存款开始按工商企业所属口分类。1953年后,工商企业存款按用途开户,分为企业、财政、基建等类。进入80年代,工商户存款分国营工业、国营商业、集体企业、个体、其他共5类。
工商存款量民国前期,蚌埠行庄存款已有相当规模,正常年份全埠存有500多万银元。交通银行蚌埠支行于民国6年(1917年)至12年,平均每年吸收存款42.5万银元,旺季时节达60多万银元。江苏银行蚌埠支行于民国17年至26年,平均每年吸有存款4.9万银元。民国26年抗日战争开始后,各行庄存款额频频下降,年末,中央、中国、上海、交通、江苏、金城等6家在蚌银行存款只有214.28万元法币。沦陷时期,日本正金银行出张所控制全埠金融市场,大量存款集中于该行。民国34年8月前,全埠15家银行、42家钱庄合计吸进存款191.57亿元伪中储券,正金银行一家即占据95.7%。民国后期,法币贬值惊人,银行存款数额虚假上升。如安徽省银行蚌埠分行存款发生额,民国34年底为51.3亿元法币,民国35年为319.5亿元,民国36年为2656.3亿元。建国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市工商业存款每年余额约700万元人民币。“一五”期间,存款平均每年递增70.6%。1958年至1978年,平均每年递增1.3%,其中1961年至1970年,存款额连续10年下降。1979年后,企业逐年增产增收,存款随之大幅度上升。1985年末,全市国营企业存款17838.5万元,与1978年相比增长3.12倍。其中,“六五”时期存款即增加1.1亿元。
工商存款利率民国前期,货币币值较稳定,对工商户存款利率虽实行浮动,但上下差距不大。抗战胜利后,初期利率平稳,后期增幅很大。民国34年底,安徽省银行蚌埠分行甲种活期存款月息4‰,乙种6‰;民国35年两种存款月息分别调为8‰和12‰;民国36年调为20‰。解放初期,市人民银行实行高利率、多档次、逐步调低的原则,适应了当时市场通货多、商品缺、物价不稳的形势。1949年12月的存款月息,公营事业为5.4‰,合作存款为9‰,普通往来存款为13.5‰。1950年1月31日利率调整,公营存款为3.6‰,合作存款为4.2‰普通往来存款为5.1‰。1951年1月31日利率再次调整,合作及公营存款为4.5‰,私营及同业存款为6.9‰。1955年后,工商企业存款利率稳中有降。1979年起,存款利率开始由低调高,1985年各专业银行存款利率为:活期月息1.5‰,定期一年月息3.6‰,定期二年月息4.2‰,定期三年月息4.8‰。
二、城镇储蓄存款
民国时期,蚌埠设有邮政储金汇业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等以储蓄为主的金融机构,其他各家银行如中国银行、江苏银行、金城银行等在蚌行亦设有储蓄部。
沦陷前开办的储蓄种类有10余种,但城镇人口以收入微薄的手工业者、运输业工人、小商小贩、学徒店员等居多,储蓄业务发展很慢。民国4年(1915年)4月,中华救国储金团委托中国银行在蚌行开办救国储金业务,截止6月10日的两个多月内,仅吸收存款397银元。民国17年,万国储金会委托江苏银行在蚌行办理储蓄,当年仅吸收存款300多银元。上海银行蚌埠分行于民国4年开业,办有七八种储蓄,但到民国26年底,20多年的时间里仅开了280个户头,储蓄金额10多万银元。沦陷后时局动荡,币制混乱,市民更难顾及储蓄。
抗战胜利后,储蓄存款一度增多。民国34年底,安徽省地方银行蚌埠分行储蓄存款开立57户,存款余额285.5万元法币;民国36年开立141户,存款1.81亿元。民国37年,因内战存款减少,该银行当年仅开立55户,存款244.09万元。
民国38年蚌埠解放,7月6日市人民银行开办折实储蓄,在存款和取款时本金都按当日折实单位牌价计算,另按存期付给利息,深得群众的信任和欢迎。建国后至1950年2月,共吸收折实存款17.1万个单位,折17万元人民币。1952年底,城市储蓄存款计104.6万元。
1953年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存款额增长。1957年底,全市储蓄存款333.5万元。“一五”期间储蓄存款平均年递增43.8%。1958年、1959年,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工资性支出猛增,加之银行开办了集体储蓄,存款年增长速度超过50%。1960年至1962年,因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储蓄存款大幅度下跌,平均年下降16.6%。1962年,城市储蓄存款270.7万元,低于1956年的实绩。1963年后经济形势好转,1967年储蓄存款余额上升到612.7万元,平均年递增25.3%。“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城镇储蓄业务发展受到严重干扰,储蓄利率也屡屡调低,挫伤了居民储蓄的积极性,致使1966年至1970年的储蓄存款每年仅平均增长5.6%,跌入建国后的最低水平。之后,职工工资增加,储蓄增长,1977年底存款余额达到1625.2万元。
1979年后,各项经济事业都有较快发展,职工和居民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储蓄存款增势较猛。“六五”时期5年存款增加10357.5万元,平均年递增51.45%。1985年,城市储蓄存款余额14377.5万元,占银行各项存款总额的27.8%,达到建国以来的最高水平。全市拥有储蓄网点30个。
储蓄种类民国时期,各家银行、钱庄大多开办储蓄,种类以中国、上海两行在蚌行为多。上海银行蚌埠分行开办的活期储蓄有普通活期、行员、礼券、学生活期、储蓄盒证券、赎路储金、临时团体、暂时存款等8种,定期储蓄有零存整取、整存整取、整存零付、存本付息、行员特储、学生定期、教育储金、婴孩储金、团体储金、旅行储金等10种。建国后1950年,市人民银行开办活期、定期、定活两便、有奖等4种储蓄。因其计息形式不同,又可分为货币储蓄、折实储蓄、保本保值储蓄。1951年、1952年,折实、保本保值储蓄分别停办。1953年后储蓄种类增多,至1985年,先后开办的有活期、定期、定活两便、贴花有奖、定期有奖、零存整取等储种。
储蓄利率抗日战争前,各银行储蓄利率上下浮动不大,行间差别甚微。民国26年,中国银行蚌埠支行活期存款年息4%,定期三年年息7.25%,定期十五年年息10%。抗战胜利后不久物价狂涨,迫使利率提高。安徽省银行在蚌行开办的行员储蓄,民国34年12月月息20‰,民国36年12月即达到100‰。建国初期,为稳定物价,实行高利率政策。1949年,定期一年储蓄月息高达210‰。1950年后随着物价稳定,利率逐步调低,到1952年连续调整9次。1959年、1965年、1971年,利率3次调低,1979年至1985年再5次调高。1985年,活期储蓄月息2.4‰,定期半年至八年月息5.1‰~8.7‰,零存整取一年至五年月息5.1‰~6.6‰。华侨人民币储蓄利率略高。
蚌埠市1950~1985年工商存款余额表单位:新版人民币万元

蚌埠市1949~1985年城镇储蓄统计表单位:新版人民币万元

三、工商业贷款
民国前期,各行庄对工商户放款规模较大,旺季放款总额在1000万银元以上。交通银行蚌埠支行于民国6年(1917年)至12年,平均每年放款31.2万银元。民国24年,上海银行代中国、交通两行,仅向宝兴、信丰两厂放款即累计158.16万银元。民国26年末,中央、中国、交通、上海、江苏、金城和安徽省7家银行在蚌行计放出贷款433.39万元法币。此期,各家银行放款均注重物资保证。信丰面粉厂于民国26年6月22日向上海商储银行在蚌行借贷24万元法币,把23亩厂地和全部机器作为抵押,一旦放款收不回来,上海商储行有权变卖其财产。
抗日战争胜利后通货膨胀严重,各家银行、钱庄放款帐面数额大幅度上升。安徽省地方银行于民国34年底放款累计额为39.7亿元法币,民国35年为305.6亿元,民国36年为1197.2亿元。
建国初期至1952年,市人民银行对私营工商业累计发放贷款1100万元人民币。1958年起国民经济“大跃进”,银行对工商业贷款猛增。是年达到1.04亿元,1960年上升到2.05亿元。1961年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放款额陆续减少,1963年减少到7065万元。之后,对工商企业放款一直上升,1970年达到2.25亿元,1974年达到3.09亿元,1979年达到4.07亿元。
“六五”时期,对工商企业放款每年平均增加1.28亿元。1985年,工商贷款计10.44亿元,其中工业占48.9%,商业占39.5%,固定资产占11.6%。
工商贷款种类民国时期,金融业对工商户放款种类大致相同,主要有往来存款透支、活期抵押透支、活期押放、定期押放、定期放款、贴现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多以押汇、押放为主要放款方式。建国后,放款种类主要有私营企业贷款、工业企业贷款、商业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
工商贷款利率民国初期,中央银行对国家、地方和商业银行实行不同的利率。民国18年,对中国银行贷款不计利息,对安徽省银行贷款年息为3%,对交通银行贷款年息为5%,对江苏银行贷款月息为6‰。各行对工商户贷款利率亦有不同。民国26年,上海银行在蚌行贷款月息,同业放款为4.5‰,定期抵押为8‰,活期抵押、代理放款为8‰~10‰,往来透支为10‰~12‰,出口押汇为10‰,定期放款为10‰。中国银行在蚌行活期放款月息,民国26年为8.5‰~12‰,民国34年为9‰,民国37年1月为86‰,2月为904‰,3月为1104‰,4月为1175‰,5月为1326‰,6月为2051‰。建国初期,物价与币值不稳,银根紧张,对各种贷款采取了高利率和按对象及用途实行不同利率的办法。1949年12月,市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年息:公营工业为18%,交通事业为20.4%,贸易为24.9%;1950年1月底分别调为:工业10.2%,交通11.45%,贸易13.5%。1956年1月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统一利率,月息分别为:国营工业定额放款4.5‰,超定额及临时放款4.8‰,国营贸易放款6.9‰,供销合作社放款6.3‰,手工业合作社放款4.8‰,个体手工业放款9‰,合营工业放款6.9‰,合营商业放款8.1‰,私营工业放款9.9‰,私营商业放款13.5‰。以后,一直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利率执行。1982年7月,市人民银行对部分国营企业试行浮动利率贷款。
私营工商业贷款建国前,私营工商业是银行、钱庄的基本放款对象,各行均有一定数量。上海银行蚌埠分行于民国26年放出抵押类贷款计109.57万元法币,信用类放款计7.2万元法币。同年,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对私营工商业放款计134.6万元法币。浙江兴业银行在蚌行贷款活动范围不大,于民国25年放出抵押贷款、往来抵押透支、押汇、定期放款等,计8.78万元法币。建国初期至1952年,市人民银行对私营工商业累计放贷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工业贷款占19.7%,商业贷款占80.3%。1955年底,私营工商业户数减少,放款计70892元,其中商业贷款占53%,工业贷款占12%,其他贷款占35.8%。公私合营贷款计放出21.44万元,合作化放款13850元。1956年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不再办理此类放款。
工业贷款1956年,市人民银行对工商信贷实行分类管理,1957年对7户国营工厂、14户合营工厂,共放出贷款530万元。1958年至1960年大办工业,银行工业贷款猛增。1960年,贷款总额上升到8909万元。1961年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工业贷款逐步收回,1963年末贷款余额下降到703万元。1964年至1965年工业生产正常发展,贷款增长适度。“文化大革命”期间,贷款效益不高。1979年至1985年,工业贷款平均每年净增约6000万元,并重点投向轻纺食品工业。1984年,对147家工厂累计放出贷款4.4亿元,其中轻纺、食品工业占67.25%。1985年末,工业贷款计放出5.1亿元。
商业贷款1957年末,市人民银行放出商业贷款余额7588万元。1958年“大跃进”,因商业部门实行地产品统购统销,对其贷款额直线上升,1961年计放出1.3亿元。之后几年商业贷款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贷款增势较猛,1976年末贷款总额达到2.27亿元。1979年,商业部门对本地工业产品不再统购统销,也不再负责储备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出现了工业贷款大幅度上升、商业贷款相对徘徊的趋势。1985年末,全市商业贷款总额计4.12亿元。同时,对商业信贷实行“以销定贷,存贷分户管理”和按销售资金周转率核定贷款额度等新办法,贷款效益明显提高。
个体工商业贷款建国初期,市人民银行主要对手工业者发放贷款。至1955年末,放出贷款2.84万元。1956年后,该项贷款即逐步收缩和停办。1980年开始,个体户开办工商业重新增多,市人民银行给予贷款支持。至1984年,计放出贷款1.5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贷款1979年,市人民银行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支持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是信贷制度的一项改革。至1983年末,对145户工厂累计贷款1亿元,更新改造项目271个,经济效益显著。1985年末,放出固定资产贷款1.21亿元,其中有一部分属开发性项目贷款。
蚌埠市1956~1985年工商业放款余额表单位:新版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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